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烟花爆竹安全设计规范解读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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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主编单位及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
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
国家安全生产宜春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
参编单位:
湖南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江西省李渡烟花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待定)
1总则
2术语
3建筑物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
3.1建筑物危险等级
3.2计算药量
4工程规划和外部最小允许距离
4.1工程规划
4.2危险品生产区外部最小允许距离
4.3危险品总仓库区外部最小允许距离
4.4销毁场和燃放试验场外部最小允许距离
5总平面布置和内部最小允许距离
5.1总平面布置
5.2危险品生产区内部最小允许距离
5.3危险品总仓库区内部最小允许距离
5.4防护屏障
6工艺与布置
7危险品储存和运输
7.1危险品储存
7.2危险品运输
8建筑结构
8.1一般规定
8.2生产区危险性建筑物的结构选型和构造
8.3抗爆间室和抗爆屏院
8.4生产区危险性建筑物的安全疏散
8.5生产区危险性建筑物的建筑构造
8.6仓库区危险品仓库的建筑结构
8.7通廊和隧道
9消防
10废水处理
11采暖通风
11.1采暖
11.2通风和空气调节
12电气
12.1电气危险场所分类
12.2电气设备
12.3室内电气线路
12.4照明
12.510kV及以下变(配)电所和配电室
12.6室外电气线路
12.7防雷与接地
12.8防静电
12.9通讯
12.10火灾报警系统
12.11安全防范工程
12.12控制室
附录A防护土堤的防护范围
附录B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的工序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
条文说明
1.0.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烟花爆竹行业持续、安全发展,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企业仓库的工程建设,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企业仓库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零售烟花爆竹的储存,以及军用烟火的制造、运输和储存。
1.0.3本规范涉及外部安全,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企业仓库周边规划建设居民点、企业、城镇、重要设施时,须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1.0.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企业仓库的工程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规定外,本规范未规定的部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0.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fireworksandfirecrackerplant
指生产烟花、爆竹及生产用于烟花、爆竹产品的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电子点火头的企业。
2.0.2危险品hazardousproduct
指本规范范围内的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以及用以上物品制成的烟花、爆竹在制品、半成品、成品。
2.0.3在制品in-processproduct
指正在各生产阶段加工的产品。
2.0.4半成品semi-finishedproduct
指在某些生产阶段上已完工,尚需进一步加工的产品。
2.0.5危险品生产厂房buildingofproductionhazardousproduct
生产、制造、加工危险品的建筑物。
2.0.6中转库transitstorage
在生产过程中,在厂区内用于暂存药物、半成品、成品、引火线及有药部件的建构筑物。
2.0.7总仓库generalstorage
指集中储存成品、化工原材料、药物(黑火药、烟火药、亮珠、药柱、药块)、效果内筒、引火线的仓库以及批发经营企业仓库。
