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指导手册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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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平曲线半径R小于下列数值的路段。
设计车速100km/hR<
650m
设计车速80km/hR<
400m
设计车速60km/hR<
250m
设计车速40km/hR<
125m
设计车速30km/hR<
60m
设计车速20km/hR<
30m
——连续急弯路段
是指连续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半径R小于下列数值的平曲线相连,且各圆曲线间的距离L小于下列长度的路段。
650mL<
200m
400mL<
160m
250mL<
120m
125mL<
80m
60mL<
30mL<
40m
2.2.2陡坡路段
是指纵坡坡度(I%)大于下列数值的路段。
设计车速100km/hI>
4
设计车速80km/hI>
5
设计车速60km/hI>
5.5
设计车速40km/hI>
6
设计车速30km/hI>
7
设计车速20km/hI>
8
2.2.3连续下坡路段
是指连续里程大于3km、多个连续下坡且平均纵坡坡度(I%)大于下列数值的路段。
3
3.5
4.5
2.2.4视距不良路段
是指会车视距(L)不满足下列数值的路段。
设计车速100km/hL<
420m
设计车速80km/hL<
320m
设计车速60km/hL<
220m
设计车速40km/hL<
150m
设计车速30km/hL<
设计车速20km/hL<
2.2.5路侧险要路段
是指陡崖、沟深、填方边坡高度或路肩挡墙高度H≥4m的路段,或至路肩边缘不足3.0m有湖泊、铁路等路侧险要路段。
2.2.6平面交叉
是指干线公路与其它等级公路相交叉的平面交叉路口,重点针对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
2.2.7横断面发生变化
是指桥梁两端、车道划分变化、路基宽度变化、道路断面形式变化等点段的断面衔接合理性与标志标线完整性。
2.3技术措施
——单个急弯
单个急弯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一般是视距不良或车速过快,易造成两车相撞、单车碰撞山体或驶出路外。
可综合采取以下措施:
(1)设置向左(右)弯路或事故多发路段等警告标志。
(2)设置限速标志,并根据需要设置限速解除标志。
如果超速现象严重,且是造成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时,可在进入弯道前定距离设置20~30m的块石路面,或设置其它强制减速设施。
(3)设置禁止超车标志,并根据需要设置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4)路侧设置线形诱导标、轮廓标。
(5)设置中心实线或物理硬分隔设施,减少因视距不良车辆越过中心线发生的对撞事故。
(6)根据路侧危险程度和历史事故资料在弯道外侧设置护栏。
——连续急弯
(1)设置“连续弯道,超速危险”警告标志,还可以加设辅助标志说明前方连续弯路的长度,或使用告示牌。
(2)设置限速标志,可以设置限速解除或使用辅助标志说明限速路段长度。
——急弯陡坡路段
由于下陡坡路段的车速比较快,因此急弯陡坡路段除具有单个急弯的安全隐患外,还容易产生因车速过快、视距不良等综合因素造成的车辆侧翻、对撞或冲出路外事故。
方案设计时,除可选择单个急弯采取的处治措施外,还可以综合采用以下措施:
(1)在急弯前的直线路段设置限速标志,宜结合设置其它减速设施,逐步控制车速,使车辆能以比较安全的车速通过小半经曲线。
(2)如果路侧较危险且事故较多,可考虑设置护栏及强制减速措施。
——桥头接小半径曲线路段
桥头接小半径曲线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与单个急弯路段类似,但由于事故形态以碰撞桥头和冲到桥下为主,因此具有更高的严重程度。
方案设计时,除采用急弯路段处治措施外,还可重点考虑降速和被动防护措施。
除选择单个急弯采取的处治措施外,还可综合采用以下措施:
(1)桥头设置警示桩,曲线外侧设置视线诱导设施。
(2)根据路侧危险程度可以设置护栏,并注意桥头路基上设置的护栏与桥梁护栏之间的过渡。
(3)在车速较快的桥头路段可采用强制性减速设施。
下陡坡路段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一般是车速过快或连续刹车导致车辆制动失效,易造成追尾或对撞事故。
