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妇幼保健院合同制护士登记表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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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学历
政治面貌
资格证
□有□没有
资格证取得时间
职称
从事本专业
工作时间
计算机水平
外语水平
身份证号
原单位所在科室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编
教育经历
起止年月
学校名称
工作经历
单位名称
政治思想表现
专业技术水平
进修目标及计划
个人须知
已认真阅读并接受《甘肃省妇幼保健院进修学员管理制度》(见附件)中相关规定。
本人签字确认:
选送单位意见
(公章)年月日
接受单位意见
(公章)年月日
进修人员管理与考核
进
修
管
理
进修科室
进修月数(月)
进修起止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请假起止日期
实际请假天数(天)
进修延时结束日期
年月日
科室教学
秘书签字
带教老师
签字
出科考核笔试成绩
科
室
鉴
定
鉴定项目
职业道德
(20分)
协作能力
工作能力
专业技能
出勤情况
总分
补充意见:
带教老师签名:
年月日
带教质量评估(此栏由进修人员对带教老师打分)
专业能力
(25分)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教学效果
科室满意度评价(此栏由进修人员对进修科室打分)
业务水平
教学安排
值班安排
工作氛围
补充意见(详述不满意具体方面):
远程培训
考核鉴定
成绩
带教质量评估表(此栏由进修人员对带教老师打分)
延时结束进修日期
科室满意度调查表(此栏由进修人员对进修科室打分)
考核项目
进修申请表表填写说明
1、凡在我院进修人员均要认真填写《进修申请表》,《进修申请表》进修管理部分填写人员为所进修科室教学秘书;
2、我院不允许个人层面的请假申请,请假需携带原单位介绍信,说明请假原因及请假时间段,并前往教研室教学秘书处领取请假条,请假条逐级审批贴在本页(同时粘贴请假公函复印件);
3、科室轮转结束后,科室教学秘书填写《进修申请表》科室鉴定部分并签字,请假累积≥7天,需在本科室补足进修时间并由教学秘书签字确认。
粘贴请假条处
附件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进修学员管理制度
为使进修学员能更好地工作和学习,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参照医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加强对各类进修学员的管理工作。
一、进修科室与进修时间
我院为妇幼保健专科医院,目前接收进修学员的主要临床医技科室有妇科、妇瘤科、生殖内分泌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乳腺科、儿童保健科、麻醉科、功能检查(超声)科、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
目前各科室均接收单科进修学员,同时为满足进修学员专业学习的要求,还可以安排进修学员在院内定期轮岗,进行多科室、多专业的学习。
每科室轮转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为达到进修目的,保证临床工作有序进行,进修学员报到时,要确定进修科室和进修计划。
为此,将我院各系统业务方向和要求介绍如下,请进修学员依据自己的进修目的选择进修科室并且制定进修计划。
所属系统/专业
业务方向
妇女保健系统
妇女保健、妇科腔镜、中西医结合(老年妇科)、妇科肿瘤、生殖内分泌、生殖泌尿、辅助生殖
孕产保健系统
产前诊断、围产医疗、盆底康复、高危孕产妇管理、助产技术、重症急救
儿童保健系统
新生儿加强护理、新生儿重症救护、儿童保健、小儿呼吸、小儿消化感染、小儿综合内科诊疗、小儿外科诊疗、儿童心血管疾病诊疗、儿童重症救护、儿童眼科保健、儿童口腔保健、儿童内分泌遗传代谢病诊疗
乳腺保健及治疗
乳腺外科诊疗、乳腺微创诊疗、乳腺肿瘤诊疗
其他科室
病理诊断、超声相关技术、影像技术、检验技术、麻醉技术
备注:
1、进修时限:
3-12个月;
2、招收进修人员类型:
医疗及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二、进修学员的日常管理
1、进修人员应先由本人及派出单位提出个人进修计划,经我院相关教研室和科室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报科教科备案后方可实施。
进修专业和期限必须按计划进行,中途不允许改专业。
每个科室进修时间至少为3个月,中途不允许换科,若时间不够换科者,不发进修结业证。
2、各科室应由教学秘书(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负责进修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派业务指导老师,其中医师系列进修人员的指导老师原则上需由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3、科室应对进修人员进行入科教育或安排一定时间见习,熟悉我院各项医疗制度和要求。
4、进修人员应自备工作服(包括口罩、帽子),上班期间衣帽整齐、仪表端庄、佩带我院胸牌。
5、请销假制度
(1)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和寒暑假,一律不准因晋升、学习、会议、结婚、分房、计划生育及单位人员紧张等原因请假。
