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测函16号附件1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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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气象报告18

(一)天气现象电码18

(二)重要天气报19

四.应急加密观测24

一.观测业务要求

(一)观测时次

1.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自动观测项目每天24小时连续观测。

2.基准站、基本站定时人工观测次数为每日5次(08、11、14、17、20时),一般站定时人工观测次数为每日3次(08、14、20时)。

(二)观测项目

1.各台站均须观测的项目:

能见度、天气现象、气压、气温、湿度、风向、风速、降水、日照、地面温度(含草温)、雪深。

2.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指定台站观测的项目:

云、浅层和深层地温、蒸发、冻土、电线积冰、辐射、地面状态。

3.由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指定台站观测的项目:

雪压、根据服务需要增加的观测项目。

4.有两套自动站(包括便携式自动站)的台站,撤除气温、相对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蒸发专用雨量、地温等人工观测设备(人工雨量筒必须保留);

仅有一套自动站的台站,应保留人工观测设备作为备份,并按要求进行维护。

5.已实现自动观测且正式业务运行的观测项目,取消该项目的人工观测。

6.为了保持观测方法和观测手段的延续性,张北(区站号:

53399)、长春(区站号:

54161)、寿县(区站号:

58215)、电白(区站号:

59664)、贵阳(区站号:

57816)、格尔木(区站号:

52818)、银川(区站号:

53614)和阿勒泰(区站号:

51076)共8个基准站长期保留人工器测观测任务,在08、14、20时开展原有人工观测任务(含自记仪器记录整理、云状观测)。

表1定时人工观测项目表

站类

北京时

真太阳时

08时

11、14、17时

20时

日落后

基准站

基本站

总云量

低云量

云高

能见度

冻土

雪深

雪压

降水量(结冰期)

蒸发量(结冰期)

日照

一般站

能见度(仅14时)

人工观测的天气现象白天需连续观测,夜间应尽量判断记录。

结冰期无称重式雨量传感器的台站需在定时观测时次人工观测降水量。

(三)观测任务与流程

1.每日观测任务

(1)每日日出后和日落前巡视观测场和现用自动站的采集器、传感器、综合集成硬件控制器等仪器设备及备份观测设备,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采集器和计算机运行正常、网络传输畅通。

具体时间各站自定,站内统一。

(2)逐时上传地面小时数据文件、辐射数据文件,按规定上传加密数据文件。

(3)按规定编发重要天气报告。

(4)电线积冰观测时间不固定,以能测得一次过程的最大值为原则。

(5)日落后换日照纸,20时至23时45分上传日照数据文件,复验日照需更正的,在次日10时前更正上传。

(6)每日20时后上传当日分钟数据文件;

检查当日数据是否齐全,并做好数据文件的备份;

00时后自动上传日数据文件(现行业务软件利用霾日记录方法在00时后对日数据文件中的天气现象段进行自动订正上传)。

若已自动发送的日数据异常(或分钟数据文件未按时上传),在次日08时前通过业务软件更正(或重新)上传。

(7)按照《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装备运行监控业务运行规定(试行)》(气测函〔2015〕166号)要求,在ASOM系统中做好运行监控与维护维修信息的填报等工作。

(8)守班期间,因硬件故障导致整套自动站无法正常工作,经排查在1小时内无法恢复时,及时启用备份自动站或便携式自动站。

无备份自动站或便携式自动站的,仅在定时观测时次进行人工补测。

(9)每日监测并在值班日记中记录探测环境变化情况,探测环境有变化时应及时上报。

2.定时观测流程

(1)45-00分,人工观测云、能见度、雪深、雪压、冻土(只在08时观测)及其它人工观测项目,连续观测天气现象。

(2)正点前15分,查看显示的自动观测实时数据是否正常,并及时进行处理。

(3)00分,自动站进行正点数据采样。

(4)00-01分,完成自动观测项目观测,并显示定时观测数据,发现有缺测或异常时,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5)01-03分,向计算机内录入人工观测数据。

