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基础知识讲义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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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氧化反应

B.热分解反应

C.链传递

D.链式反应自由基

233网校答案:

D

第二节燃烧类型及其特点

一、按燃烧发生瞬间的特点分类

  可分为着火和爆炸。

(一)着火

  可燃物在与空气共存的条件下,当达到某一温度时,与引火源接触即能引起燃烧,并在引火源离开后仍能持续燃烧,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叫着火。

着火就是燃烧的开始,并且以出现火焰为特征。

可燃物的着火方式一般分为下列几类:

1.点燃(或称强迫着火)

  这种着火方式习惯上称为引燃。

2.自燃

  

(1)化学自燃。

例如火柴受摩擦而着火;

炸药受撞击而爆炸;

金属钠在空气中自燃;

煤因堆积过高而自燃等。

这类着火现象通常不需要外界加热,而是在常温下依据自身的化学反应发生的,因此习惯上称为化学自燃。

  

(2)热自燃。

(二)爆炸

  爆炸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爆炸点周围发生剧烈的压力突变,这种压力突变就是爆炸产生破坏作用的原因。

二、按燃烧物形态分类

  燃烧物按燃烧物形态分为气体燃烧、液体燃烧和固体燃烧。

绝大多数可燃物质的燃烧都是在蒸气或气体的状态下进行的,并出现火焰。

而有的物质则不能变为气态,其燃烧发生在固相中,如焦炭燃烧时呈灼热状态。

(一)气体燃烧

  根据燃烧前可燃气体与氧混合状况不同,其燃烧方式分为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1.扩散燃烧

  扩散燃烧即可燃性气体和蒸气分子与气体氧化剂互相扩散,边混合边燃烧。

在扩散燃烧中,可燃气体与空气或氧气的混合是靠气体的扩散作用来实现的,混合过程要比燃烧反应过程慢得多,燃烧过程处于扩散区域内,整个燃烧速度的快慢由物理混合速度决定。

  扩散燃烧的特点为:

燃烧比较稳定,火焰温度相对较低,扩散火焰不运动,可燃气体与气体氧化剂的混合在可燃气体喷口进行,燃烧过程不发生回火现象(火焰缩入火孔内部的现象)。

对稳定的扩散燃烧,只要控制得好,就不会造成火灾,一旦发生火灾也较易扑救。

2.预混燃烧

  预混燃烧是指可燃气体、蒸气预先同空气(或氧)混合,遇引火源产生带有冲击力的燃烧。

预混燃烧一般发生在封闭体系中或在混合气体向周围扩散的速度远小于燃烧速度的敞开体系中,燃烧放热造成产物体积迅速膨胀,压力升高。

  预混燃烧的特点为:

燃烧反应快,温度高,火焰传播速度快,反应混合气体不扩散,在可燃混合气体中引入一火源即产生一个火焰中心,成为热量与化学活性粒子集中源。

预混气体从管口喷出发生动力燃烧,若流速大于燃烧速度,则在管中形成稳定的燃烧火焰,燃烧充分,燃烧速度快,燃烧区呈高温白炽状,如汽灯的燃烧;

若可燃混合气体在管口流速小于燃烧速度,则会发生“回火”,如制气系统检修前不进行置换就烧焊,燃气系统于开车前不进行吹扫就点火,用气系统产生负压“回火”或漏气未被发现而用火时,往往形成动力燃烧,有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

