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docx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0/28/7858f511-df95-4f85-b301-8b12931760d5/7858f511-df95-4f85-b301-8b12931760d51.gif)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年月日
信访人
信访时间
信访人住址
信访编号
信访类型
信访次数
反映问题摘要
领导组长:
监视组长:
经办人:
关于反映问题的答复
县信访局:
收到关于退休教师反映取暖费问题的信件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对所反映问题进展了调查了解。
经了解,教育系统教师在退休后,其工资关系、取暖费等各项补助已全部移交到劳动局事业保险处,不再由教育局管理。
对所反映的退休教师取暖费问题应由劳动局事业保险处给予答复。
夏津县教育局
2021年1月7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年月日
信访人
信访时间
信访人住址
信访编号
信访类型
信访次数
反映问题摘要
领导组长:
监视组长:
经办人:
关于反映问题的答复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接到县委第12号批办件,我局高度重视上访信中所反映的问题,由一名副局长负责,就所反映的问题,立即展开调查。
现将调查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关于保屯镇学管会总校长侯东风贪污受贿的一些问题。
二、根本情况
侯东风,男,汉族,1963年9月生,系保屯镇保屯村人,研究生学历,1996年12月入党,1980年12月参加教育工作,现任保屯镇学管会总校长职务。
三、调查办理情况
经查实,保屯镇学管会自2007年1月至2021年6月,截留学生经费263525.28元,虚报支出67827.92元。
侯东风身为保屯学管会总校长,对于保屯镇学管会出现的问题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根据省"违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行为处分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教育局党委会2021年11月26日研究决定,免去侯东风保屯镇学管会总校长职务。
夏津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年月日
信访人
信访时间
信访人住址
信访编号
信访类型
信访次数
反映问题摘要
领导组长:
监视组长:
经办人:
关于所反映问题的调查办理情况汇报
县信访局:
接到夏信访查交字【2021】0402号交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由一名副局长负责,就所反映的问题,立即展开调查。
现将调查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徐桂芳反映其女付营为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要求照顾。
二、根本情况
徐桂芳,女,白马湖镇付庄村人。
其女付营为重度瘫痪残疾儿童,生活不能自理。
几年前,徐桂芳之夫置其母女于不顾,携一女子离家,至今未归。
目前,母女二人生活比较困难。
三、调查办理情况
就所反映的问题,我们立即责成白马湖镇学管会为其女提供免费入学的时机,尽快安排其女入学。
白马湖镇学管会立即派专人到其家中,安排其女入学事宜。
但其女为重度瘫痪残疾儿童,生活不能自理,无常入学就读。
夏津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年月日
信访人
信访时间
信访人住址
信访编号
信访类型
信访次数
反映问题摘要
领导组长:
监视组长:
经办人:
关于反映关问题的
调查办理情况汇报
接到苗县长批示的函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赴东镇贺屯小学,通过走访及和局部教师座谈等形式展开调查。
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本情况
谷明星,男,原为东镇贺屯小学校长,因工作需要2021年7月调到东镇学管会任职。
二、市长信箱所反映谷明星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
1、通过和信访人贺同良谈话,贺同良否认有过上访情况,确定上访系他人冒名所为。
2、信中反映谷明星在任校长期间将学校高配电脑一台,数码相机一部,据为私有,学校屡次索要不肯归还问题
经查,情况是:
学校确实有高配电脑两台,其中一台由人大副主任主任贺心玉捐赠,一台由教育局统一配置。
2021年为配合学校工作,曾购置一部数码相机。
2021年暑假期间,因省校舍管理平台需危改录入,白天网络忙,谷明星曾把其中一台电脑带回家中,晚上加班工作。
为防止相机假期丧失,将相机一并带回家中暂管,因此造成了误会。
暑假过后,谷明星便把电脑和相机带回学校,现两台电脑和一部数码相机均存放于贺屯小学校长办公室。
不存在据为己有,学校屡次索要不肯归还的情况。
3、信中反映对教师打击报复,多方反映未见效果问题
经查,不属实。
三、调查办理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已经责成东镇学管会催促该同志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严格要求自己。
同时要求东镇学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校平安保卫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平安,严格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公物私用的情况。
夏津县教育局
2021年4月17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年月日
信访人
信访时间
信访人住址
信访编号
信访类型
信访次数
反映问题摘要
领导组长:
监视组长:
经办人:
关于反映有关问题的
调查办理情况汇报
接到苗县长批示的函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赴东镇学管会,对所反映的问题,通过查阅资金账目及和教师座谈等形式进展了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本情况
承云,男,48岁,2004年5月至今任东镇学管会总校长。
二、市长信箱所反映承云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
