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汇报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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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强化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这一关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到与税收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努力探索并逐步完善了领导班子全面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行了“五个一”制度。

即:

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和部署;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教育课;

听一次基层单位领导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

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同时,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能够把实施责任制放到重要位置,每年年初都按照市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制定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

2009年,全系统11名基层主要领导干部全部上报了《反腐倡廉责任书》。

我们还紧紧抓住对各县(区)局班子成员交流调整的有利契机,在10个基层单位设立纪检组,并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担任纪检组长,为有效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搭建平台。

(二)健全分工明确的责任机制,齐抓共管的反腐败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

每年年初,我们都召开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

市局主要领导与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同时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与基层干部也层层签订《责任状》,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战线和包保分局各负其责。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表》,将任务落实到各主管领导和对口科室,做到责任到人,明确具体分工,建立健全严密的责任体系。

各级地税领导干部多数都能根据责任目标的分解情况,结合自己分管工作,主动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并从自己业务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纳入了日常税收工作之中,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促进了全局责任目标的落实,形成了反腐败工作合力。

(三)健全监督检查的考核机制,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追究得到进一步落实。

我们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紧紧围绕责任制的各个环节,统一进行考核,督促责任制落实到位。

制定下发《鹤岗市地税系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每年年末市局都组织考核组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考核,重点考核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考核采取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暗访暗查等形式进行。

做到责任与目标明确、考核内容详细、方法步骤可行。

我们还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把奖优罚劣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认真抓好实施。

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奉公、工作成绩显著的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评先表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对于不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政不廉、群众满意率较低的领导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针对其问题进行批评教育。

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党员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

问题严重的要给予组织、纪律处理。

二、坚持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着力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出地税特色

(一)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保障地税事业科学发展。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2009年,是全党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局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及《实施办法》的关键一年。

两年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学习,制定贯彻措施,全面规划全市地税系统今后5年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并把落实《工作规划》及《实施办法》与十项重点工作、反腐倡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跟踪检查,严格考核,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分阶段、有步骤地扎实推进。

同时,针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制定《经费审批补充规定》等13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二)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增强推动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

一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2009年3月,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我局紧密联系地税工作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和实践特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经过三个阶段11个环节的学习实践活动,全局共组织各类会议27次,召开座谈会7次,发放调查问卷190份,编发学习实践活动简报15期,专刊1期;

领导班子先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专题报告会4次,建立了9个工作联系点。

在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表彰大会上,我局被授予“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是开展“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作风建设活动。

按照市委总体要求,我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在全系统开展了作风建设活动。

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调查问卷、召开地税干部和纳税人座谈会等形式,诚恳征求到全系统党员群众、部分纳税人意见建议12条。

采取结合实际自己查、召开民主生活会带头查、召开组织生活会全面查、召开座谈交流会相互查、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协助查和发放征求意见信主动查的方式,深入查找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活动中,我局共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11次,走访特邀监督员、相关部门和纳税人820余次,发送“税风税纪监督卡”1000张,查找到税收征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队伍建设和纳税服务等方面问题7条;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2次,组织生活会13次,座谈交流会12次,发放征求意见信380封,查找出个别领导干部综合素质不强、思想观念转变较慢、作风有待改进、纳税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四大方面15个具体问题。

同时,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逐个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逐项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规定完成时限,用最短的时间整改完毕。

三是开展“提速增效促发展”活动。

为增强市局机关干部效能意识,保证政令畅通,2009年我们在市局机关范围内开展了“提速增效促发展”活动,针对服务质量不优、工作效率不高、遵守纪律不严、创新动力不足等五方面内容进行考核,共同建设一个“政令畅通、运转有序,服务优质、办事高效,民主文明、公平正义,关系融洽、充满活力”的新型机关。

同时,加强基层分局(所)行政效能建设,将市局监察室、工农区局、向阳区局设为效能建设监测点,并设立效能监督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将投诉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屏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积极参加“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宣传解答各类问题15个;

参加“廉政教育长廊”展览和“万名公仆服务日”等活动,积极宣传地税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为促进广大干部保持政治本色、提高服务水平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大力组织税费收入,为全市经济大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地方煤矿长期关停和民间借贷问题给全市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地税部门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面对着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税收形势,我局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发扬了攻坚克难的光荣传统,在市委、市政府及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深入贯彻各行业和税种管理办法上下功夫,在加强征管、堵漏增收、提升自转能力上求实效,各项重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2009年,全市地税系统共组织税费收入16.7亿元,同比增长33.2%,增收4.1亿元,为全市“保增长、赶进度、大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持。

