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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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明确“3项学习内容”
7.开展学习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把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干部职工日常学习主要内容,加强道德示范和案例警示;
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每学期开展理论学习不少于1次。
四、深化作风建设
健全“4项机制”
8.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机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系列制度的监督检查,每学期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
9.建立健全作风突出问题定期排查机制,定期研判“四风”问题新动向,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每学期召开正风肃纪会议不少于1次。
10.加强作风问题暗访工作,建立曝光台,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及时
11.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用房、公务卡使用、资源节约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根治“四风”。
五、严格监督考核
落实“6项制度机制”
12.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剖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年底前
13.建立健全各处室、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院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以及内设机构述职述廉工作制度。
14.每年对各处室、二级学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综合巡查不少于1次。
每年
15.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工作,及时约谈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指数排名靠后的处室、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所在总支纪检委员,督促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16.认真落实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机制,做好行风热线相关工作,对评议不合格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谈话。
17.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出现腐败问题等情况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并按要求及时通报曝光。
六、选好用好干部
执行“1个条例”
1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对有反映有举报但不影响任用的干部,谈话时责成说明情况,对廉政不过关的干部“一票否决”,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落实“1项制度”
19.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审查制度和现任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抽查制度,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执行“1个办法”
2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七、维护师生权益
开展“2项工作”
21.开展“干部走基层”活动,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1次到分管联系部门、二级学院,收集教职工和学生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和化解台账;
畅通信访渠道,党委常委按信访办安排在办公室定期接待师生来访,定期排查疑难复杂信访诉求。
严肃“1个查处”
22.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侵害教职工、学生合法利益的行为。
八、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3个体系机制”
23.建立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和“积极预防、系统治理”机制,推进源头治理;
完善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内部运行机制,健全“三重一大”、重要情况报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和终身问责追究等相关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建立完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九、坚决惩治腐败
做到“3个全面”
24.全面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每学期听取反腐败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及时解决重大问题;
全面支持和保障纪委办案,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每学期听取反腐败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研究协调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
全面配齐配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为反腐倡廉提供坚强保障。
长期/长期/长期
二、宜宾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全面领导责任
全面落实“四个亲自”
1.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明确“3个时间节点”
2.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每学期专题研究、调研、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别不少于1次;
每年年底前向上级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按要求述责述廉。
及时/每学期/12月
二、组织推动责任
听取“2项汇报”
3.每学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和纪检监察工作专题汇报不少于1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解决师生诉求
4.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亲自处理教职工、学生来信来访,定期研究、督促办理重要信访举报件,切实解决教职工、学生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
签订“1份责任书”
5.与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督促落实“一岗双责”
6.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分解,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塞责和消极抵触等问题。
严格追责问责
7.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等情况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追责问责。
三、教育管理责任
上好廉政党课
8.每学期上廉政党课或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不少于1次。
开展“4类谈话”
9.按照干管权限和职责分工,对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及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四、带头自律责任
“3带头、1自觉”
10.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业)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搞“一言堂”,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非法利益;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教职工、学生监督。
三、宜宾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落实分管职责
明确“3个时间节点”
1.每学期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和专题报告分别不少于1次;
每年年底向上级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根据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牵头工作任务。
每学期/12月/12月
二、强化工作指导
2.年初与分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月
制定“1个责任清单”
3.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制定责任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员、工作举措、完成时限,定期销账,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醒纠正。
推进作风建设
4.大力推进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形成工作台账,切实解决损害教职工、学生利益的问题。
三、加强日常监管
开展“1次廉洁从政(业)教育”
5.每年对职责范围内干部职工进行廉洁从政(业)教育不少于1次。
12月
“1必谈、1必须”
6.每学期对职责范围内直接管理对象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在分管范围重大工作安排中必须提出廉政廉洁要求。
落实“三早”机制
7.加强廉政廉洁风险防控,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职责范围内干部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自觉接受监督
“2严管,1报告”
8.严管自己、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洁从政(业)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
严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非法利益。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宜宾学院纪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协调
“1个全面履行”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及时向党委报告并牵头落实上级纪委重要部署。
“3个全面协助”
2.全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以及协助党委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全面协助党委加强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时解决校内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
全面协助党委加强作风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健全“2项机制”
3.协助党委建立健全“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强化岗位防控、专项防控和重点防控;
建立健全权力公开规范透明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制度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
4.整合力量、创新载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
二、严格纪律监督
开展“4项督查”
5.认真开展新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十九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中央、省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同级监督
6.按规定参加或列席党委常委会、“三重一大”工作研究会等重要会议,加强纪律监督。
7.认真落实述责述廉制度,及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向上级纪委提交述职述廉报告,每年年底督促各部门、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校纪委提交述责述廉报告,向校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督促问题整改
