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支吊架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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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务要求:
该产品具有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系统5个或以上供货业绩(单项业绩合同须含综合支吊架或装配式支吊架,金额80万元以上)。
业绩证明:
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完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业绩合同、合同甲方(若是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则甲方为相应的施工单位)开具的项目证明(单位盖章)等证明材料,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2)技术要求:
见本节技术条款
1.2概述
根据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机电系统(风、水、电)总承包项目的有关要求,本工程的风管、水管、动力照明电缆桥架、气体灭火管等机电、供电、通信信号、FAS、BAS、AFC等各专业的管线及其相关设备的固定支架及连接件系统采用装配式管线支吊架产品。
该系统由锚固螺栓、U型槽、转接件、管卡、可按钮式锁扣或可调式弹簧螺母及支托系统通过机械连接的方式组成,连接件可以随意调节管道支架的尺寸、高度,此支吊架现场应做到不焊接。
综合管线的吊架系统的框架由一个或多个U型槽组成;
装配式管线支吊架是以工厂预制零部件在工地现场进行组装的支吊架产品,采用标准连接件与标准槽钢,如下图示:
横梁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标高或位置灵活调节,能根据以后系统运行需求进行
系统扩展。
其本身要具有防腐等各项指标,在现场免焊接免涂刷防腐涂料。
与原有混凝土采用锚栓连接,与原有钢结构采用夹具免焊连接,并达到与现场焊接类支架同等的强度。
为保证结构整体刚度和便于预留安装、检修空间,支架宜采用矩形架构形式设计(如上图所示)。
锚栓固定在混凝土顶板上(固定在梁或柱上也可),或满足设计承载需要的构件上。
1.3标准与规范
本技术规格书中招标方方主要引用的规范、行业标准(如下述内容中不为最新版本,请按最新版本采用)。
《装配式管道吊挂支架安装图》(03SR417-2)《管道支吊架第1部分:
技术规范》(GB/T17116.1-19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13)《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CJJ-1992)
《室内管道支架及吊架》(03S402)
《风管支吊架》03K132
《电缆桥架安装》04D701-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混凝土用膨胀型、扩孔式建筑锚栓》(JG160-200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建筑设备施工安装通用图集》91SB(序列有关图册)《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钢导线配线安装》(03D301-3)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5)《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476-2015)管线综合设计等文件及要求
1.4定义
综合支(吊)架是支撑强电、弱电电缆桥架、电缆、风管、水管等管线的具有刚性的支架系统。
1)托架:
托架是指直接承托电缆线路荷重的刚性槽型部件(托盘、梯架的直通及其弯通)。
托架一般包括:
有孔托盘,无孔托盘,组装托盘,梯架。
具体由施工情况确定。
2)综合支(吊)架:
综合支(吊)架一般由U型槽钢、弹簧螺母或一体化按钮式锁扣、槽钢连接件、各类管卡及锚栓等相关零配件组成,并通过锚栓锚固与混凝土或相关结构产生可靠连接,支吊架通过连接件与弹簧螺母或一体化按钮式锁扣的机械连接形成整体,吊架本身可以随意调节,包括尺寸、标高、组合方式等。
3)抗震支吊架:
与建筑结构体牢固连接,以地震力为主要荷载的抗震支撑设施。
由锚固体、加固吊杆、抗震连接构件及抗震斜撑组成。
1.5综合管线装配式管线支吊架的安装部位本工程采用装配式管线支吊架的部位为车站管线集中区域,A、设备区:
站厅层设备及管理用房区的走廊吊顶内;
站台层设备用房区走廊内及站台层设备用房区两侧公共区吊顶内(伸入设备区部分)。
