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手工制茶赛项制度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1998753 上传时间:2023-02-02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47.5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度手工制茶赛项制度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度手工制茶赛项制度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度手工制茶赛项制度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度手工制茶赛项制度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度手工制茶赛项制度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度手工制茶赛项制度Word格式.docx

《度手工制茶赛项制度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度手工制茶赛项制度Word格式.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度手工制茶赛项制度Word格式.docx

报到

24日

8:

00-14:

15:

00-16:

15

选手熟悉场地

指导教师参观场地

分批次

16:

15-17:

30

领队会议

抽签

25日

30-9:

开赛式

9:

15-11:

扁平绿茶手工制作竞技

同一批、A场地

10:

卷曲绿茶加工技术缺陷诊断竞技

同一批、B场地

30-15:

扁平绿茶加工技术缺陷诊断竞技

13:

卷曲绿茶手工制作竞技

15-24:

红茶手工制作竞技

同一批、C场地

青茶手工制作竞技

同一批、D场地

26日

0:

00-9:

红茶加工技术缺陷诊断竞技

12:

15-13:

青茶加工技术缺陷诊断竞技

18:

30-19:

闭赛式

报告厅

竞赛流程如下:

 

六、竞赛赛卷

本赛项是公开赛题,个人参赛。

共分手工现场制茶竞技和茶叶加工技术缺陷诊断竞技2个环节。

(一)手工现场制茶竞技环节(占总成绩的90%)

参赛选手按照报名参加的单项比赛,如扁平绿茶、卷曲绿茶、红茶及青茶,在规定时间按照该类茶典型手工制作规范现场进行竞技比赛。

其中绿茶鲜叶500g,竞赛时间2h;

红茶和青茶鲜叶2500g,竞赛时间24h;

每项赛事,器具统一、鲜叶统一、场地统一、时间统一;

评委从制茶现场操作规范、成品茶制茶率和茶叶品质感官评审三个方面进行评比。

鲜叶原料及竞赛时间表

考核分项

加工原料

比赛时间

设备条件

扁形绿茶

一芽一叶0.5kg

2h

电炒锅

卷曲形绿茶

青茶(乌龙茶)

一芽二叶2.5kg

24h

水筛、晾青架、电炒锅、烘焙机

红条茶

水筛、晾青架、发酵机、烘焙机

(二)茶叶加工技术缺陷诊断竞技环节(占总成绩的10%)

参赛选手根据组委会提供的一份同本人手工制茶同一类的茶叶50g,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茶叶评审场所,按照该类茶评审标准要求,对茶叶品质进行感官评审,写出外形、汤色、滋味、香气及叶底评语,并指出该茶叶加工技术主要缺陷,同时给出工艺改进要点建议。

竞赛时间1h,答题样卷如下:

选手参赛编号:

茶样类别:

1.茶叶品质评语

外形、汤色、滋味、香气、叶底。

2.茶叶技术缺陷诊断

主要加工技术不足是

工艺改进要点建议。

七、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本竞赛为个人赛。

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中职学校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的同校在籍学生,年龄不超过21周岁(当年),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19年5月1日为准。

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的比赛。

各地区参赛队每位参赛选手应确定参赛项目(在扁平绿茶手工制茶、卷曲绿茶手工制茶、红茶手工制茶、青茶手工制茶4个单项中限报1项)。

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各省参赛队由1名领队、每个参赛队由1-4名选手和1-4名指导教师组成,同一学校相同赛项参赛人数不超过2人。

参赛选手经组委会确认后原则上不得变更。

暂不邀请境外代表队参赛。

2.本赛项主要考核选手传统手工制茶技艺,培养选手爱岗敬业与创新能力;

所有选手只参加某种茶(扁平绿茶、卷曲绿茶、红茶、青茶)手工制茶两个竞技环节,依次为手工现场制茶竞技和茶叶加工技术缺陷诊断竞技:

(1)手工现场制茶竞技环节。

参赛选手按照报名参加的茶类如扁平绿茶、卷曲绿茶、红茶及青茶,在规定时间按照该类茶典型手工制作规范现场进行竞技比赛。

(2)茶叶加工技术缺陷诊断竞技环节。

全部比赛项目2天内完成。

3.领队会议上组织领队抽取“参赛编号”,确定比赛各比赛环节的批次(比赛时间段),参赛选手必须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并佩带参赛证件,提前30分钟到候考室检录,在引导员带领下至相应赛场,并抽取赛位号到指定的位置就位,完成相应竞赛任务。

