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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马克思揭示了一切以法律与契约为形式的社会关系的演进过程,从传统到一定的规则和秩序,最终形成法律。

(在一定程度上,这种认识同哈耶克的“自发秩序的扩展”是相一致的。

当一种习惯和传统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后,生产关系的演进并没有停止。

马克思以各种地租形式的转化为例,具体阐述了地租形式演进所遵循的从传统——法律——新的传统——新的法律的一般规律。

他以劳动地租为例分析,“我们假定为地主进行的徭役劳动原来是每周两天。

这每周两天的徭役劳动因此会固定下来,成为一个不变量,而由习惯法或成文法在法律上规定下来。

但是直接生产者自己支配的每周其余几天的生产效率,却是一个可变量。

这个可变量必然随着他的经验的增多而得到发展,……因此,这里已经有了某种经济发展的可能性”。

这里的分析表明,无论土地所有者与直接生产者所签订的契约如何严密,总会存在着契约的不完全性。

直接生产者则利用契约的这一特性,努力在契约没有界定的方向争取自己的利益(用巴泽尔的话说,就是将产权的边界向公共领域扩展),而这一行动的结果往往是采用先进的技术、提高劳动的紧张程度或者是增加家庭手工业的生产。

在产品地租形式下,“生产者为自己的劳动和他为土地所有者的劳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已不再明显分开。

”“和劳动地租相比,生产者已经有了较大的活动余地,去获得时间来从事剩余劳动,……这个形式也会使各个直接生产者的经济状况出现更大的差别。

至少,这样的可能性已经存在”。

从劳动地租向产品地租的这一转变至少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地主放弃了代价较大的“直接监督和强制”,取而代之的是“法律的规定”这一更有效的方式。

(用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看,则是采取交易费用低的制度安排。

)二是随着直接生产者生产效率和收益的提高,土地所有者试图用新的契约获取更大的利益,虽然这种契约同样为直接生产者留下了更大的活动余地。

当然,产品地租比劳动地租在数量、质量上更容易计量也是一个原因。

产品地租的充分发展为货币地租提供了条件。

“在实行货币地租时,占有并耕种一部分土地的隶属农民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传统的合乎习惯法的关系,必然会转化为一种由契约规定的,即按成文法的固定规则确定的纯粹的货币关系。

”无疑,地租采取货币形式为土地所有者在价格波动时保证了其收益的稳定。

然而,即使成文法也无法保证货币地租继续发生演进,“货币地租在其进一步的发展中——撇开一切中间形式,例如撇开小农租佃者的形式不说——必然或者使土地变为自由的农民财产,或者导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式,导致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所支付的地租。

对租地农场主以前各种地租的分析表明,地租形式是通过不断地建立和打破传统规则和法律秩序来进行演进的。

演进的方向由土地所有者与直接劳动者之间的博弈而规定,演进的速度则主要由生产力这一外生变量及其他制度所制约。

撇开资本主义的特殊内容,马克思对于地租演进的规律分析对于我国当前农地制度的变迁是有解释力的,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农地制度的改革也是有一定指导意义的。

当前我国的农地制度存在着地权个人化程度不同的多种具体模式,如“大稳定、小调整”模式、两田制模式、机械化集体耕作为特点的苏南模式、“生不增、死不减”模式、土地租赁市场非常活跃的温州模式、广东南海为代表的土地股份制等。

究竟如何看待这些模式,或者说,我国农地制度进一步改革的方向是什么,理论界争论较多。

马克思对地租制度演进的分析则告诉我们在农地制度变迁与改革中应有效发挥传统与法律的作用。

因为自发形成的习惯传统是制度变迁的原始力量,只有那些能够固定下来的规则才能够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任何理论上的设计或试图通过法律来强制规定的制度变迁都是难以成功的。

法律仅仅是对传统的认可和对规则、秩序的细化。

发挥和保护各地农户的自主创造性和自发性规则的建立,并适时地运用法律对那些反复出现的模式稳定下来。

事实上,运用产权理论对我国集体化的公有制向包产到户转变的分析也表明了类似的结论。

从此意义上讲,一些所谓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农地制度改革上是不适合的。

同时,在农地制度的合约设计上注重增强对农户的激励作用。

地租合约集中体现了土地所有者与生产者之间的权利界限,不同的合约结构对生产者的激励程度是不同的。

当前我国实行的土地承包合同往往因为合约内容是国家(政府)一方制定的,农户方的意志难以完全反映在合约中,缺少双方博弈形成的土地合约无法提供对农户的激励作用,表现在我国在耕地短缺的状况下出现大面积