(二)液体燃烧

  易燃、可燃液体在燃烧过程中,并不是液体本身在燃烧,而是液体受热时蒸发出来的液体蒸气被分解、氧化达到燃点而燃烧,即蒸发燃烧。

因此,液体能否发生燃烧、燃烧速率高低,与液体的蒸气压、闪点、沸点和蒸发速率等性质密切相关。

可燃液体会产生闪燃的现象。

可燃液体会产生闪燃的现象。

在含有水分、黏度较大的重质石油产品,如原油、重油、沥青油等燃烧时,沸腾的水蒸气带着燃烧的油向空中飞溅,这种现象称为扬沸(沸溢和喷溅)。

1.闪燃

  闪燃是指易燃或可燃液体(包括可熔化的少量固体,如石蜡、樟脑、萘等)挥发出来的蒸气分子与空气混合后,达到一定的浓度时,遇引火源产生一闪即灭的现象。

发生闪燃的原因是易燃或可燃液体在闪燃温度下蒸发的速度比较慢,蒸发出来的蒸气仅能维持一刹那的燃烧,来不及补充新的蒸气维持稳定的燃烧,因而一闪就灭了。

但闪燃却是引起火灾事故的先兆之一。

闪点则是指易燃或可燃液体表面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

2.沸溢

  以原油为例,其黏度比较大,并且都含有一定的水分,以乳化水和水垫两种形式存在。

所谓乳化水是原油在开采运输过程中,原油中的水由于强力搅拌成细小的水珠悬浮于油中而成。

放置久后,油水分离,水因密度大而沉降在底部形成水垫。

  燃烧过程中,这些沸程较宽的重质油品产生热波,在热波向液体深层运动时,由于温度远高于水的沸点,因而热波会使油品中的乳化水汽化,大量的蒸汽就要穿过油层向液面上浮,在向上移动过程中形成油包气的气泡,即油的一部分形成了含有大量蒸汽气泡的泡沫。

这样,必然使液体体积膨胀,向外溢出,同时部分未形成泡沫的油品也被下面的蒸汽膨胀力抛出罐外,使液面猛烈沸腾起来,就像“跑锅”一样,这种现象叫沸溢。

3.喷溅

  在重质油品燃烧过程中,随着热波温度的逐渐升高,热波向下传播的距离也加大,当热波达到水垫时,水垫的水大量蒸发,蒸汽体积迅速膨胀,以至把水垫上面的液体层抛向空中,向罐外喷射,这种现象叫喷溅。

一般情况下,发生沸溢要比发生喷溅的时间早得多。

  由于喷溅带出的燃油从池火燃烧状态转变为液滴燃烧状态,改变了燃烧条件,燃烧强度和危险性随之增加,并且油滴在飞溅过程中和散落后将继续燃烧,极易造成火灾的迅速扩大,影响周边其他可燃物及人员、设备等,造成伤亡和损失,所以,对油池火灾而言,要避免喷溅现象的发生。

汽油闪点低,易挥发,流动性好,存有汽油的储罐受热不会发生(  )现象。

(2016真题)

A.蒸汽燃烧及爆炸

B.容器爆炸

C.泄漏产生流淌火

D.沸溢和喷溅

D

(三)固体燃烧

1.蒸发燃烧

  硫、磷、钾、钠、蜡烛、松香、沥青等可燃固体,在受到火源加热时,先熔融蒸发,随后蒸气与氧气发生燃烧反应,这种形式的燃烧一般称为蒸发燃烧。

樟脑、萘等易升华物质,在燃烧时不经过熔融过程,但其燃烧现象也可看作是一种蒸发燃烧。

2.表面燃烧

  可燃固体(如木炭、焦炭、铁、铜等)的燃烧反应是在其表面由氧和物质直接作用而发生的,称为表面燃烧。

这是一种无火焰的燃烧,有时又称之为异相燃烧。

3.分解燃烧

  可燃固体,如木材、煤、合成塑料、钙塑材料等,在受到火源加热时,先发生热分解,随后分解出的可燃挥发分与氧发生燃烧反应,这种形式的燃烧一般称为分解燃烧。

4.熏烟燃烧(阴燃)

  可燃固体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较低、分解出的可燃挥发分较少或逸散较快、含水分较多等条件下,往往发生只冒烟而无火焰的燃烧现象,这就是熏烟燃烧,又称阴燃。

很多固体材料,如纸张、锯末、纤维织物、胶乳橡胶等,都能发生阴燃。

此外,阴燃的发生需要有一个供热强度适宜的热源,通常有自燃热源、阴燃本身的热源和有焰燃烧火焰熄灭后的阴燃等。

5.动力燃烧(爆炸)

  动力燃烧是指可燃固体或其分解析出的可燃挥发分遇火源所发生的爆炸式燃烧,主要包括可燃粉尘爆炸、炸药爆炸、轰燃等几种情形。

其中,轰燃是指可燃固体由于受热分解或不完全燃烧析出可燃气体,当其以适当比例与空气混合后再遇火源时,发生的爆炸式预混燃烧。

例如,能析出一氧化碳的赛璐珞、能析出氰化氢的聚氨酯等,在大量堆积燃烧时,常会产生轰燃现象。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各种燃烧形式的划分不是绝对的,有些可燃固体的燃烧往往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形式。

例如,在适当的外界条件下,木材、棉、麻、纸张等的燃烧会明显地存在分解燃烧、阴燃、表面燃烧等形式。

对于原油储罐,当罐内原油发生燃烧时,不会产生(  )。

A.闪燃

B.热波

C.蒸发燃烧

D.阴燃

三、闪点、燃点、自燃点的概念

(一)闪点

  1.闪点的定义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引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称为闪点。

