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盒整理完美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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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技术措施中各项安全设施,防护设置应列入任务单,落实责任到班组、到个人,并进行验收制度。

四、要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技术负责人、编制者和安全员,要经常深入措施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并且要注意发现和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的不足,使其更加有效可靠。

五、项目经济师、项目经理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积极主动地督促各项目安全技术经费的落实情况,保证安全技术措施专款专用。

六、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并与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责任经济挂钩,做到奖罚分明。

七及时总结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不断充实、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对各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施工中的隐患,从技术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因此是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做好各阶层的交底工作,使之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程开工前,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情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班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有关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向工地负责人、班长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以取得执行者的理解,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扎实基础,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的签字和日期。

二、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之前,项目安全员应向有关班组长做好相关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详细有针对性,对于关键工序和薄弱环环要作单项交底,并履行签订备案。

三、工程开工前,由项目安全员对专业电工、焊工、机工、登高工、机械操作工等特殊工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同时把好上岗证检验关,对无证上岗和不具备操作能力的人员一律拒之门外。

四、各班组长在各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对班组人员做好详细安全技术交底,特别强调本班工作特性和易发生事故部位及施工中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等,除此之外,每天上班前,班长应对班组人员做好安全交底,交待好一天所做的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

五、对于特殊项目和重大工程,公司总工及安监科应把施工中重点和难点,特别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向项目工程师,施工员及安全员详细交底。

六、单位工程的基础、主体、装饰阶段,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各施工员、班组长、和相关人员分别进行详细、全面的安全检查交底。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公布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及宁波市城乡建委、宁波市建筑安全监察站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物料提升机、井架、龙门架、机械设备管理,推动安全产品的科技进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水平,特制订相关验收制度。

一、架体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井架、龙门架)等,必须具备合格证(需准用证的应有准用证)。

二、架体基础要稳固,严格按厂家提供的设计要求执行,塔吊基础必须经分公司工程科(部)及总公司施工管理处共同验收,并提供基础砼试块强度报告。

所有架体垂直度不准超过H/1000。

三、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必须有专项搭拆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搭拆,经总公司施工管理处(安全处)验收后方可使用。

四、工地应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机械设备采购、使用、维修和报废制度,无可靠防护装置或损坏严重的机械应按规定作报废处理,所有机械必须经分公司工程科(部)及总公司施工管理处(安全处)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使用。

五、参加设备验收,由分公司工程科及总公司安全处会同项目部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机操工参加,依照有关设备验收标准执行,做好详细记录。

六、机械设备使用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未通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必须根据施工特点,对必需的机具进行统计,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材料列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二、进入作业场所的机具,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及产家生产许可证,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

三、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中心进行安全验收。

四、现场小型机械由此及彼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机械管理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相关人员参加,并作出书面验收结论意见。

五、大型机械设备验收必须对设备基础的验收,使用单位必须根据机械设备提供的要求和数据,编制专门的基础方案,并按方案施工。

六、使用单位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设施、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用交底,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七、经验收合格的安全设施应持验收合格证,位置已固定的机械除持合格证外,还应持操作规程,并明确操作人员姓名,做到定机定人操作。

八、对现场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应建立台帐,并进行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直到消除安全隐患方可继续使用,检查记录由各公司存档。

九、新购、改造和修复后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试运转,证明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制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准使用。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保障工地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危害,保证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定和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原则,做到边查边改。

二、利用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生产规章制度。

三、公司建立班组、项目部自查,分公司工程科(部)及总公司管理(安全)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检查的安全检查管理网络,以确保安全生产。

四、安全检查采取经常性,定期性、突击性、专业性和季节性相结合的办法。

五、定期检查:

1、各项目部进行每半月一次安全自检,由项目经理组织工地安全员、机修员、电工及各班组负责人对本工地进行检查,以查安全教育培训、机械设备、制作行为、安全设施、劳保用品使用为主,并由安全员记录。

2、分公司工程科(部)每月一次对工地进行安全例检,并根据评分表进行打分、评定,对存在问题,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工地及时整改并回执,由分公司工程科(部)进行复查。

