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题库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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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测量
●犯罪测量(方法):
1、犯罪统计2、犯罪自我报告调查3、犯罪被害调查
●
(一)犯罪统计
1、犯罪统计资料的搜集与整理
2、犯罪现象分析
**3、犯罪暗数问题(犯罪黑数或犯罪隐蔽数字)
犯罪暗数是指已经确实发生,但由于未被发现或证实因而未被官方犯罪统计的犯罪数。
犯罪明数即官方统计的犯罪数,指实际发生并已被司法机关纳入统计之中的犯罪案件数量。
犯罪暗数的分类:
绝对暗数相对暗数犯罪生涯暗数
●漏斗效应
实际发生案件数
警方统计的案件数
检察院统计的案件数
法院最终的判决数
第三节犯罪现象的测评
(二)犯罪自我报告调查
以问卷方式让受访者填写犯罪行为
缺点:
信度的问题,效度的问题,样本的问题
(三)犯罪被害调查
指以问卷调查犯罪调查的特性与情境因素
缺点:
调查的犯罪类型有限,调查者和受访者存在认知差距,依靠受访者记忆。
报多报少、夸大隐藏等无从验证。
●二、犯罪状况评述
●
(一)中国的犯罪状况(最为显著的特点)
1、犯罪数量明显上升;
2、犯罪质量日趋严重;
3、犯罪形式向组织化、智能化、国际化发展;
4、犯罪区域分布呈现新态势;
5、犯罪主体多元化。
(二)外国的犯罪状况简单了解
第三章犯罪行为
●第一节犯罪行为概述
一、犯罪的概念和本质
(一)犯罪的概念,犯罪是指犯罪人所作的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触犯了
刑事法律规范而应受到处理的行为。
(二)犯罪的本质,对统治阶级的利益的侵害。
二、犯罪行为的概念和构成因素
(一)犯罪行为,是指与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或必须进行社会监控、矫治的行为。
(二)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
犯罪行为人被害人犯罪情境犯罪方式
第一节犯罪行为概述
●三、犯罪行为的特征和表现形式
●
(一)犯罪行为的特征
1、严重危害性2、社会性3、生物性4、罪过性5、传染性6、处罚性
(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
1、作为2、不作为
(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
不作为(应为,能为,但不为):
特定义务来源有三个:
1、法律明确规定行为人有义务做某事;
(抚养、遗弃)
2、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
(医生救病人)
3、自己先前的行为引起的某种义务。
(交通肇事)
四、犯罪行为的形成过程:
犯罪动机、犯罪预备、犯罪情境、犯罪实施、犯罪结果、犯罪中止
四、犯罪行为的形成过程
(一)犯罪动机
●犯罪动机是犯罪行为的内在起因,犯罪行为是犯罪动机的外在表露和显现。
●没有犯罪动机,犯罪行为便难以发生;
反之,没有犯罪行为,犯罪动机也无以表现,只能听停留在心理阶段自身自灭。
●区分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
●犯罪目的是指通过犯罪想达到的效果,而犯罪动机则是引发犯罪行为的最原始的想法。
例如,老张为了给女儿交学费而去抢劫,抢劫成功是犯罪目的,给女儿交学费是犯罪动机。
(二)犯罪预备
预备犯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犯罪情境
犯罪情境指诱发行为人突然发生犯罪行为的外界刺激。
行为人事先无犯罪预谋,但由于个人某些方面心理失调或个性缺陷,无意中受到外界环境的刺激而产生了犯罪动机和行为。
犯罪情境具有意外性、偶然性、突发性、被动性的特点。
犯罪情境包括以下因素:
(1)被侵害对象,包括被侵害人的性别、年龄、面貌及携带物品;
被侵害物的经济价值和可用价值。
(2)作案现场的时空条件,即易作案的时间和地点。
(3)在场其他人,包括在场其他人的情绪、气氛、语言和行为。
犯罪终止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
第二节犯罪人
一、犯罪人的概念和特征:
在犯罪学中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危害程度达到刑事法律的规定标准,应受到刑罚处罚的一切人。
(二)犯罪人的特征:
1、生物性特征2、心理性特征3、社会性特征4、职业特征
(三)犯罪人的种类
1、犯罪人的分类概念及意义
2、犯罪人的分类
第三节被害人
一、被害人的概念和特征
(一)被害人的概念是指人身和财产等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的人。
(二)被害人特征:
被害性、互动性、可责性
二、被害人分类
三、被害人救济
四、被害现象
(一)被害现象的类型
(二)被害原因(三)被害预防
第三节被害人特征
一、被害人客观性特征
1、年龄特征。
青少年和壮年被害率最高;
幼年人和老年人的被害率相对较低。
2、性别特征。
实际上男性的被害率高于女性,在我国男性被害人占62.8%,女性被害人占37.2%.