(6)03-05分,查询数据文件传输情况。

(7)每次定时观测后,登录MDOS、ASOM平台查看本站数据完整性,根据系统提示疑误信息,及时处理和反馈疑误数据;

按要求填报元数据信息、维护信息、系统日志等。

(四)校时

1.观测业务系统应按照《关于全国气象业务系统统一校时的通知》(气预函〔2012〕97号)要求,使用气象网络授时系统定期校时。

2.Windows系统默认的时间同步间隔为7天,为提高时间精度,各台站自动校时周期应统一为24小时。

二.观测与记录

(一)云

1.基准站、基本站观测云量、云高,不观测云状,云高前不记录云属;

一般站不进行云的观测。

2.因雪、雾、轻雾使天空的云量无法辨明或不能完全辨明时,总、低云量记10;

可完全辨明时,按正常情况记录。

因霾、浮尘、沙尘暴、扬沙等视程障碍现象使天空云量全部或部分不能辨明时,总、低云量记“-”,若能完全辨明时,则按正常情况记录。

(二)能见度

1.人工观测能见度记录以千米(km)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舍去,不足0.1km记0.0。

自动观测能见度记录以米(m)为单位,取整数。

2.最小能见度记录以米(m)为单位,取整数。

3.自动观测能见度数据有1分钟能见度值(瞬时值)和10分钟平均值两种。

4.按《地面气象要素数据文件格式》要求,长Z文件中VV段的1分钟能见度为正点1分钟能见度值,10分钟能见度为正点10分钟平均值,最小能见度为小时内最小10分钟平均值,以m为单位,取整数。

CW段的能见度为正点前15分钟(46-00分)内的最小10分钟平均值,以km为单位,取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值直接舍去。

5.自动观测视程障碍现象的最小能见度为天气现象时段内“过去10分钟平均值”的最小“10分钟滑动平均值”,以m为单位,取整数。

重要天气报告中的能见度(95VVV编码组中的VVV)以“过去10分钟平均值”的“10分钟滑动平均值”为准,以10m为单位编报,不足10m时,米数直接舍去,高位不足补“0”。

(三)天气现象

1.天气现象类别

(1)《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定义了34种天气现象。

(2)当前保留观测和记录的有21种:

雨、阵雨、毛毛雨、雪、阵雪、雨夹雪、阵性雨夹雪、冰雹、露、霜、雾凇、雨凇、雾、轻雾、霾、沙尘暴、扬沙、浮尘、大风、积雪、结冰。

取消了13种:

霰、米雪、冰粒、吹雪、雪暴、烟幕、雷暴、闪电、极光、飑、龙卷、尘卷风、冰针。

其中,雪暴、霰、米雪、冰粒出现时,记为雪,这4种天气现象与雨同时出现时,记为雨夹雪。

2.记录规定

(1)已实现自动观测的天气现象每天24小时连续观测;

未实现自动观测的天气现象白天(08-20时)保持人工连续观测,夜间(20-08时)现象应尽量判断记录,只记符号,不记起止时间。

(2)夜间降水类天气现象应与降水量保持一致,避免出现有降水量但无降水现象的记录。

(3)由于降水现象影响,人工观测能见度小于10.0km,不必加记视程障碍现象;

由于降水现象影响,自动观测能见度小于7.5km,对误判的视程障碍现象,应在定时观测时次进行删除。

(4)08时定时观测时,对夜间出现的所有天气现象按规定配合编报。

如果只有一种现象编报“过去天气”,而又不能确定该现象是否占满过去一小时之前的整个时段时,按未占满处理,W1编报该现象,W2编报0。

(5)已实现自动观测且正式业务运行的观测项目,其相关记录不再记入气簿-1。

3.视程障碍现象

(1)能见度自动观测且正式业务运行的台站,视程障碍现象由软件自动判识,取消该类天气现象人工观测。

沙尘暴、雾、浮尘、霾现象自动能见度小于0.75km时,每天每一种现象记录一个最小能见度。

(2)视程障碍现象自动判识的台站,扬沙、浮尘、轻雾、霾的能见度判识阈值为7.5km,沙尘暴、雾的能见度判识阈值为0.75km;

