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入库申请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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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内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写“0”;
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填写。
3.“技术领域”是指: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内容。
其他领域”是指: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外的内容。
4.“企业财务状况”是指:
企业申报当年前1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
“销售收入”是指:
产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之和。
“总资产”是指:
流动资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等的总和,等于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
5.“技术来源”是指:
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地方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
6.“知识产权类别”是指:
已授权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7.“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是指:
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或拥有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8.“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
企业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9.RD代表研究开发项目编号;
PS代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编号。
RD和PS后取两位数(01、02、……)。
一、企业入库具备条件情况
(一)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及企业模式创新情况
A: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数量:
产品1:
编号: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名称
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技术领域
技术来源
企业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合作
该产品(服务)上年度销售收入
1.该产品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限200字内):
2.该产品与同类产品(服务)的竞争优势(限200字内):
3.该产品(服务)获得知识产权情况:
产品2:
B:
企业模式创新情况(简述企业模式创新和核心竞争力情况,限1000字内):
企业自评: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企业模式创新情况与入库要求对比:
达到入库要求/未达到入库要求
说明: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及企业模式创新情况是科技创新巨人企业入库条件之一: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A(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或填写B(企业模式创新情况),也可A、B项都填写。
具备A条件、或B情况达到相关评价要求,即达到入库要求。
否则未达到入库要求。
详可查阅申报指南。
(二)企业注册情况信息
企业注册地点
市
区
具体地址
广州市
企业注册时间
至今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至今不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单位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年度
企业是否独立法人
法人登记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企业负责人
企业近两年是否更名
企业上次更名前原名称
企业注册信息与入库要求对比
达到入库要求/不符合入库要求
企业注册情况信息是企业入库的条件之一。
要求申报对象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一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高新技术企业。
(3)企业知识产权情况
(4)
1.企业知识产权总量
发明专利
授权数量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授权数量
植物新品种权数量
软件著作权
数量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数量
2.企业近3年与核心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获得情况
序号
知识产权类型
知识产权名称
获得时间
登记号/证书号
与企业核心技术、产品、服务的相关性
1
(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选择,2选1)
1.相关性较强
2.
3.相关性不强
2
3
4
5
3.企业近三年获得与核心技术、产品、服务、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数量小计及与入库要求对比情况(相关性不强的知识产权不能纳入)
与入库要求对比情况
科目1
发明专利授权、植物新品种总数
1:
1件或以上,达到入库条件
2:
无,未达到入库条件
科目2
实用专利授权数量
2件或以上,达到入库条件
1件或无,未达到入库条件
科目3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总数
3件或以上,达到入库条件/
2件或以下,未达到入库条件
企业自评:
企业近3年知识产权获得情况与入库要求对比
上表科目1、科目2、科目3中,近三年是指自申报之日计算的三年内获得与核心技术、产品、服务、业务相关知识产权授权的,任何一个科目达到入库要求,申报企业近3年与核心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获得情况即达到入库要求。
如3个科目均未达到入库要求,则申报企业近3年与核心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获得情况未达到入库要求。
4.企业近3年获得与核心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明细表
所属项目编号
所属产品编号
授权知识产权项目名称
类型
授权号或登记号
授权日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摘要:
此知识产权摘要与企业申报领域核心技术、产品、服务的相关性说明:
(限150字内)
(5)企业科技人员情况
时间段
企业职工总数
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数量
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数量在企业现有职工总数中的占比
企业研发人员数量
企业研发人员数量在企业现有职工总数中的占比
2014年12月
%
1:
大于15%
2:
小于或等于15%
大于5%
小于或等于5%
2015年6月
2015年12月
2016年6月
研发机构专职研发人员名单(填写人数请不超过20个)
姓名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身份证号
(护照号)
签名
企业科技人员情况与入库要求对比:
企业现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数量在企业现有职工总数中的占比大于15%、且企业现有研发人员数量在企业现有职工总数中的占比大于5%,即达入库要求。
如否则未达到入库要求。
(6)
