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煤矿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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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护专业由救护队牵头负责;
安全管理专业由安监科牵头负责;
调度专业由调度室牵头负责,各有关单位协同参与。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检查验收依据
(一)《煤矿安全规程》;
(二)《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三)《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四)山东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
(五)《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煤巷锚网支护技术规范》;
(六)《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意见》;
(七)其他有关规定。
四、检查和验收规定
(一)严格执行各项检查、验收制度和掌握验收标准是准确评价工程质量优劣的前提,因此,检查和验收必须从严要求,认真执行标准,对违反规定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生产施工区队必须坚持班检查、班验收和现场交接班互检制度,并认真做好“班组生产施工质量记录”和“现场交接班记录”,详细记录本班工作量、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设备完好及文明生产等情况。
(三)矿属各单位、各部门及各工种(岗位)人员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质量责任制,继续实施方针目标管理考核,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全矿各类人员的奖惩挂钩,形成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机制。
(四)采煤工作面,实行动态抽检,每旬验收一次,每月验收三次,验收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每次验收以十大项中最低得分项作为定级分,三旬平均分作为当月工程质量得分。
(五)掘进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划分。
峒室、巷道、水沟等按实际进尺视为一个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每月由技术科组织一次检查验收。
掘进巷道(包括修复加固巷道)必须一次成巷。
(六)各施工单位必须支持和积极配合上级和矿职能部门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七)掘进工程质量评级采用动态检查和月底验收相结合的办法,锚杆支护质量,光爆质量以三旬动态检查为依据。
(八)单位工程竣工后(包括修复加固工程)要组织竣工验收,经检查组全面检查验收,确认没有任何遗留问题(工完料净现场清)施工单位方可撤离。
(九)设备安撤、轨道、通防及其它工程,由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机电科、技术科、通防科等有关单位参加,验收时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规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竣工启用。
(十)实行工程质量档案化管理,把月度验收的工程名称、验收时间、评定等级、存在问题、整改要求及现场参与验收人员等相关信息纳入档案管理,以增强验收人员的责任意识。
五、其他规定
(一)各单位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本办法,准确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意见》、《文明生产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及作业规程、措施,作为生产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依据。
健全区队、班组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及考核管理办法。
制定区队对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及考核管理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
检查考核办法要与现在执行的行之有效的安全检查制度、质量验收制度、交接班制度等有机结合,注重实效、切实可行、便于操作。
(二)各单位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对生产过程中的人、机、料、法、环等要素进行有效控制,保证工序质量处于稳定受控状态,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以工序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以工程质量保产品质量。
(三)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季验收,分月考核,各专业月度考核自检结果由牵头部门月底前报送技术科。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XXX煤矿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部分:
XXX煤矿井下采掘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
一、一般规定
(一)生产施工区队必须坚持班检查、班验收和现场交接班互检制度,认真做好“班组生产施工质量记录”和“现场交接班记录”,详细记录本班工作量、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设备完好及文明生产等情况。
(二)技术科负责对各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实施旬检查、月验收及日常动态检查和监督;
机电科负责对各类机电设备、设施以及机电安装工程的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
技术科负责对提升运输安全设施、设备以及轨道铺设的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
通防科负责对通防设施、设备进行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
