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考核方案正式稿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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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设有加分项(最多加1分)
全年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不少于四次,每少一次扣0.25分;
加分项:
市主要领导参加一次加0.5分;
1.3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1.3.1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监管经费有保障,有食品安全专项经费投入(3分)
该项设有加分项(最多加2分)
与上年度相比持平得3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5分;
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加1分;
1.3.2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工作经费(1分)
10万元以上(含10万)得1分,5—10万(含5万)得0.5分,3—5万(含3万)得0.25分,少于3万不得分;
1.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4.1政府是否及时制定并报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2分)
发布得(1分),每推迟一个月扣(0.5分);
1.4.2是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整顿工作(1分)
有会议记要或记录(1分),否则不得分;
1.4.3开展督察、督导,有部署,有结果(1分)
未开展督察扣(1分),相关文档(方案、记录、意见、跟踪)不齐逐项扣(0.25分)
1.5完善、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1.5.1是否对易出现监管空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该项为加分项(加2分)
有明确的监管职责的文件加2分;
2.综合协调工作情况(5分)
2.1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建设和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2.5
2.1.1加强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建设,人员及配备条件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0.5分)
未成立食品安全协调机构或确定专门的人员扣(0.5分);
配备条件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扣(0.25分)。
配备条件应包括专门办公用房、专用电话、传真机、电脑等办公设备
2.1.2根据本地区特点及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0.5分)
查阅相关资料,未制定扣(0.5分)资料不完整扣(0.25分)。
2.1.3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工作,通报情况。
有会议纪要或记录(0.5分),否则不得分;
2.1.4开展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联合督查、执法检查,有部署,有行动,有总结。
全年未开展联合行动扣(0.5分),联合行动少于2次扣(0.25分),文档(部署、总结、整改情况)不齐逐项扣(0.1分)
2.1.5及时汇总、报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专题信息和总结。
查阅资料,发现一次未报送的扣0.25分;
发现一次未及时报报送的扣0.1分。
2.2信息体系建立情况
1
2.2.1规范信息发布,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0.5)
查阅相关资料,资料不完整扣(0.5分)。
2.2.2统一编发食品安全工作综合信息,下半年不少于5期(0.5分)
每少1期扣(0.1分)
2.3受理举报投诉情况
0.5
2.3.1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或公布其他投诉举报方式,接受并依法处理投诉案件(0.5分)
查阅资料或模拟投诉举报,未设立的扣(0.5分),不依法接受投诉举报的扣(0.25分)。
“整顿”工作开展以来:
本行政区域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受理投诉举报()起;
立案()起;
办结()起。
2.4食品安全信息通报
2.4.1及时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信息。
查阅相关资料,无通报信息的扣(1分),信息通报不及时的扣(0.5分)
2.5各部门案件办理和典型案件通报情况
2.5.1本行政区域内,各行政执法部门案件办理和典型案件通报情况
案件办理情况:
各部门共办理违法案件()起;
移送司法部门()起;
其中:
移送的案件相关部门立案()起;
办结()起;
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情况:
共公开通报()次;
其中涉及:
()家食品企业;
()家销售单位;
()家餐饮单位;
()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家奶站;
其他()。
3.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整顿(15分)
3.1种植业产品专项行动
3.1.1开展春、秋两季农药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对蔬菜、水果和茶叶等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日常性检查(1分)。
查阅工作方案、通知和总结。
资料不全扣(0.5分);
抽查5家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场检查记录,每少1家扣(0.1分),检查内容不符合要求每1家扣(0.1分);
请当地农业部门准备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3.1.2开展蔬菜、水果和茶叶等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98%(0.5分)。
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05分);
对监测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率未达到100%扣(0.25分);
3.1.3严厉打击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硫磷、磷胺等五种禁止高毒农药行为,违法案件依法查处率达100%。
(1分)
此项目中有现场检查内容。
抽查执法案卷,对违法案件依法查处率未达到100%扣(0.5分);
现场检查2户农药经营户:
发现存在销售甲胺磷等五种禁止高毒农药行为扣(0.5分),销售台帐登记不全的扣(0.2分)。
3.2生鲜乳专项行动
1.5
3.2.1开展生鲜乳专项整顿行动;
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市场准入,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
辖区共内奶站()家
现场检查1家生鲜乳收购站:
不符合《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的扣(0.5分);
请当地农业部门准备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3.2.2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违法案件依法查处率达100%。
查阅检测报告或记录,对检测不合格的生鲜乳产品依法查处率未达到100%扣(0.5分);
3.3饲料专项行动
3.3.1开展饲料整治专项行动;
严格饲料行业许可准入,强化获证企业日常监管。
(1.5分)