等比赛正式开始后,方可进行操作。

4.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除携带竞赛所需自备用具外,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不得在赛场内大声喧哗,不得作弊或弄虚作假;

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若因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进行比赛,裁判长有权终止该名选手比赛;

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的,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5.比赛终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

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6.参赛选手应遵守竞赛规则,遵守赛场纪律,服从大赛组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竞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7.赛前一天,各领队和选手组织参观设备场地。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裁判、仲裁、监督及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4.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老师以及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5.本赛项根据比赛场地情况要求,嘉宾、观摩团队、参赛队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等均可到指定观摩区域观摩比赛;

观摩比赛时各观摩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观摩纪律,观摩人员须按指定路线进入指定区域就座,就座后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比赛过程中不允许摄像,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三)裁判人员守则

1.坚持原则、公正评判、不徇私情,遵守赛事保密规则。

2.按大赛规定的时间到达赛场,不迟到早退。

3.执裁全过程坚守岗位,恪尽职守。

4.裁判长全面负责裁判组的工作并裁决有争议的技术问题。

5.裁判组全体成员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执行裁判工作,严格遵照技术比赛要求、规则及评分标准对其所评判的内容给予正确检验、评分,每项内容应经仔细核对,由参加评判的裁判组成员在有关记录表上签字,再交裁判长审核后签字确认。

6.裁判人员负责核对选手身份,检查场次和工位号等。

7.比赛过程中,监督选手按大赛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8.在比赛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裁判人员应及时向裁判长或联络员反应,以便及时做出处理。

9.裁判组全体成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不得互相串通检验、评分情况,在组委会办公室未公布技术比赛成绩之前,任何人不得泄露评判情况。

(四)领队(技术指导)守则

1.负责本队的管理,包括赛事、生活和赛场外的安全等事宜。

2.代表本队参加领队和技术指导会议,及时与组委会保持联系。

3.以身作则,顾全大局,共同维护比赛秩序。

4.竞赛期间,在指定休息室休息,不得进入比赛区域。

(五)大赛工作人员守则

1.严守大赛岗位职责,听从赛区组委会办公室指挥调度。

2.举止文明,态度和气,工作主动,服务热情。

3.不相互打听、传递比赛情况。

4.必须佩带大赛工作证上岗。

八、竞赛环境

本次竞赛在指定比赛赛场进行,比赛地点按两个环节(茶叶现场制作、茶叶感官评审)分别布置,其中茶叶现场制作又分四个区域,扁平绿茶制作区、卷曲绿茶制作区、红茶制作区、青茶制作区;

茶叶感官评审分两个区域,裁判评判选手茶叶品质区、选手诊断茶叶加工技术缺陷区。

各比赛场地环境照明、控温良好,能提供稳定的水、电,并备有供电应急设备和消防设备;

每个分项考核场地面积约为200-350m2,场地内设有相对独立的操作台/凳,每个操作台按照每个赛项每批次参赛人数不同分为不同展示区,每个展示区标明编号。

比赛时每队选手占用一个展示区作为比赛用台,其使用面积为10-15m2,比赛场地设有制茶设备(评审茶器具)、电插座,供选手使用。

九、技术规范

竞赛项目的命题结合茶叶手工制茶职业岗位的技能需求,并参照《评茶员国家职业标准》和《茶叶加工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四级)中相关标准制定。

序号

标准号

名称

1

GB/T23776-2018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十、技术平台

竞赛项目所用主要大型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规格

单套数量

龙井茶电炒锅

64CM口径,3500W功率

40

2

红茶发酵机

6CFX-8(双门)

5

3

茶叶烘干机

KX-8AS(旋转式)

10

4

发酵箱

20×

35cm

晾青架

标配

绿茶制作器材

材料与工具

规格说明

数量

茶鲜叶

一芽一、二叶

(一芽一叶不低于80%)

