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钻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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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钻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

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人员应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营地。

第十二条、定期为野外地质勘探从业人员进行体检。

野外地质勘探从业人员体质应适应野外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在疫源地区从事野外地质勘探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接种疫苗;

在传染病流行区从事野外地质勘探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注射预防针剂。

第十四条、野外地质勘探施工,应收集历年山洪和最高洪水水位资料,并采取防洪措施。

第十五条、在悬崖、陡坡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清除上部浮石。

进行两层或多层地质勘探作业,上下层间应有安全防护设施。

2m与以上高出作业,应系安全带。

第十六条、地质勘探设备、材料、工具、仪表、和安全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七条、野外地质勘探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

电缆应架空设,电缆经过通道、设备处应增加防护套。

野外地质勘探电气设备与其启动开关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处。

电气设备熔断丝规格应与设备功率相匹配,禁止使用铁、铝等其它金属代替熔断丝。

第十八条、野外电、电焊作业,电、气焊工作点与易燃、易爆物品10m以上。

第十九条、野外地质勘探高架设备应设置避雷装置。

雷雨天气,禁止在树木下、山顶避雨。

第二十条、可能危与作业人员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野外地质勘探作业,应设置安全标志。

第二十一条、地质勘探爆破作业,应遵守《爆破安全规程》(6722—2003)

第二十二条、地质勘探野外工作车辆,应具有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

第二十三条、野外营地选择应遵守下列规定:

1、借住民房,注意有无传染病,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并检查住的房屋是否牢固,必要时进行加固修缮,以防倒塌。

使用火炉做饭、取暖时,要采取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煤气)中毒。

2、营地选择后,要挖排水沟、平整地盘,如果是林区,应按有关规定开辟防火道。

3、搭帐篷宿营时,要选择地面干燥、地势平坦、水源无污染的背风场地,要避开一切可能发生意外事故的地方(如洪流、泥石流、雷击、山崩、雪崩、流沙、低洼地、河谷、山洪水道、断崖与陡坡下方等),应远离孤立突出的峭壁、山脊、高树等。

4、挖掘锅灶或设立厨房,应选择在帐篷的下风处,距离帐篷5m外的背风地点;

厕所、垃圾与废物堆放要选择下风处和水源的下游,且距离水源、帐篷稍远的地方。

5、禁止食用不熟悉的植物。

遇有异常气味、分泌有色液体、特殊形状、色彩或斑纹的植物,不得随意接触。

应注意个人卫生,被褥,衣物要经常暴晒。

6、野外地质勘探人员必须注意由破坏极强的大风、龙卷风刮倒房屋建筑、树木、施工设备与刮断电线等形成伤害。

大风来临时,应采取合理的防避措施,尽量隐蔽在坚固的避风处。

在需要通过由于地形、地物影响形成的“风口”时,事先应做好充分准备,人、车不得在“风口”停留。

7、低温条件下作业,主要注意个人防护,必须采取全身性防冻伤措施,应穿戴保暖性好的服装、鞋帽、手套,注意颈部、腰部与下脚等肌肉薄弱区的保暖。

第二十四条、山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人员须备有登山装备,如工作服、登山鞋、手套、与防冻装备和急救器材、药品等。

2、应了解气候、路况、作业区地形地貌、地表覆盖等情况。

3、在大于30°

的陡坡上或垂直的悬崖峭壁上作业时,必须使用带有保险绳的安全带,保险绳要牢固地在坡地上。

4、山区作业,两人以上行走时,距离不得超出视线之外,在树林斜坡上行进时,两人之间距离不得小于3m。

5、在雾天、雨天与暴风雨、暴风雪、雷雨等情况下,必须停止作业和行进;

雷雨时,要力争避开山脊或开阔地、峭壁和高树下,人体要低姿态,防止触电。

6、上、下陡坡、悬崖、峭壁,必须采取长距离的“Z”字型路线,并用保险绳作安全保护,严禁上下径行走。

第二十五条、林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林区作业人员,必须随时确定自己的位置,与其他作业人员应经常保持视力和声音的联系。

