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意见最终稿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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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验收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达不到规范化财政所标准的,收回奖励资金,并对该财政所及所在县(市、区)财政局通报批评。

(二)开展争创示范型财政所活动。

对在全省或市、县具有示范作用的财政所,可由省或市认定为示范型财政所,授予匾牌,并给予适当奖励。

示范型财政所的具体标准和评比办法另行下达。

(三)实行动态管理。

对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被通报批评的;

因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完善或服务质量不高,而出现重大问题和失误,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所内人员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处罚造成不良影响的财政所,三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规范化财政所考核。

已经授予规范化财政所的,予以撤销。

五、有关要求

各市、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可行方案,将本地涉及全局的重点工作项目纳入到考核评比体系中,以全面促进和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狠抓硬件建设,切实保障规范化建设经费需要;

二是要狠抓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细化工作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完善对重点业务、重要环节的制约监督机制,夯实财政业务管理基础;

三是要狠抓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

四是要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乡镇财政干部政治业务素质。

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对乡镇财政所实行分类管理指导。

对基础好的乡镇财政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积极争创示范型财政所,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对基础较差、管理较弱的财政所,要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1、山东省规范化财政所考核记分标准

2、2011年规范化财政所考评奖补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

规范财政所△创建意见

信息公开选项:

依申请公开。

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2011年9月8日印发

附件1:

山东省规范化财政所考核记分标准

一、人员组织机构(100分)

1、机构岗位职责(60分)

(1)乡镇设置独立的财政机构,并按鲁财基〔2010〕7号文件要求,由县级财政垂直管理或县财政与乡镇政府双重管理,财政所长任用、财政所人员调动、财政所人员岗位变动报县财政审批备案的,得15分。

本文下发前已按照当地党委文件与乡镇其他机构合并后没有独立设立财政机构的,可按照本文“承担乡镇财政预决算管理职能的其他乡镇财政机构”参与创建活动,但要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要求尽快设立独立财政所。

本文下发后又将财政所与其他机构合并,且未保留财政所名称的,不能确定为规范化财政所。

(2)财政所各工作岗位设置健全,分工明确,包括:

所长、预算会计或结算员、惠民资金管理员、核算会计、资金会计(出纳)、票据管理员、档案管理员、内部监督员等,得15分,单项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3)财政所在编在岗人员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所均6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占全部人员比例达到80%,知识、年龄结构合理,得10分。

财政所人员达不到平均人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达不到80%、平均年龄偏高未形成梯队的酌情扣分,编制及实有人员低于3人的,不能确定为规范化管理财政所。

(4)全年工作量化分解,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责任明确到人,得10分;

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5)健全岗位考核制度,定期组织考核评比,调动人员积极性,得10分。

2、人员教育学习培训(40分)

(1)建立健全培训制度,逐步建立具有财政特色、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制定详细的乡镇财政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得10分。

(2)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新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得10分。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业务技能考试(核)、比(竞)赛,参加人员达到规定人数,且成绩较好,得10分;

缺考人员多,测试成绩差酌情扣分。

(4)按要求参加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测试,圆满完成培训任务,考试合格,得10分;

缺席上级组织培训、测试考评成绩差酌情扣分。

二、基础设施条件(150分)

1、办公场所(50分)

(1)办公场所宽敞、明亮、整洁,办公面积不低于人均18平方米(国家规定的人均办公用房面积),得20分。

(2)人均1台电脑、1套办公桌椅,配备至少1台打印机、1台复印机和必要的档案橱柜,得10分。

(3)配备必要的取暖、降温设施及交通工具,得10分。

(4)设置美观规范的对外宣传栏,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在醒目处公示各类必要的信息内容,得10分。

达不到以上条件要求将酌情扣分。

2、惠民服务厅建设(100分)

按照省财政厅乡镇惠民服务大厅建设的要求,建设功能配套、设施齐全、程序规范、服务完善的惠民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达到省级示范型验收标准的,得100分;

达到省级标准型验收标准的,得90分;

达到省级实用型验收标准的,得80分;

