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精品工程管理暂行办法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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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工程创建采取“样板引路、全面推广、重在达标”的措施。
(一)精品样板示范工程规模条件
1.桥涵工程:
单位工程;
2.路基工程:
单位工程连续长度在500m以上;
3.隧道工程:
单位工程或其连续衬砌在100m以上的段落;
4.轨道工程(有砟):
一个区间或累计长度在10km以上;
5.轨道工程(无砟):
单位工程或其连续长度在10km以上段落;
6.房建工程:
主要楼房以栋为单位,其余以建筑名称为单位;
7.给排水工程:
独立的给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
8.通信工程:
站场通信工程或一个中继段光电缆工程或通信调度中心;
9.信号工程:
以车站或联锁区间为单位;
10.电气化工程:
一个区间或单位工程;
11.牵引供电所:
12.电力工程:
站场电力工程或一个开站区间电缆、架空电力线路。
13.环保工程:
单位工程
(二)精品样板示范工程的产生
1.精品示范工程样板的确定:
根据工程进展的情况,在实施前,项目管理机构的指挥长(总经理)召集施工、设计、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质量、工程管理部主任会议,也可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针对不同单位工程处于的位置、周边环境、使用功能等,制定精品工程样板的设计方案,制定实施方案、质量控制标准、实施后的效果图。
2.项目样板示范工程备选工点的确定有以下三种方式:
⑴项目开工前,项目管理机构工程管理部负责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工点作为“项目精品样板示范工程”进行培养。
⑵施工单位申报施作“项目精品样板示范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批准。
⑶项目样板示范工程也可在各施工单位确定的标段样板示范工程中产生。
3.项目管理机构安全质量部会同监理、设计单位对拟确定为“精品样板示范工程”的完工工点按设计的样板方案进行检查。
4.项目管理机构办公会议最终确定“项目精品样板示范工程”名单。
(三)奖励和处罚
1.凡被确定“项目样板示范工程”的工点,由项目管理机构授予“×
×
项目样板示范工程”奖牌和证书,并通报全线予以表彰。
2.标段内同一类工程按单位工程计完工3个以上时,存在无“标段样板示范工程”工程种类的情况,项目管理机构将对施工、监理单位全线通报批评。
第8条工程质量创优管理
(一)建设项目质量目标
1.勘测、设计质量优良,监理程序符合规定,质量管理达标、内业资料规范。
2.工程实体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⑴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⑵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⑶开通速度满足设计速度目标值;
⑷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路基、桥梁、隧道等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
3.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二)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1.各项目管理机构应健全以下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地质勘察监理制度;
初步设计咨询、初审制度;
施工图审核制度,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核制度;
工程地质核实制度;
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制度;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变更设计审批制度;
施工质量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2.建设项目严格实施质量过程控制。
设计、施工单位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自控;
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规范,严格过程监控;
项目管理机构组织检查,实施重点控制;
依法接受政府监督。
(三)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
1.工程质量检测试验项目
⑴外观检查项目,以目测检查为主要手段;
⑵实测项目,应用专门的仪器、工具、设备检测、试验。
2.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体系建立
⑴施工单位的检验试验;
⑵监理单位的见证试验或平行检验试验;
⑶项目管理机构经批准可委托的抽检和验证检验试验。
3.工程质量检测实施
⑴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检验试验内容、技术要求及检查频率,包括工序开工前的质量预控(含料场检查和原材料进场检验),按有关铁路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执行。
⑵项目管理机构为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设立中心试验室或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试验,对施工、监理单位的检验试验工作进行抽检和验证。
中心试验室或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
具体工作由项目管理机构的总工程师负责。
4.项目管理机构检测试验工作
⑴对施工、监理检验试验项目进行抽检和复检;
⑵对有争议的检验试验结果进行检测试验。
⑶项目管理机构安全质量部进行抽检或验证试验检验时,应留存额外样品,以备产生争议时进行复验。
5.第三方检测管理制度
⑴建设工程委托第三方检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服务施工现场,最终达到创建精品工程的要求。
⑵建设工程委托第三方检测的依据是各项目管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工程承包方投标书中的承诺,以及当前有效的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
⑶委托第三方检测项目应包括:
地基水泥搅拌桩、粉喷桩、旋喷桩、钻孔桩、隧道的衬砌检测以及其他影响结构主体质量需要进行检测的项目等。