作业路线上应留下防迷路标记。

2、在林区作业,禁止吸烟,生火时应有专人看守,禁止留下未熄灭的火堆。

3、深林地区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遵守禁区防火规定。

需在林中生火时,要看清风向、风速、水源情况,选择在荒草地、林边下风处生火,生火时应有专人看守,离开时,应将火熄灭。

4、当林区出现火灾预兆(烟味、烧焦味、野兽和鸟类向同一方向奔跑和飞驰、烟雾等)时,应迅速撤到安全地点(林中旷地、河边等)或者开辟不少于5m的防火线,把自己围起来。

5、林区作业不准穿凉鞋或短袖衬衫,禁止赤足。

穿好防护服装,防止带病毒壁虱感染森林脑炎、接触性皮肤过敏症。

第二十六条、沙漠、荒漠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进入沙漠、荒漠地区一概配备宽边遮阳帽、护目镜、容积不小于1L的水壶、轻便宽松的工作服、防晒和消毒药品、指南针与轻便的通讯联络工具和遮阴、通风的可形成人工萌影的设备。

2、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饮水制度。

通常出发前、归营后多喝一些水,作业和行进中少饮水,工作结束应立即停止对饮水的限制。

禁止饮用新发现的水源中取的水和没有烧开或没有消毒的水。

作业或行进间不准用水洗身体。

3、每天最热的时刻应停止作业,作业应选在清晨或傍晚较凉爽时进行。

4、沙尘暴来临时,作业人员应聚集在一起,背风处坐下,蒙着头,戴上护目镜或把头低到膝部,直到风暴停为止。

第二十七条、高原地区作业应遵守规定:

1、在进入高原地区前应做好体格检查,初入高原者,应逐级登高,减小劳动强度,逐步适应高原环境。

高原作业,严禁饮酒。

2、艰险地区野外作业,应配备氧气袋(瓶)、防寒用品用具,减少工作时间,减轻负重,配备必要的预防和治疗高原反应的药品,认真观察、预防防止高山病发生。

3、每人每日饮水量不少于3.5L。

出发前喝足开水,作业途中则少量多次饮水。

4、在夏季光照强烈的情况下,应带白色有檐帽子,穿长衣、长裤,防止中暑和高原性唇炎与日光性皮炎的发生。

5、在高山高原低气压环境中祖业,应实行登高,逐步适应,注意保暖,防止受凉,减少体力劳动强度,生活上应配备高糖,各种维生素和易消化饮食,多饮水,禁止饮酒,注意保暖,防止急性呼吸道感染。

如上、下山,途中应稍事停留,个人作咀嚼吞咽的动作来平衡体内外气压。

第二十八条、沼泽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沼泽地区作业,应佩戴黑绢网、皮手套,扎紧袖口和裤脚,以防有毒昆虫叮咬。

