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区域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推荐书填写要求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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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在推荐系统中选择相应门类填写。
7、《任务来源》,在推荐系统中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8、《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不超过300字。
应按重要程度填写,先国家计划,后其他计划,不超过10项。
9、《已呈交的科技报告编号》,填写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呈交的科技报告编号,未呈交的可不填。
10、《授权发明专利(项)》,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目。
列入计数的发明专利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其他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11、《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除发明专利外的其他授权知识产权数目,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列入计数的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其他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12、《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发的日期;
完成时间填写项目整体通过验收或正式投产日期。
二、推荐单位意见(专家推荐不填此栏)
本部分应由推荐单位填写,并在推荐单位盖章处盖章。
推荐单位应认真审阅推荐书材料,审查完成人资格。
推荐意见应包括:
确认推荐材料真实有效,确认相关栏目符合填写要求,推荐前的公示情况,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写明推荐理由。
不超过600字。
二、专家推荐意见(推荐单位推荐不填此栏)
本部分应由推荐专家填写,由2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联名推荐填写,并在专家签名处签名。
推荐专家应认真审阅推荐书材料,审查完成人资格。
确认推荐材料真实有效,确认相关栏目符合填写要求,推荐前在完成人所在单位的公示情况,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写明推荐理由。
不超过600字。
三、项目简介
不超过1200字。
应包含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
科普项目应客观、准确、扼要地介绍科普作品的受众、创新手法、表现形式、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的内容、发行情况等。
四、主要科技创新
1.主要科技创新
不超过5页。
该部分是推荐书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处理异议的重要依据。
应以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旁证材料为依据(如:
专利、验收、论文等),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项目的立项背景和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内容,客观、详实地对比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效益及市场竞争力等。
科技创新点按重要程度排序。
每项科技创新在阐述前应首先说明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和支持其成立的专利授权号、论文等相关旁证材料。
科普项目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作品在选题内容或表现形式、创作手法等方面的创新。
与省外单位联合完成的科技进步奖项目,我省申报单位拥有的知识产权部分,才可计入创新的内容。
2.科技局限性
不超过1页。
简明、准确地阐述本项目在现阶段还存在的科技局限性及今后的主要研究方向。
五、客观评价
不超过2页。
填写除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如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验收意见,或者他人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对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点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
六、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推广应用情况
应就本项目的生产、应用、推广等情况进行概述,并以列表方式说明主要应用单位情况(列表格式如下)。
表中所列应用单位一般不超过15个。
主要应用单位情况表
应用单位名称
应用技术
应用的起止时间
应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应用情况
科普项目应就作品的发行数量、范围、普及情况及被其他大众传媒采纳情况进行概述。
同时应在附件中提供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一年以上(即2016年1月1前应用)的旁证材料。
科普作品应公开出版一年以上。
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应在获得行政审批后应用一年以上。
2.近三年直接经济效益
按表格栏目填写。
经济效益的有关说明及各栏目的计算依据,不超过400字。
同时应在附件中提供支持所填经济效益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如:
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等。
如无直接经济效益,可以不填此栏。
3.社会效益与间接经济效益
应说明本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培养人才等方面所起的作用,以及项目应用推广后,本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之外产生的经济效益。
七、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按表格栏目填写。
奖项名称:
在推荐系统中选择相应奖项填写,包括:
1、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
2、省直厅局或行业等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
3、原经科学技术部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主要获奖人:
填写前5人。
其他有重要学术影响的科技奖励(如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可以在《第三方评价》中叙述。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规定不能设立的部门奖励,不得填入此表。
八、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不超过10件)
应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成立的且已授权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
前5项应填写核心知识产权。