安监科负责对上述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管理,切实履行职责。
(三)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各工种(岗位)人员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质量责任制,形成一个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机制。
(四)采煤工程质量验收按照上、中、下旬每月验收三次,并以三次验收的平均得分作为月度工程质量综合得分;
掘进专业的验收每月月终或某一单项工程竣工时验收一次,评级依据采用集中验收和日常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五)各区队必须在规定验收时间前做好验收准备,如确有特殊原因推迟验收的头(面)必须由生产施工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技术科,方可生效,否则,每推迟验收一天罚款200元,验收不合格每复验一次罚款400元并最高定级为合格品。
(六)验收时,区队领导和技术人员必须参加陪检,以便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否则每次罚款50元。
各施工单位必须支持和积极配合验收工作,对刁难和打骂验收人员者要严肃处理。
(七)掘进工程质量评级采用动态检查和月底验收相结合的办法,如锚杆支护质量、光爆质量以三旬动态检查为依据。
(八)单位工程竣工后(包括修复加固工程)组织竣工验收,经技术科全面检查验收,确认没有任何遗留问题(工完、料净、现场清)施工单位方可撤离。
(九)实行工程质量档案化管理,把月度验收的工程名称、验收时间、评定等级、存在问题、整改要求及现场参与验收人员等相关信息纳入档案管理,以增强验收人员的责任意识。
(十)验收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导致质级不符、造成质量事故的,对责任者予以罚款,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同时根据事故性质,对责任者按《XXX煤矿井下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罚。
二、采煤工程质量验收
(一)验收依据
1、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2、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
3、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4、其它有关规定。
(二)检查验收项目、标准及评级规定(详见附表)
附表:
采煤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检查项目
检查小项及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一、质量管理工作
1、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有记录资料。
2、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落实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
3、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并有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4、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
(1)作业规程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先进技术,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
(2)从编制、审批到贯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
(3)作业规程中支护设计根据矿压观测、地质资料、顶板控制专家系统进行科学计算,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的选择有科学依据。
(4)工作面有初次放顶、收尾及过地质构造带专项措施。
综采采工作面有安装和撤面专项措施。
5、所有支护器材有基础台帐,对规格型号、供贷渠道、数量及合格证等均有记录。
各项全面检查,地面检查作业规程和有关资料,并与井下对照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2分,扣完为止。
该大项共10分
1小项3分
2小项1分
3小项1分
4小项4分
(分项各1分)
5小项1分
二、顶板管理
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
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
综采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实,达到初撑力。
3、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综采不大于300mm。
4、不准随意留煤顶开采,必须留煤顶,托夹矸开采时,必须有专项批准的措施。
1、3小项沿工作面各均匀选5点和在各点间任选5点,共10点,量机道和放顶处顶底板高差计算合格率,一点不合格扣0.5分,三点不合格为不合格,不合格时该小项为零分。
2小项全面检查,出现台阶下沉该小项不得分。
一架接顶不实扣0.5分,扣完为止。
4小项全面检查一处有煤顶为不合格。
1、2、3、4小项各为2.5分
三、工作面支护
单体液压支柱支护:
1、新设支柱初撑力:
单体液压支柱Ø
80mm≥60kN,Ø
100mm≥90kN;
2、单体液压支柱全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不缺梁、少柱;
活柱行程不低于50㎜。
3、工作面支柱要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
100mm(局部变化地区可加柱)。
柱距偏差不大于±
100mm,排距偏差不超过±
100mm。
4、底板松软时,支柱要穿柱鞋,钻底<100mm。
1、3小项沿工作面各均匀选5点和在各点间任选5点,共10点。
一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合格率低于70%不得分。
检查直线性,拉线分段长度不小于50m
2、4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该大项共15分
1小项为6分
2~4小项各为3分
有两种支护的应加权平均
液压支架:
1、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支架立柱有表显示,支架安全阀保持完好,整定值符合规定要求。
2、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
