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采用深井水拌和,深井水质应达到现行JGJ63《混凝土用水标准》的规定。
4
模板应采用表面平整、加工精密、有一定刚度的多层胶合板,规格为1830mm×915mm×18mm。
5
钢筋应进行外观及资料(出厂合格证)检查,并经送样复试合格。
4.1.3、主要工器具及仪器准备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经纬仪
R-202NE
南京
1
2
水平仪
DSZ3-32
钟光
1
3
挖土机
R220LC-5
常州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
4
装载机
LG816
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
1
5
JZC350
型搅拌机
1808
江苏.扬州市杨城建筑机械厂
1
6
钢筋弯曲机
GW40
江苏建湖县永达建筑机械厂
1
7
交流弧
电焊机
ZX7-315L
河南省长葛市军鹏建筑机械厂
1
8
钢筋剪切机
Y160M-4
莆田市天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
9
卷扬机
R-202NE
河南省长葛市军鹏建筑机械厂
1
4.1.4、技术培训及技术交底
屋外配电装置构筑物工程施工组要进行系统全面的屋外配电装置构筑物工程施工技术培训及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掌握熟悉场地平整施工工艺标准、相关的技术要求、要领。
组织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图纸,明确施工方法,掌握施工工艺,熟悉机具的使用。
4.2、基础施工抄平放线
4.2.1、基础:
根据基础平面图及大样图,按建(构)筑物的轴线定位得出相应的轴线,计算开挖放坡坡度(或采用坑壁支护开挖度),定出开挖边线位置。
4.2.2、用水准仪把相应的标高引测到水平桩或轴线桩上,并画标高标记。
4.3、基础土方开挖
4.3.1、基础土方采用机械挖方。
人工清底,以防机械超挖,机械挖方后,人工把轴线引入槽底并钉好水平控制桩。
4.3.2、土方开挖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开挖出的土方部分堆放在离开挖边线有一定安全距离的空地上,堆放高度不宜超高1.5m,堆土堆连续堆置,其顶面面向外倾斜,防止山坡水流入开挖方场地。
多余的土方用自卸汽车运至监理指定的场地堆放。
4.3.3、屋外配电装置构筑物基础开挖时,挖土深度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机械挖土应在基底标高以上保留30cm左右用人工挖平清底,如需要超挖至实地,用C15毛石混凝土浇筑到设计基底标高,且每边各宽出基础200mm,基础开挖时应采用1:
0.33放坡开挖,且土方堆放位置应离基坑距离超过2米、高度≤1.5米,并在基坑周围设置1.2m围栏且有醒目标志。
基础坑超过5m深应设支撑,人员经常通过的地方坑边设围栏和标识,夜间设警示灯,开挖时设监护人。
根据开挖条件难度和深度可单独制定安全措施。
基础开挖完毕,应排干积水和清底,及时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3.4、挖至基槽底时,会同业主、监理、设计、勘察等有关单位组织验槽。
4.4、钢筋工程
4.4.1、钢筋加工
4.4.1.1、钢筋由加工厂统一进行加工(包括除绣、调直、切断、弯曲、成形、绑扎,焊接),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4.1.2、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应在使用前出干净。
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绣的钢筋不得使用。
4.4.1.3、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
调直钢筋符合规定进行:
、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Ⅰ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Ⅱ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②、冷拉低碳钢丝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不得有明显擦伤,抗拉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
③、钢筋的弯钩或弯折应符合技术规范规定。
④、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4.4.2、钢筋的绑扎与安装
4.4.2.1、钢筋的交叉点应采用铁丝扎牢。
4.4.2.2、板和墙的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交叉点可间隔交错扎牢,但必须保证受力钢筋部产生位置偏移;双向受力的钢筋,必须全部扎牢。
4.4.2.3、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
②、受拉区域内,Ⅰ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的。