的弃耕抛荒。

为此,从政府的角度看,在合约设计上应突出对农户的激励作用,而农地制度的改革则应着眼于使农户在交完租税后还能有不断增长的收益。

二、土地所有权与占有权、使用权的分离

在市场经济在农村占据主导地位之前,土地所有权与占有权、使用权相统一的小块土地所有制是一种重要的过渡形式。

马克思分析了小土地所有制存在的前提,指出:

“正如在上述各种更古老的土地所有权形式下一样,和城市人口相比,农村人口在数量上还占有巨大"

优势,因此,尽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般已取得统治地位,但相对地说还不大发展,从而在其他生产部门内,资本的积累也是在狭小界限内进行的,资本的分散仍占优势。

实际上,农产品的绝大部分,在这里必须作为直接的生活资料,由它的生产者即农民本人消费,并且只有除此以外的余额,才作为商品进入同城市的贸易。

马克思又深入论述了小土地所有制的发展限度,“这种土地所有权灭亡的原因表明了它的限度。

这些原因就是:

它的正常的补充物即农村家庭工业,由于大工业的发展而被破坏;

处在这种耕作下的土地已经逐渐贫瘠和枯竭;

公有地已经为大土地所有者霸占;

种植园经济或资本主义经营的大农业加入了竞争。

”他深刻指出“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质来说就排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累、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不断扩大的应用。

”具体来看,“高利贷和税收制度必然会到处促使这种所有制没落。

”“生产条件日趋恶化和生产资料日益昂贵是小块土地所有制的必然规律。

对这种生产方式来说,好年成也是一种不幸。

”“信用的一般规律并不适用于农民,因为这个规律要以生产者是资本家为前提。

”因此,尽管“土地的所有权是个人独立发展的基础。

”但是在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土地的所有权与占有权、使用权必须要分离。

通过对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的考察,马克思着重论述了土地所有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具有的两重性。

他分析道:

“这样,土地所有权就取得了纯粹经济的形式”,“一方面使农业合理化,从而第一次使农业有可能按社会化的方式经营,另一方面,把土地所有权弄成荒谬的东西,——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巨大功绩。

”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他又描述了土地所有权的具体作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重要结果之一是,它一方面使农业由社会最不发达部分的单纯经验的和机械地沿袭下来的经营方法,在私有制条件下一般能够做到

的范围内,转化为农艺学的自觉的科学的应用;

它一方面使土地所有权从统治和从属的关系下完全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又使作为劳动条件的土地同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者完全分离”。

在此,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把资本主义农业的巨大发展归结为在生产关系上土地所有权从统治和从属地位的解放,以及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而生产关系的变革则推动了生产力能够通过对科学的自觉应用得以发展。

从我国当前农地的所有权与占有权、使用权的实际状况来看,不存在着与资本主义所有权或者小块土地所有权完全相同的形式,而是处于一个较复杂和过渡的阶段。

名义上是集体所有,农户家庭占有和使用,但实际上国家(各级政府)仍然扮演着所有者的角色。

而日益突出的“三农”问题体现了这一模式的缺陷及改革的必要性。

马克思所揭示的土地所有权理论为我们分析农地制度的变革取向提供了有效工具。

第一,我国农地的所有权与占有权、使用权的分离状况应适应特定的生产力与市场化程度。

从我国的现实来看,农村人口在数量上还占有巨大优势,全国各地农村的生产力发展不平衡且大部分较落后;

农产品的绝大部分必须作为直接的生活资料,由它的生产者即农民本人消费,并且只有除此以外的余额,才作为商品进入同城市的贸易。

这些特征都与马克思所描述的小块土地所有制存在的条件是相吻合的。

因此,在我国大部分的农村地区还是应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土地所有权与占有权、使用权的统一,赋予自耕农对土地的所有权。

这不仅会有效地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而且能够为工业化和城市化准备必需的条件。

而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则难以从根本上消除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

马克思指出,“国家既作为土地所有者,同时又作为主权者同直接生产者相对立,那末,地租和赋税就会合为一体,或者不如说,不会再有什么同这个地租形式不同的赋税。

”当前我国农村的现实也反映出,租税的合一无疑加大了减轻农民负担的难度。

当然,小块土地所有制的发展本身具有局限性并最终随着土地所有权与占有权、使用

权的分离而终结。

在我国一些生产力较发达的地区,随着资本向农业的投入,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推动了土地的所有权与占有权、使用权的进一步分离。

但从整体情况来看,这并不能够成为我国农地制度的主要模式。

第二,引导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组织以及发展农业信贷和社会化服务,是土地所有权改革成功的重要保证。