能见度人工观测的台站,其判识阈值分别为10.0km和1.0km。

(3)观测人员要参考上游天气状况、卫星云图及本地大气成分监测数据,结合本站地面气象观测数据对视程障碍现象进行综合判识。

定时观测时次须对视程障碍现象自动判识结果、天气现象编码和连续天气现象进行人工确认。

(4)日数据文件中霾的记录

①霾现象自动观测的台站

a)日内正点时次的现在天气现象(wwW1W2中的ww)为霾且持续6个(含)以上时次,则当日日数据文件连续天气现象段记霾;

b)日内正点时次的现在天气现象(wwW1W2中的ww)为霾且持续记录不足6个时次,但20时日界前后达6个(含)以上时次,若日界前或日界后持续霾现象记录达4个(含)以上时次,则在相应日记霾;

若日界前和日界后持续霾记录均为3个时次,只在日界前记霾。

表2日数据文件中界前后霾的记录处理

时次

17

18

19

20

21

22

23

00

日界前

日界后

霾记录

c)08时白天与夜间时段霾的记录原则,参照20时跨日界情况处理。

d)若某时次现在天气现象缺测,则该时次按无霾现象记录处理。

②对霾现象以人工判识为准的台站,日数据文件连续天气现象段记霾方法不变。

③由业务软件自动实现日数据文件连续天气现象段霾的记录,当正点数据文件的现在天气现象缺测或数据异常时,日数据连续天气现象段霾的记录以人工处理为准。

④A文件中霾记录以日数据记录为准。

(四)湿度

严格执行湿度传感器月维护制度,每月清洁保护罩,确保测量准确性。

禁止触摸传感器感应部分,以免影响正常感应。

每月维护情况应在气簿-1备注栏、MDOS元数据和ASOM月维护中记录。

(五)降水

1.安装新型自动气象站且同时配备翻斗式雨量传感器和称重式雨量传感器的台站,需同时挂接并实现数据同步采集。

2.非结冰期,降水观测记录以翻斗式雨量传感器数据为准,称重式雨量传感器或备份自动站翻斗式雨量传感器数据为备份。

无自动观测设备备份的台站,以人工雨量器为备份。

结冰期,降水观测记录以称重式雨量传感器数据为准,人工雨量器记录为备份;

无称重式雨量传感器的台站,以人工观测记录为准。

3.08时、20时定时降水量,有自动观测记录时,以自动观测数据为准;

无自动观测记录时,以人工观测记录为准。

4.各地(州、市)气象局应根据本地区降雪出现的平均时间和分布情况,统一要求提前启用称重式雨量传感器,同时停止翻斗式雨量传感器。

(六)蒸发

1.基准站、基本站进行蒸发观测,一般站不进行蒸发观测。

2.降水期间,蒸发自动观测设备不加盖,为防止因降水过多发生溢流,守班期间应及时取水。

3.非结冰期,蒸发自动观测且正式业务运行的台站不进行人工观测。

4.冬季结冰期较长的台站,在冬季结冰时使用小型蒸发,与大型蒸发的切换时间应选在结冰开始和化冰季节的月末20时观测后进行;

冬季结冰期很短或偶尔结冰的台站,按《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要求进行观测。

(七)雪深雪压

1.各地(州、市)气象局应根据本地区积雪出现的历史最早(晚)时间和分布情况,统一要求提前启用(停用)自动雪深传感器。

2.承担雪压观测且雪深自动观测的台站,根据雪深自动观测记录适时启动雪压观测,并在原人工观测地段观测雪压。

3.雪深观测记录,以厘米(cm)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数,扩大10倍录入;

如1.4cm录入10,1.5cm录入20。

(八)电线积冰

1.电线积冰架安装在观测场外,选择观测场附近空旷、平整、适宜观测的场地,按《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要求架设。