8.协助和督促各部门及时整改落实巡视组反馈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反馈问题。
三、深化作风督查
健全工作机制
9.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常态化督查、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等制度机制,加强组织协调。
每学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不少于1次。
开展作风巡查
10.定期开展专项暗访巡查工作。
每学期开展一次对各部门、二级学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的监督检查和巡查暗访,对于发现和纠正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
建立“1本台账”
11.建立巡查工作台帐,对巡查及暗访中发现问题逐一登记造册、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检查销号
四、严肃执纪审查
受理控告和申诉
12.认真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13.全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落实执纪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健全执纪审查组织协调和重大案件督办机制。
突出“4个重点”
14.突出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师生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的案件线索;
人事、计财、国资、基建、后勤、科研、校企、招生等腐败易发多发等部门的案件;
侵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省委巡视组和上级纪检部门转交的问题线索“4个重点”,严肃执纪问责。
严格“一案双查”
15.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制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等情况,严格追责问责。
严格执行到位
16.认真开展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党的纪律。
五、强化警示教育
加强纪律教育
17.每年组织开展讲纪律守规矩、党性党风党纪及廉洁从政(业)等正面教育或各类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
18.认真落实重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发挥执纪审查治本功能。
五、宜宾学院纪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履行“2个总责”
1.对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纪委全面履行监督责任负总责。
抓好责任分解
2.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安排,及时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
3.与校纪委委员、各总支纪检委员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
开好“1个会议”
4.每学期召开至少1次专题会议,安排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
6.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出现腐败问题等情况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追责问责。
督促工作落实
7.全面完成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强化纪律监督
参加(列席)会议
8.参加或列席学校党委常委会,特别是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的会议,加强纪律监督。
组织述责述廉
9.开展各部门、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四、开展教育警示
10.每年上廉政党课或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不少于2次。
11.按照干管权限和职责分工,对纪委委员及重要岗位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对新提拔干部及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五、严肃执纪问责
12.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强化组织保障
13.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两为主”“两覆盖”等工作要求,为严肃执纪问责、全面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坚强保障。
六、宜宾学院纪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抓好“2项工作”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学期到联系部门开展调研工作不少于1次。
每年年底向校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重要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
5月/11月/12月
二、强化督促检查
制定“1份清单”
2.严格按照分工联系职责,做好分工联系工作,制定1份工作清单,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对于整改工作不力的及时提醒
全年
3.按需要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特别是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的会议,加强纪律监督。
参加“4项督查”
4.认真开展新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十九大精神,省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每学期到联系部门上廉政党课或做反腐倡廉形势报告等不少于1次。
开展或参加“2类谈话”
6.按照分工,对联系部门、二级学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按照要求,参加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参加执纪问责
7.按照要求,参加校纪委开展的执纪问责工作。
七、宜宾学院各党总支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1.党总支领导班子负责人与学校领导班子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每学期各党总支专题研究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
3.逐项对照责任清单,分析总结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向学校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完善责任体系,形成总支书记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各负其责,纪检委员抓执纪监督问责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5.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总支宣传思想总体部署,作为“三会一课”重要内容。
6.开展学习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健全并落实“3项机制”
8.落实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机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本总支内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系列制度的监督检查,每学期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
9.定期研判“四风”问题新动向,确保本总支问题整治到位。
11.落实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根治“四风”。
12.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剖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3.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院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以及内设机构述职述廉工作制度。
14.每年开展总支内党风廉政建设综合巡查不少于1次。
15.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工作,及时约谈总支内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指数排名靠后的干部,督促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16.认真落实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机制,对评议不合格的个人开展警示教育谈话。
17.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出现腐败问题等情况的,及时向学校党委、纪委报告。
六、维护师生权益
开展“1项工作”
18.开展“干部走基层”活动,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1次收集教职工和学生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和化解台账,定期排查疑难复杂信访诉求。
严肃“1个监督”
19.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总支内侵害教职工、学生合法利益的行为及时向学校党委、纪委报告。
七、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2个体系机制”
20.建立健全完善本总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完善总支内部运行机制,健全“三重一大”、重要情况报告等相关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八、坚决惩治腐败
做到“2个全面”
21.全面领导和支持总支纪检委员履职尽责,每学期听取纪检委员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及时解决重大问题;
全面支持和协助学校纪委办案,定期研究协调本总支内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
八、宜宾学院各党总支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全面落实“三个亲自”
1.总支内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每年年底前向学校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按要求述责述廉。
听取“1项汇报”
3.每学期听取纪检委员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及时处理教职工、学生来信来访,切实解决教职工、学生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分解,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塞责和消极抵触等问题。
6.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等情况的领导干部,及时向学校党委、纪委报告。
协助学校党委、纪委做好追责问责工作。
5月/11月
开展“2类谈话”
9.对总支内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按要求,协助校纪委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九、宜宾学院各党总支纪检委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具体措施
一、组织协调
协助做好责任分工
1.认真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结合所在部门实际,协助党总支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安排,及时协调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
2.认真落实学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创新工作举措,全面推动工作。
每学期召开一次总支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并提出要求,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全面推动工作开展
做好“2个报告”
3.每年向分工联系的纪委委员报告本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12月30日/及时
4.督促所在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