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住宅小区智能化标准化配置0528剖析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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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住宅小区智能化标准化配置0528剖析Word文档格式.docx

《商用建筑通信通道和结构空间布线标准》(EIA/TIA-568);

《信息技术互联国际标准》(ISO/IEC11801-95);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198-9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出入口控制技术技术要求》GA/T394-2002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47-2000

《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97-700

《防雷及接地安装工艺标准》(322-1998)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要求》(GB-T75-94)

《建筑电气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533-1996)

《民用建筑电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J)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GBT/T50312-200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T50312-2000)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等级评定标准》DB43/T185-2003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2006)

《弱电系统配置方案》

其它适用于本合约的有关国家规范和国家标准,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要求。

 

二、术语

居住区:

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组团:

居住区内的划分方式,是指被居住区内道路分割、由多栋建筑组成的开放式或封闭式布局,一般具备统一的出入口通道,是居住区的次级管理区域。

单元:

以共用楼梯或电梯为核心布置的多套住房的组合空间称为单元。

户内:

即住户入户门内部的私有空间。

智能化居住区:

指将信息通信、计算机和自动控制等技术运用于居住区,通过有效的信息传输网络、各系统的优化配置和综合应用,向住户提供先进的安全防范、信息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功能,以期为居住者创造安全、舒适、便捷、高效的生活空间。

智能化系统:

具有智能特点的信息系统,由安全防范系统、信息通讯网络系统、物业管理与监控系统和基础设施与技术等组成。

智能化子系统:

各智能化系统下完成某类特定功能的独立系统,如对讲系统为安全防范系统的子系统,电源与接地系统为基础设施与技术的子系统等。

功能配置:

智能化子系统所应具备的特定功能,按要求等级划分为基本配置和提升配置。

基本配置:

强制性标准,适用于任何项目的智能化系统,是智能化居住区应满足的最基本功能和最低配置要求。

提升配置:

建议性、可供选择的标准,适用于对智能化系统要求较高的项目,是智能化住宅小区可进一步拓展的功能,由一线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配。

点位设置:

各智能化子系统设置的信息点/监控点名称、数量和安装位置.

三、系统设计范围

1、周界防护系统

2、视频监控系统

3、可视对讲系统

4、住户报警系统

5、车辆管理系统

6、门禁一卡通系统

7、电子巡更系统

8、背景音乐广播系统

9、信息发布系统

10、电梯五方通话系统

四、周界防护系统

1、系统应沿小区周界(小区围墙、栅栏、临时围墙等)封闭设置;

周界未设实体围墙的河岸,应安装监控摄像机或安装围(栅)栏式红外探测器、微波泄漏电缆等设施。

2、系统设置应无盲区、无死角、24h设防;

系统应具有防拆和断路报警功能;

系统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2s,报警持续时间不小于5s;

防区的划分应有利于报警时准确定位、准确显示报警区域;

监控室应配置警号、电子地图(模拟地形图)。

3、系统前端设备配置红外探测器的,宜选用探测距离100m以内,抗干扰能力强的主动式红外入侵探测器;

探测器的安装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气候、各种干扰等因素引起的误报;

探测器的实际使用距离不得超过产品规定探测距离的60℅;

安装在围墙栅栏上端时,最下一道光束与围墙、栅栏顶端的距离为150mm(±

10mm);

安装在围墙侧面时,应选择在围墙、栅栏外侧的最上端,且入侵探测器与围墙、栅栏外侧的距离为175mm(±

25mm);

在同一处安装两只指向相反的发射或接收装置时,应采用交叉安装方式,其交叉间距应≥30Cm。

5、系统前端设备采用电子围栏的,安装时应沿周界做好绿篱隔离、设备接地、防雷装置及按规范在电子围栏上做好明晰、夜间有荧光标识的警示牌。

6、系统安装联动警示灯或照明灯,应沿小区周界设置,安装数量根据周界地形确定(选用)。

7、报警信息应保存30天以上。

8、系统与安防系统运行监管中心实现联网。

9、与景观设计结合:

