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卫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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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每年体检两次,合格方可上岗。
二、必须穿戴清洁的浅色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
三、食堂工作人员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进入厕所。
四、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食品打喷嚏。
五、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
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弃物。
六、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
七、熟食操作做到专人、专用刀板、劢布,容器及餐具,都应生熟严格分开。
八、接触熟食品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等须及时清洗消毒,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
九、厨房用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
厨房环境保持清洁。
十、熟食品应烧熟煮透。
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应先回锅再售。
十一、操作人员应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十二、食品仓库应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及措施。
十三、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
有异味或易汲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
十四、建立食品进出库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
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和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十五、成品、半成品及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十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宿州管理处
宿州管理处伙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欧长文
副组长:
梅筱过长琼
组员:
曹芹陆小伟杨娟王云杨群
为了加强食堂的伙食管理,确保就餐人员吃好并使每位就餐人员受到公平、合理、热情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菜价的核定必须根据每天用量核价,对每天菜库剩余量,食堂管理人员必须勤检查,做到心中有数。
二、伙食管理委员会,每月不定期对食堂买菜,食用油、佐料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三、食堂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确保每月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明细,让大家吃得放心,吃得开心。
宿州管理处
食堂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食堂就餐人员,就餐时必须遵守本食堂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就餐人员必须按时有序地进入餐厅按位入座,就餐时禁止大声喧哗。
三、食堂工作人员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开饭时间。
四、本处人员如有工作联系的人员需在本食堂就餐,必须事先向经办部门申请,征得领导同意后可按一定的标准就餐。
五、所有食堂人员和本处职工不得任意破坏食堂内的各种器具和桌椅等,如有破坏要照价赔偿。
六、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器具和桌椅的清洁完好,定期消毒,经常检查,妥善保管。
七、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部门领导的管理,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宿州管理处
食堂卫生制度
为搞好食堂环境卫生,保护全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工作时统一着装。
二、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餐厅内无蚊蝇、老鼠。
三、各种主副食品,烹制前要清洗干净,生熟食品分开放置。
四、灶台、炊具、地面要勤刷洗、打扫,做到清洁、卫生。
五、食堂用具、餐具要消毒后使用。
六、各种主副食品进货渠道应正规,确保新鲜、无污染、无变质。
七、膳食管理委员会,每月不定期对食堂买菜、食用油、佐料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八、食堂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常规检查。
就餐规定
一、就餐时间
夏季早:
7:
00—7:
40
中:
11:
40—12:
20
晚:
6:
00—6:
40
冬季早:
7:
00—7:
40
中:
11:
40—12:
20
晚:
5:
10—6:
00
二、就餐人员应着装整齐,按时就餐,不拥挤、不喧哗、不乱丢饭菜、纸屑。
三、爱护公共财物,注意个人和公共卫生。
四、提倡节约,杜绝浪费。
五、值班人员发现剩菜、剩饭将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宿州管理处
宿州管理处公寓楼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为了强化后勤管理,创造和维护良好的生活秩序,及时解决员工在后勤方面遇到的难题,特成立宿州管理处公寓楼管理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王凤麟
成员:
张新钢赵照苏晓芳
二、领导小组成员所担负的职责
1、负责公寓楼的安全和卫生工作;
2、对人员按照后勤准军事化的标准进行管理;
3、及时解决员工在后勤方面的难题,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
4、定期对公物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公物不受毁损;
5、经常巡查人员在位情况,及时汇报突发事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宿州管理处公寓楼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后勤管理,创造和维护良好的生活秩序,及时解决员工的后勤难题,做好一线的保障工作,特规定本制度。
一、人员管理规定
1、员工在后勤生活中应严格遵守宿州管理处后勤管理相关制度,不得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2、休息时间,禁止赌博、打架斗殴或流氓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或辞退处理,特别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公寓楼熄灯时间为每晚9:
30分;
4、不得在公寓楼留宿其他人员,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寓楼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方可;
5、不得在公寓楼内部大声喧哗,制造各种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6、不得故意损坏公寓楼物品,否则,除照价赔偿外,还须纳入量化考核。
二、卫生管理规定
1、公寓楼卫生区由各楼层员工负责;
2、每周三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由公寓楼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促检查;
3、内务及公共卫生区的卫生必须达到准军事化的标准;
4、垃圾必须每日一清,送到垃圾池,不得倒在其他任何地方。
三、安全管理规定
1、公寓楼领导小组每周需对公寓楼安全及公物损坏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不得在宿舍内部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宿舍内毁损的物品,应及时上报公寓领导小组成员,并由他们负责妥善解决。
四、其它规定
1、凡违反公寓楼管理制度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纳入量化考核;
2、对举报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
3、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宿州管理处后勤管理其他相关制度执行。
餐具消毒制度
一、须有专(兼)职餐具消毒员。
二、须设有单独或相对独立的餐具洗消场所,购置洗消设施。
三、采用煮沸法、流动蒸汽消毒法或电子消毒柜等进行餐具消毒。
四、餐具实行一洗一用一消毒。
五、餐具消毒必须按照一刮、二洗、三过、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药物消毒程序:
一洗、二刷、三消、四冲)。
六、消毒的温度、药物的浓度和消毒时间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七、消毒过的餐具应达到光、洁、涩、干的要求。
八、有餐具消毒登记册,对每日消毒情况进行登记。
宿州管理处
食堂工作人员服务守则
为规范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使工作更具程序化、制度化,以便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度本服务守则;
一、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统一制作的衣服,做到着装整洁。
二、餐前备好各种餐具,整理和洗擦好餐桌、座椅。
三、开饭前两分钟做好分餐工作,保证按时开饭。
四、冬季用餐应做好保温工作,使全体员工能吃上热饭、热菜。
五、在办公室配合下做好员工文明就餐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应热情为职工服务,做好巡视工作,及时处理好相关事务。
六、随时听取职工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不断改进工作。
七、餐后应及时收拾、清洁餐具,认真清洁桌面、座椅做到摆放整齐,环境清洁,杜绝野蛮操作。
八、认真做好餐具、炊具消毒并做好消毒后的餐具保洁工作。
九、就餐结束后,职工离开食堂应立即关闭水电,锁好门,关好窗,禁止外人随意在餐厅出入。
十、注意节约,杜绝浪费,人人必须保管好食堂各种设施和用具,保证物品完备。
宿州管理处
宿州管理处食堂管理小组
组长:
欧长文
副组长:
梅筱过长琼
组员:
许艳区胡奎杨娟王云杨群
从业人员:
孙志农秦川王果德朱淑云曹红张军
宿州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