500克/人

棕帚

1把/人

大簸箕

常规

1只/人

小簸箕

毛巾

白色

1条/人

6

茶油

1份/人

7

矿泉水

500ml

2瓶/人

红茶制作器材

(一芽二叶不低于80%)

2500克/人

2只/人

青茶制作器材

开面二、三叶

或同等嫩度对夹叶

包揉布

1.2m×

1.2m

1张/人

水筛

3只/人

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制定原则

手工制茶竞赛评分标准参照《评茶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评茶员职业资格三级、四级)中相关标准和手工制茶职业岗位的技能需求及GB/T23776-2018茶叶感官审评方法制定。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充分展现参赛者手工制茶综合技能,为选拔与培养传统手工技艺工匠人才,制定相对科学与完善的评价体系。

(二)评分方法

以120名参赛选手为例,竞赛将分绿茶组(A1组、A2组)、红青茶组(B1组、B2组)同时进行,A1组每批30名选手同时比赛,2名现场裁判执裁,第一天上午2h完成;

A2组每批30名选手同时比赛,2名现场裁判执裁,第一天下午2h完成。

B1组和B2组在两个场地,每批各30名选手同时比赛,各2名现场裁判执裁,24h内完成比赛。

选手手工制茶环节结束后,有序进入茶叶加工技术缺陷诊断竞技环节,该环节操作时间1h。

选手手工制茶过程中,现场裁判对选手的手工制茶规范进行现场评分;

选手完成制茶操作后,现场裁判进行手工制茶率评判;

茶叶感官评审裁判对选手制作的茶叶从外形、汤色、香气、滋味、叶底几个方面进行评分;

茶叶加工技术缺陷诊断竞技环节裁判组从操作规范、茶样品质评审、技术缺陷诊断几个方面进行评分。

各选手得分经裁判组审核后张榜公布。

分数公布时只显示参赛队伍的参赛序号和在该环节获得的分数。

本次竞赛各项成绩按照百分制加权计分。

总成绩(分)=手工制茶规范操作竞技分数×

5%+手工制茶率竞技分数×

5%+手工制茶感官评审分数×

80%+茶叶加工技术缺陷诊断竞技分数×

10%。

参赛选手放弃任一环节将不参与比赛总分排名统计。

选手竞赛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手工制茶感官评审成绩较高者排名在前,依然相同的情况下,则以茶叶加工技术缺陷诊断竞技成绩较高者排名在前;

若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以手工制茶率竞技成绩较高者排名在前;

若成绩相同情况下,则两位选手现场以抽签的某一茶叶加工技术缺陷诊断同台竞技,得分高获胜。

(三)评分细则

1.手工现场制茶竞技

(1)现场制茶操作规范评分细则(占总成绩的5%)

考核项目

考核要点

分值

职业素养

工作态度认真、细致,无违规

制茶流程规范与

关键技术熟练程度

制茶规范操作科学合理、无遗漏

25

技术娴熟、标准掌握适度

20

设备操作规范与操作场地秩序

设备操作安全规范、熟练

场地干净整洁、注意卫生防护

现场结束整理

现场整洁度、现成工具复原摆放

超过比赛规定时间

(2)手工制茶率评分细则(占总成绩的5%,其中茶叶含水量占3%。

成品茶制率占2%)

茶叶含水量

水分含量≤7%

60

7%<

水分含量≤8%

8%<

水分含量≤9%

9%<

水分含量

成品茶制率

绿茶制率≥19%

红茶制率≥20%

青茶制率≥20%

18%≤绿茶制率<

19%

19%≤红茶制率<

20%

19%≤青茶制率<

绿茶制率<

18%

红茶制率<

青茶制率<

(3)手工制茶品质感官审评细则(占总成绩的80%)

茶类

外形

汤色

香气

滋味

叶底

绿茶

红茶

青茶

35

备注:

具体评分参照GB/T23776-2018茶叶感官审评方法的规定,根据往届比赛实际情况,对各项因子权重进行了合理调整。

2.茶叶加工技术缺陷诊断竞技

茶叶加工技术缺陷诊断评分细则(占总成绩的10%)

