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智慧医疗工作三年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为提升我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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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智慧医疗工作三年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为提升我省

 

安徽省智慧医疗工作三年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省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

 

服务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关于

 

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

 

2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

 

意见》(皖政办〔2018〕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智慧医疗建设实际,制

 

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

 

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

 

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全体人民健康为出发点,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为

 

导向,大力推动健康医疗信息系统和公众健康医疗数据互联融合、开放共享,消

 

除信息孤岛,通过“互联网+医疗健康”,积极探索智慧医疗合作、服务、运行

 

模式,不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在全省的覆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

 

为打造健康安徽提供有力支撑。

 

在实施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一)需求导向、以人为本。

突出健康医疗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拓展服务渠道,

 

延伸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效率,加快行业科学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

 

多样化的健康医疗需求。

 

(二)统一权威、创新驱动。

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大数据采集、

 

存储、发布、应用的平台和服务体系,实现医疗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扩大

 

健康医疗资源有效供给。

 

(三)开放融合、共建共享。

鼓励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坚持统筹规划,促进互

 

联互通,形成多方参与、共建共享、授权分管、服务规范的便民惠民新格局。

 

(四)强化标准、确保安全。

按照法规为本、标准先行,安全为上、保护隐私的

 

要求,健全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增强安全技术支撑能力,确

 

保信息安全可控。

 

二、目标任务

 

(一)居民医疗体验明显改善。

居民就诊更加方便快捷,能够自助挂号、预约、

 

线上支付、结果查询等,居民能够享受更加全面及时的健康服务。

 

(二)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质量明显提升。

优化医疗机构的服务流程,推动

 

信息共享,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断、远程医疗等服务,提高看病效率,提升服务

 

质量,医疗机构上下联动和医疗资源供给更加高效。

 

(三)监管部门监管能力明显加强。

监管部门能够动态掌握各类医疗健康相关数

 

据,统计和预测评价居民健康状况,对医疗服务、价格、药品等智能化监管能力

 

和水平得到提升,管理精细化和决策科学化有较大提高。

 

(四)业务协同共享程度明显提高。

行政监管部门和各医疗卫生机构实现资源信

 

息共享,业务高效协同,医疗健康服务业务协同智能化水平实现较大提升。

 

(五)健康医疗产业较快发展。

健康医疗大数据及健康医疗领域重点和关键技术

 

实现较快发展,与医疗健康相关的人工智能技术、大型医疗设备、生物三维打印

 

技术等智慧医疗产业初具规模。

 

力争利用3至5年时间,居民就医模式、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管理模式、政府监

 

管模式以及商业模式实现创新和变革,健康医疗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安徽特

 

色的智慧医疗体系基本建成,安徽智慧医疗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公众对医

 

疗卫生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建设内容

 

(一)统筹规划基础建设

 

1.严格执行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标准。

各地、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全国医疗健康数据资源目录、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省统筹区域平台和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指引、数据标准等相关规定建设应用系统,统一数据接口,确保信息系统标准统一和互联互通。

各医疗机构、业务部门已建的信息系统及平台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改造和整合。

 

2.建立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协调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全省、市、县及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逐步与国家平台有效贯通。

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

 

同。

推动市级平台与已建或在建的县级平台实现对接,鼓励市级平台向未建设区域平台的区县提供虚拟平台服务。

 

3.建设规范统一的基础信息数据库。

加快建设基础医疗健康资源信息数据库,整合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数据库,持续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

 

4.加强通信存储等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高速宽带网络普遍覆盖城乡各级医疗机

 

构,根据远程医疗、医疗信息共享等需求,积极推进远程医疗专网建设,保障医

 

疗相关数据传输服务质量。

在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中推广云存储和云服务模式,

 

积极探索云HIS应用。

 

(二)推广智慧医院建设

 

1.开展智慧医院创建。

积极推进智慧医院标准化建设,制定智慧医院建设规范和评价标准。

依托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数据融合等前沿技术,推动智慧就医、智慧诊断、智慧治疗、智慧病房、智慧后勤和智慧管理发展。

以国家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为标准对全省二级

 

以上医院开展就医流程的信息化改造,整合医院各类系统资源,优化服务流程,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提升医院管理效率。

 

2.发展互联网医院。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依托实体医院发展互联网医院,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为患者在线提供医疗咨询、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以及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

医师在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

 