3、婚姻家庭状态。
4、社会阶层与文化程度特征。
处于社会底层的人受到犯罪侵害的可能性大于社会上层的人。
二、主观性特征
1、诱发性特征。
在被害人方面存在的银发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从而使自己受害的行为因素,多指被害人方面在被害之前针对后来的犯罪人实施的挑衅性的或诱惑性的特征。
以积极的形式促使犯罪人进行加害。
2、易感性特征。
被害人自身在心理和行为方面具有的、处于无意识状态的、易被犯罪人引入被害境遇从而使自己成为犯罪侵害对象的因素。
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出现,被害人的被害主要是处于无意识的状态。
一、犯罪人向被害人的转换
犯罪人受害的情况,即有罪的受害人。
典型的就是正当防卫。
二、被害人向犯罪人的转换
被害人被迫参与犯罪、防卫过当的情况、报复加害的情况
第四章犯罪原因
●一、犯罪原因的概念及特征
犯罪原因,指能够引起犯罪现象和犯罪行为发生的各种社会、自然和个人等因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个系统。
犯罪从宏观上看——病态的社会现象微观上看——某个人或某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引发以上的因素就是犯罪产生的原因
包括犯罪根源、犯罪原因、犯罪条件和犯罪的相关因素
●二、犯罪原因的特点
系统性层次性——等级次序性动态性——动态的过程
三、犯罪原因体系
犯罪原因由外因和内因组成
宏观上: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客体和主体的关系
微观上:
犯罪的客观原因犯罪的主观原因犯罪者的犯罪意识社会存在的各种因素
第一个层次——犯罪根源(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
第二个层次——犯罪的具体原因(犯罪现象生成的原因和个体犯罪行为生成的原因)
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
第三个层次——犯罪条件:
个人条件和社会条件
第四个层次——相关因素(次要部分)
四、犯罪原因论
(一)犯罪人类学理论
龙勃罗梭天生犯罪人犯罪学鼻祖
菲力三因素说犯罪饱和法则
加罗法洛自然犯罪
(二)犯罪生物学理论:
遗传生物学体质生物学
(三)犯罪心理学理论
精神分析理论弗洛伊德A、意识和潜意识B、人格结构理论
阿德勒深刻的自卑感或自卑情节
A、身体的缺陷B、低劣的社会经济条件C、错误的教育
第五章犯罪产生的自然原因
●一、犯罪自然原因的概念:
就是诱发、促成和影响犯罪现象及其过程的自然因素系统。
主要指时间和空间因素。
犯罪与自然环境相关联主要有三种形式:
1、气候、季节的规律2、时机和地形影响3、意识之外的自然因素
●二、时间与犯罪
(一)昼夜周期与犯罪夜晚的发案率高于白昼
(二)自然周期与犯罪
1、女性犯罪与女性例假的关系2、生物节律对犯罪的影响3、天象对犯罪的影响
(三)社会周期与犯罪(四)季节周期与犯罪
三、空间与犯罪
(一)城市与犯罪:
1、城市犯罪状况2、城市犯罪原因
(二)农村与犯罪
(三)特殊空间与犯罪:
1、城市死角2、城乡结合部3、偏远的矿山、施工区、工厂区
4、国境、边境地区
第六章犯罪产生的社会原因
●一、犯罪的政治经济因素
●
(一)政治因素与犯罪:
阶级状况与犯罪;
社会制度与犯罪;
政治体制弊端与犯罪:
1、权利过于集中;
2、政治运作过程中缺乏透明度
3、人事制度方面的缺陷4、权利云溪更缺乏监督
●
(二)经济因素与犯罪
1、社会经济制度与犯罪:
市场竞争与犯罪市场经济的价值观与犯罪
2、社会经济管理与犯罪
3、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犯罪:
生产力发展使商业性犯罪增加
4、贫困与犯罪
二、犯罪的文化教育因素
(一)文化与犯罪1、文化冲突与犯罪
文化冲突是指不同性质、不同模式的文化相互接触、相互融合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和对抗。
A、现代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冲突B、不同民族、地狱、群体之间的文化冲突
C、中外文化的冲突
2、文化传播与犯罪
3、国民性格与犯罪
A、国民性格的偏斜、冲突是引发犯罪的渊薮
B、国民性格中的阴暗劣质与反社会性契合,共同促成反社会行为的产生
4、亚文化与犯罪:
是指人们在生产、生活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与社会主流文化相对立的价值体系、行为模式、生活方式的及其现象的综合体。
其中,与主流文化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相悖、助长越轨行为的亚文化又称之为犯罪亚文化。
犯罪亚文化是亚文化极端表现形式,是对主文化的违背和否定。
犯罪亚文化对犯罪的影响:
1、犯罪亚文化与亚文化一样均来源于主文化,他们并不是与主文化完全隔绝的孤立部分,犯罪亚文化也包括主文化的一些基本特征。
亚文化、犯罪亚文化与主文化的关系就如同树枝、树叶和树干的关系一样。
如青少年犯罪亚文化
2、与主文化不同,犯罪亚文化和亚文化仅通行于各个社会阶层和亚群体中
仅在特定群体中适用,这是构成亚群体的显著标志。
犯罪亚文化专属于犯罪亚群体和潜在犯罪人,是他们的生存方式。