2、进入沼泽地区,必须集体行动,并由经验丰富的人带路。

在沼泽地行走,通过危险地区,作业人员必须带长而结实的木棍或竹竿或其它材料的探测棒,用以探测沼泽深度和支撑身体。

行走时,每移动一步必须一脚踏实,再移动另一只脚,禁止窜跳快走。

在泥潭沼泽地,不得脚跟脚地走。

3、在植物覆盖的沼泽地段、浮动草地、沼泽深坑地段,应绕道通行,标识已知危险区。

4、在沼泽地区作业,应配备救生用品、用具。

5、陷入沼泽时,应横握手中木棍、竹竿等,或抱住湿草,不得惊恐乱动,救护者应站在稳定的地方,通过木棍、竹竿、绳索等救出遇险者。

6、夜间或视野不清时不得在沼泽地工作和通行。

7、每日工作返回营地,应与时做好皮肤卫生保健工作,防止皮肤溃烂。

第二十九条、水系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水上地质勘探作业,应配备水上救生器具。

2、每天应对船和水上救生装备进行检查。

3、徒步涉水河流,在河深0.7m以内,流速小于3,或河深0.5m以内,流速3,需涉水过河,有保护措施才准过河。

流速过高,河深过大的河流,夹带大砾石的河流,须架设临时性过河设施才许通过。

禁止在无安全保障情况下渡河。

4、遇暴风雨、飓风,应停止作业,作业人员离船上岸,并把船拖上岸。

第三十条、岩溶发育地区与旧矿、老窿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调查、进入旧矿老井、老窿、竖井、探井、探槽,应预先了解有关情况,采取通风措施,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2、在垂直、陡斜的旧井壁上取样,应设置绞车升降作业台或者吊桶。

3、同学调查作业,洞口应预留人员,进洞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

4、探测洞穴宜安排在秋冬季进行。

探测前须携带蜡烛、电筒、灯、绳索、指南针、勘测地下河、湖,还应配备橡皮艇、救生圈等。

5、进入洞穴人数不宜过多,彼此间应系上牢固结绳。

行进中沿途在岩壁、交叉路口须画上明显的记号、编号、箭头,标明路径。

6、严禁在顶板和侧壁上敲打和取出石块,严禁在洞内喷跑,发现涧顶有松动现象,立即退出。

第三十条、特种矿产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人员在进入放射异常地区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矽肺病、糖尿病、严重的肝脏疾病、肾脏疾病、内分泌疾病、血液病、精神神经病均不能从事放射性工作。

2、在放射性异常地区作业,应进行辐射强度和铀,镭,钍、氡浓度检测,了解是否构成对人体的伤害。

3、放射性异常矿体露头取样,应佩戴防护手套和口罩,尽量减少取样作业时间。

井下作业应佩戴个人剂量计,限额作业时间。

4、放射性标本、样品应与时放入矿样袋,按规定地点存放、处理。

5、气体矿产取样,应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禁止吸烟。

6、对地下高温热水的采样,防止烫伤。

坑道馁采样应加大通风量,设置制冷装置等。

对作业场所内金属工具、机械不乱摸乱动。

7、禁止在放射性异常区存放食品、饮料,各类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8、从事放射性作业人员,工作后,必须认真洗浴,更换工作服。

第三章探矿工程安全生产具体要求

第三十二条、钻探工程机场修建

1、机场地基必须平整、坚固、稳定、适用。

钻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的1/4,填方部分必须有防塌陷和溜方措施。

孔深超过600m与土层松散、地形坡度大于30°

时,塔基不准安装在填方部位上。

2、山坡上修筑地基,地基靠山坡一边坡度要适当,当岩石坚固稳定时,坡度可小于80°

地层松散不稳定时,坡度不得大于45°

清除坡上的活石等物,雨季要挖排水沟。

坡下有路通过,或有人作业时,要采取防护措施。

3、机场周围应有排水设施。

在山谷、河沟、地势低洼地带或雨季施工时,机场地基应修筑拦水坝或修建防洪设施

4、修筑地基应考虑地区季节的风向,使塔角迎风,减少钻塔风阻。

5、机场地基应满足钻孔边缘据地下电缆线路水平距离大于5m,据地下通讯电缆、构筑物、管道等水平距离应大于2m。

6、修筑地基应考虑地区季节的风向,应使塔角迎风,以减少钻塔所受风阻。

7、修筑地基应从自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地脚的方法施工。

采用机械化施工时,挖掘机挺杆旋动范围内,不许站人。

装载时,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装载车上。

8、在爆破作业时,应确定安全距离,并做好警界工作。

9、在进行爆破作业前,要选好通常安全避炮路线。

每次放炮后,从最后一响算起,经5分钟后才能进入爆破点,如不能确定有无盲炮,应经15分钟。

10、用药壶爆破,硝化甘油炸药要经30分钟才能重新装药,其他炸药须经15分钟。

11、在城镇区域内,村庄乡村道路和其他人员来往比较频繁的地域附近施工且工期在1个月以上的应采用封闭式施工。

第三十三条、机场设备安装、拆卸、迁移

1、钻塔安装与拆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钻塔必须周正、水平、稳固。

钻塔腿用钢管制作。

用钢管制作的钻架腿要用钢管接箍加固连接处。

(2)机械、电器设备安装必须周正、水平、稳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应齐全良好,各相应传动轮必须对线、平行,机座与基台木连接螺栓上加放松螺栓帽或弹簧垫圈。