2.0.8临时存药洞temporarycavitystore
指在危险性建筑物附近的防护屏障或自然山体等内镶嵌的临时存放药物的洞室。
2.0.9危险性建筑物dangerousgoodsbuilding
生产或储存危险品的建构筑物,包括危险品生产厂房和危险品库房。
2.0.10计算药量explosivequantity
能同时爆炸或燃烧的危险品药量。
2.0.11摩擦类药剂frictionlightedpowder
含氯酸钾、硫化锑、雷酸银等药剂,经摩擦起引燃(爆)作用的药剂。
2.0.12外部最小允许距离externalminimumallowabledistance
指危险性建筑物与外部各类目标之间,在规定的破坏标准下所允许的最小距离。
它是按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确定的。
2.0.13内部最小允许距离interiorminimumallowabledistance
指危险品厂房、库房与相邻建筑物之间,在规定的破坏标准下所允许的最小距离。
2.0.14防护屏障protectingbarrier
天然或人工的挡墙,其形式、强度均能按规定方式限制爆炸冲击波、碎片、火焰对附近建筑物及设施的影响。
2.0.15人均使用面积useablefloorareapercaptia
厂房内有效使用面积按作业人员平均,每个作业人员所占有的面积。
2.0.16轻型泄压屋盖lightreliefroof
泄压部分(不包括檩条、梁、屋架)由轻质材料构成,当建筑物内部发生事故时,具有泄压效能,使建筑物主体结构尽可能不受到破坏的屋盖。
轻型泄压部分的单位面积的重量不应大于0.6kN/m²
。
2.0.17轻质易碎屋盖lightfragileroof
由轻质易碎材料构成,当建筑物内部发生事故时,不仅具有泄压效能,且破碎成小块,减轻对外部影响的屋盖。
轻质易碎部分的单位面积重量不大于1.2kN/m²
2.0.18抗爆间室blastresistantchamber
具有承受本室内因发生爆炸而产生破坏作用的间室。
可根据间室内生产或储存的危险品性质、恢复生产的要求,可承受一次或多次爆炸破坏作用。
2.0.19抗爆屏院blastresistantshieldyard
当抗爆间室内发生爆炸事故时,为阻止爆炸冲击波或爆炸破片向四周扩散,而在抗爆间室轻型窗外设置的屏院。
2.0.20装甲防护装置armorprotectivedevice
装于特定场所或设于单个特定设备或操作岗位的装置,以防止装置外的人员、物资或设备受到可能发生的局部火灾或爆炸侵害的金属防护体。
2.0.21安全出口safetyexit
建筑物内的作业人员能直接疏散到室外安全地带的门。
2.0.22辅助用室auxiliaryroom
指更衣室、盥洗室、浴室、洗衣房,休息室、厕所等,根据生产特点、实际需要和使用方便的原则而设置。
2.0.23电气危险场所electricalinstallationinhazardouslocations
爆炸或燃烧性物质出现或预期可能出现的数量达到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预防措施的场所。
2.0.24可燃性粉尘环境explosivedustatmosphere
在大气环境条件下,粉尘或纤维状的可燃性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传至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环境。
2.0.25爆炸性气体环境explosivegasesandvaporsatmospheres
在大气环境条件下,气体或蒸汽可燃性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传至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环境。
2.0.26直接接地direct-earthing
将金属设备或金属构件与接地系统直接用导体进行可靠联接。
2.0.27间接接地indirect-earthing
将人体、金属设备等通过防静电材料或防静电制品与接地系统进行可靠联接。
2.0.28防静电材料anti-electrostaticmaterial
通过在聚合物内添加导电性物质(碳黑、金属粉等)、抗静电剂等,以降低电阻率,增加电荷泄漏能力的材料统称为防静电材料。
2.0.29防静电制品anti-electrostaticware
由防静电材料制成,具有固体形状,电阻值在5×
104Ω~1×
108Ω范围内的物品。
2.0.30静电非导体staticnon-conductor
体电阻率值大于或等于1.0×
1010Ω
的物体或表面电阻率大于或等于1.0×
1011Ω的物体。
2.0.31允许最高表面温度maximumpermissiblesurfacetemperature
为了避免粉尘点燃,允许电气设备在运行中达到的最高表面温度。
2.0.32独立变电所independentelectricalsubstation
变电所为独立的建筑物。
2.0.33防静电地面anti-electrostaticfloor
能有效地泄漏或消散静电荷,防止静电荷积累所采用的地面。
2.0.34静电泄漏电阻electrostaticallyleakageresistance
物体的被测点与大地之间的总电阻。
2.0.35防火墙firewall