50mm,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
100mm)。
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0。
4、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
四、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架
1、工作面上下机头处坚持正确使用好4对8根长钢梁或双楔调角定位顶梁(不少于6架)支护,支柱初撑力:
Ø
100mm≥90kN;
80mm≥60kN。
综采工作面要使用端头支架或其他有效支护形式,在作业规程中说明。
2、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金属支柱和铰接梁(或长钢梁),距煤壁20m范围内打双排柱,采取其他支护形式在作业规程中说明。
3、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6m,综采不低于1.8m,有0.7m宽人行道。
4、超前支柱初撑力不低于50kN。
1小项梁柱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
2~4小项检查不少于10个点,一个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该大项为10分
1小项为4分
2~4小项各为2分
五、回柱放顶
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处可根据作业规程放宽1排)。
2、用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不小于1.5倍采高,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2×
5)m2),用丛柱加强支护,超过的要进行强制放顶。
特殊条件下不能强制放顶时,要有强支可靠措施和矿压观测资料及监测手段。
3、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无失效支柱,挡矸有效。
特殊支护(戗柱、戗棚)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4、无空载支柱
1、3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一分,扣完为止。
2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
4小项:
工作面内空载支柱视为失效支柱,一棵扣一分,扣完为止。
1、2两项各为3分
3、4两项各为2分
六、煤壁机道
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
伞檐:
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150㎜,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00㎜;
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伞檐最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200㎜;
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50㎜。
2、炮采工作面及时挂梁,破碎顶板要掏窝挂梁,悬臂梁到位,端面距≤300㎜;
机采工作面挂梁不得落后机组10m(停机要及时跟上),梁端要接顶,不得在无柱悬臂梁上再挂悬臂梁
综采(放)要及时移架,端面距最大值≤340㎜,支架接顶严密。
3、靠煤壁点柱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及时,齐全。
4、机道内顶梁水平楔数量齐全(每梁一个),用小链与梁联挂。
有冲击地压工作面选用防飞水平楔。
各小项全面检查,一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2、3、4小项各2分
七、两巷与文明生产
1、巷道净高不低于1.8m。
2、支柱完整,无断梁折柱,拱形支架、卡缆、螺栓、垫板齐全,断梁要及时更换或采取补强措施,无空帮空顶、刹杆摆放整齐、牢固,架间撑木(或拉杆)齐全,锚、网支护完整有效。
3、文明生产:
(1)巷道无积水(长5m,深0.2m);
(2)无浮碴、杂物;
(3)材料、设备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
(4)“五图一表”及其它牌板齐全、整洁,吊挂整齐。
4、管线吊挂整齐,行人侧宽度不小于0.7m
1、2小项各均匀选5点和在各点间任选5点,共10点,一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3、4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一分,扣完为止
该大项为5分
1小项为2分
2、3、4小项各为1分
八、煤炭回收
一次采全高和底分层工作面:
1、回收率达到要求。
2、不丢顶、底煤(必须留时要有专项批准的措施)。
3、浮煤净(单一煤层和分层底层工作面在2m2内浮煤平均厚度不超过30㎜)。
4、不任意留煤柱
1、2、3、4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为不合格,不得分
该大项共10分1小项为4分2、3、4小项为2分
九、机电设备
1、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18MPa(综采≥30MPa);
乳化液浓度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有现场检查手段。
2、工作面输送机头与顺槽输送机搭接合理,底链不拉回头煤。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挡煤板和刮板、螺栓齐全完整。
机采工作面输送机铲煤板齐全。
转载机设置安全防护栏和拉线急停装置,防护严密,安全可靠。
3、顺槽胶带输送机机架、托滚齐全完好,胶带不跑偏。
保护齐全可靠。
4、采煤机完好,不漏油,不缺齿,采煤机上装有能停止刮板运输机的闭锁装置。
5、电缆悬挂、管子铺设符合规定,开关要上架,煤电钻电缆要盘好。
备用设备和材料要放在安全出口20m以外的安全地点。
机电设备完好,隔爆设备无失爆,电气设备上方有淋水时,要有防水设施。
1~5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
1~5小项各为2分
十、安全管理
1、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和顺槽输送机机头、机尾有压(戗)柱。
小绞车有牢固压(戗)柱或地锚。
行人通过的顺槽输送机机尾处要加防护装置。
行人跨越输送机的地点有过桥。
2、支柱(支架)高度与采高相符,不得超高使用
3、在用支柱完好、不漏液、不窜液,无外观缺损。
达不到此要求的支柱不超过3根。
综采支架不漏液、不串液、不卸载。
4、支柱迎山有力,不出现连续3根以上支柱迎山角或退山角过大。
综采支架要垂直顶底板,歪斜<±
50
采高大、倾角>150的工作面支柱,必须有防倒措施
