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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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白银
延安昌吉
金昌乌鲁木齐
库尔勒吐鲁番
石嘴山(13个)
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为这些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所采集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均为本季度有效数。
103个城市中,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约479万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约559万人,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约为0.86(见表1)。
分区域,东、中、西部的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分别为0.87、0.83、0.84;
在东部地区,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东南地区的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分别为0.86、0.89、0.72和0.92。
在本季度与上季度相同的91个城市中,本季度的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增加了61.4万人和68.8万人,各增长了17.8%和16.9%。
分区域,东部地区城市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增长了47.4万人和49.2万人,各增长了26.3%和23.4%;
中部城市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增长了15.9万和19.9万人,各增长了15.9%和16.5%;
西部城市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比上季度略有减少,分别下降了2.9%和0.5%。
在东部地区城市劳动力市场中,环渤海、闽东南、长江三角洲地区劳动力市场中的需求人数增长幅度较大,分别比上季度增加了21.2万人、10.3万人、17.1万人,各增长了44%、29.9%和19.2%;
求职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增加了20.6万人、12.8万人、14.1万人,各增长了38.4%、35.9%和12.4%。
在本季度与2008年第一季度相同的91个城市中,本季度需求人数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5.4万人,下降了3.3%,本季度求职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2万人,增长了10.9%。
分区域,东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减少了28.8万人,下降了9.6%,求职人数比上季度增加了13.3万人,增长了4.4%;
中、西部地区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均有所增长,中部地区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增加了9.6万人和24.1万人,各增长了9.3%和21.7%;
西部地区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增加了3.8万人和14.6万人,各增长了6.1%和22.7%。
在东部地区中,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东南地区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人数分别减少了6.8万、10.6万、0.8万和10.7万人,各减少了7.4%、7.1%、7.9%和22.7%,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求职人数分别增加了14.4万、0.5万、3.2万人,各增长了17.1%、0.3%和30.5%,闽东南地区的求职人数减少了5.6万人,下降了11.8%。
表1.供求总体情况
需求人数(人)
求职人数(人)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与上季度
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
本期有效数
4792329
5593386
0.86
+0.01
-0.12
2009年第一季度全国103个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总体而言,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的供给依然大于需求;
与上季度相比,劳动力市场中用人单位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均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但与去年同期相比用人单位的需求人数略有下降。
2.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结构相对稳定;
与上季度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下降。
从行业需求看,81.5%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以上各行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为31.9%、17.2%、12.9%、9%、6.1%和4.4%。
3.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既是用人需求的主体,又是求职人员集中的职业。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设备操作工、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较高,分别为0.93、0.92和0.8。
4.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所占比重为49.3%,外来务工人员的比重为40.2%。
与上季度相比,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有所下降,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外埠人员的求职比重上升幅度较大。
5.分性别来看,女性的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略高于男性;
分年龄来看,25–34岁年龄组的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高于其他年龄组;
分文化程度来看,初中及以下、高中、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的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较高。
6.各技术等级的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
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和高级工程师的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较大,分别为1.76、1.6、1.61。
二、产业、行业劳动力需求状况
本季度103个城市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2.4%、38.4%和59.2%。
从总量结构看,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依然占主体地位。
与上季度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了3.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下降了2.7个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下降了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了0.6个百分点。
(见表2)
表2.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产业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
需求变化[1]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2]
第一产业
115710
2.4
-1.0
+0.4
第二产业
1841800
38.4
+3.7
第三产业
2834819
59.2
-2.7
+0.6
合计
100.0
/
[1]
正数表示本季度比上季度增加的百分点,负数表示本季度比上季度减少的百分点。
以下同。
[2]
正数表示本季度比去年同期增加的百分点,负数表示本季度比去年同期减少的百分点。
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二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83.1%和11.3%,二者合计为94.4%;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三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29.1%、21.8%、15.3%和10.4%,四项合计为76.6%。
第二产业中,与上季度相比,制造业的需求比重上升了5.7个百分点,建筑业的需求比重下降了0.8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各行业中,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批发和零售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上升了0.6和1.8个百分点,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1.2和0.9个百分点;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0.4和0.2个百分点。
(见表3)
表3.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行业
需求变化
农、林、牧、渔业
114090
采矿业
36702
0.8
-0.6
-0.2
制造业
1529445
31.9
+5.7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6778
1.4
-0.3
-
建筑业
208607
4.4
-0.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0240
2.3
-0.1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31041
2.7
批发和零售业
824189
17.2
+1.8
住宿和餐饮业
616931
12.9
金融业
86433
1.8
+0.1
房地产业
98490
2.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93610
6.1
-0.4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32189
0.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8794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433110
9.0
-1.2
-0.9
教育
37045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1130
0.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1193
1.5
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21517
0.4
国际组织
795
0.0
100
三、用人单位需求状况
