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工程整治工作方案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汇编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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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坍塌事故调查及查处情况等。
(二)整治内容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
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施工、监理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等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落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
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在安全报监时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监理单位是否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
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
是否参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等。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XX年6月至8月)
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落实。
(二)检查督导阶段(XX年9月至11月中旬)
县规划建设局将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检查。
市局将在企业自查、县规划建设局检查的基础上,对我县在建工程进行督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XX年11月下旬至12月)
县规划建设局将对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认真部署。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规划建设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局相关责任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站。
各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针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步骤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自9月起至12月,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规划建设局每月中下旬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不间断检查;
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抽查的方式,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
突出对深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体系、超高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严格执法,严肃问责。
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
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不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县安委会XX年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不少于2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不少于5个。
三、活动内容
(一)施工项目部管理标准化
1、项目管理制度标准化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与验收制度
(5)安全生产应急制度
(6)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8)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论证制度
(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及保养维修制度
(1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化。
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规定》(宜监字[XX]14号)和《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制度》(XX年11月13日发布)的要求配备,在工程项目竣工前不可担任其他工程项目部成员,并与中标通知书中配置人员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
因特殊原因需变更的,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二)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
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文明设施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XX)和《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所规定的内容和样式。
1、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
施工大门:
按要求设置大门,大门处设置门卫室、车辆冲洗设施及五牌一图、责任主体公示牌、重大隐患公示牌等。
施工围挡:
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高度城区主要路段和涉及市容景观路段不低于2.5M,其它不低于1.8M,围挡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
现场道路:
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的主要道路必须硬化,现场大门出入口硬化长度不少于20米,道路两侧应设置排水沟,道路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基本修筑完成。
现场分区:
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现场施工总平面按实际功能划分为各个模块。
现场防火:
现场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位置正确、可靠。
安全通道及临边防护:
“四口”、“临边”防护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设置,防护应牢固可靠。
临时用电:
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线路采取埋地或套管保护。
脚手架工程:
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架体基础做到平整、硬化,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设置且可靠牢固,防护材质符合要求,封闭严密美观。
厕所:
应设置通风良好的水冲式厕所,厕所内应有照明设施并设置水龙头和洗手池。
食堂:
所用建筑、装饰材料和设施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及防疫要求,炊事人员应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化:
按照《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安[XX]16号)和《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监控制度》(宜市建安[XX]5号)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把重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的申报、公示、实施、验收和施工方案论证关,狠抓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备案、安拆、检测和使用登记关,遏制施工现场“三违”行为,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坍塌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XX年1月—3月中旬)
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目的、意义和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宣传氛围。
全县所有施工总承包企业于3月10日前制定出台本企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
(二)全面实施(XX年3月下旬—11月)
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逐级落实到相关在建工程项目部并签订责任状,督促和指导创文明工地工程,每半年召开一次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潜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将活动推向深入。
1、积极配合第一季度开展的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及执行考勤规定等情况,对未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考勤不达标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工程项目进行停工、扣分、计不良行为等处罚。
2、积极配合第二季度联合市房管局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
检查做到全覆盖,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的贯彻落实、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三个百分之百”落实等情况,对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现场存在隐患处理不及时、“三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3、积极配合第三季度开展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活动随机检查。
对发现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工程项目,坚决予以严管重罚。
4、第四季度开展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回头看”专项检查。
对发现前面检查中仍存在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一律停工整改,并列入重点督查对象,对各责任主体和相关人员分别进行通报、记不良行为记录、扣分等处罚。
(三)总结考核(XX年12月)
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部应认真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于XX年12月10日前对各工地进行考核,对排名前3名的进行表彰,对排名最后3名的予以通报批评。
并于XX年12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上报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对我县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全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二)加强督导、确保成效。
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情况检查督导,督促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对活动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对活动开展不力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处理。
通过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开展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创建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