综合类惠民服务厅参照三种类型的标准确定相应得分。

没有惠民服务厅的,不能确定为规范化财政所。

三、惠农资金监管(150分)

1、专项资金管理(70分)

(1)按照财预〔2010〕33号文件及省、市、县(市、区)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和信息通达反馈制度的,得20分。

(2)按要求将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纳入财政监管范围,得10分。

每有一项未纳入的扣5分。

(3)制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拨付程序,所有专项资金,严格按用途专款专用,得20分。

(4)建立专项资金支付审核机制,乡镇财政对专项资金全程参与监管,建立项目库,对项目从立项、申报、实施、竣工实施全过程监管,得10分。

(5)建立专项资金监管台账和公开公示制度,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得10分。

2、涉农补贴资金管理(80分)

(1)认真做好涉农补贴资金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涉农补贴对象的申报、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得20分;

未全部纳入的酌情扣分。

(2)建立补助资金监管台账,建立健全涉农财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基础数据库动态管理,得10分;

(3)将直接补贴给农民的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定期核查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保证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得10分;

(4)及时利用各种形式对每次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张贴公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反映问题及时核查解决,得10分;

(5)规范各项补助性资金发放监管流程,完善各项程序,得20分;

每缺少一项扣5分。

(6)建立补助性资金抽查巡查制度,得10分。

四、会计基础工作(100分)

1、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20分)

(1)按现金管理规定,实行日清月结,严禁白条顶库。

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指定人员于每半月终了进行定期对账盘查,其他时间进行不定期抽查,并设立备查薄,得10分;

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2)按照银行存款的管理规定,按时对账,保证账实相符,按规定开设账户,支票与印鉴分开保管,得10分;

2、会计核算(30分)

(1)原始凭证合法真实,无白条入账,得2分。

(2)记账凭证简明扼要,会计科目内容、记账方向及金额正确,附件齐全、张数相符,账务处理合法合规,得5分。

(3)会计凭证装订四面整齐、封面按规定填写,对原始凭证附件进行编号,得3分。

(4)账簿封面、扉页内容填制齐全,加盖姓名章和公章,得2分。

(5)账簿按记账凭证顺序登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结账及时,得3分。

(6)财务报告准确全面、报送及时,得5分。

(7)高质量及时完成乡镇财政决算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得10分。

3、档案管理(30分)

(1)有专门档案室、借阅室,并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保管,得10分。

(2)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符合规定,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档案保存完整、资料齐全,调阅档案有调阅记录,得10分;

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3)加快档案管理电子化步伐,有条件的乡镇可以使用档案管理软件,实行纸质、电子同步存档,得10分。

4、票据管理(20分)

(1)建立票据管理制度,完备票据领、用、销手续,做到领用发放有记录,结报缴销有手续,得10分;

(2)专柜保管、专人负责、填写规范、缴款及时,得10分。

五、规章制度建设(100分)

1、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经费管理、债务管理等财政财务制度健全,得30分。

2、内部考勤及请销假、学习、卫生、廉洁勤政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得20分。

3、对重要财政惠民业务流程应明确办理程序、手续和时限,建立完善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等服务承诺制度,并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得30分。

4、有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和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反馈,有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得20分。

以上达不到要求有缺项的酌情扣分。

六、预算收支管理(100分)

1、预算编制及执行(40分)

(1)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财力,科学合理编制财政综合预算,得10分。

(2)严格根据支出顺序、进度和实际需要,拨付各类款项并监督各单位的预算执行,得10分。

(3)增强预算约束力,坚持支出执行按预算,追加按程序,得10分。

(4)在规定时间内与上级财政部门做好年终对账和结算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按时完成年度总决算、部门决算上报及下年度预算测算工作,得10分。

2、收入管理(30分)

(1)制定加强财源建设的办法,健全重点税源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得5分。

(2)与国税、地税等部门建立健全涉税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税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协调税务部门加强征管,确保完成年度财政预算收入任务,得10分。

(3)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机制,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收入上解及时,票据管理规范,得10分。