3、总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工地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由总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或总工带队,会同各分公司工程科(部)安全负责人进行检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搞好企业安全生产的思想建设工作,是人才开发,智力投资的重要手段,是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科学知识的重要方法,为了更好地服务安全生产,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分公司工程科(部)全面负责安全教育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地对下属各工地进行安全教育。

二、安全教育形式要生动形象,要注意结合企业各项中心工作开展,还应注意掌握事故可能发生的规律进行教育。

三、分公司负责各项目部安全骨干人员岗位培训及定期复验工作,组织各分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参加市建管处等部门兴办的安全普法学习。

四、分公司工程科(部)负责特殊工种安全培训工作,对小型机械操作工进行上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总公司认可的上岗证书。

五、调动工作岗位的工人需经总公司的上岗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才准上岗。

六、做好新工人上岗三级安全教育,并有教育记录。

七、公司定期对各班组进行安全知识考核,成绩不合格不准上岗,班组考核成绩作为工地安全情况考评的依据。

八、分公司与各项目部应重视做好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工作,其搞好新工人、事假岗职工、犯错误、受批评、闹矛盾职工等思想稳定工作。

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一、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后,班组长或工地负责人应立即将故事概况报告分公司及总公司施工管理(安全)处和有关领导,公司领导在24小时内据实将事故概况上报建管局和劳动局。

二、施工现场发生重伤或伤亡事故,要尽快组织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三、施工现场发生轻伤事故,项目部应报告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在三天内将有关局书面材料上报。

三、工地发生事故后,企业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劳资、工会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

在事故调查中要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责任事、非责任事故、破环事故。

在处理事故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四、如实地在安全管理台帐中做好伤亡事故,调查记录及各种文件资料。

五、工程项目部每月填写安全生产月报表,一式二份,一份报公司,一份项目部安全资料留底。

六、发生事故的项目部须填写“安全伤亡事故登记表”,由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整理、汇总并盖章认可后,其中一份报公司工程管理处备案。

七、对于重伤以上事故,公司工程管理处、劳动人事处应将有关伤亡事故档案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施工现场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保障职工生命和集体财产的安全,特制订如下奖罚条例:

一、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每人次罚款20元;

不扣帽带,每人每次罚款10元,并责令其当场戴好。

二、2米以上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如发现不系安全带上高空作业的,每人每次罚50元。

三、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物体。

如有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四、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禁止使用和玩弄电气设备。

如有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五、吊兰内严禁乘人,如发现吊兰内乘人,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六、特种作业人员及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发现无证上岗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发现不持证上岗,每人每次罚款50元。

七、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嗽叭裤、裙子等上岗。

如有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

八、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由工地专职安全员亲自作书面交底。

每发现一个分项无交底,追究安全员责任,罚款200-500元。

九、施工现场禁止小孩玩耍,如有违者,追究其监护人责任,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十、禁止洒后上班,如有违者,追究其监护人责任,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九、职工在上岗前必须做好安全三级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在施工作业中,由于工伤事故大部分出在生产第一线,受害人大部分是第一线工人,所以为了保护工人的健康,本工程建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如下:

一、认真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抓好四个方面:

1、介绍本班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

2、交待本班组容易出事故的部位。

3、讲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

4、讲解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及本班组的事故教训和劳动纪律等。

二、上班前应向工人布置当日生产的同时交待安全措施,下班离岗前应教育工人抓好以下几方面:

1、电闸要拉下断开,火种要妥善处理好。

2、各种用具清点后收齐放好。

3、易燃易爆物品要注意通风良好,不得超量存放。

4、冬季防滑保暖,夏季防雷、防雨设备保证完好,沟渠排水畅通。

三、认真执行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每周一次的安全自检,开好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会议,并配合项目部、公司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四、利用各种会议、宣传窗、安全图板等宣传媒介,开展广泛的、具体生动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五、利用全国性的“百日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周”等活动,结合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

工地门卫制度

门卫是搞好工地治安工作的第一道关卡,为确保工地的安全,维护集体和职工利益,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全体职工必须遵守纪律,严格遵守工地门卫管理制度。

二、外来人员进入工地会,必须由门卫转告,在门卫室会见,小孩子一律不准进入工地。

三、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联系工作凭介绍信或声明理由,否则门卫有权拒绝接待,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在工地住宿。