操作规范

仪容、仪表符合规范

干评外形操作规范

湿评内质操作规范

茶样品质评审

采用五项因子评审茶样,正确书写茶叶品质评语,外形、汤色、滋味、香气、叶底,每项5分

技术缺陷诊断

根据茶样评审品质,指出茶叶加工操作过程中主要技术不足

给出技术修正和茶样处理,简要的合理化建议

茶叶加工技术包括贮藏保存技术。

十二、奖项设定

本赛项设个人奖。

以实际参赛选手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获得一等奖的个人赛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十三、赛场预案

(一)在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赛场全面开放,欢迎各界人员沿指定路线、在指定区域内到现场观赛。

为了使大赛安全顺利地进行,保障参赛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按照比赛技术规范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同时制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大赛期间突发安全事故。

(二)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承办单位赛前按照赛项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比赛现场内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十四、赛项安全

(一)成立竞赛安全工作组,分设安全用电、用气、防火等安保人员,对赛场内所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大赛期间,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二)对竞赛中可能出现的伤害事故,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备好急救药品及车辆,确保及时实施救助。

(三)制定赛场指示图,竞赛期间遇有突发或紧急情况,有关人员按赛场疏散图指标指示,有指定专人指引、带领及时做好疏散。

十五、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地区的院校名称;

同一院校只能组一个参赛队参加比赛,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2.参赛队选手必须购买在竞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3.参赛队对大赛执委会发布的所有文件都要仔细阅读,确切了解大赛时间安排、评判细节等,以保证顺利参加比赛。

4.参赛队伍负责本参赛队的参赛组织和大赛的联络,并按时参加领队会议。

5.参赛队按照赛项赛程安排,凭赛项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6.参赛队员将通过抽签决定比赛场地和比赛顺序。

7.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

8.对于本规定没有规定的行为,裁判组有权作出裁决。

在有争议的情况下,裁判的裁决是最终裁决,任何媒体资料都不做参考。

9.本竞赛项目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二)指导教师须知

1.做好赛前抽签工作,确认比赛出场顺序及场地,协助大赛承办方组织好本单位比赛选手的各项赛事相关事宜。

2.做好本单位比赛选手的业务辅导、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工作,对参赛选手及比赛过程报以平和、包容的心态;

共同维护竞赛秩序。

3.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尊重和支持裁判工作,不随意进入比赛现场和其他禁止进入的区域,确保比赛进程的公平、公正、顺畅、高效。

4.当本单位参赛选手对比赛进程中出现异常或疑问,应及时了解情况,客观作出判断,并做好选手的安抚工作。

经内部进行协商,认为有必要时,可在规定时限内向赛项仲裁工作组反映情况或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各参赛队应在竞赛开始前一天规定的时间段进入赛场熟悉环境。

3.根据报名时确定的竞赛内容,比赛批次和工位将通过抽签决定。

比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离开比赛场地,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但离开期间的时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4.每批次参赛选手必须在正式比赛前30分钟到候考室报到,报到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并携带(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参赛证、胸牌。

只有等比赛正式开始后,方可进行操作。

5.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由组委会提供),不允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

现在操作考核项目的操作规程、数据记录纸、签字笔等将由组委会统一提供,现场提供的物品各参赛队可以根据竞赛需要自行选择使用。

6.竞赛时,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各参赛选手需在抽签确定的工位上完成相应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

7.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在赛场内大声喧哗,不得作弊或弄虚作假;

若因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进行比赛,裁判长有权终止该队比赛;

8.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各参赛队应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参赛队欲提前结束比赛,应向现场裁判员举手示意并记录比赛终止时间,比赛终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

9.竞赛操作结束时,各参赛队要按照大赛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竞赛材料,按照现场考试要求的名字进行命名,如不符合命名规则,体现单位信息与编号信息的,该队竞赛成绩将被取消。

(四)工作人员须知

2.在执委会及下设工作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

3.熟悉比赛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比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

4.举止文明,态度和气,工作主动,服务热情。

5.不相互打听、传递比赛情况。

6.必须佩带大赛工作证上岗。

十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

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

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大赛采用两级仲裁机制。

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

赛项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

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七、竞赛观摩

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比赛原则,本赛项特别设置专用观摩通道。

在不干扰竞赛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嘉宾、观摩团队等各界人员在指定时间,由专人引导进入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农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