(4)完成年度收入计划,实现收支平衡,得5分。

3、支出管理(30分)

(1)加强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管理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库,得5分。

(2)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范围、标准和额度,建立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得10分。

(3)实行先审核后签批,财政所人员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整理后镇长签批,杜绝白条及不合理支出,得5分。

(4)乡镇支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虽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得5分。

(5)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规范采购程序,确保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得5分。

七、资产债务管理(100分)

1、国有资产管理(50分)

(1)固定资产账实、账账、账卡相符,明细账等齐全,得20分;

每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2)建立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得10分。

(3)规范固定资产购置、处置管理,按审批权限和程序购置、处置,得10分;

有违反规定的酌情扣分。

(4)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定期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理,做到账证、账表、账实相符,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得10分;

2、乡镇债权债务管理(50分)

(1)建立债权债务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债权债务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确保债务逐年减少,得20分;

(2)全面清理乡镇债权债务,把乡镇债权债务全部纳入账内核算,得10分;

未全部纳入的不得分。

(3)设立债权债务台账,实施债务动态监管,建立乡镇偿债机制和相关的激励约束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化乡镇债务,得20分;

八、财政信息化建设(100分)

1、充分利用财政金财内部网络,提高工作效率,与县联网,得20分。

2、会计核算全部实现电算化,得20分;

部分实现电算化的,得10分;

没有实现电算化的不得分。

3、国有资产管理、惠民补贴发放等实行网络化管理,得20分;

部分实行的,得10分;

全部未实行的不得分。

4、通过网络对政府采购物质招标公开公示,确保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得10分。

5、建立并应用基层财政机构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数据准确、及时,得30分;

达不要求的酌情扣分。

九、文明创建(100分)

1、政务公开(30分)

(1)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惠农政策,得15分。

(2)定期公开财政业务开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得15分。

2、党风廉政建设(40分)

(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落实“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得20分。

(2)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得20分。

如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本大项不得分。

3、服务质量(30分)。

(1)公示服务工作职责、项目、制度、办事流程和公开电话,得10分;

(2)服务业务区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服装整洁,得10分;

每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5分。

(3)按照要求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得10分;

十、加减分值

1、信息调研(最高30分)。

信息和调研文章被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采用的,按采用级次每条县级加5分,市级加10分,省级以上加15分;

信息、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正规刊物发表的,市级加10分、省级加15分、全国性刊物加20分。

2、工作创新(最高20分)。

鼓励财政所工作创新,在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上有创新机制和做法,按级次被县、市、省、全国推广的,分别加5分、10分、15分、20分。

3、集体荣誉(最高30分)。

凡单位获得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表彰的,按表彰级次,县、市、省、中央每项分别加5分、10分、15分、20分;

凡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按表彰级次,县、市、省、中央每项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

4、其他(最高20分)。

财政所所长高配一级的,加10分;

乡镇财政管理档案经业务主管部门评审实现达标晋级的,加10分。

5、年度内单位或个人受到县及以上财政部门以书面形式通报批评的,每次从总分中扣除30分。

6、因工作服务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减30分。

附:

山东省规范化财政所建设考评表

工作项目

基本要求

具体标准

得分

人员组织机构(100分)

机构岗位职责(60分)

岗位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人

1、设置独立的乡镇财政机构,财政所实行垂直或县乡双管理,财政所长任用、财政所调入人员、财政所人员岗位变动报县财政审批备案。

 

2、财政所各工作岗位设置健全,包括:

所长、预算会计或结算员、惠民资金管理员、核算会计、资金会计(出纳)、票据管理员、档案管理员、内部监督员等岗位设置职责清晰、分工明确。

3、财政所在编在岗人员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所均6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占全部人员80%,知识、年龄结构合理。

4、全年工作量化分解,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责任明确到人。

5、健全乡镇财政岗位考核制度,定期组织考核评选,调动人员积极性。

人员学习教育培训(40分)

搞好乡镇财政人员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1、建立健全培训制度,逐步建立具有财政特色、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制定详细的乡镇财政人员业务培训计划。