3、主文化的文化危机为犯罪亚文化的沉渣泛起提供了机会和可能,社会转型和社会分层则为犯罪亚群体的滋生提供了实现条件,各种犯罪亚文化的滋生和蔓延客观上刺激和推动了犯罪的发生。
(二)教育与犯罪
1、学校教育与犯罪:
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素质教育;
基础教育不够普及;
教育方式陈旧
2、家庭因素与犯罪:
不完整的家庭、不和睦的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的家庭、行为不良的家庭
第八章犯罪预防
●犯罪预防是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被誉为犯罪科学理论的皇冠。
●一、犯罪预防的概念
●1、广义—防止犯罪、惩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总和。
2、狭义—指在犯罪发生之前主动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3、犯罪预防,指国家、社会和个人所采取的旨在消除犯罪原因,减少犯罪机会,威慑和矫正犯罪人,从而防止和减少犯罪发生的一系列策略与措施的总和。
二、犯罪预防的特征:
(一)主体特征国家、社会和个人
(二)对象特征全体社会公民(既包括已经有违法行为的人,也包括守者;
既包括犯罪人,也包括被害人)
(三)目的特征防范、减少犯罪,而不是根治、消灭犯罪
(四)措施特征对策体系
(五)本质特征实质上市国家和社会控制人们的行为
第二节犯罪预防的必要性、可能性与局限性
一、犯罪预防的必要性:
1、有利于避免和减少犯罪给社会造成的损失。
2、增强社会公众的“社会安全感”,稳定社会秩序。
3、预防的重要性和现实性早已为国际社会所公认。
二、犯罪预防的可能性:
1、人的本质属性奠定了生物学基础2、人的社会行为创造了条件
3、现代科技的发展创造了手段4、国际范围的合作提供了空间
●三、犯罪预防的局限性
1、社会的复杂性与犯罪存在的长期性2、犯罪现象的复杂性及其规律的难以把握性
3、犯罪预防方法与手段本身存在不足4、人类追求的价值目标之间所固有的矛盾和冲突
第三节犯罪预防的基本原理与原则
一、基本原理
1、犯罪预防与人类社会发展相同步原理2、社会控制适度原理
3、结构整合与价值整合并举原理4、成本—效益原理
二、基本原则
1、专门机关与全民参与相结合原则2“标本兼预”原则
3、早期预防原则4、系统性原则5、法治原则
第四节犯罪预防的体系
预防犯罪模式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社会预防2、心理预防3、治安预防
4、刑法预防5、被害预防
犯罪社会预防:
犯罪社会预防,是指为了使社会健康和谐有序地运行和发展,而动员社会的所有机构、单位和个体的力量所进行的旨在消除、减少和避免犯罪诱因的系统防控的全部活动。
一、犯罪社会预防的特点:
1、社会预防的主体极其广泛,也与客体即预防对象统一;
2、是积极主动的防范犯罪的活动,属于事先预防;
3、是一项治本的预防犯罪系统防治工程;
4、手段方法和措施多种多样,相互间相辅相成、共同作用
犯罪心理预防:
犯罪心理预防,就是通过运用心理学的相关知识和手段对人的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工程的刻意调试和对人的能力、性格等心理特征的有意塑造。
一、犯罪心理预防的特点
1、注重预防对象的心理特征,并实施有目的的心理干预;
2、犯罪心理预防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
3、犯罪心理预防主要是事先预防;
4、对象主要是未犯罪的精神正常的人;
二、犯罪心理预防的途径:
1、加快个体社会化的进程;
A、创造有利于人格健全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
B、传授社会文化和社会规范,形式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劳动集体教育,人际互动等;
内容有,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社会习俗和行为模式等
C、大力开展心理卫生工作和心理健康咨询活动;
2、加强社会个体自我修养和完善;
3、加强自我控制能力;
犯罪治安预防:
犯罪治安预防是指以国安、公安及保安等专门的社会防控力量为主体,广大社会单位和公民积极配合进行的旨在维护公共秩序和国家安全的社会管理和防控犯罪的活动总和。
一、犯罪治安预防的特点
1、针对性,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行为,时间或行业
2、专门性,主体是国家专门的社会控制部门或力量
3、强制性4、有效性5、长期性和艰巨性
●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公安具体工作的一种。
是指公安机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利,依据法律、法规从事行政管理方面的各项业务工作。
它的主要任务是预防违法犯罪,查处治安案件,组织群众治安力量,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具体包括:
户籍管理工作,公共秩序管理工作,特种行业管理工作,民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工作,边防工作,外国人管理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