方案设计时,可综合采用以下措施:
(1)设置下陡坡警告标志或其它文字型警告标志。
(2)设置限速标志、减速设施和视线诱导设施。
(3)根据路侧危险程度和历史事故资料设置护栏。
(4)如果设置了避险车道,应在坡道起点处设置避险车道的告示牌,在避险车道前至少设置两处预告标志。
上陡坡路段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一般是占道行驶或违章超车造成与下坡车辆发生对撞事故。
方案设计时,应重点以标志和标线为主要措施进行处治,提醒驾驶员禁止超车。
连续下坡路段主要安全隐患与陡坡类似,但由于下坡的长度较长,因此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且事故较严重。
(1)设置连续下坡告示牌标志,根据情况可辅助标志标明连续下坡长度,或使用告示牌说明。
(2)设置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线、减速设施。
(3)在因刹车失灵造成事故频发的路段,可根据地形条件设置避险车道;
如果设施了避险车道,应在坡道起点处设置避险车道的告示牌,在避险车道前至少设置两处预告标志。
(4)根据路侧危险程度和历史事故资料设置护栏。
视距不良路段主要安全隐患一般是车辆占用对向车道时易造成对撞事故。
(1)设置鸣喇叭标志、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
(2)设置线形诱导设施、强制减速设施。
(4)修剪、处置弯道内侧树木,使弯道内侧通视。
路侧险要路段主要安全隐患一般是车辆驶出路外的事故。
(1)根据路侧危险程度和历史事故资料设置护栏。
(2)设置“超速危险”等警告标志。
(3)设置视线诱导设施。
(4)根据历史事故数据设置强制减速措施。
平面交叉路口在直行与转弯方向都存在着明显的交通冲突,引起的主要安全隐患是车速过快造成的追尾和转弯车与直行车辆侧碰等。
解决的基本原则是消除交通冲突或降低其影响,方案设计时,综合采用以下措施:
(1)根据交通量的情况明确平面交叉口通行优先权的分配。
当交通量相差较大时,应设置“停车让行”、“减速让行”等标志配合停止线或让行线保证较高交通量方向的车辆优先通过交叉口;
若交通量相差不大或交通量的数值很高,平面交叉路口应设置渠化,根据实际交通流的情况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合理分配通行优先权,必要时可设置信号灯等设施对平交路口进行交通控制管理。
(2)在事故率高的交叉口和人行道口前适当位置可增设黄闪信号灯。
(3)视距不良的交叉口应修建路侧树木,保证交叉口的视距条件,需要时可以设置交叉路口警告标志。
(4)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且交通量较小的平面交叉路口,主路上路口处设置道口标柱。
(5)支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支路路口设置物理减速装置,强制支路车辆在汇入干路之前减速。
(6)行人横穿马路流量较大的平交路口和路段,应标划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的长度过长时,应考虑在中间设置安全岛。
(7)设置干路先行标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
(8)当地形条件及其它特殊情况限制,平面交叉的交角小于45度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设置交通标志和路面标线;
渠化交叉口;
交叉口中心一段直线调成近直角交叉,两端用反向曲线相接,但反向曲线应保证车辆在车速不过分低于主要公路引道车速情况下安全行驶;
改成错位交叉。
横断面发生变化路段,应确保路面标线的衔接以及标志的配合设置,保证护栏衔接平顺。
(1)路基宽度发生变化的路段,应设置路侧护栏和渐变段标线。
(2)车道数及车道宽度或路肩宽度发生变化的路段,必须设置视线诱导设施,如设置轮廓标和突起路标等视线诱导设施。
(3)设置窄路、窄桥和限速及禁止超车等警告标志。
三、实施步骤
3.1收集基础资料
通过走访有关部门及现场调查,收集交通事故、运行车速、路况、路侧条件、交通气象条件等资料。
(1)交通事故数据
应收集的交通事故数据主要包括:
按路线汇总的交通事故数据(尤其是近3~5年)、事故地点、事故对象、事故形态、事故类型、事故结果和事故原因等。
(2)运行车速数据
对因超速易发交通事故的路段做重点调查,并通过实地观测获得运行车速数据、
(3)公路技术指标等数据