(3)钻塔穿钉用30#圆钢制做,钻塔框底部用螺栓与机台木连接,钻塔腿之间要用拉手固牢。

钻塔腿的穿钉直径与木钻塔销径的要求见下表:

(4)钻机立轴轴线、天车轮前缘与钻孔中心,必须在一条直线上。

(5)各种电器设备必须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的地方,严禁油、水、土与杂物侵入。

电器设备与唇动、调子装置的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6)安装、拆卸钻塔前,应对钻塔的构件、工具、绳索、挑杆和起落架等进行严格检查。

(7)安装、拆卸钻塔分工明确,指定现场安全监护人,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人员要合理安排,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塔上塔下不得同时作业。

(8)安装、拆卸钻塔时,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杆应有足够的强度。

拆卸钻塔应从上而下逐层拆卸。

(9)禁止穿待钉子或者硬底谢上塔作业。

严禁往上、往下抛扔钻塔件、螺栓、工具等。

(10)安、拆钻塔应铺设工作台板,塔板台长度、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

不得在塔板上防止任何东西。

与时清除机场枕木、塔板、地板、塔材上的钉子等物。

(11)夜间或5级大风、雷雨、雾、雪等天气禁止安装、拆卸钻塔作业。

2、钻架安装与拆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1)竖立或放倒钻架时,注意观察钢绳松紧程度和钻架起落的动向,应在机长统一

(2)“A”字型钻塔在竖、放前,必须埋牢地锚,认真检查升降、传动系统以与绷绳、绳卡等部件安全可靠程度,确认无误,方可工作。

(3)竖立或放下钻架时,作业人员应离开钻架起落范围,并应专人控制绷绳。

(4)钻架腿之间应当安装斜拉手。

(5)钢管钻架应采用无缝钢管制作,钻架腿要在连接处的外部套上钢管接箍加固。

(6)起、放钻架,钻架外边缘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电压()

<1

1—10

35—110

154—220

350—550

最小安全距离(m)

4

6

8

10

15

(1)安装、拆卸机械电器设备时,严禁用大锤猛力敲打或盲目乱拆、乱卸、乱装。

3、钻机设备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各种机械安装应稳固、周正水平。

传动轮应纵向成线、横向平行,传动轴和传动轮应保持水平。

(2)安装钻机时,井架天车轮前沿切点,钻机立轴中心与钻孔中心应成一条直线。

(3)各种防护设施、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完好,外露的转动部位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或者防护栏杆。

(4)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的地方。

4、设备搬运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用机动车搬运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

人工装卸时,应有足够强度的跳板;

用吊车或葫芦起吊时,钢丝绳、绳卡、挂钩与吊架腿应牢固。

(2)多人抬动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相互配合。

(3)轻型钻机整体迁移时,应在平坦短距离地面上进行,应采取防倾斜措施。

(4)禁止在高压电线下和坡度超过15°

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软地面整体迁移钻机。

(5)使用起重机械起吊钻机设备时,应遵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禁止起重机在下列情况下起吊或运行:

a、吊运的重物超限或重量不清;

b、起重臂下站人;

c、起重机运行中,指挥人员离开现场;

d、斜拉斜吊;

e、吊重物在空中时间停留;

f、指挥信号不明或光照不足

g、重物绑扎不紧或不符合规范;