抽查5家饲料生产企业的日常检查记录,每少1家扣(0.1分),检查内容不符合要求每1家扣(0.1分);
现场检查1家饲料生产企业:
发现生产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饲料行为的扣(0.5分)
请当地农业部门准备辖区内饲料生产企业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3.3.2开展饲料产品监测,严厉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中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5%。
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05分);
3.3.3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查阅5家畜禽养殖基地的日常检查记录,每少1家扣(0.1分),检查内容不符合要求每1家扣(0.1分)
请当地农业部门准备辖区内畜禽养殖基地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3.4兽药和兽药残留整治专项行动
2
3.4.1开展兽药和兽药残留整治专项行动;
整治兽药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
抽查5家兽药生产或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记录,每少1家扣(0.1分),检查内容不符合要求每1家扣(0.1分);
请当地农业部门准备辖区内兽药生产或经营企业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3.4.2强化兽药和兽药残留监测,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严厉查处不法用药行为。
(0.5分)
兽药和兽药残留监测与上年度相比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05分);
3.4.3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禁用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不合规定的违法行为。
现场检查1家兽药生产或经营企业,发现违法行为扣(0.5分)
3.5水产品专项行动
3.5.1开展水产品整治专项行动;
严格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准入,水产苗种场领证率达100%;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等四类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监管率达100%(1.5分)
水产苗种场领证率未达100%的,每下降2%点扣(0.1分);
抽查5家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四类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记录,每少1家扣(0.1分),检查内容不符合要求每1家扣(0.1分);
请当地农业部门准备辖区内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四类生产企业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3.5.2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查处不法用药行为。
水产品残留监测与上年度相比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05分);
3.6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3.6.1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依法加强对“三品”获证单位的执法检查。
抽查5家农业“三品”获证企业现场检查记录,每少1家扣(0.1分),检查内容不符合要求每1家扣(0.1分);
请当地农业部门准备辖区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获证企业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3.6.2认真开展农业“三品”质量监测,“三品”抽检合格率达98%,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农业“三品”质量监测合格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05分);
3.6.3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增长率明显上升。
该项为加分项(加1分)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增长率每上升10%加(0.1分)
3.7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监督)
3.7.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度,大力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资料不全扣(1分);
3.7.2强化执法检查,加大质量抽检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与上年度相比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05分);
对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率未达到100%扣(0.25分);
3.8受理举报投诉情况
3.8.1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或公布其他投诉举报方式,接受并依法处理投诉案件(0.5分)
3.9食品安全信息通报
3.9.1及时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信息。
4.食品生产环节整顿(15分)
4.1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顿工作部署
4.1.1是否及时发布食品生产环节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1.2是否确定本地区整顿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食品,并组织监督检查(1分)
查阅相关方案、通知和总结,资料不全扣(1分);
4.1.3是否对食品生产加工者开展全面清查,动态掌握食品加工者状况,健全完善企业和小作坊“一企三档”,(1分)
查阅相关资料,底数不清、资料不全扣(1分);
辖区内共有:
食品生产企业
()家,
食品加工小作坊
()家;
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家。
4.2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4.2.1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所有获证企业必须符合生产许可证发证细则,并按《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进货验收、出厂产品检验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纪录要求。
(2分)
抽查5家食品加工企业现场检查记录,每少1家扣(0.2分),检查内容不符合要求每1家扣(0.2分);
请当地质监部门准备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4.2.2抽查2家食品生产企业(1分)注:
此项目为现场检查内容。
发现1家未达到相关要求扣(0.5分);
4.3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4.3.1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所有获生产许可证企业必须符合发证细则,所有企业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抽查2家食品添加企业现场检查记录,每少1家扣(0.5分),检查内容不符合要求每1家扣(0.5分);