③、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4.4.2.4、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
从任一绑扎接头中心至搭接长度的1.3倍区段范围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结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受拉区不得超过25%;
②、受压区不得超过50%。
③、绑扎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长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且不应小于25cm。
4.4.2.5、安装钢筋时,配置的钢筋级别、直径、根数和间距均为符合设计要求。
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
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4.5、模板工程
4.5.1、基础模板制作安装
4.5.1.1、独立基础:
根据图纸尺寸制作每一阶段模板,支模顺序由下至上逐层向上安装,先安装底层模板,用斜撑和水平撑钉稳撑牢,核对模板墨线及标高,配合绑扎钢筋及垫块,再进行模板安装。
4.5.1.2、带形基础模板:
侧板和端头板制成后,应先在基槽底弹出基础边线和中心线,再吧侧板和端头板对准边线和中心线,用水平尺校正侧板顶面水平,经检测无误差后,用斜撑、水平撑及拉撑钉牢。
4.5.2、模板拆除
4.5.2.1、现浇结构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失后,方可拆除。
4.5.2.2、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上下层支撑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4.6、混凝土工程
4.6.1、混凝土配合比
4.6.1.1、混凝土配合比根据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程》进行计算,并通过试验室适配。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还应符合有关的规定。
4.6.2、拌和
4.6.2.1、按实验要求的配合比及规范要求的进料顺序要求进行混凝土的拌和。
搅拌混凝土前,加水空转数分钟,将积水倒净,使拌筒充分湿润。
搅拌混凝土第一盘时,考虑到筒壁上的砂浆损失,石子用量应按配合比规定减半。
进料必须严格称量,之后采用定体积加料,搅拌过程中,还必须随时抽样检查。
4.6.2.2、材料按先装石子再装水泥,最后装沙子的顺序装料,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自全部材料装入搅拌筒中起至开始卸料时间不小于90s,掺有外加剂时,搅拌时间适当延长。
4.6.3、运输
4.6.3.1、混凝土在现场水平运输采用手推车,垂直运输采用井架,混凝土自拌和卸料后,应及时运到浇筑地点,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混凝土离析,水泥浆流失、以及产生初凝等现象。
4.6.4、混凝土浇筑
4.6.4.1、混凝土浇筑要求
①、混凝土自吊斗下落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2m,如超过2m时采取溜槽等措施。
②、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时,如浇筑高度超过3m,应采用串筒、导管、溜槽或在模板侧面开门子洞(生口)。
③、浇筑混凝土时分段分层进行时,每层浇筑高度根据结构特点、钢筋疏密决定。
④、使用插入式振动器应快插慢拔,插点要均匀排列,逐点移动,按顺序进行,不得遗漏,做到均匀振实。
⑤、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
如必须间歇,其间歇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间歇的最长时间超过2小时应按施工缝处理。
⑥、浇筑混凝土时应派专人随时观察模板钢筋、预留孔洞、预埋件、插筋等有无位移变形或堵塞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应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初凝前修整完毕。
4.6.4.2、混凝土浇筑前,或新浇筑混凝土与下层混凝土结合处,应在地面上均匀浇筑50mm厚和混凝土配合比相同的水泥砂浆。
砂浆应用铁铲入模,不应用料斗直接倒入模内。
4.6.5、混凝土缺陷的处理
4.6.5.1、麻面:
先用清水对其表面冲刷后用1:
2或1:
2.5水泥砂浆抹平。
4.6.5.2、蜂窝、露筋;先凿除孔洞周围疏松软弱的混凝土,然后用压力水或钢丝洗刷干净,对小的蜂窝孔洞用1:
2或者1:
2.5水泥砂浆抹平压实,对大的蜂窝露筋按孔洞处理。
4.6.5.3、孔洞:
凿去疏松软弱的混凝土,用压力水或钢丝刷洗干净,再用比原混凝土高一级稀释混凝土填捣。
如孔洞较深,可用压力灌浆法。
4.6.5.4、裂缝;视裂缝宽度、深度不同,一般将表面凿成V型缝,用水泥浆、水泥砂浆或环氧水泥砂浆进行封闭处理;裂缝较严重时,可用埋管压力浆。
4.7、回填土
4.7.1、采用合格的回填料由人工在基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