第三十四条、机场必须配置的安全防护设施

1、钻塔天车,必须装安全挡板或保险绳。

2、塔内应符合防寒、防雨、防暑等要求,有良好的照明、足够的操作空间。

3、地板安装平整、稳固、紧密,底板厚度应大于40。

传动部位必须安装可靠有效的防护栏杆或防护罩。

4、塔板厚度应大于60,并架设1.2m高的可靠栏杆,梯子必须坚实,梯阶间距不大于40,其坡度应在75°

左右为宜。

5、活动工作台须安装牢固、适用,有可靠的制动、防坠、防窜、行程限制、安全挂钩、手动定位器等安全装置。

要用9—10m钢丝绳作平衡绳和导向绳,活动工作台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2m,底盘周围护板的高度必须在15以上。

应配有直径30以上的棕麻绳作手拉绳。

6、体引起或体引梁(钩)应有安全闸锁装置。

在升降机前方第一层横梁上,安防直径不小于12的钢丝绳或横置一钻杆。

7、钻杆立根长度超过12m时,要架设1—2处钻杆支撑架,使各层支撑架在同一斜面上。

8、必须用直径12.5以上的钢丝绳做绷绳,风大地区与塔高18m以上的要安设两层,每层4根。

绷绳要安设牢固,位置要对称(三脚架绷绳相互间夹角相等),绷绳与水平面的夹角要小于45°

9、钻塔必须安装避雷针或其它防护措施,并与钻塔绝缘良好。

钢质壁垒正截面应大于1002,钢质引下线截面积大于352,硬质引下线截面大于25m2。

避雷针应高出塔顶1.5m以上,引下线与钻塔绷绳的距离应大于1m,其接地位置与电机接地、孔口管、绷绳锚杆的距离应大于3m。

避雷针、引下线和接地体的连接必须严密可靠,接地电阻应小于15Ω,如难以达到时,可采用降阻剂。

第三十五条、使用钻具标准要求

1、各种钻杆、接头、接箍、钻锤、岩心管、套管、扩孔器、钻头等必须符合235、848—75、3423—82等标准规定,使用进口管材时,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外标准。

2、组配钻具,不得将有裂纹、伤痕、丝扣严重磨损、毁坏和严重变形、连接松动等钻具下入孔内。

3、机场内的各种管材、接头、接箍等,须按新旧程度进行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4、机场要备有检查钻具磨损程度的量具,认真检查组配、提升、下降钻具,发现不合格的,要与时更换。

管材弯曲和磨损超过下表所规定的限度时,严禁使用。

5、升降机,应平稳操作。

严禁在升降过程手触摸钢丝绳。

6、体引器、提引钩,应有安全联锁装置;

提落钻具或钻杆,提引器切口应朝下。

7、禁止手摸悬吊钻具内的岩心或探视管内岩心。

8、操作拧管机和插垫叉、扭叉,应由一个人操作;

扭叉应有安全装置。

9、发生跑钻时,禁止抢插垫叉或强行抓抱钻杆。

第三十六条、升降钻具安全技术要求

1、升降钻具前应认真检查升降机的制动装置、离合装置、提引器、游动滑车、U型梁和拧卸工具等是否安全可靠和好用。

2、使用钢丝绳应遵守下列规定:

a钢丝绳安全系数大于7。

b检查钢丝绳的安全长度,应为提引器下到孔口时,其在升降机卷筒上,不少3—5圈得净容量。

c钢丝绳固定连接绳卡,应不少于3个;

钢丝绳直径超过28,绳卡应在5个以上。

绳卡距绳头,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d钢丝绳应定期检查;

变形、磨损、断丝钢丝绳,应执行《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5972-1986)报废标准。

4、操作升降机要平稳,禁止同时使用刹把和升把,不得很刹猛放,不得同时倒杆,要防止提引器碰撞钻机、水接头、塔板、钻杆靠架或天车等,不得用手扶摸钢丝绳。

提引器要有安全闭锁装置,并灵活好用,上、下窜动或放倒钻具时,必须锁上安全销、卡。

5、孔前操作人员必须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之外,塔上人员须系安全带,抽插垫叉时,不准将手握在垫叉底部,摘挂提引器时,不准用手扶摸提引器的底部,并要防止回绳的碰打。