  2.闪点的意义

  闪点是可燃性液体性质的主要标志之一,是衡量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重要参数。

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

闪点与可燃性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有关,饱和蒸气压越高,闪点越低。

表1-1-1常见的几种易燃或可燃液体的闪点

名称

闪点/℃

汽油

一50

二硫化碳

一30

煤油

38—74

甲醇

11

酒精

12

丙酮

一18

一14

乙醛

一38

乙醚

一45

松节油

35

3.闪点在消防上的应用

  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用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二)燃点

  1.燃点的定义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应用外部热源使物质表面起火并持续燃烧一定时间所需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

  2.常见可燃物的燃点

  在一定条件下,物质的燃点越低,越易着火。

表1-1-2几种常见可燃物的燃点

物质名称

燃点/℃

蜡烛

190

棉花

210~255

松香

216

布匹

200

橡胶

120

木材

250~300

纸张

130—230

豆油

220

3.燃点与闪点的关系

  易燃液体的燃点一般高出其闪点1~5℃,并且闪点越低,这一差值越小,特别是在敞开的容器中很难将闪点和燃点区分开来。

因此,评定这类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时,一般用闪点。

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大小一般用燃点来衡量。

(三)自燃点

  1.自燃点的定义

  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

在这一温度时,物质与空气(氧)接触,不需要明火的作用就能发生燃烧。

  2.常见可燃物的自燃点

  自燃点是衡量可燃物质受热升温导致自燃危险的依据。

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自燃的危险性就越大。

表1-1-3某些常见可燃物在空气中的自燃点(单位:

℃)

自燃点

氢气

400

丁烷

405

一氧化碳

610

160

硫化氢

260

530~685

乙炔

305

乙醇

423

  3.影响自燃点变化的规律

  不同的可燃物有不同的自燃点,同一种可燃物在不同的条件下自燃点也会发生变化。

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

  对于液体、气体可燃物,其自燃点受压力、氧浓度、催化、容器的材质和表面积与体积比等因素的影响。

而固体可燃物的自燃点,则受受热熔融、挥发物的数量、固体的颗粒度、受热时间等因素的影响。

第三节燃烧产物

一、燃烧产物的概念

  由燃烧或热解作用产生的全部物质称为燃烧产物,有完全燃烧产物和不完全燃烧产物之分。

完全燃烧产物是指可燃物中的C被氧化生成CO2(气)、H被氧化生成H2O(液)、S被氧化生成SO2(气)等,而CO、NH3、醇类、醛类、醚类等是不完全燃烧产物。

燃烧产物的数量、组成等随物质的化学组成及温度、空气的供给情况等的变化而不同。

三、燃烧产物的危害性

  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是燃烧产生的两种主要燃烧产物。

其中,二氧化碳虽然无毒,但当达到一定的浓度时,会刺激人的呼吸中枢,导致呼吸急促、烟气吸人量增加,并且还会引起头痛、神志不清等症状。

而一氧化碳是火灾中致死的主要燃烧产物之一,其毒性在于对血液中血红蛋白的高亲和性,其对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气高出250倍,因而,它能够阻碍人体血液中氧气的输送,引起头痛、虚脱、神志不清等症状和肌肉调节障碍等。

表1-1-7一氧化碳对人的影响

影响情况

CO浓度

(ppm)

碳氧血红蛋白浓度(%)

在其中工作8h的允许浓度

50

暴露1h不产生明显影响的浓度

400~500

1h暴露后有明显影响的浓度

600~700

1h暴露后引起不适,但无危险症状的浓度

1000~1200

暴露1h后有危险的浓度

1500~2000

在1h内即会致死的浓度

4000及以上

  除毒性之外,燃烧产生的烟气还具有一定的减光性。

同时,烟气中有些气体对人的眼睛有极大的刺激性,降低能见度。

第二章火灾基础知识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火灾的定义与分类,了解火灾的危害性和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熟悉火灾蔓延的机理与途径,以及灭火的基本原理与方法。

第一节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

一、火灾的定义

  根据国家标准,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

二、火灾的分类

(一)按照燃烧对象的性质分类

  A类火灾:

固体物质火灾。

例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

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例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类火灾:

气体火灾。

例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氢气、乙炔等火灾。

  D类火灾:

金属火灾。

例如,钾、钠、镁、钛、锆、锂等火灾。

  E类火灾:

带电火灾。

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例如,变压器等设备的电气火灾等。

  F类火灾:

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物油脂或植物油脂)火灾。

(二)按照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分类

死亡人数

重伤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

特别重大火灾

≥30

≥100

C≥1亿元

重大火灾

29

99

5000万元≤C<

1亿元

较大火灾

9

49

1000万元≤C<

5000万元

一般火灾

2

C<

1000万元

三、火灾的危害

(一)危害生命安全

(二)造成经济损失

(三)破坏文明成果

(四)影响社会稳定

(五)破坏生态环境

第二节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

一、电气

二、吸烟

三、生活用火不慎

四、生产作业不慎

五、玩火

六、放火

七、雷击

第三节建筑火灾蔓延的机理与途径

一、建筑火灾蔓延的传热基础

  热量传递有三种基本方式,即热传导、热对流和热辐射。

(一)热传导

  热传导又称导热,属于接触传热,是连续介质就地传递热量而又没有各部分之间相对的宏观位移的一种传热方式。

表1-2-1一些常用材料的热导率

材料

热导率K

/[w/(m·

K)]

密度ρ

/(kg/m³

热导率k

387

8940

黄松

0.14

640

(低碳)钢

45.8

7850

石棉板

0.15

577

混凝土

0.8~1.4

1900—2300

纤维绝缘板

0.041

229

玻璃(板)

0.76

2700

聚氨酯泡沫

0.034

20

石膏涂层

0.48

1440

普通砖

0.69

1600

有机玻璃

0.19

1190

空气

0.026

1.1

橡木

0.17

800

(二)热对流

  热对流又称对流,是指流体各部分之间发生相对位移,冷热流体相互掺混引起热量传递的方式。

由于流体中存在温度差,所以也必然存在导热现象,但导热在整个传热中处于次要地位。

工程上,常把具有相对位移的流体与所接触的固体表面之间的热传递过程称为对流换热。

  建筑发生火灾过程中,一般来说,通风孔洞面积越大,热对流的速度越快;

通风孔洞所处位置越高,对流速度越快。

热对流对初期火灾的发展起重要作用。

(三)热辐射

  辐射是物体通过电磁波来传递能量的方式。

热辐射是因热的原因而发出辐射能的现象。

与导热和对流不同的是,热辐射在传递能量时不需要互相接触即可进行,所以它是一种非接触传递能量的方式,即使空间是高度稀薄的太空,热辐射也能照常进行。

最典型的例子是太阳向地球表面传递热量的过程。

火场上的火焰、烟雾都能辐射热能,辐射热能的强弱取决于燃烧物质的热值和火焰温度。

物质热值越大,火焰温度越高,热辐射也越强。

辐射热作用于附近的物体上,能否引起可燃物质着火,要看热源的温度、距离和角度。

二、建筑火灾的烟气蔓延

  建筑发生火灾时,烟气流动的方向通常是火势蔓延的一个主要方向。

一般,500℃以上热烟所到之处,遇到的可燃物都有可能被引燃起火。

(一)烟气的扩散路线

  烟气扩散流动速度与烟气温度和流动方向有关。

烟气在水平方向的扩散流动速度较小,在火灾初期为0.1~0.3m/s,在火灾中期为0.5~0.8m/s。

烟气在垂直方向的扩散流动速度较大,通常为1~5m/s。

在楼梯间或管道竖井中,由于烟囱效应产生的抽力,烟气上升流动速度很大,可达6~8m/s,甚至更大。

  当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烟气在其内的流动扩散一般有三条路线:

第一条,也是最主要的一条是着火房间→走廊→楼梯间→上部各楼层→室外;

第二条是着火房间→室外;

第三条是着火房间→相邻上层房间→室外。

(二)烟气流动的驱动力

  1.烟囱效应

  当建筑物内外的温度不同时,室内外空气的密度随之出现差别,这将引发浮力驱动的流动。

竖井是发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场合,在竖井中,由于浮力作用产生的气体运动十分显著,通常称这种现象为烟囱效应。

在火灾过程中,烟囱效应是造成烟气向上蔓延的主要因素。

  2.火风压

  火风压是指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在起火房间内,由于温度上升,气体迅速膨胀,对楼板和四壁形成的压力。

火风压的影响主要在起火房间,如果火风压大于进风口的压力,则大量的烟火将通过外墙窗口,由室外向上蔓延;

若火风压等于或小于进风口的压力,则烟火便全部从内部蔓延,当它进入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等竖向孔道以后,会大大加强烟囱效应。