指能够截断火焰及火星传播且在一定时间内能起到隔绝温度传播的不燃烧体材料制成的实心砌体,耐火极限不小于3小时。
该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和洞口。
3.1建筑物危险等级
3.1.1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应按下列规定划分为1.1、1.3级:
11.1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在制造、储存、运输中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或有迸射危险。
其破坏效应将波及周围。
根据破坏能力划分为1.1-1、1.1-2级。
1.1-1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发生爆炸事故时,其破坏能力相当于TNT的厂房和仓库;
1.1-2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发生爆炸事故时,其破坏能力相当于黑火药的厂房和仓库。
21.3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在制造、储存、运输中具有燃烧危险。
偶尔有较小爆炸或较小迸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其破坏效应局限于本建筑物内,对周围建筑物影响较小。
3.1.2厂房的危险等级应由其中最危险的生产工序确定。
仓库的危险等级应由其中所储存最危险的物品确定。
3.1.3危险品生产工序的危险等级应符合表3.1.3-1的规定,危险品仓库的危险等级应符合表3.1.3-2的规定。
3.1.4储存氧化剂、可燃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表3.1.3-1生产工序危险等级分类
序号
危险品
名称
危险
等级
生产工序
1
黑火药
1.1-2
硝酸钾与碳(硫)混合(球磨),潮药,装模(包片),压药,拆模(撕片),造粒(含浆硝),浆药(制谷壳类炸药),干燥,散热(凉药),筛选,抛光,称量,包装
1.3
单料粉碎、筛选、干燥、称量,硫碳二成分混合
2
烟火药
1.1-1
药物混合或配制,湿药调制,造粒(含亮珠制作),抛光,压药,褙药柱药块,筛选,干燥(含单双基粉的日光晒和烘干),散热(凉药),称量,包装
单料称量,氧化剂、可燃物的粉碎和筛选
单双基药的湿态粉碎、离心驱水、包装(含不少于30%的水分)
3
引火线
制引,浆引,漆引,干燥(风干、日光晒、晾引),散热,绕引,定型裁割,捆扎,切引,包装
4
爆竹
(含擦炮)
装药
黑火药装药,挤引
插引(含机械插引,手工插引和空筒插引),封口固引(点药),结鞭,封装,包装
5
双响炮
封口
插引,过节,拔底,缯头,包装
6
组合烟花
装(筑)药,封口(压纸片),压药
装发射药,黑火药装(压)药,已装药的筒子钻孔,带裸药半成品组装,切引(含效果引)
蘸药,安引线,组盆串引(空筒),无裸药半成品组装,包装
7
礼花弹和小礼花类
装球(装效果件、开包炸药)
做药包,组装(含安快引、装发射药包),剖引(引线钻孔),球干燥(晒、烘),散热(晾球)
空壳安引,糊球(敷球),组盆串球,包装(装箱)
8
吐珠类
装药(黑火药、亮珠、药柱、内筒)
安引线(空筒),组装,包装
9
升空类
装药,压药
黑火药的压药,带裸药的筒子饼组装(含效果药包)
组装(含无裸药组装和安稳定杆),包装
10
旋转类
(旋转升空类)
筑(压)药
黑火药的筑(压)药,已装药筒子钻孔
组装(含引线、配件、旋转架),包装
11
喷花类和架子烟花
装药(亮珠、黑火药混合药,单、双基混合药),已装药的钻孔
安引线,组装,包装
12
线香类
粘药,干燥,散热,包装
13
摩擦类(含雷酸银、发火帽、拉炮、发令纸类)
雷酸银药物配制,和药砂
包药砂,机械点药,模具点药,发令纸类干燥(晾干),分装,包装
14
烟雾类
装药,压药(做药球、团),干燥,散热(凉药)
糊球(敷球),安引,球干燥,散热,组装,包装
15
造型玩具类
装药、已装药的半成品钻孔
安引,组装(模型、配件),包装
16
电子点火头
蘸药,干燥(晾干),检测,包装
注:
1表中未列品种、加工工序,其危险等级可对照本表确定。
2晒场的危险等级,应与各危险品干燥的危险等级相同。
3烟花爆竹中的药物不得含有现行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规定的禁用药物。
表3.1.3-2仓库危险等级分类
贮存的危险品名称
烟火药(包括裸药、半裸药效果件),小粒单基药,已粉碎干燥的硝化棉、单双基粉,烟火药引线
黑火药,黑火药引线,已装药的半成品,A、B级成品(含单筒药量大于25g的C级组合烟花)
大粒单双基药,单双基粉(含不少于30%的水分),硝化棉(含不少于25%的水分),C、D级产品(其中,C级组合烟花单筒药量不大于25g),电子点火头。
表中A、B、C、D级为现行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规定的产品分级。
3.2计算药量
3.2.1危险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应为该建筑物内所存放的黑火药、烟火药、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及生产设备、运输设备或器具里能形成同时爆炸或燃烧的危险品最大药量。