应收集的公路技术指标数据主要包括:
公路几何设计要素(平曲线牛径、纵坡、路基宽度等)、平面图、纵断面图、标准横断面图、路面结构图等。
此外,还要掌握与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紧密相关的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等的现状、路侧环境等。
(4)交通量资料
应收集的交通量资料主要包括:
年平均交通量及主要交通构成等。
(5)气象资料
应收集的气象资料主要包括:
雾、雪、雨、大风及其季节规律,以及沿线特殊气象特征,如侧向风、积雪、局部雾团等。
(6)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是:
对已有相关资料的校核,如几何线形、交通设施状况、自然环境、交通状况及交通事故发生现场的校核等。
重点掌握路侧危险程度、交叉口的位置与环境、沿线道路环境等重要信息。
同时,对技术资料缺乏的公路,应对重点路段进行几何要素测量,如纵坡、平曲线、路面宽度等。
为分析交通事故原因、拟定和校核设计方案奠定坚实的基础。
3.2排查安全隐患
3.2.1急弯路段
【排查要点】
(1)是否设置了“弯路”警告标志或线形诱导标
在急弯路段,车辆在曲线上行使时的稳定性和安全舒适感都比较低,而这样的地方往往又是视距不良地段,容易造成对向撞车或急刹车翻车事故。
另一种情况是急弯路段前后线形较好,可以较高车速行使,到达急弯路段时减速不及也会造成交通事故。
因此,在急弯路段必须设置“急弯”警告标志,或曲线外侧或中央分隔带上设置线形诱导标,提醒驾驶员低速、谨慎行驶,以确保行车安全。
(2)路面标线是否合理
为禁止车辆越线驶入对向车道,车道中心线必须标划黄色实线。
为确保安全视距,中心实线还应自曲线起,终点向外延伸一段长度L: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L≥100m;
V<
60km/h,L≥50m。
(3)是否设置了弯道外侧护栏
在一些特殊急弯路段(如旁山、沿河、树林等急弯路段),为防止失事车辆驶离路面,发生翻车事故,应在弯道外侧设置安全护栏。
3.2.2陡坡路段
(1)在设有爬坡车道的地段,是否在适当位置设置了爬坡车道标志
陡坡路段很长时,单位重量功率低的大型车的行驶车速势必降低。
大型车的车速低,对交通流产生不良影响,主要表现为:
与小客车之类车辆的速度相差较大时,使超车频率增加,对安全不利;
使小客车之类车辆的行驶自由度减小,通行能力降低。
为消除这些现象,附设爬坡车道使大型车离开主线交通流,可提高小客车酌行驶自由度,增加路段的通行能力。
然而,若爬坡车道起点位置通视不良,驾驶员辨认不出爬坡车道,误认为是一条行车道,小汽车驶入就会尾追撞上慢行的载重车,造成事故;
终点位置视距不清晰,车辆驶出爬坡车道时,很难安全进入行车道上车流之间隙。
因此,设置爬坡车道的地段必须通过设置标志牌来提示驾驶员:
什么地方设置有爬坡车道,起点、终点在哪里,才能充分发挥爬坡车道的作用,从而保证公路的通行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率。
(2)是否设置了限速标志、减速标志
由于在陡坡路段行驶车速较高,车辆所需制动距离较长,给安全行车带来不利,因此,必须设置限速标志和减速标志。
3.2.3连续下坡路段
(1)是否设置了连续下坡警告标志
车辆下完一个坡后,驾驶员一般误认为前方将是平路或上坡路段,从而加速行驶,一旦下一个下坡时,往往由于来不急减速或停车而酿成交通事故。
因此,在连续下坡路段前方,必须设置警告标志,提醒驾驶员注意。
由于在连续下坡路段上车速快,所需的停车视距远大于一般路段,但驾驶员一般认为与前面车辆保持的距离,也仍是一般路段所需的停车视距。
因此,应采取相应的限速标志、减速标志。
(3)在对驾驶人员有严重眩目影响的路段是否设有防眩设施
竖曲线连续变化的路段,夜间行车会有眩目影响,使驾驶员获得视觉信息的质量显著降低,夜间行车环境不断恶化,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应在竖曲线对驾驶人员有严重眩目影响的路段设置防眩设施。
3.2.4视距不良路段
(1)会车视距是否符合要求
会车视距取停车视距的两倍,停车视距是对具有适当能力和警觉的驾驶员在平常情况下进行紧急停车的条件下所制定的。
若会车视距过短,当驾驶员必须进行复杂的或及时的判断时、或当信息难以感觉时、或当需要进行与以外的或不同寻常的操纵运行时,往往会由于反应时间不够而来不及进行合理的操作。
因此,在视距不良路段,必须足够长的会车视距,才能保证安全停车和避让。
(2)对于不能满足视距要求的地方,是否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