工作面倾角>150时,支架设防倒防滑装置,有链牵引采煤机和刮板输送机设防滑装置
5、使用铰接顶梁工作面铰接率>90%。
各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
该大项共10分,1~5小项各为2分
三、掘进工程质量验收
1、《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2、原煤炭部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煤巷锚杆支护技术规范;
4、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
5、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6、其它有关规定。
(二)检查评级规定
1、检查验收项目包括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评定的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
(1)合格
a.基本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规定;
每个分项的检查点中有80%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余测点须不影响安全使用。
b.允许偏差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总数均有80%及其以上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须不影响安全使用。
c.质量保证资料达到合格要求。
(2)优良
a.基本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且其中有60%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优良规定,该分项为优良;
优良分项数应占检验项目总数的50%以上。
b.允许偏差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总数有90%及其以上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须不影响安全使用。
c、质量保证资料达到合格要求。
(三)岩巷锚网喷巷道验收
1、保证项目
(1)锚杆及配套螺母、托盘、钢带(钢筋梯)、金属网等材料抽检试验报告
(2)锚固剂的抽检试验报告。
(3)喷射混凝土强度报告。
(4)锚索锁具、托盘抽检试验报告。
。
检查方法:
质量保证资料完整齐全,无缺项、漏项。
支护材料抽(送)检品种、数量必须完全符合煤炭行业及公司企业标准要求。
2、基本项目
(1)巷道净宽
质量要求:
中心线至任何一帮的距离。
允许偏差:
合格:
0-150㎜,优良:
0-100㎜。
检查标准:
每个检查点应选6个测点,从设计中心线向两帮量测,每一侧取拱基线、墙中、墙脚3点,6个测点中有一个以上达不到合格标准,则该检查点为不合格点。
6个测点全部合格,则该检查点为合格点,6个测点中有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规定,其余测点达到合格规定,则该检查点为优良点。
(2)巷道净高
腰线上、下符合设计要求。
每个检查点应选6个测点,由腰线向上沿拱形断面任选3点,由腰线向下分左、中、右(向底板或轨面)选3点,6个测点中有一个以上达不到合格标准,则该检查点为不合格点。
(3)锚杆施工质量
合格:
安装牢固,托盘基本密贴壁面,不松动。
优良:
安装牢固,托盘密贴壁面,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
班组验收逐根检查,作好记录,技术科动态随机抽查。
(4)锚固力
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
最低值符合设计值。
a、锚固力的检查,按每次至少一组,一组4根的办法进行检查,4根锚杆中,有2根在顶部,2根在帮部(两帮各一根)。
b、区队每施工300根锚杆对锚杆的锚固力检测一次,并做好检测记录,特殊施工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加强检测,每季度末上报技术科,技术科根据迎头的情况对锚杆的锚固力进行抽查。
c、用拉力计进行锚杆锚固力检验时,遵照《XXX煤矿锚杆锚固力检测管理办法》执行。
(5)喷浆厚度
质量要求:
每25米抽查一个点,在两帮及顶部打9个验收孔(正顶1个,两腮颊各1个,两帮各3个)。
(6)光面爆破
(1)放炮后巷道荒断面符合部颁标准、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放炮后所有炮眼眼底都落在同一平面上(允许偏差:
-50㎜~+50㎜)。
(3)硬岩(f=8~10)眼痕率不低于80%,中硬岩(f=4~6)眼痕率不低于60%,软岩(f=2~3)不再考核眼痕率,但必须符合光爆的前两项规定。
评定办法:
光爆每旬检查一次,全月有一次检查不合格,工程不得评为优良品,两次检查不合格,工程不得评为合格品。
(7)铺网、联网质量
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规定。
金属网紧贴壁面,网间压接(绑扎)牢固,连接压茬好。
验收方法:
班组验收逐排检查并做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
(8)管路安装质量
按XXX煤矿井下管路安装、维护管理办法执行。
验收方法见附表。
(9)巷道坡度
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
合格±
1‰,优良±
0.5‰
班组施工时,量腰线至永久轨面(或底板)之间的垂距,检查50m范围内坡度。
3、允许偏差项目
(1)锚杆间排距:
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100㎜~+100㎜。
班组验收逐排检查并作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
(2)锚杆孔深度
0~+50㎜。
现场抽查。
(3)锚杆角度
顶部锚杆垂直巷道轮廓线(不小于75度),帮部锚杆垂直帮部,其它要求按照作业规程执行。
用角度尺量测,班组验收逐排检查并作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
(4)锚杆外露长度
露出螺母10-40㎜。
(5)表面平整度
不大于50㎜。
用1m靠尺和塞尺检查点上1㎡内的最大值。
(6)基础深度
符合设计要求,并做到实底,局部(连续长度不超过1m)不小于设计10%。
班组检查并作好记录。
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量腰线至基础底面的深度。
(7)水沟
以水流畅通为原则,水沟深、宽不超过设计±
30㎜,上平面标高±
20㎜,中心位移±
50㎜。
班组检查并作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根据记录或实测资料考核。
(四)架棚巷道验收
(1)支护材料出厂合格证或抽检试验报告。
(2)混凝土配比试验报告和强度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