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2014年、2015年)研究开发费用情况(不足两年按实际经营年限填写)
企业经营时间是否大于两个会计年度
年度
企业销售收入总额
企业研开发费用总额
企业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2014
(如无则填0)
2015
近两年企业研开发费用总额在企业销售收入中的占比
近两年企业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在企业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中的占比
高于或等于3%
低于3%
高于或等于60%
低于60%
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不足两年按实际经营年限填写)与到入库要求对比:
近两年企业研开发费用总额在企业销售收入中的占比不低于3%(其中,企业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中的占比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即达到入库要求,否则未达到。
(六)企业近两年(2014年、2015年)组织开展科研项目情况
科研项目
(1)
项目名称
(参照高企领域)
项目来源
1.企业自主立项
2.省/市/区财政支3.持项目
中央财政支持项目
项目投入经费总额
其中国家、省、市、区财政支持总额
自筹经费总额
项目取得成果简介(限150字)
科研项目情况小计
项目数量
(自动计算)
投入经费额度
(七)企业经营情况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企业总收入情况
2014年企业总收入(单位:
万元)
2015年企业总收入(单位:
2014年企业纳税额(单位:
2015年企业纳税额(单位: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名称
收入(单位:
占企业年度总收入比重
(多行)
2.企业近两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2015年:
2014年)
自动计算
企业经营情况与入为要求对比: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占企业年当年(指申报时的前一会计年度)收入的40%以上,或企业年度销售收增长率在40%以上(指申请时的前一个会计年度与前第二个会计年度相比),即达到入库要求。
否则未达到。
(八)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情况
企业是否设立研发管理部门
企业专职研发管理人员数量
企业是否设立财务管理部门
企业专职财务管理人员数量
企业是否设立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帐或专帐
企业前期是否承担过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并按时通过验收
数字
(1)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情况简介(限200字以内)
(2)企业专职研发管理人员情况
(3)企业专职财务管理人员情况
(4)企业近两年(2014年、2015年)科技成果转化及产出情况
成果名称
(1)
成果类型
专利/技术/决窍/新产品/其他
项目形成效益简介(限150字)
成果名称
(2)
近两年科技成果数量小计
企业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情况与入库要求对比:
企业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帐或专帐,即达到入库要求,否则未达到。
(九)企业申报承诺
是否申报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入库补贴
是否承诺获得以上补贴后,将专项用于本企业开展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
是否承诺自获得资助次年起须连续三年向所在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工作的年度情况(报送时间、表格和方式另行通知)
(十)推荐审核意见
1.申报单位意见(意见模板为:
同意申报,承诺获得补贴后,将专项用于本企业开展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
)
2.
申报单位:
(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
年月日
3.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4.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十一)附件材料
注释:
必备附件为
方式一,提供以下所有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
或方式二,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报企业2014年12月、2015年6月、2015年12月、2016年6月等4个时间节点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或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专职研发人员均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交身份证明、学历、职称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专职研发人员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个人所得税缴纳或社保缴纳材料(入职时间与该时间段不同提交实际入职时间段个人所得税缴纳或社保缴纳材料)。
对于外籍研发人员,申报企业应提供能够证明劳务关系的佐证材料。
企业研发人员不足20人的,按实际人数提供证明材料。
研发人员超20人的,提供前20人证明材料。
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14-2015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和表一)复印件。
2015年企业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
6
经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2个会计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实际年限不足2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7
经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2个会计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经营不足2年的企业,按实际年度出具审计报告)和近1个会计年度(2015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8
近3年(自申报企业提交申请日起,上溯3年)知识产权材料:
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
知识产权证书(已授权),国家知识产权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
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
9
研发组织和财务管理水平材料:
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
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10
企业专职研发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专职财务管理人员身份证、会计证等复印件。
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附件为
近2年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
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近2年研究开发活动材料:
立项报告、立项批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关键页)如:
研发投入证明材料、中期报告、结题报告、阶段性成果等。
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
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