⑷各项目管理机构应由安全质量部负责第三方检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工程管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加(人员应根据检测内容所涉及的专业确定)。
⑸第三方检测单位的选择一般由项目管理机构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
各项目管理机构应严格审查有关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证明等相关资料,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⑹各项目管理机构选定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应报路局建设管理处核准。
⑺第三方检测单位必须具有与所承担的检测项目相对应的资质。
与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不得承担第三方检测任务。
⑻进行检测时,施工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检测方、监理工程师均应在场,其中监理单位应派员进行全过程旁站。
提交的检测报告应有旁站监理工程师的签认。
⑼检测质量的核查和责任的追究。
项目管理机构安全质量部应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检测方的检测频数、检测点、原始记录及相关检测报告、监理工程师的旁站记录情况、工程承包方施工日记进行抽查,复核其操作程序规范性和真实性。
对于经检查发现的不实之处,根据情节轻重情况,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⑽路局建立“黄牌警告”制度。
对第三方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给予黄牌警告一次。
若累计黄牌警告两次的,取消其在上海局内的检测资格。
第9条分级管理
各项目管理机构要认真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分工负责,认真编制相应的精品工程规划。
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制,形成有效的内控机制,要按照建设工程质量A、B、C类分级管理办法的要求,清晰界定分级包保项目,落实分级包保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工程分级
工程等级按工程规模及工程特点分为三个等级。
1.Ⅰ级工程包括:
工程规模大,对全线施工进度具有决定性影响,技术难度突出、被列为全线控制工程的项目。
2.Ⅱ级工程包括:
工程规模较大,对全线施工进度起重要控制作用,有一定的技术难度,被列为全线重点工程的项目。
3.Ⅲ级工程包括:
除Ⅰ、Ⅱ级的其它工程。
4.各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各自工程特点,参照以上规定具体明确管内的工程等级划分。
(二)责任分级
1.项目管理机构、施工、监理单位在每项重(难)点工程开工前要有明确的分管包保负责人、分管部门负责人、主管工程师,明确施工方案和变更设计的审查和责任,明确日常检查的频次、内容,明确定期考核和工作的要求,并建立每项重(难)点工程动态管理档案。
2.路局建设处对全局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分工责任包保,及时掌握重(难)点工程的动态,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10条“8554”质量管理
(一)“8554”质量管理主要内容
1.各项目管理机构要认真梳理本项目可能存在的质量通病,制定围歼八大通病措施展开表。
2.各项目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建设管理的质量检查不规范、监理单位现场控制不力、施工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第三方检测、内业资料问题五项专项整治制度。
3.各项目管理机构要加强五种能力的建设的要求,即:
贯彻执行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建设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现场检查能力。
4.各项目管理机构要建立四种体系的要求,即目标体系、责任体系、分级体系、评价体系。
(二)“8554”质量管理基本要求
1.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要以对国家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用心工作、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注重效果,从建设精品工程的高度严格执行“8554”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努力提高各项能力。
2.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在项目成立之初,要结合工程项目建立各自的目标体系、分级管理体系、责任体系、评价体系,并把“8554”安全质量管理办法认真传达到各参建单位。
3.在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一是各项目管理机构要把“8554”安全质量管理办法作为日常建设管理的一部分,二是要把“8554”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延伸到建设工程项目的参建各方。
4.各项目管理机构要按照“检查表格化”的思路,规范检查内容。
5.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对每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着力抓好整改,制定办法。
建立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每位管理人员的职责,增强建设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6.建立定期的学习制度,加强能力建设
7.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要每月对建设项目中已完单位工程组织建设各方及时进行安全质量、技术管理、工程进度、投资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总结评价,对好的做法要进行经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查找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要组织对已完单位工程进行工程实体检查,对照制定的精品工程目标要求,做出书面的评价定论。
第11条工程技术攻关
(一)攻关小组
