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5449篇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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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检察长决定
第5章>
第2节>
回避的申请、审查与决定
D
本题考查回避决定的效力。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高检规则》)第31条规定,因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9条或者第30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回避的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故选D。
3.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卷二25题,单选)
A、在侦查期间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
B、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C、收集到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均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
D、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实施犯罪的,应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第6章>
辩护人的权利
B
本题考查律师辩护的权利和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该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据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可见,除
4.即使符合起诉条件,检察机关仍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起诉。
这一制度的理论基础是:
A、起诉法定主义
B、起诉便宜主义
C、公诉垄断主义
D、私人追诉主义
第13章>
第1节>
刑事公诉的一般理论
本题考查的是刑事公诉的一般理论。
所谓起诉法定主义是指只要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公诉机关就必须起诉。
起诉便宜主义是指被告人的行为在具备起诉条件时,是否起诉,由检察官根据被告人及其行为的具体详情,以及刑事政策等因素自由裁量。
所谓公诉垄断主义是指刑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垄断,排除被害人自诉:
私人追诉法定主义是指刑事案件一律由私人追诉。
故本题选B。
5.下列关于速裁程序的表述错误的是?
A、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一定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B、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既可以独任审理,也可以由合议庭审理
C、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一律不得适用速裁程序
D、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第15章>
第5节>
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
本题考查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条件和审理方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2条第1款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
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D项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的规定,“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属于不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之一,因此C项正确。
6.关于技术侦查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个:
A、技术侦查所获取的证据,必要时可以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如果使用技术侦查获取的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则不可使用该证据
B、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C、控制下交付只适用于毒品犯罪或者交易财物的犯罪
D、技术侦查措施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办案人员的,应当依法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第12章>
技术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故A项前半句正确,后半句话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3款规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故B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2款规定,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
7.关于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卷二24题,单选)
A、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依据法律规定而设定
B、除非法律有明文规定,诉讼代理人也享有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C、诉讼代理人应当承担被代理人依法负有的义务
D、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是帮助被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
第3章>
诉讼代理人
本题考查刑事代理。
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和诉讼代理人两种,前者的诉讼权利一般由法律加以规定,而后者的诉讼权利则由授权决定。
据此,A选项错误。
通常认为,对于部分诉讼代理人而言(如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其权利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受当事人授权范围的限制(如调解、和解等需当事人特别授权),并非当然享有被代理人的所有诉讼权利。
据此,B选项错误。
当然,B选项也存在语法问题,语焉不详。
诉讼代理制度也属于代理制度,除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承担的义务(如自诉人的出庭义务)外,被代理人依法负有的义务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据此,C选项
8.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犯罪后企图逃跑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
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二28题,单选)
A、拘留章某时,必须出示拘留证
B、拘留章某后,应在12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
C、拘留后对章某的所有讯问都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
D、因怀疑章某携带管制刀具,拘留时公安机关无需搜查证即可搜查其身体
第8章>
拘留的适用情形
本题考查拘留。
A选项,《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章某犯罪后企图逃跑,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先行拘留无须出示拘留证,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2款规定: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
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118条第2款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9.某故意杀人案,经过一审、二审后,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真凶出现并供述了杀人的全过程,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表述错误的是:
A、本案若由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B、本案审判监督程序应该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
C、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再审该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D、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该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18章>
重新审判程序
本题考查再审的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
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所以AB选项正确。
另外,依据再审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下列再审案件
10.某县法院在审理高某抢劫案过程中,高某提出了新的立功线索。
此时,审理本案的合议庭应按下列哪种方法处理?
A、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B、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C、可以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D、应当自行补充侦查
第4节>
补充侦查的种类
本题考查法院审理中的补充侦查。
《刑诉解释》第226条规定,审判期间,合议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
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11.未成年被告人赵某被检察机关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内,应当由以下哪个机关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查?
