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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控制目标:

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委托方满意率100%。

二.编制依据

1.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2.省市关于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

三.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监理流程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1.质量监理流程

2.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进场材料、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试块、钢筋连接试件等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特编写本制度如下。

①施工单位试验人员、监理单位见证人员上岗必须持证上岗;

②施工单位现场提取和制作试样时监理见证人员必须100%在场见证,且对该试样进行监护或封样陪同送样至实验室;

③现场必须具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砼等试块进行标养的标准养护室或送至实验室进行标准养护;

④材料检测选用的实验室,必须具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资质等级;

⑤材料送检频率需满足本细则的要求;

⑥见证记录必须有施工单位试验人员、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签字且检测单位盖章方可有效;

监理单位100%见证、取样送检,并根据不同的重点部位,对使用于本工程的主要原材料、砼等施工检测按施工单位试验频率的10~20%进行平行抽检。

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使用于本工程。

四.一般要求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以便尽快、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

材料及构件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材料进场使用申请表,报我监理进行外观和数量验收,并附相关材料及构件生产厂家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的资料以及材料和构件的出厂合格证、质保书、试验报告等有关资料。

在材料的外观质量和数量验收合格后再对材料进行平行抽检试验。

在材料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于本工程。

五.见证取样人员及职责

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

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最少一名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代表批量等的监理人员。

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旁站监理过程,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六.见证取样的程序

1.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档案。

2.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

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3.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4.项目总监应对指定的监理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委托抽样单所填各子项进行审查确认后,进行签字,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印章。

5.监理见证人员须与施工单位抽样员一同进行抽样,进行见证取样成型过程,并一同送样。

七.水工建筑物资进场见证抽样样品

凡是国家现行检验规范、省市的有关规定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必须经专业监理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专门负责的见证人员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取样品,见证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本工程应对下列建筑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样复试。

钢材、水泥、砂子、石子、外加剂、砌筑块材(卵石、砼砌块)、PE管、土工膜、回填土的压实度、涉及结构安全的砂浆、砼试块试件、钢筋的连接试件、土工膜的拉拔试验等。

上述建筑物资复试报告,承包单位应及时二次报验,专业监理要严格审查子项目试验结果和结论,确认后,将一、二次报验资料及附件和保留的抽样单,复试报告印件一并整理登记并保存。

并复核建筑材料实际进场数量、牌号与复试报告相一致。

八、见证存样送样编制台账和旁站日记

(一).建筑材料台账登记,由专业监理编制登记

(二).各种试块、试件的监理见证取样、送样及复试结果应登记台账管理,台账格式为自编制,最少应包括序号、抽样部位、设计强度、成型日期、试验日期、龄期、试验结果等子项。

台账设置应从委托试验单确认时开始登记,在复试审核后登记完成,反复循环。

(三).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监理旁站监理,见证监理人员应采用通用旁站记录表格,记好旁站记录。

旁站日志的记录最少应有以下内容:

1.抽样材料及试验品种、种类、生产厂家、取样部位、抽取组数、有无异常情况及送样或取样时间,精确到分。

2.抽取各种试件的,应最少记录试件的品种、种类、设计强度等级或级别规格、抽取地点或部位(部位应记录准确的所在轴线相对位置)成型时间,送样时间及有无异常情况,作为实体检测试件的养护情况也应进行记录。

旁站记录应记录监理见证人员抽取样品见证过程和送样过程,也同时作为对监理人员考核的依据。

九、试验不合格处置方法

复试和试验不合格的处置各种建筑物资经复试审查确认为不合格的应依据国家验收规范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1.水泥:

安定性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视为不合格。

抗压强度不合格的应要求退场,如工程允许也可协调一致,降等级使用。

2.钢材:

复试结果不合格,可进行二次加倍取样再进行复试,合格后可用于工程,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不准用于工程。

凡是规范允许二次加倍取样再行复试的建筑材料,专业监理应要求承包单位必须进行一次复试不合格的二次报验,二次不合格后再行三次报验。

抽取委托单,先后两次一并保存。

3.钢筋焊接试件:

必须在已焊好的接头中,随机抽取。

如一次送样复试不合格时,可按规范规程加倍抽取样品再行复试,如二次复试还不合格时,判定此批接头为不合格,全部废除。

4.砼、砂浆试块:

如送实验室试验,其结果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实体检测,由委托的实验室进行。

对于拆模用于强度参考的砼试块,应要求承包单位制作不少于两组试块,如一组试验不符合拆模强度要求时,推迟日期后,再进行一次送样试验,作为最终专业监理确认允许拆模的依据。

十、附录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规定(见后附表)

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规定

附件1:

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主要检验项目和数量

名称

主要检测项目

主要技术标准

检测组数/批量

水泥

3d、28d抗压强度及抗折强度,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等。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以同一水泥厂、同品牌、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验收批;

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验收批。

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有机质含量、颗粒级配等。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建筑用砂》(GB/T14684—2001)、《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

1组/600t,不足600吨亦取一组。

碎(卵)石

含泥量、泥块含量、颗粒级配、压碎指标、有机质含量、软弱颗粒含量等。

混凝土

抗压、抗冻、抗折强度、抗渗性能等。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抗压强度:

大体积混凝土28d龄期每500m3成型一组,设计龄期每1000m3成型一组;

非大体积混凝土28d龄期每100m3成型一组,设计龄期每200m3成型一组。

抗冻、抗渗或其他主要特殊要求应在施工中适当取样检验,其数量可按每季度施工的主要部位取样成型1~2组。

钢筋

外观质量及公称直径、重量偏差、抗拉强度、屈服点、伸长率、冷弯等。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

热轧带光圆钢筋(GB1499.1-2008)》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1组/60t

(每组7根,2根冷弯,5根称重量偏差(其中2根冷拉))

焊接接头质量:

抗拉强度

对焊做抗拉强度、冷弯等。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一组/300根(或按设计要求),且每种接头不少于1组。

对焊一组6根试样,3根冷拉,3根冷弯;

搭接焊一组3根,只做冷拉。

止水

材料

橡胶止水带母材:

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撕裂强度、老化等;

接头:

强度。

《水工建筑物止水带技术规范》DL/T5215—2005

一组/批

铜及钢止水带母材:

强度、伸长率;

粉煤灰

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三氧化硫等。

《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5—2007)

1组/200t

锚杆

抗拔力、张拉力等。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技术规范》(SL377-2007)

1组/300根(或按设计要求),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时应另做1组;

每组锚杆不得少于3根。

注:

1、表中未列的其他检验项目和依据见相关标准。

2、检验批不足检验批量数时,按一个检验批进行检验。

3、国家及行业颁布新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则按新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

4、外加挤、拌和用水及土工合成材料等检测按照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附件2:

水工建筑物(设备)主要检测项目及数量

(一)地基及基础工程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检测标准

检测数量

软弱地基加固(灰土、砂和砂石、粉煤灰、强夯、注浆、预压地基)

标贯或静(动)力触探或十字板剪切强度,地基承载力检测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00)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2002)

地基承载力检验每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点。

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有1点及设计要求。

复合地基

承载力

(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桩、砂石桩、振冲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及夯实水泥土桩)

载荷试验

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

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及设计要求。

工程基桩

(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桩基;

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

本地区采用的新型桩及新工艺等)

单桩竖向

抗压静载试验

《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

2003)

同一条件下不少于桩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及设计要求。

桩身质量

取芯、声波透射或低应变法

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

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

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经核验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

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及设计要求。

(二)堤防及河道疏浚工程

干密度

现场取样

《土工试验规程》

SL/T237-1999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

2007

每2000m堤长至少抽检一个断面,每个断面至少抽检2层,每层不少于3点,且不得在堤防顶层取样。

每个单位工程抽检样本点总数不得少于20个。

外观尺寸

断面测量

每2000m堤长至少抽检1个断面,

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检3个断面。

干(浆)砌石护坡

厚度

量测

每2000m堤长至少抽检3点。

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检3点。

平整度

混凝土护坡及堤顶

道路

强度

取芯

每2000m至少抽检一组,

每组3点,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检一组;

或每500m抽检一个点,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检3个点。

平整度(护坡)

宽度(道路)

护坡垫层

每2000m堤长至少3点。

河道

疏浚

断面尺寸

测量

《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17-90

每500m堤长至少抽检1个断面,

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检5个断面。

混凝土防洪墙

强度

回弹法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01

抽检15%至30%墙段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SL352-2006

每2000m堤长至少抽检一组,每组3点。

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检一组。

(三)水闸(涵洞)、泵站及水库泄(引)水建筑物工程

名称

检测

项目

方法

土料

填筑

现场

取样

《土工试验规程》SL/T237-1999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DL/T5129-2001