路局成立工程技术攻关领导小组。
下设路基、桥涵、隧道、
线路、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房建等七个专业质量技术攻关组,具体组织各专业的技术攻关活动。
(二)专业质量技术攻关小组工作职责
1.结合日常工作,每月对现场进行专题调研,掌握工程建设中存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技术难点,及时确定研究攻关方向。
2.每季组织召开技术攻关研究专题会议,对质量技术攻关工作制定计划、研究措施并督促落实,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实现创精品工程目标。
3.每半年对质量技术攻关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业小组质量技术攻关报告书。
四、人员机构
第12条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路局创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及职责
路局成立创建精品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工作的论证、审查、日常检查和监督,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分管建设副局长
副组长:
分管工电副局长、总工程师
组员:
总工程师室、计统、财务、运输、机务、工务、电务、建设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精品工程活动的规划、推进、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建设处,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
建设处处长
成员:
建设处分管工程质量安全副处长、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工程安全质量科科长
建设处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科负责全局精品工程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审查各项目管理机构精品工程规划,组织精品工程实施过程的检查、通报、评比和验收等工作。
(二)项目管理机构创精品工程管理机构及职责
指挥长(或总经理)
分管安全质量的副指挥长(或副总经理)
其他副指挥(副总经理)、总工、安全质量部主任、工程管理部主任
办公室:
安全质量部。
各施工、监理单位均应成立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精品工程实施措施及办法,并由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1.各项目管理机构指挥长(或总经理)职责:
负责安全质量目标的制定,完成创优内容评审;
负责组织编制创优规划实施方案;
建立完善的精品生产运行体系并监督运行;
负责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分工;
定期组织现场观摩活动。
2.项目管理机构分管安全质量的副指挥长(或副总经理)职责:
建立和维护精品工程生产线有效运行的支撑性技术文件;
掌握精品工程的质量标准并组织培训,定期组织技术交流;
对精品工程的资料管理负全责;
负责精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审核及技术交底管理;
定期召开安全质量分析会;
负责四新推广及应用管理。
3.安全质量部主任的职责:
负责精品工程生产线的全过程质量管理;
协助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编制项目创优实施规划;
负责质量问题的分析并监督整改;
对实体质量严格按照相对的创优标准执行抽检;
编制工程阶段安全质量问题库;
制定录像、拍摄照片方案,定期现场照片拍摄收集。
4.工程管理部主任的职责: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负责精品工程生产线的全部技术工作。
(三)成立各专业创精品管理小组
各专业分管领导
安全质量、工程管理部长
各专业工程师,设计单位专业工程师,施工单位总工程师,监理单位总监
各专业小组职责:
制订各专业创建精品工程实施标准、创建措施及创建规划,研究确定样板段,组织开展各单位创建情况的检查,定期召开小组会议研究近期内各专业遇到的工程技术问题。
第13条教育培训制度
1.项目实施的初始阶段,各项目管理机构总工程师负责,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针对工程特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包括施工规范标准的培训、质量计划的培训、质量通病预防的培训,工程难点、亮点、验证点、校核点作业指导书的培训,掌握相关的规范、规定,提高专业技能,明确各自的任务及职责。
2.在项目创优开始阶段,项目管理个机构可适当邀请创优方面的专家进行讲课。
3.施工、监理单位对参加工程建设的全体人员,应结合本工程特点进行进场培训、施工过程中培训,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安全质量部负责检查落实。
五、现场管理
第14条文明工地创建标准
(一)现场承建标牌
隧道、车站、特大桥、制梁厂等重点工程现场应设立承建
标牌。
1.隧道
隧道施工洞门上方应设立承建标语,洞门两侧有条件的可设楹联洞门上方标语一般为两排,标语为红底白字。
上排:
徽标+集团名称
下排:
铁路×
隧道进口、出口、斜井等
标语为角钢结构,外裹镀锌铁皮,尺寸大于2米;
楹联根据洞门大小制作。
2.桥梁
特大桥及有要求的桥梁,在现场醒目位置应设立承建标语。
标语内容为徽标+集团名称及×
工程。
标语为角钢结构,外裹镀锌铁皮红底白字,尺寸大于2米。
3.其它项目
在施工场地明显处(领导检查、参观者下车驻足处、城乡居民密集处)设置承建标牌,内容为徽标+集团名称及×
工程,项目经理、技术、安全质量负责人,开、竣工日期,建设、设计、监理、质监单位,质量举报电话等。
建有施工墙体围挡的现场,墙体围挡可考虑使用企业及项目理念文字、企业业绩图片等内容间隔循环出现的形式,宣传企业理念、×
项目理念口号等。
(二)施工现场要求
1.预制(拌和)场
⑴场地布置
应合理选择预制(拌和)场设置地点,并修筑隔离围墙;
材料堆放区、拌和区、作业区、模板、钢筋制作区应分开或隔离;
场内主要作业区、堆放区及场内道路应作硬化处理。
预制(拌和)场占地面积应满足施工需要,一般不小于12000平方米;
钢筋加工车间一般不小于250平方米,木工加工车间一般不小于200平方米。
⑵原材料堆放和管理
项目经理部要采取有效措施,按原材料质量管理程序,检验合格材料与未检验材料分别堆放,不合格材料不得入库。
预制(拌和)场地内不同规格砂石材料要严格分档、分门别类隔离堆放,严禁混堆;
砂石材料应堆放成梯形,做到“条直层平”,并设置细集料覆盖设施。
钢筋、水泥的主材应在室内存放,并架空堆放。
⑶预制(拌和)场内施工标牌
预制(拌和)场地施工标牌要结合监理规程有关原材料及混合料报验制度的规定,在材料堆放处设立材料标示牌,在拌和设备前设混合料配合比标牌,并严格按施工配合比施工。
