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计算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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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主营业务收入分类(用于二级科目设置,收入和成本对应设置)
房地产主营业务收入是指:
对外转让、销售、结算和出租开发产品等所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建设场地销售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结算收入和出租开发产品的租金收入。
其它收入是指:
商品房售后服务收入,以及销售材料、转让无形资产、出租固定资产等形成的收入。
二、房地产行业收入的确认原则(必须同时满足下述五项条款)
1、企业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例如,房屋已经出售完毕,但工程尚未竣工,虽然发票已开,但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比如地震了)
2、企业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经出售的房屋实行有效的控制;
(实际工作中可以理解为:
未与业主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不得确认收入)
3、收入的金额可以可靠的计量(实际工作中不存在问题)
4、相关的经济利益可以流入企业(实际工作中是预收款和按揭贷款,无问题)
5、相关已经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实际工作中可以理解为:
竣工结算,但中国实际情况是常年不结算,要依据合同合理办理)
上述收入确认仅仅针对上市公司,实际工作中以发票是否开具为准,否则税局有麻烦,这些仅仅为理论,并且在法律上不利于开发商。
法律与实际操作脱节是为了保护弱者利益,开了发票,会计该做收入还要做。
注意:
A、销售金额的确定,应当是建筑总面积来确定的销售金额,而不能是实用面积,目前中国销售大都是建筑面积,还便于会计核算,如果是实际工作中按照实用面积来销售房屋的,财务应用实用面积+公摊面积来计算并分摊成本。
B、已经办理销售、交付手续,但产权尚未办理的,企业应设置“代管房产备查簿”进行实务管理,但不得入账,也不得计提折旧。
例子:
收入凭证(开具发票时候):
结转成本的时候
借: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借:
主营业务成本――商品房销售成本
贷:
主营业务收入――商品房收入――配套设施成本
――土地转让收入――土地转让成本
――配套设施收入
开发产品-房屋(写字楼、公寓)
-配套设施(商店)
-土地
月末计算应纳税金,然后转本年利润
营业税金及附加――
应交税费-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
三、代建工程结算收入
代建工程:
不需要办理土地过户等手续,工程竣工办理交接手续后,按照委托方确认的结算价款,计入营业收入,并结转工程成本。
(因税法税率不一致,可考虑是否有税务筹划可能)
1、收到委托方预付工程款
材料采购银行存款等
预收账款
2、竣工结算,验收完毕,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应收账款同时:
借:
贷:
主营业务收入-代建工程收入贷:
应收账款
3、
发成的代建工程成本及费用
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征地拆迁,前期工程,基础设施等)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4、期末将开发成本转入开发商品;
营业成本自开发产品中结转。
四、出租产品租金收入的核算
知识点:
1、开发建成用于出租的,要自“开发产品”转入“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科目;
2、出租成本是:
损耗价值(也就是折旧)及修理费用
准备出租时
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
开发产品-房屋
结转收入对应成本时
主营业务成本-出租产品营业成本
出租开发商品-出租产品摊销
出售出租的房屋结转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商品房销售成本(按照净值)
出租开发商品-出租产品摊销(按照净值)
最后:
注销“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该科目和“出租产品摊销”对冲。
五、开发产品的核算科目
开发成本包括:
(三级及四级科目的设置)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
2、前期工程费:
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测费用、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建设场地)支出;
3、建筑安装工程费:
出包方式和自营方式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
七通工程(小区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的工程支出;
5、公共配套设施费:
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
6、开发间接费用:
管理开发项目的直接组织发生的工资、福利、折旧、修理、办公、周转房摊销等费用;
(还可以独立于开发成本,为一级科目,月末转入开发成本)
7、其它开发费用
会计科目设置
开发成本的二级科目,可以按照“土地开发”、“房屋开发”、“配套设施开发”、“代建工程开发”来设置二级;
实际工作中对于规模较小,也可以按照XX小区来设置。
六、土地开发成本的分配和结转
能分清受益房屋设施的,直接计入该小区成本;
不能分清的,计入“开发成本-土地开发”进行归集,待土地开发完成时,再计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或者“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总之,土地成本必须计入完工小区成本或者配套设施中去。
土地开发成本的分配分录
开发成本―――房屋开发――(XX小区)写字楼
房屋开发―――――――住宅楼
配套设施开发―――――商场(盈利性,出售,有收入对应)
配套设施开发―――――社区中心(公益性,要分摊到盈利性)
开发成本――土地开发(乙土地)
七、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归集分配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一样列入上述四个开发项目中去,对应为银行存款或者预付账款
八、配套设施费用归集分配
此科目与“土地开发”雷同,但分为公益性和盈利性,对于可单独出售的,如商场,列入开发成本中就不再公摊,对于社区中心等集体使用,无偿使用的,也要分配到其它开发项目中去。
在会计核算上,能够独立出售的,不用分摊,收入与成本对应,不能出售的,把成本合理分摊到其它可出售项目上。
在计算分配比例的时候,可以以建安预算为准。
各项目额占总预算比重分摊
九、开发间接费用的归集分配
间接费用分配率=当期开发间接费用/各项开发预算造价之和
某项开发产品应负担间接费用=该开发产品预算造价×
间接费用分配率
十、房屋、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计算结转
直接转入开发产品对应项目即可;
如开发产品-住宅楼
开发产品-写字楼开发产品-商场
十一、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核算
是房地产企业接收有关单位委托,代为开发建设的工程,或者中标承建的开发建设工程。
可以设置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开发成本――土地开发两个明细科目即可。
一般都通过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来进行核算,下设置三级科目,三级科目设置同上。
这里有个问题:
就是未竣工,但是房屋预售了,发票开具了,收入可以做财务账册确认,但还没有开发成本,如何结转收入对应的成本呢?
一般方法只能是以经过审核批准的预算为基数,计算结转对应的销售成本,此方法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税务机关会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