(2)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需有选送单位出具证明或来公函联系,请假一天由科主任和教研室主任批准,请假条送至科教科登记备案;
两天以上须经科教科批准方能准假,否则进修学员在休假期间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科室及其本人承担。
(3)无论任何原因提前结束进修或请假累计≥3天/季度、≥6天/半年或≥12天/年者,一律不发结业证、学分证书。
(4)请假期满返岗后要立即到科教科销假,否则视同未及时返岗,按旷工处理。
无故旷工一天者,取消进修资格,退回原单位,并书面通知原单位,进修费不予退还,不办理结业证。
三、医疗和科研管理
1、进修人员原则上按级培养、降格使用,即按原单位的职称级别进行培养,均按医师或同级人员使用。
2、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各种学术讲座和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3、进修期间,进修人员若利用我院的临床病历、病理资料等数据发表文章或者进行研究必须按照我院科研管理及学术论文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进修人员不得收藏、携走我院病历、影像片、病理切片、血片等资料或标本。
4、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若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或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科主任或护士长可向教研室、科教科或护理部提出终止进修的要求,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同意后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不退还进修费。
5、进修人员必须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举止规范,耐心解答病人及家属的疑问。
如不遵守我院的诊疗操作常规或因服务态度差,被病人、家属投诉或造成医疗纠纷等不良影响的,经查实者,第一次给予严肃警告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取消进修资格。
6、进修人员不得开人情方、大处方。
严禁进修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损害病人利益、违章开药归为己有、向病人索要钱物或向病人收取红包。
严禁进修人员向外院转诊病人,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责令检讨或取消在本院进修资格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向选送单位进行通报。
7、进修人员不得在医院的任何场所接待医药代表,索取或接受医药代表给予的回扣、手续费、劳务费等(含有价证券)。
违者除责令当事人退还钱物外,还将取消其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向选送单位进行通报。
8、进修人员若发生差错、严重医疗纠纷或事故,将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
同时,在其进修档案中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并反馈到原单位及当地卫生局。
9、对于在进修期间发生的与进修人员相关的医疗纠纷,进修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相关人员进行医疗事件处理和医疗事故鉴定。
因进修人员未执行医院规定而造成的医疗差错、纠纷或事故,需给予患者家属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应由进修生本人及派出医院承担。
10、科室不得擅自招生,如发现立即清退。
科室出现擅自招进修生、进修生学习期满后私自留用等情况,对接收科室负责人参照我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对接收科室的违纪行为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如出现任何医疗纠纷或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负责人及进修人员本人全权负责。
四、进修结业
1、进修人员出科之前须参加各科室安排的出科笔试考核,并作书面鉴定;
笔试考核≥60分为合格,书面鉴定≥80分为合格,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发结业证。
笔试考核试卷打分后附于进修申请表后,领取结业证时一并上交科教科。
2、进修期满前一周两寸照片2张,交至科教科办理结业证,进修期满后携带《进修学员申请表》至科教科,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办理结业、离院手续。
3、科室不得随意延长进修期限,如有特殊原因或工作需要延长进修期限,需进修学员所在单位来函,教研室主任、科主任审批后报科教科,经批准后方可补办延期手续,否则不予办理延期结业手续,且进修学员在延期期间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本人及所在科室负责人全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