3.2.2防护屏障内的危险品药量,应计入该屏障内的危险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
3.2.3抗爆间室及装甲防护装置内的存药量,应按间室内或装置内的全部药量计算。
该药量可不计入厂房的计算药量。
3.2.4厂房内采取了分隔防护措施,危险品相互间不会引起同时爆炸或燃烧的药量可分别计算,取其最大值。
4.1工程规划
4.1.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仓库的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并应避开居民点、学校、工业区、旅游区重点建筑物、铁路和公路运输线、高压输电线等。
4.1.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品种、生产特性、生产能力、危险程度进行分区规划,分别设置非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总仓库区、销毁场或燃放试验场区、行政区。
4.1.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生产、生活、运输、管理和气象等因素确定各区相互位置。
危险品生产区、总仓库区宜设在有自然屏障或有利于安全的地带,危险品销毁场和燃放试验场宜单独设在偏僻地带。
2非危险品生产区可靠近住宅区布置。
3无关人流和货流不应通过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
危险品货物运输不宜通过住宅区。
4.1.4当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在山区时,应合理利用地形,将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总仓库区、销毁场或燃放试验场区布置在有自然屏障的偏僻地带。
不应将危险品生产区布置在山坡陡峭的狭窄沟谷中。
4.1.5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设置危险品仓库时,应符合第4.3节危险品总仓库区外部最小允许距离和第5.3节危险品总仓库区内部最小允许距离的规定。
4.2危险品生产区外部最小允许距离
4.2.1危险品生产区内的危险性建、构筑物与其周围村庄、公路、铁路、城镇和本企业住宅区、本企业总仓库区等外部最小允许距离,应分别按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计算后取其最大值。
注:
外部最小允许距离自危险性建筑物的外墙轴线算起(晒场自晒场边缘算起)。
4.2.2危险品生产区内,1.1级建、构筑物的外部最小允许距离,不应小于表4.2.2的规定。
4.2.3危险品生产区内,1.3级建、构筑物的外部最小允许距离,不应小于表4.2.3的规定。
4.3危险品总仓库区外部最小允许距离
4.3.1危险品总仓库区内的危险性建筑物与其周围村庄、公路、铁路、城镇和本企业住宅区、本企业生产区等外部最小允许距离,应分别按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计算后取其最大值。
外部最小允许距离自危险性建筑物的外墙轴线算起。
4.3.2危险品总仓库区,1.1级仓库的外部最小允许距离,不应小于表4.3.2的规定。
4.3.3危险品总仓库区,1.3级仓库的外部最小允许距离,不应小于表4.3.3的规定。
4.3.4若将总仓库区和生产区相邻或相连时,两者之间距离按照各自外部最小允许距离要求计算,取较大值。
表4.2.2危险品生产区1.1级建、构筑物的外部最小允许距离(m)
项目
计算药量(kg)
≤10
>
≤20
20
≤30
30
≤50
50
≤100
100
≤200
200
≤300
300
≤500
10户或50人以下零散住户,50人以下的企业围墙,本企业独立的总仓库区建筑物边缘,无摘挂作业铁道中间站界及建筑物边缘,llOkV架空输电线路
60
65
70
80
110
120
140
村庄边缘,学校,职工人数在50人及以上的企业围墙,有摘挂作业的铁路车站站界及建筑物边缘,220kV以下的区域变电站围墙,220kV架空输电线路
160
180
210
城镇规划边缘,220kV及以上的区域变电站围墙,220kV以上的架空输电线路
130
150
220
290
325
370
铁路线、二级及以上公路路边、通航的河流航道边缘
35
40
95
105
三级及以下公路路边、35kV架空输电线路
90
表4.2.3危险品生产区1.3级建、构筑物的外部最小允许距离(m)
≤400
400
≤600
600
≤800
800
≤1000
10户或50人以下零散住户,50人以下的企业围墙,本企业独立的总仓库区建筑物边缘,无摘挂作业铁路中间站界及建筑物边缘,llOkV架空输电线路
42
44
46
48
75
40
表4.3.2危险品总仓库区1.1级仓库的外部最小允许距离(m)
500
1000
≤2000
2000
≤3000
3000
≤4000
4000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