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MS实验室质量管理终端测深仪招标文件模板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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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01
LIMS实验室质量管理终端
1批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信用山东(【网址】)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法律、法规其他规定要求;
3.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5,000.00
02
测深仪
500,000.00
四、采购需求(见附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1月27日08:
30:
00至2018年12月03日17:
00: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
3.报名时间:
00
4.报名方式:
本项目须网上报名。
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首先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入库(已注册入库无需重复注册),然后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右上角“政府采购”按钮)登录端口注册登记,并办理“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进行网上报名及交纳投标保证金。
“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办理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专区”中“威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安全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
未在系统中报名而制作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
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03日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年12月18日08:
30至2018年12月18日09:
30(北京时间)
2.地点:
威海市海滨中路28号外运大厦南侧附楼4楼第二开标厅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8年12月18日09:
威海市海滨中路28号外运大厦南侧附楼4楼第二开标厅
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梁苏妍
********
十、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见招标文件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
1.采购需求
2.公开招标文件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26日
第二章投标(响应)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2
项目编号
3
采购人
单位名称:
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测减灾中心
单位地址:
苗俊伟
********
4
采购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
威海市海滨中路28号外运大厦南侧附楼
联系电话:
5
投标特别提示
1.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
【网址】)完成注册入库、然后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右上角【政府采购】按钮)进入“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已经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
首次注册供应商应及时到外运大厦附楼一楼(海滨中路28号)CA窗口办理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安全证书(CA锁)及电子签章
2.供应商应利用办理好的CA锁登录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文件下载和保证金交纳工作。
未进行报名登记而制作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格式要求制作纸质投标文件,并于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投标。
(本项目不需制作电子标书)
3.电脑系统设置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使用指南》,系统使用咨询电话:
********。
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5份
7
资质证明文件原件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
实物样品
无
9
现场踏勘
10
现场演示
11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60天
1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时间:
30前
13
开标时间
30时
14
开标地点
15
交付期及地点
测深仪(02包)时间: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
地点:
威海市高区大连路2-8号
16
评标办法
测深仪(02包),综合评分法
17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8
投标保证金
测深仪(02包),10000.00元
19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20
付款方式
国库集中支付
21
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22
落实情况
已落实
23
其他
本项目按货物类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实质性条款一览表》
说明:
本表系招标文件及修改性文件中涉及的所有实质性条款的汇总。
不允许有任何负偏离,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资格性核查
(1)供应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对供应商资格要求”,其中未列示的资格要求不得导致投标被投决);
供应商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2)供应商是否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
不具备的,投标将被否决。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4)投标产品超出其经营范围的;
(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过期失效的。
符合性检查
(1)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2)未按法律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约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的份数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署及盖章的;
(5)投标文件封面未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的;
(6)投标总报价高于规定的上限价格的;
分项价格报价超出分项预算的;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不在规定时间内答疑或澄清的;
(8)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
(9)在《2018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或招标文件允许的范围之外,投报进口产品的;
(10)关键技术参数、报价及付款方式等实质性内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1)经评审技术方案、服务方案等内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2)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项目或者多包中同一包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标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4)投标人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5)评标委员会认为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或法律规定的;
(16)所报产品属政府采购“强制节能”政策范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一、说明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和山东省、威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书面解释为准。
1.3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费用
2.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
2.2.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
2.2.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2.2.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
2.2.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
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3.关于同一品牌
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不同供应商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或同一品牌不同型号,只能有一个合格供应商,其他投标无效。
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合格供应商确定原则为:
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合格供应商。
如投标报价一致,由评审委员会按技术、商务、服务等综合评价优的确定为合格供应商。
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合格供应商确定原则为:
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综合得分最高的为合格供应商。
如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为合格供应商;
综合得分、技术部分得分都相同的,以报价低者为合格供应商。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本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采购公告
(2)投标须知
(3)采购内容与要求
(4)评审原则和方法
(5)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6)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7)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如有)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应在有效期内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四项向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必要时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协助采购人组织所有报名供应商举行答疑会,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都将以网站公开发布形式(包括电子交易系统推送)答复或发送给所有供应商。
