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会会计制度》共章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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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帮扶;
子女就学帮扶;
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活动发生的合理开支。
第五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下列支出:
支付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工资;
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购买车辆、手机等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帮扶中心场地建设;
其他与困难职工送温暖帮扶无关的支出。
全总最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文件:
总工发[2009]36号、总工办发[2009]24号。
“各地工会保障、财务和经审部门要各司其责,建立健全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
工会保障部门负责编制帮扶资金分配方案,工会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会经审部门负责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监督
第三章资产(共4条)
第二十二条:
资产定义及包括内容
第二十三条:
流动资产定义及包括内容
第二十四条:
投资定义及包括内容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定义及包括内容
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等。
拥有:
是指拥有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
(全总终极所有)
控制:
是指拥有资产的使用权、部分收益权。
工会资产的界定
(适用于2007年9月30日以前)
根据工总财字[1993]66号文规定:
由工会经费(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行政按国家规定拨交的工会经费、政府及行政方面的补助、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社会捐赠、外国援助等其他收入)形成的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不进行国有资产登记,由工会组织进行财产登记和管理。
根据财政部、全总财行[2008]82号文规定:
凡由国家拨给各级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使用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应作为国有资产登记入账。
凡由国家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应作为国有资产登记入账。
2007年10月1日以后,由国家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应全部作为国有资产登记入账和管理。
自有资金形成的应纳入工会固定资产
备注:
不适用于基层
法律保护工会资产
《工会法》第三十九、四十条规定: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任意调拨。
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规定: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任意调拨,不得将工会的财产、经费作为该工会所在单位的财产、经费予以冻结、查封、扣押、清偿债务。
工会组织合并的,依法属于工会的经费和财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
工会组织依法撤销时,应当在上级工会主持下,清理工会财产和经费。
清理后的财产经费结余应当全部移交上级工会。
工会资产不是企业资产
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7]6号文规定:
工会的经费一经拨交,所有权随之转移。
在银行独立开列的“工会经费集中户”,与企业经营资金无关,专门用于工会经费的集中和分配,不能在此账户开支费用或挪用、转移资金。
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不应将工会经费视为所在企业的财产,在企业欠债的情况下,不应冻结、划拨工会经费及“工会经费集中户”的款项。
流动资产
是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借出款、应收款项(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下级经费、其他应收款)、库存物品等。
第101号科目库存现金
新增了账务处理内容(提现/存入、收入、支出、短缺、溢余)
现金短缺:
1、属于应由责任人等赔偿的部分;
借:
其他应收款XXX
贷:
库存现金XXX
2、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
其他支出XXX
现金溢余:
1、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
其他应付款XXX
其他收入XXX
现金账管理:
日清月结;
使用电算化的要及时启用出纳对账系统。
印章支票管理:
印鉴要分专人保管;
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
钱账要分管;
收支业务要相互牵制;
货币资金定期盘点核对。
报销管理:
会计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费用报销凭证填制符合要求;
报销审批手续和程序符合要求。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
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
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
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
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
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
用转账凭证套换现金的;
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
互相借用现金的;
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保留账外公款的;
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新增了账务处理内容(存入/提现、收入、支出、利息)
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科目下设置经费集中户等明细科目。
设置经费集中户的工会,应当先在经费集中户中归集工会经费,再按规定将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转入本级工会基本户,属于上级或下级工会的经费上缴上级工会或转拨下级工会。
《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
不得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不得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存储
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
不得利用银行账户套取现金
不得利用银行账户搞非法活动
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
不得填写假用途支票
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程序
支付申请。
经办人填制工会费用支出报销单。
支付审批。
分管财务主席审批报销单。
单位领导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应当拒绝批准。
支付审核。
会计对批准后的报销单进行具体审核。
办理支付。
出纳根据审核无误的报销单,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
第111号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注:
此科目基层不用
本科目核算在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地区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工会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的、尚未动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核算分:
收入、支出、提现、年终注销额度和下年初恢复额度等情况。
1、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通知书时;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XXX
政府补助收入XXX
2、实际发生支出时。
维权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等)XXX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xxx
3、提现(略)。
4、年终注销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XXX
(如果本年度财政预算指标还有款项未到帐情况,其差额数。
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XXX
政府补助收入XXX)
5、下年初恢复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XXX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年末无余额。
第112号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
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工会年终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应设置两个明细科目:
11201财政直接支付、11202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下的核算分录:
1、年度终了本年预算指标数与当年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记账;
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XXX
2、下年度恢复额度后发生各种支出记账。
维权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等)XXX
财政直接支付账务处理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第121号科目借出款
本科目核算本级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的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单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或者报经批准认定不再要求借款单位还款的,转入相关支出科目,借记“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借出款”科目。
各级工会应对借出款严格控制,健全手续,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第131号科目应收上级经费
本科目核算本级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工会应拨付(或划转)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和补助。
下设三个明细科目:
13101应收上级补助——核算上级工会应拨付给本级工会的回拨、专项和超收等补助收入。
13102应收上级转拨经费——核算上级工会采用税务代收、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收缴的金额中应划转给本级工会的部分。
13103应收建会筹备金——核算上级工会采用税务代收、财政划拨建会筹备金的,收缴的金额中应划转给本级工会的部分。
应收上级经费——应收建会筹备金(通知数)
拨缴经费收入(属于本级部分)
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备金
(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的部分)
注意与原“应收上级补助”科目异同。
第132号科目应收下级经费
本科目核算工会按规定应收下级工会的上缴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应收经费、应收建会筹备金等明细科目。
1、根据下级工会经费收缴报告表中的相关金额。
应收下级经费(报告表)
应付上级经费(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
2、实际收到下级工会的上缴经费时。
银行存款XXX
应收下级经费xxx
注意与原“应收上解经费”异同。
此科目基层不用。
第135号科目其他应收款
本科目核算工会除应收上级经费以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并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逾期三年以上、因债务人原因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作为呆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核销的呆账,应保留备查账簿中登记。
已核销呆账重新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各级工会应对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严格控制,健全手续,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注意与原“暂付款”科目异同。
第141号科目库存物品
本科目核算工会取得的将在日常活动中耗用的各种物品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本科目按库存物品的类别、品名设置明细账,并根据出入库单逐笔核算。
库存物品的入账价值按本制度第二十三条办理,主要账务处理:
购入、领用、盘盈、盘亏和报废毁损。
1、购入
库存物品XXX
2、领用
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行政支出等)XXX
3、盘盈
4、盘亏
5、报废、毁损
其他支出(账面余额减赔偿数)
现金/银存/其他应收款(赔偿部分)
库存物品(账面余额)
第151号科目投资
本科目核算工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会的相关规定,利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1、购入国债等债券作投资处理。
投资XXX
同时记借:
结余XXX
投资基金XXX
2、增加了以库存物品作为投资的形式。
投资(评估价)
贷:
库存物品(账面价值)
借或贷:
投资基金(评估价等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结余(账面价值)
投资基金
3、明确利息和股利处理方法。
实际收到利息、股利时。
投资收益XXX
4、明确了投资损失处理办法。
投资损失,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的。
已经核销的投资呆账,保留备查账簿,对投资失误者要追查责任。
已经核销的投资呆账,重新收回的,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收回实物的,需重新进行评估,按公允价值入账。
本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定:
对于因被投资单位破产、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情况造成难以收回的未处置不良投资,报经批准认定后应当及时核销。
投资应遵循谨慎原则,要有可行性报告,常委会或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161号科目在建工程
此科目基层基本不用
本科目核算工会进行在建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
工会按具体工程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在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预付工程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
在建工程XXX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XXX
资本性支出XXX
2、工程完工时,结转。
固定资产XXX
同时记
固定基金XXX
与原制度“专项资金占用”科目异同。
第162号科目固定资产
本科目核算工会拥有或控制的各项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明确了清理过程中的费用列“其他支出”科目。
工会资产账内不提折旧,辅助账核算折旧。
即:
工会可以设置专门的辅助账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原值、购入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应计提折旧(一般采用直线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
