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经销商协议whWord下载.docx
《万华经销商协议wh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万华经销商协议whWord下载.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0、在甲方的帮助和指导下,乙方应于每年年末以书面的形式做好区域内次年的保温市场规划,包括市场调研、竞争分析、规划方案和执行计划等内容。
同时乙方每月向甲方反馈同类产品价格、市场策略、发展趋势、产品流向等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甲方区域销售人员对其注册客户(工程)进行调研和拜访,并随时就甲方产品质量、服务和营销管理等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包括本协议内容)。
乙方也不得超越协议范围使用该机密,不得诋毁本产品及甲方声誉。
二、价格体系和返利政策
1、聚氨酯系统料实行价格挂牌结算制,即甲方月初传真给乙方的价格为当月价挂牌价,月末甲方传真给乙方的价格为当月的结算价,二者之间的货款差额甲方以价格折让的方式于次月补给乙方。
聚氨酯系统料销售无年终返利。
2、聚氨酯复合板材以甲方每月传真的价格为乙方经销区域市场指导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价格向区域内下游客户进行销售。
复合板材返利政策以甲、乙双方的具体约定执行(见附件5——万华经销商返利协议)。
三、协议变更及进入退出机制
1、协议变更
甲乙双方任一方的内部业务流程等发生变化,有必要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以适应新情况时,欲对协议进行修改的一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退出机制
自愿退出:
乙方选择自愿放弃经销资格,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方式向甲方销售部提出申请,并说明退出的原因。
考核淘汰退出:
甲方每年1月份对上一公历年度乙方的经营情况展开考核。
对于乙方无法完成供货合同中约定比例数量的甲方产品销售,甲方有权取消其经销商资格和相应待遇,但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将其作为甲方的直供客户继续业务关系。
严重违规退出:
乙方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甲方将视具体情节选择是否取消其经销资格。
严重违规是指乙方严重违背甲乙双方达成的合作基本原则,极大扰乱甲方价格体系和分销渠道,破坏双方合作的基础的行为。
四、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供货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
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
“意外事件”指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如:
车祸、油荒问题等。
五、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裁定为最终结果且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任何更改均须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条款及附件的解释权在甲方。
万华节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幸福南路7号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附件1:
资质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
4、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认证(如有)
5、银行信用等级评定、税务评定、客户评定(如有)
6、近三年度财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7、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有)
8、其它相关资质证书
附件2:
_2009_年万华节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经销商供货合同
万华节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合同编号:
(以下称乙方)签订日期:
一、产品名称:
聚氨酯系统料、聚氨酯复合板材
二、产品供货:
1、聚氨酯系统料计划供货数量和时间:
单位:
吨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合计
备注:
在年度总计划稳定的前提下,并经甲方确认,乙方的季度计划可适当调整,但季度计划调整幅度不宜超过当期季度量的20%
2、聚氨酯复合板材计划供货数量和时间:
单位:
m2
在年度总计划稳定的前提下,并经甲方确认,乙方季度计划可适当调整,但季度计划调整幅度不宜超过当期季度量的20%
3、具体的供货数量和时间以双方确认的“万华节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订单”(以下称订单)中约定为准。
三、产品的价格约定:
本合同中价格执行以甲乙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1、付款方式:
款到发货,乙方以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承兑汇票乙方按即期银行贷款利息贴息)支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2、付款时间:
具体付款时间以甲乙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五、本合同的履行地点:
烟台。
六、产品交付
1、产品详细的交付地见订单中约定。
交付日期见万华节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送货单,产品交付方式为到达交货地后车上交货,乙方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盖章和签字后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2、产品运输方式为汽运、铁运或船运,甲方根据运输距离选择运输方式。
3、运输方式及费用:
聚氨酯系统料:
乙方每次提货量在1个整车(25吨/车)以下时,由乙方自提或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运输至乙方交付地,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每次提货量在1个整车(25吨/车)以上时,甲方负责运输产品至订单约定的交付地,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聚氨酯复合板材:
乙方自提或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运输至乙方交付地,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特殊的运输要求由双方协商确认,将双方认可的运输方式约定于订单中。
七、产品包装标准、供应和回收
1、包装标准:
(1)聚氨酯系统料:
200L烤漆铁桶包装;
(2)聚氨酯复合板材:
以双方约定方式。
2、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桶装产品提供桶装标准包装物,甲方不回收包装物;
以双方约定方式包装,甲方不回收包装物。
八、计量标准
1、甲乙双方用于产品计量的器具应符合国家计量标准,按期进行校验以保证其准确性,并出具计量部门校验后的合格证书。
2、计量误差:
(1)200L桶装产品的计量误差范围为±
1kg/桶;
九、产品质量标准:
GB13658-92、Q/WHE001-2008
十、产品验收
1、按上述第九条标准中规定的检验方法操作。
2、检验期限:
(1)产品外观质量交付时乙方当场检验、验收。
(2)产品内在质量乙方应于保质期内检验,检验的方式按第九条产品质量标准中规定的检验方法操作。
(3)产品在正式进行施工时则被视为甲、乙双方均认可该产品的性能检验合格。
十一、质量异议提出:
1、产品外观质量异议在交付时提出,内在质量异议在保质期内提出,若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应妥善保管,并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传真)异议。
2、若乙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视为所交付产品质量合格,同时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甲乙双方商定期限除外),否则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
3、乙方对产品的使用、保质、储存、运输、安全等事项应按甲方产品说明书中的规定操作。
甲方对非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任何问题不承担法律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乙方可得利润的损失,甲方对间接的、继发的损害概不承担法律责任。
4、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说明书,甲方的产品说明书为随车附件,需乙方工作人员与送货单一道进行签收。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二、产品供货”项中约定的产品供货数量为合同执行季度内有效;
2、若乙方在一个季度内合同履约率低于80%,甲方有权按比例减少下季度的供货量。
3、由于甲方工厂设备意外停车或事故,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
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洪水、雷电、火灾、罢工、战争以及法律或法令修改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项下义务的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1、对于本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文字差错、遗漏及产品技术资料中的印刷错误,甲方有权给予纠正;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与所购买产品相关的服务与培训。
3、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善意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烟台市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附件3:
经销商项目/客户报备表
经销商信息
申请日期
年月日(盖章)
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项目跟进情况
客户信息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企业性质
经营情况
项目
信息
项目名称
总包单位
电话
监理单位
监理
设计院
设计师
建筑面积
保温面积
施工工法
预计用量
开/竣工时间
其他信息
竞争
竞争对手
自身优势
自身不足
其它分析
所需支持
销售或技术支持
报备结果
销售部经理
市场部经理
公司确认
本项目/客户在年月日至年月日,给予项目保护
时间:
附件4:
2009年第季度市场情况调查分析表
内容
市场总体行情
竞争对手动态
意见和建议
下季度计划
附件5:
_2009_年万华节能经销商返利协议
万华节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同意在“万华节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_2009_年聚氨酯复合板供货合同”(以下称供货合同)的有效期内(_2009_年_1_月_1_日至_2009_年_12_月_31_日)签订“_2009_年万华节能经销商返利协议”对_2009_年的购货返利政策事项约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甲乙双方必须签订供货合同后,再签订本协议;
2、乙方年度实际向甲方购货量(仅指聚氨酯复合板材)达到供货合同约定量的60%(含60%),乙方享受实际购货量总金额4%的返利;
乙方年度实际向甲方购货量低于供货合同约定量的60%,乙方享受实际购货量总金额3%的返利。
3、甲方对乙方的返利是以一定数量“_2009_年万华节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同类产品按市场价格折合为价格折扣,体现在销售价格上;
4、乙方同意该折让在甲方指定的订单中扣减。
二、返利标准:
甲乙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量为M2,根据上述基本原则,乙方在_2009_年度从万华的实际购货量达到M2,则可享受4%的返利政策。
购货数量(万M2)
返利点
返利计算(M2)
三、返利执行时间:
返利周期在达到返利标准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协议作为万华节能2009年聚氨酯复合板材产品供货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