按照马克思的分析,小块土地所有制发展局限条件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

税收的压力、生产资料的昂贵及信用制度的缺失。

当前我国农村中土地承包制所存在的问题也突出表现在这三方面,如农业税收的不合理,农村高利贷盛行等。

因此,在推进农地所有权归属农民的同时,还必须要注意这些项目的建立。

一方面要在法律上为农村合作组织的建立提供依据,包括允许一些互助性质的资金流通组织的建立。

另一方面要推动原来由政府主管的基层农业管理组织企业化,使其成为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和其他服务的市场主体。

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土地资源配置与产业结构调整

为了分析农产品的价值决定,马克思提出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二种含义”,即认为商品价值是“由在当时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市场上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需总量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

他指出,“在这里,社会需要,即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

”“因此,只有当全部产品是按必要的比例进行生产时,它们才能卖出去。

”按照这一原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是否实现它的价值,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它的价值,要取决于当时市场的情况。

或者说要取决于市场上其他商品的种类和数量状况。

这也就意味着,通过市场价格的指示,农产品的种类,从而土地的用途也会随着社会需求而不断变动。

实际上,在马克思之前,亚当·

斯密已经分析了用于生产其他农产品和经营独立畜牧业等等的资本的地租,是怎样由投在主要食物生产上的资本所提供的地租决定的。

他以面包和家畜肉的相对价值为例,分析了在农业幼稚时期,国内绝大部分未曾开辟的土地,都用于牧畜,家畜肉比面包多,而面包成为极大竞争的对象,可以卖得极大价格。

但当国内大部分地区成为耕地的时候,面包比家畜肉多,竞争既转变了方向,家畜肉价格就变得比面包高。

他得出结论说,“由此可见,生产人类粮食的耕地的地租,支配着其他大部分耕地的地租。

任何特殊产物所提供的地租,不会长久低于大部分耕地的地租,因为那土地定会

立即改为他用;

要是任何特殊产物所提供的地租,通常高于大部分耕地的地租,那是因为适合于这产物的土地过少,不能供应其有效需求。

”斯密还指出,建筑土地的地租和一切非农业土地的地租的基础一样,是由真正的农业地租调节的。

这些认识受到了马克思的充分肯定,认为是斯密的巨大功绩之一。

这些分析表明,马克思和斯密都认识到了在市场力量的推动下,人们会根据价格信息和市场需求来决定土地的不同用途,或者说,土地资源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以实现自动的优化配置。

虽然,市场价值规律在发挥作用时,往往会导致产生“一个虚假的社会价值”,“产品(也包括土地产品)市场价值的决"

定,是一种社会行为,虽然这是一种不自觉的、盲目的社会行为。

这种行为必然不是以土地及其肥力的差别为依据,而是以产品的交换价值为依据。

”这就必然会造成一些农产品的个别价值无法实现,但是,在马克思看来,只有通过市场的自动调节,各种商品才能最终按照社会需要而实现自身的价值。

推动农产品价格变化从而促使土地用途变化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是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比例的变化;

二是粮食产量与其他农产品产量的比例变化;

三是世界市场的扩展及各国农产品价格水平的差异程度等。

当前在我国,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就必然加重了我国产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

按照马克思的论述,结合我国农业处于经济全球化背景和市场化进程的现实。

笔者认为当前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应转变思路,摆正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位置。

要切实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增强政府维护市场秩序的能力。

虽然市场调节是盲目的,如随着市场对农产品价格调节力量的增强,我国近年来农民增产不增收的问题突出。

但是谁也无法代替市场的这一作用,参与市场的农民会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最快地对市场需求作出反应,调整自己经营的范围和数量,或者向非农产业转移,或者改变经营品种。

可以说,通过对农民这一市场微观主体的激励,才是真正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式,而不是由政府部门通过强制农户执行计划来实现产业结构调整。

为此,在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政府应避免去替农户“做主”,而是要充分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包括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制定必要的产品标准和交易规则,提供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解除束缚农民成为独立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规定等。

政府对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划则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提供信贷和补贴等方式来引导和激励农民参与。

此外,国家也要通过一些宏观政策的实施和农业生产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防止我国农产品市场受到世界市场的强烈冲击。

四、级差地租、农业投资与集约化经营

马克思在李嘉图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级差地租分为第一形式和第二形式,提出级差地租Ⅰ形成的原因包括土地肥力与位置差异、赋税的分担、不同地区农业的发展程度不同引起的不平衡、资本在租地农场主之间的分配上的不平衡等。