四、门卫建立材料进出台帐制度。

五、所有物品出工地必须凭工地有关人员证明交门卫人员核对无误,方可出工地,否则门卫有权阻拦和扣留。

六、各种车辆进出工地,必须经门卫同意,并接受门卫的检查。

七、本工地职工如携带物品进出工地,应向门卫阐明情况,发现哪些有嫌疑者,门卫有权检查和扣留。

八、工地内不准存放物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门卫同意才能寄放,严禁毒品、危险品、易燃品带入工地内。

九、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传递信件,报刊和传递电话。

十、工地在职工作业人员在晚上9点之后,一律不准带工地的任何物品出场,晚上11点之前暂住人员必须返回工地休息。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及治安、消防事故,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提供线索、协助查破。

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重大火灾隐患存在,保障职工生命和集体财产的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对施工现场工人要进行消防意识教育,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二、临时宿舍、木工间等不准搭设在高压线下方,与高压线水平距离不得小于6M,离易燃物品库安全距离20M以上。

三、仓库、食堂、职工宿舍、加工间、建筑物、易燃物品等地方,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随便借作他用。

四、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使用,药剂应及时调换。

五、施工现场要有畅通的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用砂、消防器材、用具要符合防火规定和要求,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他物资。

六、烧柏油(沥青)时,柴木堆放要有一定的距离,并备有灭火设备;

不准随便离岗,下班时要熄灭明火和火星。

七、除经批准使用电炉场外,其他一律严禁使用电炉,并不准使用电灯泡取暖。

八、睡在床上一律不准吸烟,并不准乱拉灯头和各种电具。

九、易燃的刨花、木屑、废铁丝等要随时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十、电焊工在危险区域(易燃物品处或易燃设备)焊接,要通知有关部门,定出有效措施,并派专人值班,在通风管道焊接时,做到风道盖密,火花不得掉在通风道内,严防火警。

十一、各种受压容器在使用时应有安全阀,压力表,要避免曝晒,氧气瓶不能碰撞,严防油脂沾染,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放在一起。

十二、乙炔发生器必须设置安全防爆器,发现漏气不准使用,使用乙炔器之间的区域,明火距离10米以上,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之间的最小距离须在5米以上。

十三、危险物品仓库应单独设立,专人保管,闲人不得入内,并悬挂张贴危险字样明显警告标志牌。

十四、严禁在易燃物口区域(油漆间、危险品仓库、电间附近)点火吸烟。

木工间、木料库严禁吸烟、易燃危险品区域应设置消防器材和保持道路畅通。

十五、实行消防防火安全奖罚制度,对火灾事故责任人严惩不贷。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制度

一、在建工程的外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安全操作否则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保护接零或接地,做到三相五线(W-S);

各施工用电机械及其他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做到三级保护。

三、配电室的配电屏应按规定整齐装设各类仪表装置,动力和照明必须分开两大回路,配电房间(箱)严禁住人或堆物。

四、架空线严禁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所有电线架设点必须采用横担磁瓶,架空线的最大弧垂直地面的距离不少于4M,跨越机动车道时不少于6M,电线穿过道路必须做好套管保护或埋地。

埋地铺设不少于50CM,并设标志。

五、临时照明用电室外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

4M,在一些特殊场所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室内照一律使用护套线,线与屋架拉接处必须使用园木,线不得贴近屋面,灯头线路分要用花线,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灶,热得快等用电设备。

六、施工及生活用电由工地专业电工拉设,其他人员一律不准私自拉接,一经发现,重罚不贷。

七、电线进配电箱做到下进下出,并用PVC套管套好,电线进闸刀,插座要做到橡保护。

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工地卫生,保障职工健康,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生产任务的完成,特制订如下卫生保洁制度。

一、挑选思想好,作风正,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炊事工作,并保持其本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食堂人员要体检,持健康证,穿白外套上岗。

三、工地食堂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剩菜剩饭要倒入垃圾桶,食堂设有防蝇设施和消毒设备。