2.电线积冰架上的观测导线为直径26.8mm的电缆。

3.有电线积冰观测任务的台站,应伺机测定每次积冰过程的最大直径和厚度,以毫米(mm)为单位,取整数。

当所测的直径达到以下数值时,尚须测定一次积冰的最大重量,以克/米(g/m)为单位,取整数:

单纯的雾凇38mm

雨凇、湿雪冻结物或包括雾凇在内的混合积冰31mm

4.没有电线积冰观测任务的台站,当08时有雨凇(包括混合积冰)结成或留存,14、20时过去6小时内雨凇直径有增加时,在相应时次通过业务软件录入雨凇直径。

估测直径方法:

在开阔裸地上目测估计雨凇(包括混合积冰)厚度乘2后再加27作为雨凇直径,或从测站附近选取自身直径约27mm的电缆、树枝、蔓茎等测量直径。

(九)辐射

1.承担辐射观测任务的台站,辐射表夜间可不加盖,但应在北京时08时前检查直接辐射表跟踪(对光点)、散射辐射表感应面遮蔽和净全辐射表薄膜罩状况。

2.若日极值出现时间恰为24时,对于辐射极值,一律记录为24时00分,其它要素记录为24时00分和00时00分均可。

3.辐射观测站需配备高精度毫伏表(四位半),应定期检定。

(一十)数据文件格式变更

1.地面气象要素数据文件(长Z文件)

(1)基准站、基本站的长Z文件中,编报云量、云状和云状编码等记录按缺测处理;

一般站的长Z文件中,总云量、低云量和编报云量、云高、云状以及云状编码等记录按缺测处理。

(2)云高、雪深自动观测设备已正式业务运行的台站,云高、雪深记录由业务软件自动写入长Z文件。

2.A文件

(1)基准站的云量方式位采用24次定时观测方式,X=A;

基本站的云量方式位采用3次定时观测方式,X=9;

一般站不录入云相关记录。

(2)非自动观测的实测云高记录应保留,云高前的云属按缺测处理;

自动观测的实测云高记录暂不录入。

(3)A文件中降水量的方式位X=6。

有自动观测记录时,第1段定时降水量用自动观测数据代替,2段自动降水量不变,第3段降水上下连接值以自动降水量为准。

3.Y文件

基准站、基本站日平均云量、云量量别日数按照08、14、20时3次定时观测记录值统计;

4.A文件、Y文件附加信息中“观测时间”的内容记录

(1)基准站为:

10/05/08;

11;

14;

17;

10/24/24小时连续观测

(2)基本站、一般站为:

10/03/08;

(一十一)异常记录处理

1.异常记录处理原则

(1)白天正点记录异常时,定时观测时次的记录应及时处理,其它正点时次的记录应在下一定时观测前完成修改、上传。

夜间正点记录异常时,应在当日10时前完成修改、上传。

若夜间异常数据影响到08、09时记录时,应在10时前对08、09时相应记录进行修改、上传。

(2)已实现自动观测的气温、相对湿度、风向、风速、气压、地温、草温记录异常时,正点时次的记录按照正点前10分钟内(51-00分)接近正点的正常记录、正点后10分钟内(01-10分)接近正点的正常记录、备份自动站记录、内插记录的顺序代替。

其中,风向、风速异常时,均不能内插,瞬时风向、瞬时风速异常时按缺测处理。

(3)无自动记录可代替时,仅在定时观测时次正点后10分钟内,对气温、相对湿度、风向、风速、气压、降水、能见度、地温(草温除外)进行人工补测,其他时次按缺测处理;

若某要素人工观测仪器已按规定撤除或超过正点后10分钟,则该要素不再人工补测。

(4)连续两个或以上正点数据缺测时,不能内插,仍按缺测处理。

内插可以跨日界。

(5)任何观测要素分钟数据异常时均缺测处理,不内插,不用备份自动站记录代替。

因分钟数据异常造成加密数据文件错误时,加密数据文件不做订正处理。

(6)自动站每小时正点数据与该正点时的分钟数据不一致时,一般维持原记录。

对前后记录分析,若确认正点数据有误,可用该正点的分钟数据代替;