请当地质监部门准备辖区内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4.3.2抽查1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分)
发现未达到相关要求扣(1分);
4.4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4.4.1所有签订承诺书的小作坊持续符合基本卫生条件,建立原料进货、产品销售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
监督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小作坊进行整改。
抽查5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现场检查记录,每少1家扣(0.2分),检查内容不符合要求每1家扣(0.2分);
请当地质监部门准备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4.4.2抽查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分)
发现2家未达到相关要求扣(0.5分);
4.5食品安全监查检验情况
4.5.1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查阅相关资料,未能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扣(1分);
对抽查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率未达到100%扣(0.5分)
4.6受理举报投诉情况
4.6.1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或公布其他投诉举报方式,接受并依法处理投诉案件(0.5分)
4.7食品安全信息通报
4.7.1及时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信息。
5.食品流通环节整顿(15分)
5.1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顿工作部署
5.1.1是否及时发布食品流通环节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未开展扣(1分),资料不全扣(0.5分);
5.1.2是否对食品流通单位开展全面清查,动态掌握食品销售者状况。
(1分);
食品销售单位
()家,
其中辖区内共有:
食品批发市场
()个;
食品批发户
()家;
食品配送户
销售食品添加剂单位
5.2巩固和深化食品安全索证和进销货台帐制度
5.2.1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积极推广运用三联单活页台帐,大力运用“票证通”重要商品电子监管备案查询系统。
(3分)
抽查5家食品流通单位现场检查记录,每少1家扣(0.4分),检查内容不符合要求每1家扣(0.2分);
请当地工商部门准备辖区内食品流通单位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5.2.2抽查2家大中型食品流通单位(1分)
5.3开展重点食品、节日性食品专项执法检查
5.5
5.3.1开展重点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
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儿童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
5.3.2开展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
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未开展扣(1分),资料不全扣(0.5分)
5.3.3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以“五一”、“十一”、“中秋”等节日为重点,突出抓好对节日食品以及季节性食品的检查,切实保障节日性食品和季节性消费安全。
5.3.4开展对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和市场的专项检查,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
5.3.5现场抽查一家学校周边小食品店、一家车站码头周边小食品店一家集贸市场内食品批发户(1.5分)
5.4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5.4.1每年开展2次以上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加大推进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力度,加快推进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进程。
少一次扣(0.5分),资料不全扣(0.25分);
5.5食品安全监测情况
5.5.1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对监测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率未达到100%扣(0.5分)
5.6受理举报投诉情况
5.6.1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或公布其他投诉举报方式,接受并依法处理投诉案件(0.5分)
5.7食品安全信息通报
5.7.1及时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信息。
6.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15分)
6.1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顿工作部署
6.1.1是否及时发布餐饮服务环节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未开展扣(0.5分),资料不全扣(0.25分);
6.1.2是否建立了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期间餐饮服务监管工作机制,保证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查阅相关资料,未建立过渡期餐饮服务监管工作机制的扣(1分);
6.2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6.2.1严格许可准入,规范餐饮服务的许可行为,(1分)
抽查5份餐饮服务单位许可档案,一份不符合要求扣(0.2分);
餐饮单位()家,
学校食堂()家。
其中
6月1日后新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家;
全年查处无证()家;
请当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准备辖区内2009年的许可餐饮服务单位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6.2.2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检查。
抽查5份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管档案和5份重点监督检查表,一份不符合要求扣(0.1分);
请当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准备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名单目录,以备抽查。
6.2.3现场抽查2家中型餐饮单位。
发现一家无证经营扣(1分);
发现一家经营条件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6.3开展餐饮服务重点时段专项整治
6
6.3.1开展夏季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6.3.2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6.3.3开展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6.3.4现场抽查一家学校食堂、一家车站码头周边小餐饮单位、一家农家乐餐饮单位(3分)
发现一家无证经营条件扣(1分),发现经营条件关键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