小型工程:

每座建筑物抽检样本点总数不得少于24个;

中型工程:

每座建筑物抽检样本不少于36个。

大型工程:

每座建筑物抽检样本不少于48个。

回弹法或超声回弹综合法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

2005

每类构件抽检比例不少于30%,且不少于1个构件;

每类构件抽检比例不少于25%,且不少于2个构件;

每类构件抽检比例不少于20%,且不少于3个构件。

单构件时,测区数不少于10个。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O3:

每类构件抽检比例不少于20%,且不少于3个构件;

每个构件不宜少于3个芯样,不应少于2个。

位置

电磁感应法或其他方法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

(四)混凝土坝、碾压式土石坝及面板堆石坝

混凝

土坝

强度及

抗渗性能

钻孔取芯

压水试验

《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水

试验规程》SL31-2003

《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1994

取3~5孔/单位工程。

碾压

强度、层面结合质量及抗渗性能

填筑料质量:

密度、

颗粒级配等

试坑取样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1994

《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

垫层区密度、颗粒级配:

水平1次/500m3~1500m3,斜坡1次/1500m3~3000m3;

过渡区密度、颗粒级配1次/3000m3~6000m3;

主堆石区密度、颗粒级配:

坝轴以上1次/4000m3~30000m3,坝轴以下1次/10000m3~50000m3。

面板及趾板混凝土强度

回弹或超声回弹综合法

面板抽检比例不少于20%区格,且不应少于3个;

趾板抽检比例不少于25%,且不应少于3个。

碾压式土石坝

黏性土防渗体:

干密度、含水率等;

其他坝料及部位:

干密度、颗粒级配、含泥量、含水率等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DL/T5129-2001、

防渗体干密度、含水率1次/200m3~500m3;

反滤料干密度、含泥量、颗粒级配1次/200m3~500m3,每层至少一次;

过渡料干密度、颗粒级配1次/500m3~1000m3,每层至少一次;

坝壳砂砾(卵)料干密度、颗粒级配1次/5000m3~10000m3;

坝壳砾质土干密度、含水率1次/3000m3~6000m3。

(五)防渗工程

帷幕

灌浆

渗透系数

钻孔取芯、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

灌浆总孔数的2~5%,每3个单元工程至少布置1个检查孔,并进行压水试验,位置应具有代表性。

混凝土防渗墙

渗透系数、完整性和均匀性、墙体有效深度、抗压强度、弹性模量等。

压水试验、

无损检测

《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SL174-96

《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规范》DL/T5199-2004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SL326-2005

钻孔取芯:

1孔/10~20个槽段或1孔/50~100米,且每项工程不少于3~5孔(位置应具有代表性),压水试验1~3组(段)/孔;

室内渗透、抗压强度、弹性模量试验不少于6组。

开挖:

1处/500米,且每项工程不少于3处。

无损检测:

全程

渗透系数(透水率)、连续性和均匀性、墙体有效深度、抗压强度、弹性模量等。

围井检查

或钻孔取芯、(注水或抽水试验)、开挖及无损检测

《水电水利工程高压喷射灌浆技术规范》DL/T5200-2004

《水利水电工程注水试验规程》SL345-2007

围井试验:

1个/3~5个单元,至少布置1个;

钻孔(透水率、强度等):

1孔/300~500米,且每项工程不少于3~5孔(位置应具有代表性);

室内渗透、抗压强度试验不少于6组。

多头小直径深层搅拌桩防渗墙

渗透系数、墙体厚度、连续性和均匀性、墙体有效深度、抗压强度等。

(注水试验)、开挖、探地雷达、高密度点法等

钻孔取芯(注水):

(六)泵站(水电站)、水闸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及电气、机械设备安装

机泵

安装

高程

水准仪测量

SL317-2004《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

GB10069.3-2008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第3部分

噪声限值

三台(套)及以下全检,三台(套)以上抽检50%。

机组水平度

水平仪测量

机组径向参数

千分尺测量

间隙

塞尺、游标卡尺

机组各部摆度

百分表测量

机组运行振动、

噪声、电流、电压、

功率、功率因数

测振仪、

噪声仪、

电量仪测量

电气设备安装

绝缘电阻

电阻仪测量

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绕组直流电阻

绕组直流耐压

及泄漏电流

试验变压器

交流耐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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