  烟囱效应和火风压不同,它能影响全楼。

  3.外界风的作用

(三)烟气蔓延的途径

  1.孔洞开口蔓延

  2.穿越墙壁的管线和缝隙蔓延

  3.闷顶内蔓延

  由于烟火是向上升腾的,因此顶棚上的入孔、通风口等都是烟火进入的通道。

闷顶内往往没有防火分隔墙,空间大,很容易造成火灾水平蔓延,并通过内部孔洞再向四周的房间蔓延。

  4.外墙面蔓延

  在外墙面,高温热烟气流会促使火焰蹿出窗口向上层蔓延。

一方面,由于火焰与外墙面之间的空气受热逃逸形成负压,周围冷空气的压力致使烟火贴墙面而上,使火蔓延到上一层;

另一方面,由于火焰贴附外墙面向上蔓延,致使热量透过墙体引燃起火层上面一层房间内的可燃物。

建筑物外墙窗口的形状、大小对火势蔓延有很大影响。

三、建筑火灾发展的几个阶段

(一)初期增长阶段

  初期增长阶段从出现明火算起,此阶段燃烧面积较小,只局限于着火点处的可燃物燃烧,局部温度较高,室内各点的温度不平衡,其燃烧状况与敞开环境中的燃烧状况差不多。

由于可燃物性能、分布和通风、散热等条件的影响,燃烧的发展大多比较缓慢,有可能形成火灾,也有可能中途自行熄灭,燃烧发展不稳定。

火灾初起阶段持续时间的长短不定。

(二)充分发展阶段

  在建筑室内火灾持续燃烧一定时间后,燃烧范围不断扩大,温度升高,室内的可燃物在高温的作用下,不断分解释放出可燃气体,当房间内温度达到400~600°

C时,室内绝大部分可燃物起火燃烧,这种在限定空间内可燃物的表面全部卷入燃烧的瞬变状态,即为轰燃。

轰燃的出现是燃烧释放的热量在室内逐渐累积与对外散热共同作用、燃烧速率急剧增大的结果。

影响轰然发生最重要的两个因素是辐射和对流情况,即建筑室内上层烟气的热量得失。

通常,轰然的发生标志着室内火灾进人全面发展阶段。

但不是每个火场都会出现轰燃,大空间建筑、比较潮湿的场所就不易发生。

(三)衰减阶段

  在火灾全面发展阶段的后期,随着室内可燃物数量的减少,火灾燃烧速度减慢,燃烧强度减弱,温度逐渐下降,一般认为火灾衰减阶段是从室内平均温度降到其峰值的80%时算起。

随后房间内温度下降显著,直到室内外温度达到平衡为止,火灾完全熄灭。

上述后两个阶段是通风良好情况下室内火灾的自然发展过程。

实际上,一旦室内发生火灾,常常伴有人为的灭火行动或自动灭火设施的启动,因此会改变火灾的发展过程。

不少火灾尚未发展就被扑灭,这样室内就不会出现破坏性的高温。

如果灭火过程中,可燃材料中的挥发分并未完全析出,可燃物周围的温度在短时间内仍然较高,易造成可燃挥发分再度析出,一旦条件合适,可能会出现死灰复燃的情况,这种情况不容忽视。

第四节灭火的基本原理与方法

一、冷却灭火

对于可燃固体,将其冷却在燃点以下;

对于可燃液体,将其冷却在闪点以下,燃烧反应就可能会中止。

用水扑灭一般固体物质引起的火灾,主要是通过冷却作用来实现的,水具有较大的比热容和很高的汽化热,冷却性能很好。

二、隔离灭火

  例如,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在喷水的同时喷出泡沫,泡沫覆盖于燃烧液体或固体的表面,在发挥冷却作用的同时,将可燃物与空气隔开,从而可以灭火。

再如,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灾,在灭火时,迅速关闭输送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管道的阀门,切断流向着火区的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输送,同时打开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通向安全区域的阀门,使已经燃烧或即将燃烧或受到火势威胁的容器中的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转移。

三、窒息灭火

  可燃物的燃烧是氧化作用,需要在最低氧浓度以上才能进行,低于最低氧浓度,燃烧不能进行,火灾即被扑灭。

一般氧浓度低于15%时,就不能维持燃烧。

在着火场所内,可以通过灌注不燃气体,如二氧化碳、氮气、蒸汽(水喷雾)等,来降低空间的氧浓度,从而达到窒息灭火。

四、化学抑制灭火

  由于有焰燃烧是通过链式反应进行的,如果能有效地抑制自由基的产生或降低火焰中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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