二是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印发《2009年度纳税服务工作推进方案》,统一了纳税服务标识,按照落实“五个规范”、“六项制度”、“七项公开”的要求,全面加强办税服务厅软、硬件建设,逐步配备电子屏幕、叫号系统、液晶电视、触摸查询系统等服务设施;

对市委、市政府重点推进的大项目建设,分户建立税源档案,主动上门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分层次对企业财务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培训和纳税辅导,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

推广“全职能办税服务窗口”,减少了纳税人办税滞留时间,得到纳税人普遍认同;

深入实施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全面推进财税库银联网工作,2009年,已有51户企业顺利实现了网上申报缴税,申报入库税款5663万元。

三是抓好政策落实,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社会服务的决策部署,制定《鹤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项目建设税收管理的通知》,为全市“十项工程、百件实事”重点项目建设开设绿色通道,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将省局编印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汇编》2000余册,免费赠送到广大纳税人手中,召开税收优惠政策座谈会,开展税收优惠政策专项检查,最大限度地帮助纳税户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全年共为支持新农村建设、振兴老工业基地、下岗再就业、节能减排、企业改组改制、二手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调整等纳税户依法减免税7896万元,切实维护了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民生改善。

2009年,我局在全市行风评议活动中位居执法监督部门榜首。

同时,荣获全省“十佳和谐机关”荣誉称号,树立了地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坚持以勤政廉政建设为依托,进一步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一)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我局将开展经常性的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性、治本性措施。

通过开展“六个一”活动(组织一次专题辅导,撰写一篇体会文章,开展一次座谈讨论,主要领导讲一次廉政党课及观看一部正反典型廉政片)、开设廉政教育专题网页、领导干部“五必学”等方式,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法制纪律教育,增强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制定《关于在全市地税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中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系列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培养良好作风、促进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

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开展“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权力运行”主题教育活动;

对新提职领导干部和新招录公务员开展“增强廉政意识,正确运用权力”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从制权、管钱、管人、管事入手,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加大了源头防腐治乱力度。

先后制定《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党风巡视制度》,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规定办事,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

同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三必谈”、“三必做”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从我做起,做到“三个带头”,“抓好五项工作”,自觉做到不正之风不染,违纪之事不为。

一年来,全系统3名领导干部上报了个人重大事项,对于1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同时,认真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制定《鹤岗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对各级领导干部存在工作部署不力、落实不到位及失职渎职等8方面问题,实行效能问责,视问题情节及性质,给予做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和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并将效能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009年,我们对重点工作目标落实不力的2个基层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行了问责,市局主要领导对该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并限期进行整改。

(三)强化两权监督。

在税收执法权方面,建立健全《征管操作规程》、《稽查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围绕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环节和减免缓税、所得税税前列支等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督制约,并推行人机结合的执法责任考核机制,2009年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60人(次)。

在行政管理权方面,制定《财务管理规定》、《差旅费报销规定》和《接待管理规定》,坚持定期检查和公布各项经费使用情况,实行民主监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杜绝“小金库、账外账”问题的发生;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先后对9名领导干部离任进行了经济审计;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严密的组织程序,对局机关、直属局的18名干部提拔重用,树立了良好的用人导向。

(四)深入实施《四条禁令》,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按照省局“完善一个机制、抓好两个深入、坚持三个结合”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强化措施,全面贯彻实施《四条禁令》,并在抓落实、抓监督、抓深入上狠下功夫,切实将《四条禁令》融入税收征管体系之中。

加强对征、管、查权力运行环节的监督检查,通过“五查五看”,全力查处违禁问题。

坚持与收入挂钩,实行税收收入横向、纵向、前后、查管“四项比对”,将工作侧重点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延伸。

2009年共发现违禁线索2个,立案查处违禁案例4起,对4名干部分别按《四条禁令》给予调离执法岗位1年和免职处理。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年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纪委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可喜成绩,真正发挥了为税收工作保驾护航的作用,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工作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少数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方式、方法简单,有的考核指标体系不够科学,操作性还不够强;

三是少数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不够强,还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2010年,我局要按照市纪委的总体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与时俱进、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并通过抓好以下五项具体工作,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日趋完善,努力开创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一是提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认识。

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一岗双责”意识,从思想上认识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是自己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像抓全市地税系统十项重点工作那样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

深入开展党性修养和宗旨观念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三是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范围。

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进行逐条分解,明确具体负责人、完成时间、完成标准等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拟定工作步骤,落实工作措施,做出具体安排,真正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四是不断改进考核方式。

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考核内容,优化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五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将广大干部职工和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内容,成立由监察和人事部门组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小组”,负责对各级领导部门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并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以上情况,特此汇报。

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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