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之郎最新广告策划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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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
渠道<
渠道动销率<
销量排名<
铺货率<
投入力度<
综合效果<
喜之郎
果冻
商超KA、流通
较好
1
80%
较大
亲亲<
果冻+糖果<
一般
2
85%
好
蜡笔小新<
果冻+膨化<
bc类卖场
3
徐福记<
果冻+糖果+糕点<
4
喜之郎价位较高,一些bc类卖场一般没有铺货,但在大卖场都有售,虽铺货率低于徐福记、蜡笔小新,但销量要好于二者;
徐福记在广州表现比较好,品牌形象树立的较好,销量要好于蜡笔小新;
蜡笔小新价位比较低廉,销量也不错。
(2)消费者分析
喜之郎属于非价格敏感型——愿意用较高的价格来满足自己的需求。
喜之郎的产品所面对的主要是儿童市场,这一市场中的消费者主要由父母代为购买,正如我们所知,现在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这也导致了家长们对食品的质量有了严格的要求,从而与价格相比,质量的影响较大。
4、产品分析
(3)喜之郎特点分析
喜之郎公司针对不同的消费者群所生产的果冻给人以不同的感官享受,在喜之郎的产品中,喜之郎的儿童是优秀的、健康快乐的、懂得分享的;
喜之郎的青年是充满青春活力的、友情分享的;
喜之郎的情侣是永恒浪漫的;
喜之郎的家庭是温馨、亲切、充满幸福的。
这些只属于喜之郎的产品感受是其它产品所无法比拟的,从而使得喜之郎的每一产品都独具特色。
(4)市场果冻特点分析
5、市场销售策略
(5)分销策略
根据喜之郎果冻本身的特点,在分销策略的设计上我们主要采取密集分销,尽可能通过多的批发商和零售商推销新产品。
生产商-----零售商-----消费者
1.超市大卖场
以喜之郎果冻进入超市市场为导向,主要选取各兴旺人流量密集地段附近的大型超市,如家乐福、世纪联华、大润发、人人乐等,
2.学校便利店、超市等
开展喜之郎果冻制品在学校的销售模式,并为学校附近便利店、校园超市、食堂、书报亭等提供宣传海报,给予一定销量的折扣比例作为激励和销售支持。
(6)产品销售策略
6、喜之郎的广告策略
(7)广告目标
(8)广告策划主题
1.产品投放前蓄势宣传(2011年12月中旬——2012年5月末)
车身广告宣传
电视媒体宣传
2.产品投放后宣传(2011年12月初——3月初)
宣传形式继续沿用车身广告、电视广告的形式。
同时辅以海报宣传——在各销售卖点和公共栏放置宣传海报,海报内容以产品“口味独特、清凉口爽”为主,及时更新海报画面及内容。
7、媒介策划
(9)媒体组合策略
按预期本次广告将在大陆全面展开,因此媒体采用短、中、长期,大众、小众、新媒体相互穿插立体式组合。
(10)媒体选择策略
报纸:
以柳州市覆盖率、到达率较高的报纸为主。
如《柳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等。
电视:
柳州新闻、CCTV新闻、
网络:
新浪网、搜狐网。
户外:
交通站点及客流量大的位置。
POP:
根据超市空间、位置等特点,设形象统一的POP。
8、推进策划
(11)消费者心理策略
采用AIDMA模式,在不同阶段对消费者进行相应的广告刺激。
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向消费者传达最高需求的实现要有生理需求实现为基础,强调营养健康对人们发展的重要性。
(12)促销策略
通过在人流量较大、场地适宜的超市大卖场进行一系列新产品正式投放市场前后的促销活动来快速的告知目标消费者宣传主题,使其更快地了解新产品,也为产品投入市场后对各销售场所的销售起到一定的拉动作用。
1、投放前的促销活动
产品试吃:
12月1日——12月10日通过在各超市大卖场进行有时间限制的试吃活动,使目标消费者对喜之郎果冻产生认知并作出评价,由此获得产品的改进信息。
3.投放中的促销活动
3、投放后的促销活动
知识问答活动:
12月15日——12月25日进行,问答题目范围以果冻小常识为主,参加活动的消费者随机抽取题目,答对问题就有精美奖品一份。
中奖活动:
12月—5月进行购满88元喜之郎果冻产品,有机会抽奖,主题“买喜之郎送金条一根”的中奖活动。
一等奖:
1名奖励10克千足金条一根
二等奖:
5名每名奖励5克千足金条一根
三等奖:
10名每名奖励喜之郎特别版钻戒一枚
9、经费预算
10、广告效果评估
(13)初期评估
对策划作品、创意进行评估重点放在心理策略广告,预测广告发布效果
(14)中期评估
采用超市资料库及市场问卷对广告进行评估,跟踪其知名度、美誉度、指明度的走势
(15)后期评估
对的经广告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进行评估。
赠送:
一份《国际商业合同》
国际商业合同
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邮编:
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国籍:
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价格、数量: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金额:
第二条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第三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
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装运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港口:
第七条卸货港口:
第八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九条支付条件:
按下列项条件支付: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
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予支付。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空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公司。
第十一条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________,(电报:
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
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
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R条款: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
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
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第十二条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航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
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
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第十四条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
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
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卖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第十七条仲裁:
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项解决:
1.提交方所在国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
代表:
买方:
签署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