B、公共区:
站台层公共区靠近屏蔽门侧与立柱间管线密集处;
部分工点站厅层公共区吊顶管线密集处(含站厅公共区),待设计联络时确定。
本工程的风管、水管、动力照明电缆桥架、气体灭火管等机电、供电、通信信号、
FAS、BAS、AFC等各专业的管线及其相关管线的安装、检修空间。
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不小于30年。
1.6抗震支吊架设置范围
1吊杆计算长度大于等于300mm的吊杆悬挂管道,多根管道共用支吊架;
2冷冻机房、通风空调机房内的空调水管支吊架;
3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m2的通风空调风管;
4防排烟风道、为气体灭火房间服务的空调系统管道及相应的吊装设备;
5重力大于1.8kN的吊装空调机组及风机等设备;
6重力不小于150N/m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
7内径不小于60mm的电气配管。
8给水、热水和消防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的水平管道。
1.7工作条件
1)综合桥架、抗震支吊架正常使用环境条件:
-10℃~90℃、相对湿度≤95%;
2)综合桥架、抗震支吊架及材料的仓储条件:
在环境温度≤45℃,相对湿度≤95%的条件下长期存放,不影响其使用,各项物理、化学性质不发生变化;
3)当车站发生火灾时,风管输送高温烟气,综合桥架设计应考虑风管的胀缩作用对其影响。
1.8技术要求车站综合管线装配式支吊架系统以国标图集《装配式管道吊挂支架安装图》
(03SR417-2)和《室内管道支架及吊架》(03S402)为标准,为了更好地保证地铁车站管线安装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本工程采用矩形支吊架为主要形式,要尽量为今后的管线调整和发展预留条件。
管道吊挂支架作为承力结构,强度和刚度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以满足工程要求。
制作管道吊挂支架的材料选择应满足地铁工作环境和被夹管内介质的温度和压力要求。
装配式管线支吊架的生产厂家应按《管道支吊架第1部分:
技术规范》GB/T17116.1-1997的规定,对各种规格的吊挂支架用物理方法进行设计验收或鉴定试验。
整套综合管线安装完成后应具有安全的抗震、抗冲击、抗滑移性能。
U型槽钢采用可靠的拼接方式,以保证槽钢的整体传力可靠。
配套安装金属管道的管卡内需配惰性橡胶内衬垫,以达到绝缘,防震,降噪(降噪至少达到16dB)的效
果。
锚栓采用具有适应开裂混凝土性能的金属锚栓,并具有相应的抗震性能、抗冲击性能、抗疲劳性能和一定的防火时效,应按规范中要求的锚固强度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和选配。
为了减少电迷流对系统的影响,金属管道与管卡接触处均应加绝缘垫,按不同管径和支承要求制造成型,以满足各系统防迷流要求。
1.8.1基本要求
(1)装配式管线支吊架产品由U型槽钢以及相关零配件组成,并由锚栓与原有混凝土结构可靠连接;
(2)U型槽钢截面尺寸有41mm*21mm、41mm*41mm、41mm*52mm、41mm*72mm,41mm*82mm、41mm*124mm等;
长度为3000mm或6000mm的标准型材,便于以后管道安装、维护和扩展使用;
槽钢壁厚应≥2.0mm,连接件厚度应≥4mm。
为保证支架的纵向刚度及减少变形,确保在各专业安装及运营期间综合支吊架的安全稳定,支架竖杆的槽钢截面不应小于41×
41。
横梁槽钢的选择由计算确定,具体截面要求如下:
A.动力照明、ACS、FAS、BAS、通信、信号电缆桥架(电缆在梯架、托盘内的填充率按60%考虑)宽度在600mm以上的桥架或同层设置2个电缆桥架的,支撑横梁槽钢不应小于41×
41槽钢,横梁槽钢两端用连接件在下侧连接固定,以节省空间。
荷载较大的位置可采用加强型连接件。
B.消防、给水、暖通专业,横梁槽钢在两种专业且均管径>
DN100或单根管径>
DN200时横梁截面不应小于41x41槽钢,荷载较大的位置可采用加强型连接件。
C.气灭管道当同层管道2根以上时横梁截面不应小于41x41槽钢,荷载较大的位置可采用加强型连接件,具体选型由计算确定,但不能低于此条件要求。
D.同一根横梁槽钢上超过3种(含3种)专业数量且均管径>
DN100或单根管径>
DN250时横梁应选用不小于41x72槽钢,荷载较大的位置可采用加强型连接件。
(3)装配式管道吊挂支架U型槽钢内缘须有齿牙,且齿牙深度不小于0.9毫米,并且所有配件的安装依靠机械咬合实现,严禁任何以配件的摩擦作用来承担受力的安装方式,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可靠连接。
槽钢与按钮式锁扣的连接应能够抵抗不少于5万次
的疲劳荷载作用,并提供相应的抗振动测试报告。
整套综合管线支吊架安装完成后应具有安全的抗震、抗冲击、抗滑移性能,并提供整架抗冲击测试报告。