从用人单位看,96.5%的用人需求集中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比重仅占0.7%,其他单位的用人需求比重为2.8%。
在企业用人需求中,内资企业占76.6%,其中以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较大,所占比重分别为27%、24.1%和10.7%,国有、集体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仅为5.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6.2%;
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7.1%;
个体经营的用人需求比重为10.1%。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内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上升了0.7和2.3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1和1.7个百分点,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需求比重比上季度增长了0.1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4个百分点。
(见表4)
表4.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的需求人数
单位性质
企业
4625336
96.5
+0.3
内资企业
3542047
76.6
+0.7
+2.3
国有企业
126767
-0.5
集体企业
110623
-0.7
股份合作企业
178432
3.9
联营企业
85824
1.9
有限责任公司
1114046
24.1
+1.6
股份有限公司
496704
10.7
+1.1
私营企业
1251096
27.0
其他企业
17855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87161
6.2
-1.4
外商投资企业
328506
7.1
-1.7
个体经营
467622
10.1
+0.8
事业
26371
0.6
机关
5671
0.1
其他
134951
2.8
四、职业供求状况
从各类职业的需求状况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是用人需求的主体,所占比重分别为34.3%和33.4%,二者合计约占全部用人需求的67.7%。
此外,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用人需求也比较大,所占比重分别为11.8%和11.2%。
与上季度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比重下降了1.9个百分点;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需求比重上升了3.2个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比重上升了1.6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需求比重下降了1.1个百分点。
从求职情况看,求职人数相对集中的职业也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其所占比重分别为30.6%和29.5%,两者合计约占总求职人数的60.1%。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求职比重分别为14.6%和12.2%。
与上季度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求职比重分别上升了0.2和2.4个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求职比重上升了0.9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求职比重下降了0.8个百分点。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除了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外,其余各类职业的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其中,单位负责人、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较低,分别为0.66和0.64。
(见表5)
表5.按职业分组的供求人数
职业类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比重
(%)
相比需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
相比求职
求职变化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1]
相比供求
供求变化
单位负责人
115421
170978
3.1
0.66
+0.10
专业技术人员
564772
11.8
679862
12.2
0.80
-0.06
-0.16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537386
11.2
+0.2
817411
14.6
0.64
+0.05
-0.13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
1598386
33.4
-1.9
1651721
29.5
+0.9
0.93
-0.04
-0.10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94819
2.0
80915
1.11
+0.25
+0.04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
1643771
34.3
+3.2
-1.1
1712909
30.6
+2.4
0.92
+0.03
237774
5.0
269542
4.8
-1.6
0.85
无要求
210048
3.8
关于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的计算:
表5中“无要求”一栏数据210048,已按照表中实际各职业的需求比例分别加权入各职业求职人数,然后,再以“需求人数/求职人数”。
加权分配后的各职业求职人数未列入本表中。
以下“性别”(表7)、“年龄”(表8)、“文化程度”(表9)、“技术等级”(表10)表中“无要求”一栏处理方法同此表。
五、求职人员分类状况
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所占比重为49.3%,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占21.5%(在新成长失业青年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占41.1%),就业转失业人员占16.2%,其他失业人员占11.6%;
外来务工人员的比重为40.2%,外来务工人员是由本市农村人员和外埠人员组成,其所占比重分别为18.4%和21.8%。
与上季度相比,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下降了2.3个百分点,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求职比重没有变化,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下降了1.1个百分点,其他失业人员的比重下降了1.2个百分点;
外来务工人员的求职比重上升了5.2个百分点,其中,本市农村人员的求职比重上升了3.2个百分点,外埠人员的求职比重上升了2个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上升了2.4个百分点,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求职比重上升了2.1个百分点,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上升了0.5个百分点,其他失业人员的比重下降了0.2个百分点;
本市农村人员的求职比重上升了3.3个百分点,外埠人员的求职比重下降了4.1个百分点。
(见表6)
表6.按求职人员类别分组的求职人数
求职人员类别
新成长失业青年[1]
1202633
21.5
+2.1
其中:
应届高校毕业生
493864
41.1
+1.7
就业转失业人员[2]
906464
16.2
+0.5
其他失业人员
646281
11.6
在业人员
238073
4.3
下岗职工
184322
3.3
退休人员
27521
0.5
在学人员
143866
2.6
本市农村人员
1027652
18.4
+3.3
外埠人员
1216574
21.8
+2.0
-4.1
新成长失业青年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从未就业,目前正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初高中、职业高中、技校及大中专毕业生中未能升学、参军、被国家统一分配或单位录用的人员,以及其他初次失业的人员。
就业转失业人员是指在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中,从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的人员。
六、招聘、应聘条件状况
1.性别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需求看,67.9%的用人需求对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
其中,对男性的需求比重为35.7%,对女性的需求比重为32.2%。
从求职者的性别结构看,男性的求职人数多于女性,所占比重分别为56.6%和43.4%。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男性的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为0.82,女性的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为0.91。
(见表7)
表7.按性别分组的供求人数
性别
男
1712990
35.7
3163765
56.6
+1.5
+1.0
0.82
女
1542474
32.2
2429621
43.4
-1.5
0.91
1536865
32.1
+1.9
2.年龄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年龄要求看,84.7%的用人需求对劳动者的年龄都有所要求。
16–34岁之间的劳动者构成单位用人需求的主体,占总体需求的62.2%;
其中,对16–24岁、25–3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比重分别为30.4和31.8%。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用人单位对16-24岁求职者的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0.2和3.3个百分点;
对35岁以上求职者的用人需求比重比上季度下降了1.5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5个百分点。
从求职者的年龄构成来看,求职者同样以年龄在16-34岁之间为主体,16–34岁的求职者约占总求职人数的72%;
其中,16–2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8%,25–3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4%。
与上季度相比,16-34岁的求职者比重上升了1.7个百分点,35岁以上求职者的比重下降了1.7个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16-24岁求职者的比重下降了2.5个百分点,25岁以上求职者的比重上升了2.5个百分点。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16–24岁、25–34岁、35-44岁、45岁以上各年龄组的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分别为0.82、0.93、0.83和0.80。
(见表8)
表8.按年龄分组的供求人数
年龄
16-24岁
1455319
30.4
-3.3
2125319
38.0
-2.5
25-34岁
1525230
31.8
1903430
34.0
35-44岁
7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