设备布点

需考虑内容

红外探测器

监控区域围栏设置需考虑红外探测器特点,尽量减小围栏在高度上的高低起伏,尽量保证围栏在水平走向上平直,减小围栏拐弯

红外探测器一家安装在围栏上,景观尽量减小在围栏2M内种植,景观树木宜低于围栏高度,避免红外探测器的红外光路被阻引起误报

五、视频监控系统

1、摄像机选用

(1)住宅小区应选用彩色水平分辨力550TVL以上的(彩色)摄像机。

(2)室外选用动态范围大、具有低照度特性的摄像机。

(3)室内选用具有低照度、背光补偿等功能的摄像机。

(4)电梯轿厢内选用半球型摄像机,电梯建议配置楼层显示器和视频抗干扰器。

(6)小区消防通道出入口选用具有强光抑制功能的摄像机。

(7)地下停车库出入口选用具有强光抑制功能的摄像机(进、出车道各一台)。

(8)小区出入口与外围道路接点处选用能操控的球型摄像机。

(9)小区内主要通道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出入口选用低照度摄像机。

(10)地下停车库内主要通道可选用红外线(点阵式或智能型)摄像机或带LED发光型摄像机。

2、摄像机安装

(1)安装应定向、定焦,稳定、牢固,避免逆光。

(2)安装位置及高度应不易受外界干扰、破坏,也不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的正常活动。

(3)带有变焦镜头控制的摄像机,在变焦操作后,能自动恢复至预置设定位置。

(4)电梯厅、楼栋单元门、楼栋内应急(消防)通道一楼楼梯口、小区地下停车库人员出入口安装的摄像机应对准电梯出入口、楼栋单元门出入口、楼栋内应急(消防)通道一楼楼梯出入口和地下停车库的人员出入口。

(5)电梯轿厢内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门一侧的左上方或右上方的厢顶部。

(6)监控区域应无盲区,摄像机视频探测范围应满足现场监视覆盖的要求。

(7)摄像机监视范围内的环境照度应满足图像清晰的要求,各出入口监控点夜间应配置灯光予以补偿.

(8)室外空旷地安装的摄像机应采用有效的防雷措施。

3、视频图像应符合以下要求

视频监控监视和记录的图像效果应满足有效识别目标的需求,应达到:

(1)小区周界的视频图像应昼夜(24h)清晰显示触发报警物体的特征。

(2)小区出入口与外围道路接点处的视频图像应昼夜(24h)清晰显示小区出入口周围行人、车辆的流动情况。

(3)小区出入口抓拍的图片,应昼夜(24h)清晰展示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着装颜色,出入小区汽车的车型、车牌号码、车辆颜色和前排司乘人员的面部特征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品牌、颜色。

(4)小区消防通道出入口的视频图像应昼夜(24h)清晰显示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着装颜色,出入汽车的车型、车牌号码、车辆颜色和前排司乘人员的面部特征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品牌、颜色。

(5)地下停车库出入口的视频图像应昼夜(24h)清晰显示出入车辆车型、车牌号码、外观颜色和出入人员的体貌特征;

地下停车库内主要车道的视频图像应清晰地显示车行道上行驶车辆的车型、行驶状况和行人的活动情况。

(6)小区内主要通道的视频图像应清晰显示通道上行驶车辆的车型、行驶状况和行人的活动情况。

(7)楼栋单元门口安装的摄像机应昼夜(24h)清晰显示出入单元门人员的体貌特征。

(8)楼栋内应急(消防)通道一楼楼梯口安装的摄像机应昼夜(24h)清晰显示出入人员的体貌特征。

(9)小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出入口安装的摄像机应昼夜(24h)清晰显示出入人员(含驾车人员)的体貌特征、车辆的品牌、颜色。

(10)电梯轿厢内安装的摄像机应清晰显示电梯轿厢内乘员的体貌特征。

(11)电梯厅安装的摄像机应昼夜(24h)清晰显示出入电梯厅和出入电梯轿厢人员的体貌特征。

4、摄像机在标准照度情况下,视频监控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彩色摄像机水平清晰度:

电梯内摄像机≥540TVL;

其他的摄像机≥700TVL;

彩色监视图像水平清晰度≥270TVL;

信噪比≥37dB。

7、视频监控设有联动报警功能的,当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时,报警区域的视频图像应即时在监控平台上弹出,显示对应区域的相关视频图像,确认报警区域情况,其联动响应时间应≤2s。

8、小区视频监控采用动态全实时(24h全天候记录)的录像方式,图像记录每秒应不小于25帧;

视频图像保存为4CIF(D1)格式;

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9、硬盘录像机配置应达到《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20815-2006)规定的Ⅱ类机(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或Ⅲ类机(综合型数字录像设备)的A级产品要求,在所有视(音)频通道处于录制状态时,单路监视图像的水平分辨力应≥400电视线;