3.探索线上处方流转。

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

加强医疗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的处方进行在线审核。

二级以上医院的临床药师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合理用药指导,并指导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4.推广人工智能临床诊疗系统应用。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与人工智能企业合作,开展人工智能临床诊疗系统在智能医学影像识别、病理分型、多学科会诊、中医辨证论治以及多种医疗健康场景下的研发、验证、应用和推广,提高医疗服

 

务效率。

 

(三)推动医疗信息互通共享

 

1.拓展安徽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功能。

实现网上预约挂号、预约转诊、预防接种、家庭医生签约、医疗费用查询、检验检查结果推送、线上支付、诊前提醒、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健康教育、智能穿戴等医疗服务,减少患者排队等候时间,提

 

高看病就医获得感。

依托安徽医疗便民服务平台,提供健康科普知识教育,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素养。

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依托平台开展健康咨询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医疗卫生

 

机构按照统一的规范接入安徽医疗便民服务平台。

 

2.推广居民电子健康卡发放使用。

启动居民电子健康卡省内发放和在各级医疗机构内共享使用,实现居民身份识别、基本健康信息存储、跨区域跨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促进居民个人电子健康信息动态实时更新,强化个人健康与疾病监测的管理。

以电子健康卡作为授权方式,实现在线查询电子健康档案。

 

3.构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

以医疗影像云为核心,融合安徽省远程病理、远程心电、远程检验、远程诊疗等系统,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远程医疗服务平台。

通过

 

构建省市县乡四级的远程影像服务体系、省市县三级的远程病理服务体系、市县乡三级的远程心电服务体系、市县乡三级的远程检验服务体系和县乡两级的远程诊疗服务体系,推进优势医疗资源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率。

 

4.推广基层智能诊疗决策支持系统应用。

建设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生和家庭医生的智医助理全科辅助诊疗系统和中医辩证论治智能辅助系统,逐步建立全新基层辅助诊疗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就诊服务满意度。

探索建

 

设基层智慧医疗标准规范,打造省级基层智慧医疗服务示范区。

 

5.加快构建家庭医生智慧服务信息平台。

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鼓励开展网上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等服务,推进家庭医生服务模式转变,改善群众签约服务感受。

 

6.加强公共卫生在线服务管理。

结合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现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联通整合,做好慢病患者和孕产妇的在线健康状况评估、监测预警、用药指导、跟踪随访、健康管理等服务。

探索智能穿戴装备的应用,在实行健康数据分级分类的基础上实现对慢病患者和孕产妇基本信息实时采集和监测、评估,实现疾病预警、慢病筛查、主动干预。

创新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推进母子健康手册信息化,为妇女儿童提供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

建设计划生育“一次登记,全程服务”省级和市级平台,方便群众办证,提高人口、妇幼等数据互联互通水平。

 

7.推动中医区域诊疗信息体系建设。

将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建设纳入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范畴,依托省级中医医院,联合市、县(区)、乡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医药信息体系,弘扬传统医学,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

 

1.搭建医疗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

建立省、市、县三级通用医疗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强化诊疗行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安全。

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实现与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对接和实时监管。

强化网络可信体系建设,推进电子签名应用,推动建立服务管理留痕可溯、诊疗数据安全运行的健康医疗监管机制。

 

2.建设DRGs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省级DRGs监管平台,与全省二级以上医疗

 

机构互联互通,实现病案首页数据导入,完成医疗质量评估和控费管理工作。

 

3.建立医疗质量控制信息系统。

建立省质控信息系统平台,将全省省市县级质控工作联网,优化和加强对医疗机构质量控制工作的监管。

 

4.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分级保护制度和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安全建设。

 

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严格管理患者信息、用户资料、基因数据等信息。

加强各级各类医疗信息的安全防护,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监测和预警,强化容灾备份工作,做到定期备份,确保信息安全。

 

(五)推动医疗健康产业发展

 

1.建设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

加快建设覆盖中部大部分区域的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构建医养康护一体化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平台,促进医疗、医药和健康各相关领域数据融合应用,建立基于信息共享、知识集成、多学科协同的疾病诊疗和健康管理服务模式。

 

2.成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国家研究院。

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牵头成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国家研究院,加强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动医疗健康大数据高水平挖掘,高层次应用。

 

3.开展智慧医疗相关课题研究。

支持医院与高校、企业以联合建立智慧医院、智慧医疗联合实验室的形式,开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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