四、食物要煮熟,隔夜食物要回锅,不供应带壳小水产品及凉拌菜,生熟食品冷藏,斩切必须分开。

不买变质腐烂食物,保证职工饭熟膳暖,并保证茶水供应充足。

五、定期清洁环境,污水排放畅通,夏季定期喷洒防蝇药水。

六、生活区、工区要保持环境整洁,不乱倒垃圾,设专职卫生保洁员,每天定时打扫出运。

七、设立厕所及便溺设施,不随地大小便,设立专职保洁员,每天定时冲厕所,便槽不积垢,无臭味,定消毒,灭蝇。

八、宿舍明亮通风,物品堆放整齐,室内清洁,有卫生负责人和执行轮流值班清扫制度。

九、施工现场要做到落手清,无积水,积灰,材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实行分区卫生包干责任制。

十、严格执行“门前卫生三包”制度,工地污水不外溢。

十一、施工现场应设置保健医药箱及急需器材,并做好职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向职工介绍职业病、现场急等措施和知识。

施工现场治安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治安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特制订如下治安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治安管理条例及宁波市建筑施工工地治安管理暂行办法,保障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二、建筑施工工地负责人为治安责任人,对本建筑施工工地区或内的治安工作负

三、招用外来人口务工,必须凭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经登记造册以后,方可用工,十天内,到暂住办交验计生证,办理暂住证、就粘证。

四、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了解施工人员的身份和表现。

五、施工现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财物保管,大宗现金不准在工地办公室存放,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严防被盗。

六、严禁在施工现场内打架斗殴,从事盗窃、窝赃、销赃、赌博、卖淫、嫖娼等违犯活动,不得窝藏公安机关通辑的人犯。

七、发生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派出所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刑事事件。

八、严禁招用童工。

工地文明管理制度(不扰民措施)

文明施工是企业的窗口,也是体现企业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项目部在狠抓生产质量安全的同时,抓好文明施工的组织落实。

一、施工现场必须保持道路畅通,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应按施工面布置图整齐堆放。

二、施工机具必须经常保养、保持清洁、严禁带病运转。

三、每完成一层工作面或一项分部工程,必须清理干净,做到现场清、落地清、日日清、场地内无落地灰和杂物。

四、搞好生活卫生,职工宿舍、食堂应经常打扫、保持清洁,食堂应严格执行市职工食堂有关规定,炊事员上岗应持健康证明。

五、建立门卫执勤制度,职工晚间不得擅自外出或擅自带进外来人员留宿。

六、施工期间,每个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禁止在工地内大声吵闹,打架斗殴,寻衅肇事,漫骂攻击现象的发生,若有发现作严肃处理或清退出场,严重的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七、工地必须设置围栏,围栏高度符合市建管处有关规定,沿街的主要路段围栏处应设置广告或宣传标语。

八、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工地内污水不外溢,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

九、施工中须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落实各项除害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孳生。

十、晚上施工不准超过10时,夜间施工照明灯不得直射居民住宅区,现场临时设施内夜间不得大声喧哗,播放电视时音量不能过大。

十、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在一个月内拆除临时生活设施,将多余的建材和垃圾全部清理出场。

工地夜间值班巡逻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宁波市建筑工地治安管理暂行办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卫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为了加强公司下属工地的治安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各工地必须实施日夜轮流值班和夜间巡逻制度,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督促值班巡逻工作。

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和法制观念,并做好治安教育记录工作。

三、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严于律己,坚守岗位,不徇私情照章办事。

四、加强外来人员的管理,对工地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件,发现嫌颖对象,及时报分公司治安科或当地公安部门,防止坏人混入,以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对一般的刑事案件进行侦破,遇到大案要案发生,要保护好现场,迅速立案,并报告公安机关,协助重点案例的侦破。

六、严厉打击赌博、嫖娼行为,坚决抵制不良倾向,搞好“四防”工作,检查督促“四防”工作的落实情况,治安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分公司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夜间巡逻和值班情况的检查、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八、对成绩突出的,公司给予奖励,玩忽职守的,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工地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人人有责,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

为了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公司《计划生育管理措施》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工地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一、本工地计划生育由项目经理、计生员直接指导督促。

各班组长为本班组具体负责人。

二、工地项目经理、计生员及各班组长须定期向全体职工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及法律法规。

三、严格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项目经理与各班组长,班组长与班组职工都要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并定期检查,发现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四、严格执行建筑业计划生育规定,对没有外出计生证明一律不许在本工地务工。

五、严禁非法生育,杜绝计划外怀孕,坚决制止在工地逃生、超生。

六、与市建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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