单路回放图像的水平分辨力应≥270电视线(不小于25帧/s)。

10、系统显示设备应选用60HZ以上、逐行扫描、21寸以上的彩色监视器;

显示设备数量建议按1台(显示设备):

8台~12台(摄像机)的比例配置;

住宅小区的视频监控可采用实时显示小区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周界的视频图像,其他监控位置的视频图像可采用存储模式。

11、硬盘录像机选用混合型数字硬盘录像机;

小区视频监控系统超过80路时,系统构架建议采用数字网络型设备。

13、系统与安防系统运行监管中心实现联网。

六、可视对讲系统 

1、楼栋单元门口应安装可视对讲门口机;

户内应安装可视对讲室内机;

跃层应每层安装可视对讲室内机;

别墅型住宅应安装可视对讲门口机,室内每层安装对讲室内机(室内机至少有1台可视对讲型);

监控室应安装可视对讲管理机。

2、系统应实现监控室与住户、小区门口机(围墙机)与住户、单元门口与住户间的对讲或可视对讲,并且做到语音(图像)清晰,无干扰。

(1)小区出入口的门口机应能正确选呼小区内各住户室内机和监控室管理机,并应听到回铃声。

(2)楼栋单元门口机应能正确选呼该楼栋内任一住户的室内机和监控室管理机,并应听到回铃声。

(3)室内机应具有控制与实现开锁的功能;

应能正确呼叫监控室管理机,并应听到回铃声。

(4)监控室管理机应能正确选呼任一对讲分机,能与小区出入口的门口机、楼栋单元门口机、住户的室内机间进行双向选呼和通话,通话应语音清晰,无振鸣(啸叫)现象,并能听到回铃声;

可视对讲系统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面部特征。

3、楼栋单元门口机应具备锁控功能,住户能通过室内机实现遥控开启单元防盗门门锁;

能在监控室的管理机上实现单元门开关状态提醒;

单元门口机不应安装在露天墙壁上,若无法避免,需加装防雨罩;

门口机摄像镜头应避逆光安装,不应面对直射阳光或镜头前有遮挡物;

安装高度宜距(装修)地面1.5m左右,安装应稳固。

4、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应以钥匙或识读式感应卡和通过室内机进行开启,不应以数字密码按键的方式开启;

电控防盗门开启状态的持续时间≥120s时,应有报警功能。

5、为避免音(视)频信号堵塞,每台监控室管理机管控的住户数应不>1000户;

管理机应有访客信息(访客呼叫、住户应答等)记录、查询功能和异常信息(系统停电、门锁故障时间等)的声光显示功能;

系统提示信息应可靠、及时、准确。

6、系统所配置的线缆、设备箱、隔离器等设备应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求。

7、住户室内机应安装在户内便于操控的墙体上,安装应牢固,其高度宜距(装修)地面1.5m,距门边0.3m,安装应稳固。

8、整个小区系统实现数字联网(竖向楼栋为模拟式)。

9、与建筑设计结合

门口机

门上安装时,需结合门的开启方向,一般宜设置在门的固定扇上

门旁墙装时,需结合门的开启方向,一般宜设置在门的开启方向对侧

门口机露天安装时,需为门口机配备遮雨蓬

室内机

室内机安装位置宜考虑室内装修,避免室内装修时移位

室内机暗装时,安装位置宜避开结构柱及剪力墙

七、住户报警系统

1、系统功能:

系统当住户内安装的各类入侵探测器探测到警情、紧急报警求助装置被启动或出现故障时,监控室报警控制主机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地址、防区、日期、时间、类型等信息。

(1)系统应具有防区编号、工作状态(布撤防、报警、旁路、故障等)、时间、部位、报警种类(紧急报警、入侵报警等)的显示、记录等功能。

(2)系统能按时间、部位任意布防和撤防、外出与进入延迟的编程和设置。

(3)系统有自检、防破坏声光报警(报警时,住宅内应有警笛或警号声)等功能。

2、报警控制器

(1)家庭用户报警主机

1)家庭用户报警主机选用与可视访客对讲系统室内机合一的设备(苏州不能合一);

2)设备能接收入侵探测器和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发出的报警及故障信号;

3)设备具有按时间、区域部位独立布防和撤防、外出与进入延迟的编程和设置等功能;

4)设备防区数应满足前端设备设置的需求;