二、犯罪治安预防的任务
1、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公共秩序;
2、惩罚、教育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和轻微违法的犯罪人;
3、警戒教育和警示一般社会成员,规范人们的行为准则和思想理念;
三、犯罪社会预防的途径:
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育强制禁戒与治疗非人身的治安控制措施
刑罚预防:
●刑罚预防指国家通过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运用刑罚手段遏制和预防犯罪的活动。
一、刑罚预防的特点
1、刑罚预防的主体是国家立法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
2、刑罚预防的基本方式和手段是刑罚;
3、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者的惩罚和改造,实现对犯罪的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
4、相对于犯罪的社会预防和心理预防,刑罚预防主要是对犯罪的一种事后控制,而不是事先防范。
被害预防:
被害预防,是指被害主体为了让避免犯罪侵害、预防被害结果的发生而采取的各种减少和杜绝被害的所有措施和手段的总和。
一、被害预防的内容
1、对加害人的防范2、对被害人的防范
二、被害预防的措施
1、传媒手段防范2、法律手段防范3、人防4、物防5、技术防范
第八章犯罪预测
一、犯罪预测的概念及特征
(一)犯罪预测,是指在认真分析犯罪产生的客观因素和准确把握其变化规律的基础上,运用调查、统计等科学方法,对一定社会范围内的犯罪状况、原因、条件、结构及其变化趋势进行科学测定的过程。
(二)犯罪预测的特点:
1、现实性2、科学性3、展望性4、不确定性
二、犯罪预防的意义
1、犯罪预测是犯罪预防的前提;
2、犯罪预测是犯罪预防科学化的必由之路;
3、犯罪预测为预防犯罪、控制犯罪和治理犯罪提供信息;
4、犯罪预测为犯罪对策和犯罪预防预防规划依据;
5、犯罪预测为国家的刑事立法和治理犯罪的方针提供依据。
三、犯罪预测的种类
(一)从规模上,可分为宏观犯罪预测和微观犯罪预测
(二)从性质上,可分为定性预测和定量预测
(三)从时间上,可分为短期犯罪预测、中期犯罪预测和长期犯罪预测
四、犯罪预测的内容
(一)预测犯罪指数总量及其构成的变化趋势(案件的发生率,发生量及其发展方向)
(二)预测犯罪在一定时期内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财产损失总量和人身伤害、死亡)
(三)预测犯罪原因、条件的变化趋势
(四)预测犯罪手段的变化趋势
(五)预测犯罪结构的变化趋势
(六)预测社会治理犯罪的能力
五、犯罪预测成果的应用
一、筛选传递信息
(一)信息筛选
(二)信息传递
二、提供对策、方案和建议
三、综合通报预测情况四、下发险情通知
第九章刑事政策
一、刑事政策的概念与特征
刑事政策,是指社会公众权威综合运用刑罚、非刑罚的方法与各种社会手段,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所采取的预防犯罪、控制犯罪的策略。
1、刑事政策的主体是国家等公共权威;
2、刑事政策的对象是广义的犯罪;
3、刑事政策的目的是预防和控制犯罪,保障自由、保护秩序、实现正义;
4、刑事政策的手段包括刑罚、非刑罚手段和其他各种为防控犯罪而采取的社会手段。
5、刑事政策的内容是治理犯罪的策略;
6、刑事政策的渊源包括执政党的政策性文件、国家机关的政策性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等。
二、刑事政策的分类
(一)根据刑事政策所处的层次分类:
分为总刑事政策、是其他各项刑事政策的出发点和基本依据
基本刑事政策、普遍意义的方针、策略和准则
具体刑事政策、短期性、局部性
(二)根据刑事政策所运用的手段和涉及的领域分类
分为刑事法律政策和刑事社会政策(立法、司法、执行)
(三)根据刑事政策的横向过程来分类:
分为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
行政处遇政策和犯罪预防政策
三、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
一、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
1、发展演变2、内容演变
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分化瓦解、打击少数,教育、改造大多数
二、“严打”刑事政策