(4)U型双拼槽钢须采用可靠的激光焊接方式,以保证双拼槽钢的整体传力可靠。
(5)配套安装金属管道的管卡内需配惰性橡胶内衬垫,以达到绝缘,防震,降噪(降噪至少达到16dB)的效果。
(6)固定支架用锚栓采用具有适应开裂混凝土性能的金属锚栓,并具有相应的抗震性能、抗冲击性能、抗疲劳性能和一定的防火时效,并需要提供相应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7)所有产品的零配件及型材在工厂内预制完成,根据现场尺寸装配,不允许在现场进行焊接。
(8)材质要求:
U型槽钢、管卡及各种连接件:
Q235钢或不低于同等材质
按钮式锁扣:
8.8级
连接螺栓:
吊杆:
4.8级
材质要求:
根据GB50018-2002的3.01条规定:
用于承重结构的冷弯薄壁型钢的带钢和钢板,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规定的Q235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规定的Q345钢。
(9)支吊架所有部件表面、所有装配式管道吊挂支架材料U型槽钢的表面处理必
须为热镀锌或环氧喷涂(厚度不低于50um),零配件采用热镀锌,配件厚度≥3mm时,镀层厚度不低于50um。
槽钢现场切割部分切口,应保证切口断面垂直,切割后应使用砂纸或板锉去除切口毛刺,然后用对切口进行涂层修补处理,热镀锌槽钢用喷锌罐补锌,修补后的涂层厚度应不小于原涂层厚度。
(10)有关综合吊架的结构安全性计算的要求:
结构荷载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4,
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相应重要性系数为1.1,并须考虑足够的施工安装荷载;
对于竖向吊杆较长(其有效长度大于或等于2.5米)及承担管道固定支架,应采取斜拉加固方案(即将吊杆下部与结构顶板双向用螺杆斜拉)。
为了保证管线调整的需要,在计算吊架竖杆和主要横担时,其结构承载能力应考虑不小于20%的裕量。
(11)对于单个综合吊架,当单层管线荷载较大的地方应采用加强横担,当管线总重量(超过10000N)应增加锚栓数量。
(12)暖通管线存在温差变形,需按规范规定设置专用滑动(滚动)支架和固定支架。
暖通专业的保温管道需使用成品滑动(固定)保温管卡,缓冲管道轴向温差产生的轴向力,成品保温管卡不得低于如下性能标准:
密度250kg/m3,强度0.6N/mm2,温度范围-160oC~+130oC,热导率0.042W/mK(10oC时),防火性能不小于B2级。
管道的盲端设置固定(防晃)支架。
气体灭火管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应各安装一个防晃支架。
(13)本项目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必须按照《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配置抗震支吊架。
并进行抗震作用计算。
(14)抗震支吊架在地震中应对建筑机电工程设施给予可靠保护,承受来自任意水平方向的地震作用,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的相关要求。
(15)所有成品支吊架应根据其承受的荷载进行结构安全性计算,抗震支吊架应进行抗震验算。
(16)组成抗震支吊架的所有构件应采用成品构件,连接紧固件的构造应便于安装。
(17)保温管道的抗震支吊架限位应按管道保温后的尺寸设计,且不应限制管线热胀冷缩产生的位移。
(18)投标人应根据管综图纸进行综合支吊架、抗震支吊架二次深化设计
1.8.2安装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根据管综图纸进行综合支吊架、抗震支吊架二次深化设计。
(2)管道吊挂支架的水平和垂直安装平均间距为1500mm~2000mm,具体见设计
图纸。
并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相应的固定支架,滑动支座等,同时要求在管线有接入、接出和拐弯时应增设一处支、吊架。
(3)抗震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满足《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5)表8.2.3的要求。
(4)风管的支吊架荷载系数的选取以及荷载计算公式参照《03K132风管支吊架》。
水管及金属管道吊挂支架荷载系数的选取以及荷载计算公式参照《03S402室内管道支架及吊架》。
(5)装配式管线支吊架的安装按照现行国家规范及图集要求外尚应满足地铁行业的要求。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安全。
(6)安装注意事项:
A、施工工序安排应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按厂家要求的工序施工。
由于综合吊架上的管线较多,吊杆较长,严禁在综合吊架下部管线的野蛮拖拽施工,严禁在综合吊架尚未形成承力体系前进行管线的安装施工及试验。
管线安装前,应对锚栓做拉拔试验,其试验要求应满足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
锚栓在结构混凝土固定支吊架的生根时,其锚栓的装入必须达到规定的锚固深度设计值。
B、支吊架调整后,各连接件的螺杆丝扣必须带满,锁紧螺母应锁紧,防止松动。
(7)每段水平直管道应在两端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
(8)当两个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大于最大设计间距时,应在中间增设侧向抗震支吊架。
(9)每段水平直管道应至少设置一个纵向抗震支吊架,当两个纵向抗震支吊架距离大于最大设计间距时,应按规范《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5)第
8.2.3条的规定间距依次增设纵向抗震支吊架。
(10)抗震支吊架的斜撑与吊架的距离不得大于0.1m。
(11)当水平管道通过垂直管道与地面设备连接时,管道与设备之间应采用柔性连接,水平管道距垂直管道0.6m范围内设置侧向支撑,垂直管道底部距地面大于0.15m应设置抗震支撑。
(12)当抗震支吊架吊杆长细比大于100或当斜撑杆件长细比大于200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13)所有抗震支吊架应和结构主体可靠连接,当管道穿越建筑沉降缝时应考虑不均匀沉降的影响。
(14)水平管道在安装柔性补偿器及伸缩节的两端应设置侧向及纵向抗震支吊架。
(15)侧向、纵向抗震支吊架的斜撑安装,垂直角度宜为45度,且不得小于30度。
(16)抗震吊架斜撑安装不应偏离其中心线2.5度。
(17)沿墙敷设的管道当设有入墙的托架、支架且管卡能紧固管道四周时,可作为一个侧向抗震支撑。
1.8.3装配式管线支吊架设计计算设计方法:
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法。
支吊架应按照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所用设计软件应通过建设部评估鉴定。
(1)装配式管线支吊架按照简支梁、连续梁或钢构结构计算,以挠度和截面应力进行控制,同时需对各连接组件进行校验,并考虑相应的检修荷载;
管道支架系统的各组成构件及连接节点,均需在制造厂商的产品目录中明确标明各构件的设计承载力。
综合管线路支架系统的设计,必需由制造厂商根据管路排布及不同承载力要求,(如管路及载体重量,冲击荷载,温度及变形引起的轴向力)提供相对应的计算书,以确保其设计及安装的安全可靠。
装配式管线支吊架横梁的挠度不宜大于L/200(L为受弯构件的跨度,对悬臂梁和伸臂梁为悬臂长度的2倍),受压构件的长细比不宜超过120。
(2)吊杆(螺杆)
吊杆按轴心受拉构件计算,并考虑了一定的腐蚀余量,吊杆净面积An按下式计算,并满足国标GB/T17116.3,吊杆最大使用荷载见下表。
An
1.5N
0.85f
2
式中:
An——吊杆净截面面积(mm)
N——吊杆拉力设计值(N)
2f——钢材的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吊杆拉力允许值表
吊杆直径(mm)
10
12
16
20
24
30
拉力允许值(N)
3250
4750
9000
14000
20000
32500
注:
吊杆均采用4.8级钢。
(3)竖杆竖杆按照偏心受压构件计算
(4)横梁
1)横梁抗弯强度计算
1.5Mx1.5My
0.85f
rxWnxryWny
rx,ry——截面塑性发展系数
Mx、My——所验算截面绕x轴和绕y轴的弯矩(N-mm)
Wnx、Wny——所验算截面对x轴和对y轴的净截面抵抗矩(mm3)f——钢材的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
2)横梁抗剪强度计算
1.5VS
Ixtw
0.85fv
——抗剪强度(N/mm2)
V——计算截面沿腹板平面作用的剪力(N)
3
S——计算剪力处以上毛截面对中和轴的面积矩(mm3)
4
Ix——毛截面惯性矩(mm4)
tw
腹板厚度(mm)
fv——钢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N/mm2)
1.8.4抗震支吊架计算
1)水平地震力应按额定负荷时的重力荷载计算。
2)干管的侧向抗震支撑应计入未设抗震支撑支管道的纵向水平地震力
3)水平管线侧向及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应按下式计算:
L=l0/aEK.k