材料标示牌上应注明材料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批号、标号、厂家、出厂日期、检验状态是否合格、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使用等内容。
应急物资区挂“应急材料”提示牌。
材料标示牌用可修改铝塑板或其它不易变形的材料。
2.路基工程
⑴路基填筑必须挂线施工,确保填筑质量。
路基外观做到表面平整、排水畅通、边线顺直、边坡顺适;
路基挖方应坡面平整。
⑵每层路基填筑均应设标示牌,注明施工区段、桩号、层次等内容。
⑶修筑挡墙、边沟所用的块、片石及砂石材料堆放整齐,严禁在已施工的路面堆放、解小和拌和砂浆。
⑷涵洞工程施工桥头路基作为施工场地的,应参照上述关于预制场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规定,规范施工场地布置,与路基总体文明施工形象保持—致。
⑸弃碴应整齐堆放在指定的弃碴场地,四周要修筑必要的挡墙及排水沟,弃方边坡应按水保方案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3.桥梁工程
⑴桥梁下部构造施工场地参照上述预制场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管理。
⑵施工预制场地应硬化,砂石、水泥、钢筋等原材料堆放要规范。
砼拌和场内应设置有效的称重器具。
模板、支架要及时整修,堆放整齐。
⑶桥梁基础施工时,应设置专用泥浆沉淀池和泥浆池,不得随意排放泥浆。
⑷施工场地内的水泥袋、钢筋头等杂物应及时清理,确保施工场地清洁、整齐。
⑸墩身、箱梁上应标注编号、制作时间、养生周期,箱梁还应注明张拉时间、封头施工时间和养生周期。
4.隧道工程
⑴隧道施工洞外场地参照上述预制场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管理。
⑵隧道施工要严格落实各环节施工工艺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钻孔、爆破、出渣、支护各工序有序进行;
电线、通风管、砼输送管等应整齐设置在隧道两侧;
隧道内临时路面保持平整、不积水。
拱部及侧墙渗漏水应及时排、堵。
⑶洞侧壁设立安全灯箱,写温馨提示语。
5.其它工程
各设备均设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牌、“加工重地,闲人免进”、“安全操作、小心触电”等提示牌;
所有电气设备、配电箱、开关箱加锁,有防雨措施,根据箱体大小悬挂“有电危险,注意安全”提示牌;
各种气瓶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旁边有“危险作业请勿靠近”提示牌。
有危险源存在的区域设立相关警示牌。
(三)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各参建单位要建立日常自查制度,进行自我考评和诊断,并做好记录、整改落实。
项目管机构由安全质量部负责每周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重点抽查,对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每季组织一次现场综合大检查,并对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价。
第15条环境保护标准
(一)环境保护管理范围
环境保护管理范围为建设项目影响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轨排基地和制梁场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二)施工现场环境标准
从工程施工现场来看,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分为噪声、扬尘与烟尘、污水、废弃物、隧道施工五大类。
1.噪声标准(人口聚集区)
⑴有明显场界时,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早6点~晚10点不超过70db
晚10点~早6点不超过55db
⑵打桩机噪声:
不超过85db
2.污水排放标准
⑴生活污水:
先经过隔油池处理,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⑵生产污水:
排放前无明显悬浮物,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3.空气标准
⑴扬尘:
施工现场目测15m以外无扬尘;
⑵汽车、机械尾气:
符合国家规定。
4.固体废弃物标准
⑴场内分类存放,提高回收率;
⑵充分利用下脚料,减少废弃物;
⑶按指定位置排放,减少占地和环境破坏;
⑷运输途中无遗洒。
5.隧道施工标准
⑴洞内粉尘浓度不超过2mg/m3;
⑵洞内甲烷气体浓度不超过1%。
(三)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1.噪声控制
⑴在人口稠密区域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音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部门或居民协调,求得谅解。
对于无明显施工场界,周围有居民、工厂、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如市政工程,项目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地方有关规定或要求,制定合理的噪声限值和工序安排。
在非居民区或非人口密集区施工,项目部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噪声控制措施。
⑵从声源上降低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条件可能时,尽量使用环保型机械设备;
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
⑶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
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等,应采取吸声、隔音、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理的方法降低噪声,必要时设立专用工作间,以降低噪声。
⑷加强现场噪声监测。
采取专人监测、管理的原则,填写噪声测量记录,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及时对相关因素进行调整。
⑸现场施工过程应切实采取措施,控制噪音的产生。
如进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
施工过程中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
禁止夜间使用噪声比较大的施工机械;
模板和脚手架等支拆、搬运、修理应轻拿、轻放,修理时禁止使用大锤敲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