对于不能满足视距要求的地方,应检验是否设置了交通标志或采取强制分道行驶等措施。
3.2.5路侧险要路段
(1)是否设置了路侧安全护栏
在高填方路段和沿河路段,若汽车以极高的速度行驶,稍有不慎,比如:
方向盘打得偏大,路面滑或路面上有突起的障碍物等,都有可能使车辆失控,撞出路外。
因此,必须设置路侧安全护栏,一方面阻止车辆撞出路外,并使车辆回复到正常行驶方向,另一方面在发生碰撞时,对乘客的损伤降低到最小程度。
(2)是否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
在路侧险要路段,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严重受损。
因此,必须根据路侧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设置“超速危险”警告标志、视线诱导设施和强制减速措施。
3.2.6平面交叉
(1)在各种平面交叉路口,是否按安全行车需要设置了相应的交叉口标志,交叉口标志是否与实际形状接近,设置位置是否正确。
在平面交叉口,由于车流交叉、合流、分流形成很多冲突点,容易发生交通阻塞和交通事故。
因此在进入交叉口之前,设置与交叉口实际形状接近的标志,让驾驶员及早获悉有关信息,采取减速、变换车道等安全措施。
(2)在干路与支路相交的平交路口,是否设置有干路先行标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减速垫,标志设置是否合理和必要
在干路与支路相交的平交路口,为了确保干路交通安全畅通,干路享用优先通行权。
为此,应在路口相应方向分别设置干路先行标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以及减速垫。
(3)连续出现平交路口时,若交叉口之间距离不足,是否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
在主线上连续出现平交路口时,交叉口之间距离要能满足驾驶员判断以及车辆交织和加、减速所需距离。
在特殊情况不能满足时,应该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在路面上设置减速带、路侧设置连续交叉口警告标志、减速标志等,以保证交通安全与纠正错误行使。
(4)平面交叉的交角较小时,是否采取了安全措施
锐角交叉的道路需要很宽的转弯道路面积,并使视线受到限制,对于载重汽车尤其如此。
当载重汽车以锐角转弯时,在车辆的一侧存在盲区,对行车安全不利。
锐角交叉增加了车辆横穿主要交通流穿越时间,也增加了交通肇事的危险性。
(5)在交叉路口上,是否按照行人横过道路的需要,正确设置了人行横道线
在集镇路段,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人行横道线,以保证行人横过道路、限制行人随意横穿,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安全水平。
交叉路口处,人行横道一般宜在道路弯道以外即直线部分设置,使行人横过距离最短;
信号灯路口要与信号灯位置相配合。
3.2.7横断面发生变化路段
(1)是否在必要的路段设置了视线诱导设施
车道数及车道宽度或路肩宽度发生变化的路段是造成交通流不稳定的重要原因,在夜间往往会引起交通安全方面的问题。
设置视线诱导设施,可使驾驶员了解车道数或车道宽度的变化,顺利通过瓶颈路段防止事故发生。
汽车从直线段过渡到曲线段,尤其向小半径曲线行驶时,驾驶员的视线很难随道路线形急剧变化。
在夜间,情况会更糟,连续设置视线诱导标,可使驾驶员了解道路线形的急剧变化,非常清晰地显示出道路轮廓,能有效地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交通安全。
(2)慢车道和人行道发生变化时,是否布设了渐变段标线
在集镇路段路,为了满足两侧居民出行和公交车辆停车,通常将公路慢车道加宽、增设人行道,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必须布设渐变段标线。
(3)横断面宽度发生变化时,是否设有过渡段和警告标志
横断面宽度发生变化,通常会引起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的突变,从而导致交通拥挤和交通秩序混乱,容易出现交通事故。
因此,要注意变更地点是否合适、过渡段长度是否足够、交通管理上有无措施等。
根据排查出的结果,对于不符合实施判定指标的路段,还应充分考虑交通事故情况,对存在与部技术指南事故口径吻合的路段,要结合资金安排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安排,重点保障。
