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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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能
1、负责全校突发事件日常管理工作;
2、研究制定学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组织实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收集、分析各类信息,做好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5、指导、检查和督促学校各部门的应急工作;
6、完成区教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富裕的其他任务。
阿市小学
学校应急工作值班制度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制;
2、负责处理值班中的各类事务,并按程序和要求逐级报告;
3、需要报告的事项,应及时上报,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及时传达落实;
4、值班员对值班期间发生的事项必须详细记载在值班登记表上,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楚.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事件,切实维护学校的稳定,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我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故、事件的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故、事件:
指突然发生的、不可预见的人为或自然因素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故、事件。
根据突发事故、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事件主要分为以下类:
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地震、洪水、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重大火灾;
重大安全事故(主要指校舍安仝、运动器械安全、交通安全、重大活动安全和群殴事件等);
严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寻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伤亡的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流行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
上述各类突发事故、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关联的,某类突发事故、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故、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故、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事故、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序、可控制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等。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负责人为组员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
三、运行机制
建立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预测、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一)预测
常态下对各种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事件,定期开展风险和险情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全力进行监测和跟踪预测。
(二)应急处理
1、信息报告。
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事发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如实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及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故及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报告程序为:
(1)正常工作日向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报告。
(2)休息日、节假日和夜间向校领导报告。
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校长报告;
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区总值班室报告。
(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事件由校领导如实向区教育局报告。
2、启动预案。
接受到发生突发事故、事件报告后,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根据事态及发展趋势,研究决定是否启动相关《预案》,有关人员在最快的时间就位,可就地成立临时指挥机构,并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
3、应急处置结束。
突发事故、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临时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三)恢复与重建
1、对突发事故、事件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由校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司法援助。
2、调查与评估。
对特别重大、较大突发事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由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调查评估,并向总校报告。
3、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学校和事发部门负责。
需要援助的,学校提出请示,报相关部门审批。
四、责任与奖惩
(一)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对在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负伤、致残人员要依法给予抚恤与评残;
对牺牲人员要依法追任为烈士,对其家属子女要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给予照顾。
(三)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故、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学校制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各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提高学校应对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校教育持续稳定的发展。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省、市、区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分类分级
学校突出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分为两类:
(1)学校传染病疫情,群本性不明原因疾病;
(2)学校食物中毒事件;
根据突出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
学校突出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四级:
I级(特别重大)、Ⅱ(重大)、Ⅲ(较大)和Ⅳ(一般),由国家、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认定。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乌丹镇中心小学突然发生,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可能造成师生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5、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患未然。
贯彻“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预防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开展好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和学校保健教师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意识,自我防范意识以及自救,互救的知识技能,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出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履行教育行政部门为学校和师生服务的职能,有计划地加强常态下的演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把保障学校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丁和危害。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部门属地管理为主的学校突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和管理网络。
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学校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和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突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并实行“一把手”责任制。
(4)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范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使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迅速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卫生专业人员的作用,主动依靠和配合卫生部门及专业人员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处理、稳定等工作。
6、应急预案体系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预案,由学校负责制定和实施,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2)各部门突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由各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并报学校备案。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根据全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必要时成立上海市三门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校长任总指挥,书记、副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并分工负责相关应急工作。
成员由处室主要领导担任。
在校长的领导下,通过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处置和部署学校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必要时)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指挥部设6个应急组:
(1)应急指挥协调组:
主要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排及相关重要文稿的起草;
有关领导督导检查行程安全;
相关文件的运转和整理归档;
协调落实防控期间值班人员及值班电话的畅通,发挥综合协调、运转枢纽作用。
(2)应急防控组:
主要负责了解、掌握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
办理区教育局、区政府部署紧急重要事项;
及时向区教育局、区政府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重要情况和建议;
会同区教育局卫保所和卫生部门分析、研究,提出符合实际的防控政策和措施,根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和情况,指导各部门实施应急响应,启动各级应急预案,指导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应急处理、调查评估等工作,防止突发事件在校园内发生和流行,全校防控人员的业务培训。
(3)应急信息组:
主要负责全校防控工作下情上达信息渠道的畅通;
收集汇总(日报告、零报告),分析和上报有关工作信息;
应急处置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重要信息、工作简报和必要的宣传材料编印发放,总结推广防控工作经验和做法。
(4)应急监督组:
主要负责督促落实区政府、区教育局领导和学校领导有关批示、指示、决定的事项;
帮助、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防控政策、措施的落实,汇总上报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5)应急保障组:
主要负责全校的通信畅通;
组织、协调、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各、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消毒设备和药品等物资的采购,调度和供应;
经费预算和相关经费落实;
办公地点、设备、用品的落实;
指挥部及相关人员的生活保障、交通保障、卫生防护保障、医疗保障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6)应急教育教学管理组:
主要负责停课、复课、考试、招生活动安排等教育教学工作管理;
停课不停学,指导学生利用各种形式学习;
做好学生、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和校园秩序稳定工作。
2、常态管理机构与职责
常态情况下,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构与办事机构设在政教处。