L——水平管线侧向及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m);
l0——抗震支吊架的最大间距(m),可按《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5)表8.2.3的规定确定;
aEK——水平地震力综合系数,该系数小于1.0时按1.0取值;
k——抗震斜撑角度调整系数。
4)抗震支吊架应根据所承受荷载按规范《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5)第3.4节的规定进行抗震验算,并调整抗震支吊架间距,直至各点均满足抗震荷载要求。
2.防火封堵
2.1总体要求
在技术谈判阶段,投标人根据技术要求提供三家或以上的品牌,由监理审核后报招标人最终确定。
2.2概述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文件规定了车站所有防火封堵材料的技术要求。
本项目应用到的防火封堵材料包括膨胀型防火密封胶、防火灰泥、电缆防火涂料、弹性防火密封胶、防火涂层板系统、阻火圈、阻火扎带等。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车站及区间内所有防火封堵,包括但不限于全线电缆及电缆桥架穿越楼板孔洞、穿墙孔;
高低压配电柜及控制柜底部电缆开孔;
电缆穿管孔;
电缆竖井、电缆沟阻火墙、电缆隧道阻火墙等部位电缆敷设后的防火封堵。
以及通风管道穿墙孔、穿楼板孔;
水管穿墙孔、楼板孔;
PVC排水管穿楼板孔等建筑贯穿孔洞的防火封堵。
2)防火封堵工程的设计、施工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及国际通用的实际工况BS或UL
检测标准、规范进行,并满足现场条件的要求。
3)防火封堵材料必须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消防产品型式认可或型式检验证书。
2.3引用标准
主要技术规程、规范如下:
GB50157-2013
《地铁设计规范》
GB50299-1999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版)》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CECS154:
2003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
GB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DL5027-2015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GJ154-2000
《电缆防火措施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
GB9978-2008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GB23864-2009
《防火封堵材料》
GB23864-2009/XG1-2012
《防火封堵材料》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GB28374-2012
《电缆防火涂料》
11
JB/T10696.3-2007《电线电缆机械和理化性能试验方法第3部分:
弯曲试验》
2.4防火封堵材料技术要求
防火封堵材料应满足的基本性能要求
(1)耐火性能:
满足GB23864-2009测试标准下的型式认可或型式检测,同时满足实际工况下规范要求的防火时效,不低于被贯穿物耐火极限,并应提供国内或国际相应的防火测试报告。
(2)环境适应性:
温度适应性能:
能适应-15℃至+60℃的环境温度,以确保防火封堵材料在低温下不开裂、起皮、剥落,在高温下不流淌、滴落。
耐潮性能:
应具备一定的耐潮湿性能,有冷凝水或潮湿空气作用下的防火封堵材料应具有长期的耐潮性能。
耐UV紫外线性能:
用于室外的防火材料应保证在长期的日光照射下不发生显著的物理、化学变化,不降低耐火性能。
生物抵抗性能:
当处于地下潮湿环境内时,应具有抵抗生物霉变功能,并应提供国际或国内的相关测试报告。
(3)长期使用性能:
与被贯穿物或贯穿物使用年限相当,长期有效性不应小于20
年,以减少更换次数;
在使用年限内具有稳定的耐火性能,并应提供按照DAfStd模拟老化循环模式进行测试的相关试验报告。
(4)安全性:
对人体和环境友好,无粉尘及挥发性毒害物质等,并应提供相应产品的MSDS材料安全性说明。
(5)施工简便性:
便于电缆二次穿越。
(6)稳定性:
具有良好的结构粘性和一定的弹性,并应提供按照ISO11600或同等
测试标准的测试报告。
正常使用时,在建筑的振动、热应力、荷载等作用下,不发生脱落、移位、开裂等现象;
发生火灾时,在火灾中的不均匀变化热应力和热风压作用下,不发生脱落、移位、碎裂、崩塌等现象。
(7)不含卤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