3.3完善设计方案
根据排查出的点段,结合周围环境以及经济、技术的可行性,拟定综合交通工程处治措施,组织专家审查与现场论证,确保措施合理有效。
3.4工程施工和验收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并根据实施特点加强施工监管,切实保障交通安全及现场施工人员安全。
实施完成后及时组织相关验收。
3.5工程效果评价
3.5.1评价指标与准备工作
(1)应重视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及跟踪调查工作,注重量化的后续评价。
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效果的评价指标为设施损坏次数(评估预防事故次数)、交通事故次起数、交通事故死亡率、设施损坏情况(评估预防事故次数)。
(2)选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后待评价的路段后,工程评价需要下列资料为:
该路段年平均日交通量,交通构成,该路段交通事故次数,该路段交通事故伤亡人数,设施损坏次数,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前最少三年的事故率。
(3)设施损坏次数分护栏、示警桩(墩)的损坏次数,并按如表5格式填写统计表:
表5护栏、示警桩(墩)的损坏次数统计表
路线编号
实施里程
损坏次数
合计
人为
客车
货车
不明
(4)有目击及公安、路政部门处理的损坏事件还应提供如表5-2所示资料:
表6 有证据的损坏统计表
桩号
车辆类型
载乘人数
事故原因
日期
备注
3.5.2统计要求
工程评价应在工程实施完成后逐年进行,一般应持续三年以上。
3.5.3评价内容
工程评价应在数据基础上,综合评价该路段的交通事故减少数、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交通工程设施的损坏次数。
附录不同平交路口标志、标线设置示例
1.T形平交路口标志、标线设置例
1.1标线设置
(1)导流标线设置
鉴于T形平交路口形状特点,导流标线宜采用三角形或梯形,其尺寸需根据路口具体情况而定。
(2)左转车道的分隔
主干线左转车道通常利用中央分隔带区域导流标线宽度变窄的方法分隔出一个左转车道(此种导流标线的设置是T型、十字型平交路口主干道分离出左转车道的常规方法);
主干线的左转车道长度不应小于30米,供左转车辆等候使用,以减少左转车辆对直行车辆的干扰。
支路左转车道常采用三角形的导流标线分隔,将右行、左行车辆有效分隔。
(3)停车、减速让行标线设置
在支路左转车道设置此类避让标线,减少支路、主路车辆的交织机会。
(4)平交口前减速标线的设置
与限速标志对应,设置减速标线。
(5)根据车辆走向设置正确的导向箭头
1.2标志设置
(1)指路标志的设置
主干道指路标志,预告前方支路、主路的地点方向。
设置于左转车道渐变段起点。
主干道指路标志,预告支路的地点、方向。
设置在左转车道终点。
支路指路标志,预告主路两个方向的地点。
设置在导流岛三角端(导流岛为绿化带)。
如支路导流岛路面硬化,此标志可设置于路侧,标志版面可采用
形式。
(2)禁令标志的设置
与避让标线相配合设置此标志
(3)限速、平交路口警示标志
根据道路状况、车辆状况确定是否设置此类标志。
在主干道加宽渐变段前设置此标志警示司机前方道路状况,提示司机限速,宜与振动减速标线配合使用。
(4)其它禁令标志的设置
有些道路(如高速公路接线)不允许非机动车驶入,或对车辆高度有特殊的要求,这种情况下需在道路入口处设置相应警告标志。
图1T型平交路口标志、标线相结合的设置例
图2高速公路接线与地方二级路组成的T型平交路口的标志设置例
2.十字交叉路口标志、标线的设置例
2.1标线
十字路口的标线对于T形平交路口,即在另一方向增加一支路。
标线设置方法参见T型平交路口。
图3十字路口标志、标线设置例
(1)
图4十字路口标志、标线设置例
(2)
图5十字路口标志、标线设置例(3)
2.2标志
十字路口指路标志,预告三向支路的地点,设置于车道加宽段前;
支路的指路标志;
预告某一支路的地点,设置于距支路路口30米处。
(2)关于禁令、警告、限速等标志的设置方法参见T型平交路口标志设置方法。
3.圆形交叉口标志、标线的设置
3.1标线
(1)在支路出口处设置减速让行标线
(2)各支路在道路中心设置分离导流标线。
3.2标志
(1)指路标志
环岛指路标志,预告环岛各方向的地点,在支路加宽段处设置此标志;
支路入口指路标志,预告支路的地点,设置于支路距入口30米处。
(2)环岛车流走向标志
设置在支路导流岛,或设置在中央环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