主要职责:
指导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信息平台建设,预防预警机制建设,学校传染病,食物中毒事故监测,预警预防信息的发布以及“即发即报”工作”,指导学校各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及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应急演练的培训,提供技术服务,努力提高应急能力,开展学校卫生老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协助卫生部门处置较大和一般的学校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事故,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部门职责
学校各部门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执行机构,直接负责本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宣传教育。
1、监测、预警与报告
(1)监测
学校建立监测网络,完善监测机制。
依据上级有关部门提供的监测信息,以及学校各部门报告各种传染病流行及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或可能突发等情况,整合监测信息,及时开展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的风险分析。
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因病缺课的监测机制。
(2)预警和发布
学校根据教育局监测分析结果,学校要进行同步应对,向全体师生员工发出预警。
预警级别依据学校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进行。
预警信息包括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学校网站、电子屏幕等方式进行。
(3)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建立学校责任报告人制度,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特别重大和重大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学校立即如实向教育局、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学校立即做出应急反应。
学校和各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学校和各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2)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需要区政府、区教育局处置重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政府领导、教育局领导指示或者实际需要,经政府领导或教育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
(3)应急响应措施
学校应急措施:
A、执行上级政府和教育局及其有关部门决定采取的措施;
B、在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下,制订采取救援的措施和方案,组织专家队伍和应急队伍实施救援,防止扩大、次生事件;
C、根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向区政府、区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提出支援请求;
D、帮助、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防控政策、措施的落实;
E、全校或部分班级限制或者停止集会活动、停课,启动停课不停学方案;
F、及时向政府、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各部门响应措施:
A、按照教育局、卫生局和学校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B、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各类人员、物资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C、紧急采取隔离阻断传染源,消毒等措施,封闭或者封存教室、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
D、严格晨检、考勤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E、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密切保持与事件发生点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掌握突发事件动态信息;
F、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外来人员的管理;
G、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广大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H、部署做好师生和家长的稳定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控制事态发展;
I、督促学生监护人按照有要求做好预防性服药和预防性接种工作;
J、及时向学校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应急结束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害因消除后,现场队伍应予以撤离。
向教育局请求,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状态。
3、信息发布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由上级行政部门负责,任何学校和个人无权发布信息。
4、善后处置与调查评估
学校各部门要积极稳定、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学校要对特别重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报教育局和上级有关部门。
四、应急保障
学校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预案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通信、医疗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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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管理
学校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指导、检查、督促工作。
各部门要认真实施健康教育,落实各项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减灾等常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体师生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应急救援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
六、责任追究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学校制定,由学校负责解释与组织买施。
各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
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1年3月
三、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为预防我校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应对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确保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由校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交通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三、预防措施
1、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体师生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规范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3、坚持责任到人,强化安全督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4、值班教师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教育的学生要将其报告给相关的班主任进行处理。
5、值班教师要在学生进出校门的时间到现场做好组织工作,要指挥师生和外来办事人员摆放好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以防止阻塞交通。
外来车辆应主动接受门卫管理并登记。
6、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学习交通法规及有关交通安全预防等方面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7、引导师生文明乘车,不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载车。
坐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
8、教育师生上下班或上学、放学走绿色通道,在指定位置过马路,横穿马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9、教育学生不在马路上玩耍、游戏、打闹。
10、加强教职员工自驾车辆和租用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行驶。
11、教育学生按规定骑车,确保安全。
12、学校组织的群体性外出活动,应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租用车辆和船只等交通工具,确保安全。
四、应急处置
1、报告。
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所有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立即报告。
一般情况报告程序:
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与学生应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情况;
组长根据情况决定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非常特殊可越级上报。
2、应急工作分工:
(1)现场处理组:
校长、主任
职责任务:
迅速处理现场情况。
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
①迅速报告交管部门(电话110),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②如有伤者,应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将伤者送医院救治,做好抢救准备,尽可能将损失和影响消除或降低到最低程度。
③向区教育局报告。
④向校内发出指令。
(2)留校处理组:
政教处、总务处主任
迅速做好了解情况、做好接应工作。
具体准备工作:
①迅速查清事故教师或学生的人数、姓名、家庭地址、家长或家属姓名。
②迅速通知应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集中。
③根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迅速落实医院、车辆及有关人员。
(3)机动应急组:
教导处、年级组长和各班主任
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随时准备接应的一切准备。
(4)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
①工作日应做到24小时开机,必须保持通信畅通。
②休息日,尽可能做到24小时开机。
3、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对事故不争议的,可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不能撤离的,由交管部门处理。
4、应急预案小组和相关人员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和作出处理,并组织上报。
六、责任与奖惩
1、对在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2、发生事故后,相关人员应及时向学校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罚。
2011年3月
四、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的安全,能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应急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导思想
预防万一,防患于未然,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本预案所称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定义为:
突然发生,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具有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
食用感染疫病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
食用被污染的食物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爆发与流行;
以及人为加入有毒物质,使人体健康受到损害的重大社会影响的急性事件。
二、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熊贵刚(校长)
谢传贤(主任)
喻龙(教导副主任)
李天顺(办公室工作员)王灿(办公室工作员)
2、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总结、研讨。
3、职责分工
熊贵刚——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全面工作。
谢传贤、喻龙——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络,通报信息,总结汇报工作。
王灿、李天顺——负责对师生餐厅、服务部食品卫生实行监督管理。
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检查组、医疗救护组
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学校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制订应急处理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