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住宅保证书完整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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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质量监督检测站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

三、抗震设防烈度:

八度

四、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及保修期

1、屋面防水:

三年。

2、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及管道渗漏:

一年。

3、墙面、顶棚摸灰层脱落: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6、管道堵塞:

两个月。

7、供热系统和设备:

一个采暖期。

8、电器线路:

五、开发商对所售房地产担保的质量保证可委托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六、用户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状态,对有关房地产质量等级、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履行验收。

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的房产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西安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章)

(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于___以

第三篇:

核定单位:

西安市xxx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章)

(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于___以

第四篇: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仅供参考!

___年___月___日于___

第五篇:

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用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房(住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您购买的位于东营区南一路301号东营海洋城小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商品房(住宅),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山东省房屋建筑设计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通过市(县、区)质量监督部门核验,建筑工程质量被评定为合格等级。

三、通过市(县、区)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竣工验收,配套设施齐全,具备了新建商品房(住宅)交付使用许可条件。

四、商品房(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承担以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

1、

2、

3、

4、

5、

6、

7、

8、

9、屋面防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管道堵塞个月;

供热设备为个采暖期;

卫生洁具灯具、电器开关

10、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年。

1

1、其他。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在合理使用情况下,按设计寿命年限承担保修。

用户对商品房(住宅)验收签字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住宅)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的签订日期。

商品房(住宅)保修期限自本保证书签订之日起计算。

用户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质量问题,用户须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擅自维修,否则公司将不予保修,责任由用户自负。

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进行装饰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五、用户使用后,有关商品房(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东营高原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签字确认为止。

联系地址:

,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意,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对用户保修的答复和处理时限,详见本商品房(住宅)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或见附页。

七、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商品房(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筑部第2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

定,向原发证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

凡有关商品房(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向本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凡因房屋工程质量问题久拖得不到解决的,用户可向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

凡因商品房(住宅)配套质量久拖得不到解决的,可向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投诉。

八、经省级以上有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机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九、本公司原承诺的其他内容(见附页)。

十、本保证书作为商品房(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房(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户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我们的宗旨是给用户提供优良的经营、居住环境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使广大用户舒适、满意。

祝您安居乐业!

 

附送:

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第一篇:

商品房初始登记程序

1、什么是商品房初始登记

商品房初始登记就是对已取得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项目依法进行产权登记,颁发《南京市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或门牌证明

*属经济适用房的,还须提交市住房保障办出具的《经济适用房批准文件》

*属中介机构代理的,需提交《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书》及房地产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审验原件)

*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及资料

查验:

十堰市裸露山体绿化治理验收表、白蚂蚁防治合同

商品房初始登记办事指南

一、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10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63条;

3.《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二、申报材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4.建筑施工许可证;

5.经规划部门审核认定的建筑工程图;

6.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7.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8.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证书(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9.武汉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缴款凭证;

10.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1.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经由市房管局审核通过的房屋测绘报告;

3.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4.开发商有权出售房屋和全体业主共有房屋明细表及相应证明材料;

4.人防工程联系单和验收单(有地下室的房屋提供,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1

5.其他必要材料。

三、审批流程

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到政务中心房地局窗口受理、初审、复审、核准并校对记载于登记簿、

发证并归档

四、承诺时限

(一)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登记费

所有权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

(二)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924号。

550元套。

车位初始登记证明

证明

丽景小区12#车位未做初始登记,现出售给丽景小区20幢504室,买受人黄颖芝。

特此证明!

象山县地产房产开发总公司201X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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