1、购置
同时记
2、自行建造(参见在建工程)
3、无偿调入、接受捐赠
4、对外投资
同时记
固定基金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5、出售
银行存款(扣除清理费用后)
其他收入
固定基金
固定资产
6、盘盈、盘亏(略)
7、毁损、报废
清理收入
银行存款
清理支出
其他支出
库存现金等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产购置:
按批准的年度预算购置;
专控商品办理先批后购;
大宗办公用品和设备购前公示;
购置后及时验收和入库。
建账立卡:
财务部门设立财产价值账;
管理部门设立财产数量账;
使用部门设立财产登记卡。
管理要求:
指定专人负责财产管理;
使用财产办理登记手续;
财产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财产增减办理变动手续;
财产物资每年盘点一次;
职工调动退休清退财产;
工会组织变动移交财产。
拨出经费/拨入经费
新制度没有设置“拨出经费”科目。
采用本级工会与工会机关分账核算方式的县级以上工会,可以自行增设“拨出经费”科目,用于核算工会预拨给工会机关待核销的经费。
调账时,应将原账中“拨出经费”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拨出经费”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拨入经费”科目。
采用本级工会与工会机关分账核算方式的县级以上工会,可以自行增设“拨入经费”科目,用于核算工会机关收到的由本级工会拨入的预算经费。
调账时,应将原账中“拨入经费”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拨入经费”科目。
科目编号处理问题。
(待明确)
第四章负债(共5条)
第二十六条:
负债定义及包括内容
第二十七条:
借入款定义及包括内容
第二十八条:
应付个人收入定义及包括内容
第二十九条:
应付款项定义及包括内容
第三十条:
各项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负债定义
是指工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
包括:
借入款;
应付个人收入——应付工资(应付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应付款项——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其他应付款;
代管经费。
第201号科目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本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的工资或离退休费。
实际发放时,列“行政支出”等科目。
工资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等。
离退休费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离休、退休费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
第202号科目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本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的各类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实际发放时列“行政支出”等科目。
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其中,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第203号科目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本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除“20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和“20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以外的其他个人收入。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其他个人收入。
其中,其他个人收入指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第211号科目借入款
本科目核算工会借入的款项。
借入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发生借入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注意与“其他应付款”科目之间区别。
第221号科目应付上级经费
本科目核算工会按规定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1、收到工会经费,按下级工会经费收缴报告表中的相关金额或实际收到的总金额。
应收下级经费/银行存款
拨缴经费收入(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
应付上级经费(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
应付下级经费——应付下级转拨经费
2、建会筹备金类同。
注意与原“应付上解经费”科目异同;
与原“上解经费支出”科目联系。
第222号科目应付下级经费
本科目核算工会应付下级工会的各项补助应转拨下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根据需要下设三个明细科目:
22201应付下级补助——核算对下回拨、专项和超收等各项补助。
22202应付下级转拨经费——核算在税务代收或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下,收到金额中应划给下级工会的部分。
22203应付建会筹备金——核算在税务代收或财政划拨收缴建会筹备金下,收到金额中应划给下级工会和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的部分。
举例:
某企业行政划拨工资总额
2%部分的经费为100元。
基层工会以支票形式上缴工会经费:
收到经费——借:
银行存款100
贷:
拨缴经费收入60
应付上级经费40
上缴经费——借:
银行存款40
企业直接用六联单形式上缴工会经费:
基层工会——借:
银行存款60
税务代收、财政划拨形式上缴工会经费:
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上级转拨经费/银存60
第225号科目其他应付款
本科目核算工会除应付上下级经费等之外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应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注意与原“暂存款”科目异同;
不能把有关收入特别是拨缴工会经费收入等作暂存款处理。
第231号科目代管经费
本科目核算党团组织及单位行政委托工会代管的、有指定用途的、不属于工会收入的经费,如代管的党费、团费、职工互助金等。
注意与原“代管经费”的异同;
收到行政属于代管性质的款项,不论金额大小,都在本科目中核算;
属于其他暂存性质的,则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
不能把问题资金作代管经费处理。
基层建立职工互助金等必须有章程和办法
第五章净资产(共6条)
第三十一条:
净资产定义及包括内容
第三十二条:
固定基金和在建工程资金占用资金定义
第三十三条:
投资基金定义
第三十四条:
专用基金定义及包括内容
第三十五条:
后备金定义及包括内容
第三十六条:
结余定义
第301号科目“固定基金”核算参见一一对应科目“第162号科目固定资产”。
第302号科目“在建工程资金占用”核算参见一一对应科目“第162号科目在建工程”。
第303号科目“投资基金”核算参见一一对应科目“第151号科目投资”。
“在建工程资金占用”科目基层一般不用
第321号科目专用基金
本科目核算根据国家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专门用途的基金。
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32101增收留成基金—核算提取的增收留成基金,在“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32102财务专用基金—核算提取的财务专用基金,在“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32103权益保障金—核算提取的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在“维权支出”科目中列支。
1、提取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
专用基金——增收留成基金
——财务专用基金
2、提取权益保障金
维权支出
专用基金——权益保险金
专用基金管理
县级以上工会。
专用基金提取和使用要严格按照全总和省总有关规定办理:
专用基金适用于县增收留成基金和财务专用基金现行文件:
总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