核心知识产权须在附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对于发明专利,知识产权类别选择发明专利,然后依次填写发明名称,国家(地区),专利号,授权公告日,专利证书上的证书号,发明人,专利权人以及专利的有效状态。
对于其他知识产权,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栏目,发明人一栏可不填。
本表所列知识产权用于报奖的情况,应征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的同意,并由项目第一完成人签字承诺。
九、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所列完成人应为中国公民。
主课题的验收、鉴定专家组成员不能作为完成人。
每个完成人都应按表格要求按贡献大小顺序逐项填写。
科技进步类完成人一等奖不超过10人,二等奖不超过8人,三等奖不超过6人。
科普项目主要完成人应是对科普作品的创作做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作者、责任编辑和美术编辑。
工作单位:
填写完成人报奖时所在单位。
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填写完成人曾获科技奖励的获奖年度、奖种、等级、项目名称、排名及证书编号等内容。
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贡献:
不超过200字。
应写明完成人对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中所列第几项科技创新做出了创造性贡献,以及支持本人贡献成立的旁证材料,如授权发明专利、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
提及的旁证材料应在附件中提供。
完成人应在本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字迹清晰,不得代签或利用影印等技术模仿制作签名。
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暂时无法签名,须由推荐单位文字说明并盖章,随推荐书一并报送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如未在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之列,则应在单位盖章处盖章,以示知晓同意该完成人报奖。
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在附件中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详见《附件》第十一部分的具体要求。
特别说明: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评审。
2016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7年度省科技奖。
十、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所列完成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所有完成单位都应按表格要求,按贡献大小顺序逐项填写。
科技进步类单位一等奖不超过8个,二等奖不超过6个,三等奖不超过4个。
科普项目不填写此表。
单位名称:
应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
不得填写非法人单位名称或单位简称。
单位性质:
在推荐系统中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
完成单位应在单位盖章处盖章。
十一、附件
科技进步奖附件电子版:
核心发明专利提交发明专利说明书全文(含摘要页、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以PDF文件提交;
查新报告以pdf1个文件提交;
其他电子版附件以JPG文件提交。
电子版附件合计不超过50个文件,其中PDF文件不超过6个,JPG文件不超过44个。
每个PDF/JPG文件只能包含一个独立内容。
科技进步奖附件书面版:
核心知识产权的说明书首页(摘要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以及相关论文专著等复印件,总数不超过5页;
查新报告以PDF1个文件提交;
其他附件不超过44页,内容应与电子版附件一致。
纸质版总页数不超过50页。
1.书面版附件
按以下顺序排列,合计不超过50页。
(1)核心知识产权证明(不超过5件):
指已获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发明专利的说明书首页(摘要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等。
提供复印件即可。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
指验收鉴定、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批准文件等。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如:
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
相关项目必须提交批准文件复印件,且审批时间应在2016年1月1日之前。
市级以上计划立项的项目,应提交计划下达单位对整体项目的验收报告复印件。
(3)应用证明:
指本项目整体技术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且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一年以上(项目应当于2016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应用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
可选择重要的、有代表性的提供。
要求提供原件。
(4)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
完成人涉及不同的完成单位时,应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简要叙述完成人在项目中的合作经历,包括合作时间、方式、产出及佐证材料等,由第一完成人声明对上述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签字。
(5)查新报告,须由国家一级查新资质机构出具,查新有效时间应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之前一年内。
科技查新需提供2016年1月1日以后的查新结论。
(6)其他证明:
指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
应为能证明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和社会影响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的证明文件,如技术产品检测报告等。
论文须提供全文或首页,不超过10篇。
科普项目应提交的附件包括:
(1)图书及电子出版物样本(最新版本);
(2)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
(3)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
(4)科普作品质量的证明;
(5)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
(6)作品主要内容首页。
科普项目除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外,还应提交3套科普作品。
2.电子版附件
(1)核心发明专利的电子版附件需提交发明专利说明书全文(含摘要页、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
以PDF文件提交。
(2)电子版附件的其他内容应与书面附件一致。
以JPG文件提交。
(3)电子版附件合计不超过50个文件,其中PDF文件不超过6个(5个知识产权、1个查新报告),JPG文件不超过44个。
每个PDF/JPG文件只能包含一个独立内容。
(4)科普项目电子版附件以PDF文件和JPG文件提交,总数不超过4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