5)家庭用户报警主机与监控室应有联网功能。

(2)报警控制器(主机)

1)有编程和联网功能,预留与属地区域报警网络联网的接口;

2)具有显示、存储家庭用户报警主机发送的报警、布撤防、求助、故障、自检等信息;

具有声光报警、打印、统计、巡检、查询和记录报警发生的日期、时间、地点、报警类型等各类信息的功能;

3)支持多路报警接入,同时具备处理多处或多种报警类型的功能;

4)报警信息存储量不少于30天;

3、入侵探测器配置

(1)新建住宅小区一、二层住户和别墅的进户门口(室内)应安装1台被动式红外入侵探测器(广角)。

(2)为确保24h能设防,新建住宅小区一、二层住户和别墅每层的窗、阳台等人员易出入处,应安装主动式红外入侵探测器(四光束、高度50Cm以上的主动式红外护栏型)。

4、家庭用户报警主机选型和设置

家庭用户报警主机应选用不少于6防区的设备;

防区设置应根据前端设备的安装位置和防区的功能进行划分,并正确定义(如周界防区1~3、进户门、紧急求助、天然气泄漏等)。

5、报警设备安装

(1)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应安装在客厅和主卧室内隐蔽、可靠、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高度客厅宜0.8m,卧室宜0.8m;

紧急报警求助装置人工启动后应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求助信号、触发报警后能自锁、复位需采用人工操作、并有防误触发措施等功能。

(2)主动式红外入侵探测器(护栏)安装:

平开式窗安装在窗外的两侧边,向外开式窗安装在窗内的两侧边;

安装高度宜窗台或下窗框距探测器(护栏)底部10Cm~15Cm。

(3)被动式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在室内客厅或玄关处,探测器正面对准进户门入口,安装高度宜离顶30Cm。

(4)特殊型外挑窗、阳台处的入侵探测器安装,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安装位置。

6、系统设置

(1)系统应昼夜24h设防。

(2)进户门防区,应根据人员进出情况及时撤、设防。

(3)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s,报警持续时间应不小于5s。

(4)报警信息资料应保存30天以上。

7、系统传输

住户室内入侵探测器报警信号传输采用有线或无线方式;

紧急报警信号传输应采用有线方式;

住户与监控室报警联网信号传输应敷设专线方式。

8、系统联网

(1)分系统(含紧急报警求助装置)与监控室实现联网。

(2)系统与安防系统运行监管中心实现联网。

八、车辆管理系统

1、小区出入口和地下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均可选用道闸,道闸操控可采用手动、刷卡或自动(感应读卡)等方式。

2、小区出入口与地下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的车辆管理系统,高档小区建议采用视频自动识别系统或远距离识别系统(如蓝牙技术),实现无障碍自由出入。

3、小区车辆管理系统应实现联网管理(光纤)。

4、车辆出入记录应保存30天以上。

九、门禁一卡通系统

1、住宅小区的出入口车辆管理系统、访客对讲系统、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和电梯控制系统、电瓶车充电等设施应实行一卡通管理。

2、系统应有对人员出入授权、记录(存储)、查询、统计和防盗、报警等多种功能。

3、识读式门禁控制系统应根据小区安防管理需求,按不同通行对象及其准入级别进行控制与管理。

4、门禁控制器应设置在受控门以内。

5、门禁记录的存储应保存30天以上。

6、小区重要部位出入口、地下机动车停车库、非机动车停车库(含电动自行车车库)的人员出入口,安装的门禁系统应能实现与报警系统联网和预留与消防系统联动的接口。

十、电子巡查系统

1、系统应根据小区的安防需求合理设置巡查点,设定物业保安人员的巡查路线。

2、系统能实现巡查路线、时间的设定和修改。

3、系统应有对巡查时间、地点、人员、顺序等数据显示、归档、查询、打印、巡查违规纪录提示等功能。

4、电子巡查使用采集器方式,选用离线式或在线式的非接触系统,系统设备应有防水防暴功能。

5、巡查钮或读卡器的安装高度宜离地1.4m~1.6m,安装应牢固。

十一、背景音乐广播系统

1、在小区出入口、小区内主要通道、小区内公共活动场所、住宅楼周边、监控室、物业管理办公室、门卫值班室设背景音乐广播系统(与应急广播兼容),广播点数量根据小区规模、周边地形确定,地下室利用消防广播(4W),室外景观广播采用功率15W。