这些因素差异程度的扩大与缩小直接导致了地租趋势的提高与降低。

在级差地租的第Ⅱ形式上,除了肥力的差别,还有资本(以及获得信用的能力)在租地农场主之间的分配的差别。

作为级差地租Ⅱ,是以同一土地上的连续投资有不同的级差生产率为基础的。

形成级差地租Ⅰ主要因素,即位置和肥力是不断变化的。

“整个社会生产的进步,一方面,由于它创造了地方市场,并且通过采用交通运输工具而使位置变得有利,所以对形成级差地租的位置,会发生拉平的作用;

另一方面,由于农业和工业的分离,由于大的生产中心的形成,而农村反而相对孤立化,所以又会使土地的地区位置的差别扩大。

”“随着自然科学和农艺学的发展,土地的肥力也在变化,因为各种能使土地的要素立即被人利用的手段在发生变化。

”从一定意义上说,位置与肥力的变化是又投资分不开的,交通的改善和科技的应用都要求有更多的资本投放在土地上。

因此,级差地租Ⅰ和Ⅱ在实质上是一致的。

马克思指出,资本进入农业,首先是发生在牧羊和畜牧业上,并不是表现在资本在较小土地范围内的集中上,而是表现在生产规模的扩大。

当耕作已经发达到一定的水平,地力已经相应消耗的时候,资本才会成为土地耕作上的决定要素。

也就是说,农业才会从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式经营转变。

“按照事物的性质来说,发展集约化耕作,也就是说,在同一土地上连续投资,这主要是在较大程度上是在较好土地上进行的。

……较好土地所以被人看中,是因为这种土地包含着只待利用的大量的肥力的自然要素,最有希望为投在它上面的资本生利。

对土地追加投资的界限是只补偿生产费用的投资,或者说这种追加资本只提供平均利润。

这也就必然推动农业投资与资本市场状况的相互联系,具体来说,“土地耕作面积的扩大总是取决于一国资本市场和营业状态的整个情况。

在资本紧迫时期,即使未耕地能给租地农场主提高平均利润,也不足以使追加资本投入农业。

在资本过剩时期,即使市场价格

不上涨,只要其他方面具备了正常的条件,资本就会涌到农业上来。

”“土地互相之间的竞争,不是取决于土地所有者是否让它们去进行竞争,而是取决于有没有资本可以在新的土地上同其他的资本进行竞争。

马克思对农业投资一般规律的论述对于我国当前解决农村经济中技术含量低,农业投资不足及地区农业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是有启示的。

其一应通过对农场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通讯和电力水利设施的投资,为农村城镇化创造条件。

城镇化的过程实际上是市场中心形成和资本积聚的过程,缺乏资本的支持,城镇化是难以实现的。

随着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无疑会起到拉平级差地租的作用,吸引更多的流入原来相对位置较差的地区,为农村城镇化创造条件。

其二减少对较差地的耕种,通过退耕还林还草,推动资本向较好土地的流动,实现农业的集约化经营。

因为“资本在农业上作为一种独立的主导的力量,并不是一下子普遍出现的,而是逐渐在各个特殊生产部门内出现的。

他首先占领的不是真正的农业,而是畜牧业特别是牧羊业之类的生产部门。

”而在农业中,“资本主义生产首先只控制那种由于自己的特殊的肥力或特别有利的位置,一般说来能够提供级差地租的土地。

”其三为资本进入农业创造条件。

目前,我国已走出了资本短缺的状况,在资本过剩时期,必然会有一些资本寻找向农业投资的机会。

通过农地管理制度改革,消除投资障碍将为过剩资本进入农业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马克思:

《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

姚洋:

“中国农地制度:

一个分析框架”,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

周其仁:

《产权与制度变迁:

中国改革的经验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9月版。

约翰.P.鲍威尔逊:

“国家和农民:

试验中的农业政策”,载詹姆斯.A.道等编《发展经济学的革命》294-29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10月版。

邓仕礼:

“对我国农业税收和扶贫政策的思考”,载《现代经济探讨》2002年第5期。

李炳炎、淡远鹏:

“当前我国农村高利贷及其治理”,载《现代经济探讨》2002年第6期。

Marx`sLandRentTheoryandChinaRuralEconomicDevelopment

Abstract:

KarlMarxstudieddeeplyonlandrenttheoryinhisbook”capital”.Heanalyzedmanylawsoftheallocationoflandresource,suchastheevolutionmechanismoflandrent,thechangeoflandrights,thechangeoflanduse,twoformsofdifferentialrent,thecharacterofagricultureinvestment.ThesetheorieshaveimportantfunctiontoexplainthechangeofChinarurallandinstitutionandtopromoteruraleconomicdevelopment.

Keywords:

landrenttheory;

landrights;

reformofruralland;

ruraleconomic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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