A、人民检察院
B、公安机关
C、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
D、社区矫正机构
第20章>
审查起诉程序
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
《刑事诉讼法》第283条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查。
12.关于监狱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23题,单选)
A、监狱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犯罪,由监狱进行侦查
B、罪犯在监狱内犯罪并被发现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应由监狱一并侦查
C、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均应当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部门批准
D、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应当由监狱提出建议书,并报法院审核裁定
第19章>
执行机关
本题考查管辖、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减刑程序。
A选项考查立案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故监狱无权侦查,A选项错误。
B选项考查监狱内犯罪与发现漏罪的立案管辖。
根据《刑事诉讼法》308条第3款规
13.某甲和某乙涉嫌共同犯罪,某甲在逃。
崔律师为某乙担任辩护人。
案件判决生效后,某甲被抓获并被起诉。
关于崔律师可否担任某甲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崔律师不得担任某甲辩护人
B、如果某甲系法律援助对象,崔律师可以担任某甲辩护人
C、如果被告人某甲同意,崔律师可以担任某甲辩护人
D、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崔律师可以担任某甲辩护人
辩护人的范围与人数
本题考查辩护。
根据《刑诉解释》第38条规定,一名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
14.犯罪嫌疑人高某被指控犯有抢劫罪,高某辩称,案件发生时,他正在和李某一起看电影。
李某若能成为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不是高某的近亲属
B、生理上没有缺陷
C、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D、已成年
证人
C
本题考查证人证言。
《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应当注意的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不必然导致证人的不适格。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只要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地表达,仍然可以作证。
15.下列关于法院在审理中相关情形的处理说法,正确的是哪个:
A、检察院对张某盗窃一案以盗窃罪起诉到法院,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法院认为本案应当定抢夺罪而非盗窃罪,法院直接以抢夺罪定罪处罚
B、某县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被告人还有诈骗的犯罪事实没有起诉,法院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
C、法院审理检察院指控的盗窃罪,经过审理认为属于侵占罪,法院直接以侵占罪定罪处罚
D、某县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时,经县法院通知,该案鉴定人因出庭的路上出车祸而无法出庭,县法院应当通知当地的县司法局,该鉴定人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庭审判
《高法解释》第241条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
……
(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故A项表述正确。
《高法解释》第243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
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241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
故B项错误。
C项中,因为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
16.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侦查”的含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B、“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C、“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专门调查工作
D、“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强制性的措施
侦查、侦查权、侦查程序的概念
本题考查“侦查”的定义。
《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1项规定: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强制性的措施。
17.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他人影响
B、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
C、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监督
D、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或命令
本题考查上下级法院的关系。
我国刑事审判中的法院独立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法官个人独立,是指审判机关即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保持独立,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预,因此A、B两项是错误的,不应选择。
C选项具有迷惑性,实际上法院独立行使职权不能排除监督,监督不同于干预,相反,法院行使职权的过程应当受到监督。
D选项正确,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每个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各自独立,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只能通过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以及审判监督程序来进行,上级法院不能直接指示下级法院如何办理
18.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庭审形式,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时17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B、土某在审理时15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C、刘某犯罪时16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D、李某被立案时18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第14章>
审判公开原则
本题考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285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19.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
下列有关执行机关执行范围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处罚、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B、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2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
C、监狱负责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1送交执行时余刑2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
D、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和劳动教养处罚的执行
本题考查执行的场所。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3个月的有期徒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看守所负责执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
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
监狱负责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及送交执行时余刑在3个月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
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
而无罪或免除处罚的判决、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和裁定,均由人民法院自己执行。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20.卢某坠楼身亡,公安机关排除他杀,不予立案。
但卢某的父母坚称他杀可能性大,应当立案,请求检察院监督。
检察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13年卷二34题,单选)
A、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
B、拒绝受理并向卢某的父母解释不立案原因
C、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立案并交由公安机关侦查
D、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立案
第11章>
立案监督
本题考查人民检察院的立案监督。
《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故A选项正确,当选;
B、C、D选项错误,不当选。
21.某市检察院对卢某涉嫌贿赂案进行立案侦查。
掌握有关证据后,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卢某进行传唤。
卢某闻讯逃匿,去向不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30题,单选)
A、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公安机关作出通缉的决定
B、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有决定权的上级检察院作出通缉决定
C、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发布通缉令
D、不符合通缉条件,检察院发布协查通报
通缉
本题考查通缉的程序和要求。
关于通缉,考生必须明确两点,第一,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检察等)都有权作出通缉决定;
第二,通缉令只能由公安机关发布。
本题中贿赂案件的侦查机关是检察院,公安机关无权作出通缉决定,所以首先排除A;
而且,通缉令只能由公安机关发布,所以同时排除C。
《最高检规则》第269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
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
本题中卢某去向不明,可能需要在本市以外通缉,所以需报有关的上级检察院决定。
因此司法部给出
22.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被告人在上诉期满后撤回上诉,人民法院予以准许,第一审判决自上诉期满生效
B、王某故意伤害一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赔偿被害人医药费5000元,被害人赵某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起上诉,因为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应将王某送监狱执行
C、检察院在接到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和阅卷的通知后,应该在1个月内阅卷完毕,1个月内无法完成,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期限记人二审审限
D、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第16章>
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本题考查抗诉的程序、全面审查原则、申请延期的问题。
《刑诉解释》第308条规定,在上诉、抗诉期满前撤回上诉、抗诉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上诉、抗诉期满之日起生效。
在上诉、抗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应当自第二审裁定书送达上诉人或者抗诉机关之日起生效。
所以A项错。
《刑诉解释》第314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
23.下列有关《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说法正确的是:
A、以违法方法收集的记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过程的日记,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排除
B、以暴力方法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的合法权益,从而迫使犯罪嫌疑人违背意愿作出供述的,对该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C、以违法方法收集的被害人陈述,应当直接予以排除
D、采用刑讯逼供的方法获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及之后获取的与该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予以排除
第7章>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本题考查《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定》)有关非法证据排除的内容。
该规定第7条: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
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日记作为书证,违法收集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只有在不能补正或者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才能排除,故A选项错误:
第3条规定,针对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而非亲属,故B选项错误;
根据第6条的规定,“采用暴力、威胁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
24.在一审法院审理中出现下列哪一特殊情形时,应以判决的形式作出裁判?
(2017年卷二35题,单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