2、系统可按传统型模拟广播系统的方式进行设置;

系统应便于扩充;

系统应有广播通知功能、广播寻呼功能和遇有突发性事件时的强插功能。

3、系统音质应清晰,音量应达到80dB~85dB。

4、系统的线缆选用、管线敷设、防雷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5、系统预留网络联网接口,便于实现与安防系统运行监管中心联网。

十二、信息发播系统

1、在小区出入口建由LED(双基色)组成的信息发播屏,LED屏应不小于1000mm×

600mm,文字清晰、色彩鲜艳。

2、系统的线缆选用、管线敷设、防雷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十三、电梯五方通话系统:

1、电梯五方通话是指电梯对讲系统中管理中心主机、电梯轿厢、电梯机房分机、电梯顶部、电梯井道底部五方之间进行的通话。

是专门解决轿厢到值班室困人问题、平时电梯保养维修的系统.

2、电梯轿厢至电梯机房控制柜的线缆及对讲设备由电梯厂家提供

3、弱电单位只负责电梯机房控制柜至对讲主机管线的敷设

4、与电梯设计结合

布线结构

根据电梯采购厂家确定的布线方式

电梯轿厢至电梯机房控制柜的线缆及对讲设备由电梯厂家提供,

十四、监控室

1、监控室宜设在避开噪声、污染、振动和较强电磁场干扰的地方,可与消防中心或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合建;

监控室建议放置在小区中心的一层;

监控室的面积应与安防系统的规模相适应,一般不小于30㎡,户型宜长方形。

2、监控室应按功能分区(显示设备区、操作区、配电区三个区域)安排,整体布局、结构合理,美观大方。

3、监控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环境,地面应铺设防静电架空活动地板(200~300mm)、安装空调机;

温度宜为16~30℃;

相对湿度宜为30%~75%。

4、监控室内应采用高效节能荧光灯照明,工作区域照明应≥200LUX,并配置应急照明设备。

5、监控室应做好防火、防水、防潮湿、防鼠和抗干扰措施;

电缆(电线)应选用阻燃型ZR产品,采用镀锌金属线槽及镀锌电线管敷设;

计算机电源线应采用阻燃屏蔽电缆;

管线敷设应做到合理、可靠;

活动地板下的金属线槽应全部通过支架离地安装(离地高度视活动地板下的空间间距确定);

所有金属管、金属线均应可靠接地;

强电线槽敷设在机柜的正面,弱电线槽敷设在机柜的背面;

强、弱电线路应避免平行布设、禁止同槽布线。

6、监控室应安装防盗门、窗;

配备有线、无线通信联络设备、消防设备和自身的防护器材;

预留与公安(110)联网的报警接口和网络端口.

7、监控室采用主电源(220V电源)和备用电源(UPS)两路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能自动切换;

为保证停电时系统能正常运行,应配置视频监控系统能正常工作2h、报警系统能正常工作24h的备用电源(UPS)。

8、监控室防雷接地要求详见(十二)系统防雷措施。

分分类

配置要求

主要功能

基本配置

中控室机房不宜设置在地下室,应与物业管理中心临近,与消防中心合用面积为30~40平方米,靠近小区中心,

留有与接警中心联网的接口

配置可靠的通信工具,发生警情能及时向接警中心报警等

监控中心应设置电视墙、功能操作台等

设置防静电地板,安装高度不低于20厘米,

提提升配置

设置机房安全防护装置,配置门禁、视频监控和防盗报警设备

机房设有空调和采暖系统,

机房根据使用需要分割成多个独立的功能区,包括:

UPS电池室、安防监控区、值班工作区、准备区等

十五、线缆选用

1、系统线缆应选用国标线缆。

2、视频线:

传输距离在300m以内的,应选用SYV-75-5线缆传输;

传输距离300m~500m的,可选用SYV75-7线缆,也可选用光纤实施传输;

传输距离大于500m的,应选用光纤链路。

3、数字系统应采用超五类品牌网线,传输距离超过90m的应采用光纤链路。

4、信号线:

宜采用多芯屏蔽双绞线;

各子系统的信号线应单独敷设。

5、电源线:

应选用铜质线材,低压电源应选用不低于1.0㎡的标准线缆;

交流电源为确保系统用电安全,应根据现场环境、系统用电需求和有关规范要求,选用合适的防护等级线缆,并应根据传输距离确定线缆型号

6、电梯轿厢视频传输线缆,应选用电梯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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