2、按计划、分类别、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教育培训。

新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

3、定期开展业务技能考试(核)、比(竞)赛。

4、按要求参加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测试,圆满完成培训任务,考试合格。

基础设施条件(150分)

办公场所(50分)

环境优美,设施齐全

1、办公场所宽敞、明亮、整洁,人均办公面积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人均18平方米)。

2、人均一台电脑、一套办公桌椅,配备至少1-2台打印机、1台复印机和必要的档案橱柜。

3、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配备必要的取暖、降暑等设施。

4、设置美观规范的对外宣传栏,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在醒目处公示各类必要的公示内容。

财政惠民服务厅(100分)

建设设施齐全、功能配套、技术先进、服务完善的惠民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1、设惠民服务厅或综合服务大厅,设置2个以上财政服务窗口,实施“一本通”发放,“一站式”服务,“一体化”管理。

2、配套设备完善,主要包括:

滚动显示屏、触摸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办公桌椅、档案柜、空调等。

3、服务设施齐全,主要包括:

服务区座椅、饮水机及纸杯、公告公示栏、业务流程指示、举报意见箱、意见簿等,达到省级验收标准(具体见省验收标准)

惠农资金监管(150分)

专项资金管理(70分)

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加大专项资金的监管办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1、制定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和信息通达、反馈制度。

2、将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纳入财政监管范围。

3、制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拨付程序,所有专项资金,严格按用途专款专用。

4、建立专项资金支付财政所审核机制,乡镇财政对专项资金全程参与监管,建立项目库,对项目从立项、申报、实施、竣工实施全过程监管。

5、建立专项资金监管台账和公开公示制度,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

涉农补贴资金发放(80分)

完善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机制,确保各项补贴及时准确到位

1、认真做好涉农补贴资金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涉农补贴对象的申报、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

2、建立补助资金监管台帐,建立健全涉农财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基础数据库动态管理。

3、将直接补贴给农民的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定期核查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保证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

4、每次补贴发放情况及时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张贴公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反映问题及时核查解决。

5、规范补助性资金发放监管流程,各项程序完善。

6、建立补助性资金抽查巡查制度,定期开展补助性资金抽查巡查工作,保留工作底稿。

会计基础工作(100分)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20分)

加强管理,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1、现金管理实行日清月结;

严禁白条顶库。

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指定人员于每半月终了进行定期对账盘查,其他时间进行不定期抽查,并设立备查薄。

2、银行存款按时对账,保证账实相符;

按规定开设账户;

支票与印鉴分开保管。

会计核算(30分)

加强会计基础管理,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

1、原始凭证合法真实,严禁白条入账。

2、记账凭证简明扼要,会计科目内容、记账方向及金额正确,附件齐全、张数相符,账务处理合法合规。

3、会计凭证装订四面整齐、封面按规定填写,对原始凭证附件进行编号。

4、账簿封面、扉页内容填制齐全,加盖姓名章和公章。

5、账簿按记账凭证顺序登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结账及时。

6、财务报告准确全面、报送及时。

7、高质量及时完成乡镇财政决算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档案管理(30分)

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持财政档案的完整性

1、有专门档案室、借阅室,并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保管。

2、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符合规定,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档案保存完整、资料齐全,调阅档案有调阅记录。

3、加快档案工作电子化步伐,有条件的乡镇可以使用档案管理软件,实行纸质、电子同步存档。

票据管理(20分)

加强票据管理

1、建立票据管理制度,完备票据领、用、销手续,做到领用发放有记录,结报缴销有手续。

2、专柜保管、专人负责、填写规范、缴款及时。

规章制度建设(100分)

制定完善制度(100分)

财政财务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1、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经费管理、债务管理等财政财务制度健全。

2、内部考勤及请销假、学习、卫生、廉洁勤政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3、对重要财政惠民业务流程应明确办理程序、手续和时限,建立完善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等服务承诺制度,并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群众公开。

4、有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和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反馈,有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预算收支管理(100分)

预算编制及执行(40分)

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财力,科学合理编制年度财政综合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

1、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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