跑钻时严禁抢垫叉与强行搂抱钻杆。

6、升降钻具时,塔上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操作升降机未锁住制动闸时,操作员不得离开。

7、提钻后,应立即盖好孔口盖板,不得用手揉摸悬吊粗径钻具内的岩心,也不准用手抠着钻头低端,移动或放到悬吊着的粗径钻具。

8、使用拧管机(转盘)

(1)拧管机传动皮带应安设可靠的防护罩,各部件灵活好用。

(2)操作拧管机和插垫叉应一个人操作,严禁用脚蹬操作离合器手把。

上、下垫叉要插牢到位。

手未离开垫叉和丝扣未对正,严禁开动拧管机。

拧管机未停止转动前,不得升降钻具。

上垫叉不得开动拧管机。

防脱装置要灵活可靠。

(3)抬卸过紧钻具时,应先使用扳叉卸开后,方可使用拧管机。

使用搬叉时,必须切断拧管机的动力,同时,操作人员要站在搬叉回转范围之外。

9、使用活动工作台

(1)使用活动工作台之前,应检查平衡配重是否合适,防坠、防跑、制动装置和平衡绳、导向绳、手拉绳等是否安全可靠。

(2)活动工作台每次只准一人乘坐,上升前要锁好门,携带小工具要妥善保管,离开活动工作台之前要锁紧制动装置,骑在最低位置时,应挂好安全钩。

(3)不得用活动工作台运送较大、重物品,配重卸掉后禁止使用。

严禁使用升降机提拉活动工作台。

10、使用绳索心钻具

(1)绳钻打捞车无论是采用钻机动力驱动,还是单独动力驱动,均要安装牢固,位置准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

(2)打捞前应检查绞车各部操纵手把、导向滑车等是否灵活好用,打捞器钢丝绳是否栓牢,安全销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绞车排绳机构应以机械装置为宜,提升时排绳应整齐均匀无压落现象,提升速度不宜过快,内管提出孔口后,放倒时,要防止脱钩伤人。

(4)夹持器底座应与钻孔中心垂直,脚踏装置灵活、可靠,应经常检查卡瓦磨损程度,并与时更换。

(5)钻具回转时,不应碰撞夹持器,拧卸钻杆时,孔内钻具不得随转。

第三十七条、钻进

1、开孔钻进前,应组织作业人员对设备、安全防护措施、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钻。

2、严格交接班、岗位责任制度。

新工人、实习员等须达到一定熟练程度方可单独操作。

现场作业人员着装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做到“三紧一严”。

3、开动钻机前,必须事先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钻机开动时,不得进行部件拆卸、修理、更换和擦洗。

4、机械转动时,禁止进行与其部件的擦洗、拆卸和维修;

禁止跨越传动皮带、转动部位或从其上方传递物件;

禁止戴手套挂皮带或打蜡;

禁止用铁器拨、卸、挂传动中皮带。

5、钻进时水接头应设有导向垂直装置,禁止手扶持高压胶管或水龙头。

水泵工作时,禁止拧卸水接头。

6、调整回转器、松紧卡盘时、转盘时应停机检查,并将变速手把放在空挡位置。

7、在扩孔、扫孔、扫脱落岩心和溶洞、松散复杂地层钻进时,必须由机、班长亲自操作,应用升降机吊着钻具,在松卸卡盘或导杆时,要刹住升降机。

8、使用转盘钻机,丈量机上余尺时,应防止量尺下端碰撞转盘,而造成量尺伤人。

9、转盘钻机钻进时,严禁转盘上站人。

10、使用氢氟酸测斜应做好防护和管理。

第三十八条、处理孔内事故

1、使用升降机起拔事故钻具

(1)起拔事故钻具前,必须详细检查钻塔(钻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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