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5.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对招标文件没有异议,此后也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l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会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威海市政府采购网”、“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更正公告形式(电子交易系统发送更正提醒通知)一并告知所有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原网站发布公告的形式(电子交易系统内发送更正提醒通知)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7.1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如未翻译该文件为无效文件。
7.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如果因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按包段编写投标文件,并使用A4规格编制打印。
投标文件应编写目录,页码连续(所附的图纸、不能重新打印的资料和印刷品等除外,但不应夹杂在有效页码范围内)。
7.5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7.6采购人或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的原因,且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及资料均不予退还。
8.文件构成
投标人应按不同包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每个包段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
(2)投标文件目录(格式见附件)
(3)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报价)一览表
(5)报价明细表
(6)需求响应表
(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持原件现场校验);
若投标单位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则只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持身份证原件现场校验);
④投标人的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格式自拟)、投标人近期的完税凭证及交纳社保资金凭证的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
⑥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人自行编制的近一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或由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
B.2018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件。
注:
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⑦招标文件公告中要求的有关资质资格文件
⑧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见附件)
(9)投标报价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及专用工具清单(如有)(格式见附件)
(10)质保期内能供应的备品备件价格明细表(如有)(格式见附件)
(11)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有):
①所投产品的技术数据、功能、性能的详细描述以及产品的组成说明、规格型号、制造商和产地等;
②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介绍、体系认证、企业荣誉等资料;
③所投产品的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④产品所具有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等;
(如果有)
⑤所投产品彩图、使用说明等;
⑥供货安装方案
⑦招标文件采购项目说明中要求做出的其他说明;
⑧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技术文件;
⑨技术服务、培训和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书(见附件)
(12)项目负责人及拟派主要人员情况(格式见附件)
(13)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所报产品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范围的,即所报产品在下述清单目录范围内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A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B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
a.以上的货物需为本项目的采购标的;
b.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投标人所投报产品为以上类别的,必须提供其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证明材料,不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但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给予节能政策的加分/价格扣除;
c.需提供相应官网清单截图(带页码)及同时显示所截图的网址信息的证明文件,且对所投产品作明显标识。
②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加盖企业公章)
④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4)国内同类项目业绩表
中标公告将对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第(13)、(14)项一并予以公示。
(15)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
9.投标报价
9.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9.2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的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并按采购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9.3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开标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加盖签章。
9.4《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报价中;
(2)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投标报价中免费提供的项目,应注明免费。
进口产品还须进口许可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港杂费、商检费等与进口有关的全部税费。
(3)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缺项报价或报多个报价的,投标无效。
如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报价失误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说明进行填写,报价明细表中“*”(如有)是必填项,任何必填项为空时都可能导致本次报价无效。
(5)《报价明细表》中如涉及“产品型号”,型号填写规则:
品牌+系列+清单号。
如政策要求是强制节能,必须提供强制节能证明材料;
如未要求,提供节能、环保证明材料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享受节能、环保政策优惠,须确保证书编号和产品型号严格与清单一致。
(6)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须对每个产品申报,申报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的项目(只享受一种),需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添加证明文件。
9.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
9.6所有价格折扣、优惠条件必须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10.联合体投标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10.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0.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0.3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投标文件,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10.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现场踏勘
11.1如有需要,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
11.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
若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
11.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4未参与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踏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投标保证金
12.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交纳,使用说明参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的“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专区”中《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使用指南》。
12.2为确保投标工作有序进行,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到达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网银、电汇等方式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不接受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转账。
禁止第三方代交。
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应与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
12.3为确保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时足额到账,请尽量提前交纳保证金,由于银行系统原因,请至少在递交投标文件前12小时将保证金汇出。
如不按招标文件和系统使用指南操作,导致开标过程中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公示未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视为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此应有明确的认识,自行承担后果。
投标人可以使用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查询并及时更新交纳情况。
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2.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1)投标人提供不真实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事项。
对以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串通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成交的投标供应商,一经发现将依法取消其投标人资格,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上报,列入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