1、通过和信访人于新佳谈话,于新佳否认有过上访情况,确定上访系他人冒名所为。
2、信中反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作威作福问题
经查,不属实。
学校资金由教育局结算中心统管,资金开支全部由学校自己掌握。
通过查阅资金账目,该同志不存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情况;通过与该镇局部教师座谈,教师们均给予该同志很高评价;通过查阅有关档案,该同志任总校长以来该镇教育工作比较突出。
3、信中反映用人唯亲问题
经查,情况是:
关于学校人事任免的问题,学管会在人才选拔上都是经过测评的方式实现的。
根本不存在用人唯亲的情况。
4、信中反映经商办厂问题
经查,不属实。
5、信中反映不务正业,大吃大喝,挥霍公款的问题
经查,情况是:
为了给离家较远的教师提供便利,学校建有自己的教师伙房,为这一局部教师提供午饭,每人每月二十元的伙食费,承云也在伙房就餐,不存在不务正业,大吃大喝,挥霍公款的问题。
三、调查办理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已经责成东镇学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做到财务公开、透明。
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立,规办学行为,严于律己、身正为,在全镇教师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夏津县教育局
2021年4月17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年月日
信访人
信访时间
信访人住址
信访编号
信访类型
信访次数
反映问题摘要
领导组长:
监视组长:
经办人:
关于反映其转正问题的调查汇报
关于我县原民办教师别俊英同志反映其转正一事,县信访局副局长王鹏和徐梦磊、王金俭同志协同教育局副局长梁海波、周忠理,南城学管会原总校长忠诚、会计春山,原朱庙乡教办会计侯,与别俊英及其丈夫进展了座谈,核实了有关情况。
现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
要求为其办理民办教师转正手续。
二、根本情况
别俊英,女,今年57岁,南城镇北大庄村人。
原为民办教师,因1984年全县民办教师统一考试时,不合格被辞退。
后又顶替他人代课,任教时间多年,但有连续。
三、相关政策
2002年,国务院和省政府提出"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解决民办教师问题。
市人民政府根据上级精神制定下发了德政办[2002]14号"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意见"。
文件中规定,办理民办教师转正手续的围是:
截止1985年9月30日登记在编、并持有原省教委统一印制的任教证书的民办教师。
同年,市里为照顾长期坚持在教育岗位,但没有任教证书的民办教师,又扩大了转正围。
规定转正条件为:
1985年9月至2002年持续任教,以工资表为准,且工资必须包括国拨局部。
市人事局和市教育局进展统一鉴定确认。
四、调查情况
上世纪70年代起至1984年,在原朱庙乡任民办教师,1984年县里对民办教师进展了统一考试,该同志考试不合格被辞退。
1986年3月,该同志顶替已调外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教师袁彩红,在原朱庙乡任教。
1993年9月,县里对顶替的教师进展整顿,被辞退。
1994年10月,该同志在原朱庙乡代课,1995年1月,该同志被辞退。
1995年4月,在原朱庙乡代课,1998年3月,被辞退。
2000年5月,在原朱庙乡代课,至原夏津镇清理代课教师时被辞退。
1993年至2000年,该同志代课期间,其工资由县教育附加费支出,没有国拨局部。
别俊英同志不是1985年9月30日前登记在编的民办教师,没有原省教委统一印制的任教证书,不符合德政办[2002]14号文件规定的转正条件;且1985年9月至2002年期间任教时间不连续,代课期间工资中没有国拨局部,不符合后来扩大围的转正条件。
因此,该同志没有转正。
五、处理意见和建议
几年来,别俊英一直就其未能转正问题上访,教育局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解释政策,做工作,并通过多方筹措,为其补发了原乡镇欠发工资3000余元。
春节前,为照顾其生活困难,为其送去500元慰问金,使其度过一个愉快的春节。
我们通过查阅相关政策、法规,没有找到解决该问题的政策依据。
鉴于该同志从事教育工作虽有连续,但任教多年,本着以人为本的原那么,为照顾其家庭贫困,我们建议为其发放根本生活费补助,每月补助100元。
夏津县教育局
2021年4月18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年月日
信访人
信访时间
信访人住址
信访编号
信访类型
信访次数
反映问题摘要
领导组长:
监视组长:
经办人:
关于反映幼师待遇问题的
调查处理汇报
县信访局:
对于王玉贞同志反映的幼师待遇问题,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进展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要求解决幼师待遇问题。
二、根本情况
王玉贞,女,1958年5月生,夏津县南城镇地寺人。
该同志自1981年至1985年任民办教师,1985年后在本村当幼儿教师。
三、调查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于幼儿教师问题,国家、省、市、县都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我们没有政策依据来落实幼师待遇问题。
鉴于王玉贞同志的生活困难情况,建议今后对其生活多加关注,择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夏津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年月日
信访人
信访时间
信访人住址
信访编号
信访类型
信访次数
反映问题摘要
领导组长:
监视组长:
经办人:
关于福利同志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汇报
银城街道郭寨中学教师福利多年来一直反映其个人工作问题,始终没有结果。
近来,又屡次上访反映情况。
自接到县委转来的群众案件交办单后,我们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通过查阅人事局、教育局相关档案,与知情人原人事局局长杜明忠、原教育局分管政工副局长仉国治、原教育局政工股长国达等同志进展了座谈了解,现将调查了解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本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