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第三节我国的总刑事政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的提出与确立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政策定位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内容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含义及特征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指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依靠国家政权、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各单位、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综合手段,整顿社会治安,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一项社会控制活动。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需要采取多种方法、手段、措施;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象具有多元性;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有一定的层次性、综合性;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
2、采取各种措施,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堵塞违法犯罪活动的漏洞;
3、加强对全体社会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文化道德素质,增强法制观念;
4、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积极调解,疏导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6、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接触劳教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体制
2、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1)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地方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科学依据
(一)犯罪原因的多元性、复杂性决定了预防方针的综合性;
(二)社会主义制度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了客观可能性,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制度巨大优越性的体现;
(三)我们党领导国家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改造社会、治理犯罪的丰富经验,为综合治理提供了客观依据。
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
李斯特认为,
1、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虽然犯罪的原因可以分为个人原因与社会原因,但是社会原因才是主要原因。
2、消除犯罪的个人原因,是刑事政策的任务;
而消除犯罪的社会原因,则是社会政策的任务。
3、由于犯罪人是社会环境的产物,改善社会环境对预防犯罪有重要意义。
4、犯罪是社会病态的表征,社会应负相应的责任,不能只归责于犯罪人个人。
因而,从积极预防犯罪出发,广义的刑事政策是犯罪的治本之策。
第十章罪犯矫正
一、罪犯矫正概述:
是指通过监禁隔离、教育感化、心理咨询和治疗、技术培训等措施,使罪犯逐步适应社会生活而进行的活动。
一是监禁矫正,指对监狱内的服刑人员进行的监管和矫正;
二是非监禁矫正,通常指对在社区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的管理和矫正;
二、罪犯矫正的基本原则:
(一)人道主义原则
(二)个别化原则
(三)教育化原则(四)社会参与原则
三、监狱矫治
(一)我国监狱的概念、性质和任务
1、监狱的概念
2、监狱的性质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
3、监狱的任务
执行刑罚惩罚和矫正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
四、我国监狱的罪犯矫正方法
(一)监管改造
(二)狱政管理
(三)教育矫正(四)劳动矫正(五)心理矫正
五、监狱矫正的弊端
1、监狱矫正不利于服刑人员重新回归社会;
2、监狱矫正成本较高;
3、监狱矫正不利于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节社区矫正
2011年5月1日施行《刑法修正案(八)》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将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加以规范。
社区矫正具有以下特点:
1、社区矫正的对象时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