若确认正点的分钟数据有误,可用正点值代替。

(7)4次平均值和24次平均值可以互相代替。

(8)自动站(或自记)降水量、日照时值有缺测时,或自动站蒸发量、辐射曝辐量时值连续缺测两小时及以上时,日总量均按缺测处理。

(9)天气现象自动观测(或判识)结果存疑时,应结合天气实况人工判定。

(10)应在备注栏注明异常记录的处理情况,并在MDOS中填报。

2.观测要素的异常处理

(1)气温和湿度

①气温或相对湿度为替代值时,水汽压和露点温度均反查求得。

②自动站相对湿度缺测或异常,需要人工补测时:

a)若自动站观测的气温<

-10.0℃,则用毛发湿度表进行补测,水汽压、露点温度用自动站气温和经过订正后的毛发湿度表读数反查求得。

b)若自动站观测的气温≥-10.0℃,需同时观测干球和湿球温度,用以计算水汽压、相对湿度及露点温度。

此时不用考虑干球温度是否<

-10.0℃。

(2)气压

自动站本站气压缺测,用备份自动站记录代替或人工补测时,若感应部分高度不一致,应将代替或补测的本站气压订正到现用自动站气压传感器的高度上来,再以此计算海平面气压。

(3)降水

①自动观测降水量记录异常时的代替原则

a)非结冰期,降水量观测以翻斗雨量传感器记录为准,记录按照称重式雨量传感器、备份自动站翻斗雨量传感器顺序代替。

无自动观测备份设备时应及时启用人工补测。

b)结冰期,用人工观测记录代替。

②降水量记录异常处理

a)若无降水现象,因其它原因(昆虫、风、沙尘、树叶、人工调试等)或自动站故障造成多余记录时,应删除该时段内的全部分钟和小时降水量。

该情况在值班日记中说明。

b)降水现象停止后,仍有降水量,若能判断为滞后(量一般为0.1、0.2、0.3mm,且滞后时间不超过2小时),可将该量累加到降水停止的那分钟和小时时段内,否则将该量删除。

夜间(20~08时)能够判断为滞后降水的,按前述处理;

无法判断的,按正常处理。

c)称重式雨量传感器在降水过程中,伴随有沙尘、树叶等杂物时,按正常降水记录处理;

液态降水溢出或固态降水堆至口沿以上,或降水过程中取水,该时段降水按缺测处理。

d)称重式雨量传感器承水口内沿堆有积雪或雨凇时,应及时清理到收集容器内。

由此产生的异常数据,若能判断降水结束时间的,加入到降水结束的时次,该时次降水时段内的分钟数据按缺测处理;

不能判断降水结束时间的,加入到有降水量的最后一个时次,该时次内分钟数据按缺测处理。

当降水量观测以翻斗雨量传感器记录为准,出现漏斗堵塞、非随降随化的固态降水等情况时,如果没有自动观测记录可代替,但有人工记录:

若翻斗雨量记录的过程总量与人工雨量筒观测量的差值百分率与其它正常时次相当,则按正常处理。

若翻斗雨量记录的降水量明显偏小或滞后严重,该时段的分钟和小时降水量按缺测处理,定时降水量用人工观测记录代替。

上述情况应在发现后及时处理,如果影响了后续时次的降水量统计,也要对受影响的时次进行处理。

随降随化的固态降水按正常情况处理。

(4)风

2分钟与10分钟平均风有缺测时,不能相互代替。

(5)蒸发

①因降水(蒸发桶溢流等)或维护导致小时蒸发量异常,则按0处理。

②设备故障时,若备份自动站记录正常,小时蒸发量用备份自动站记录代替。

无备份自动站时,若只缺测1小时,该时次内插处理;

若连续缺测2小时及以上,相应时次作缺测处理。

③设备故障短期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恢复人工观测,蒸发降水量用自动(人工)降水记录代替。

④自动蒸发日合计缺测用人工观测的日蒸发量代替时,把日蒸发量记录在19~20时,业务软件MOI中其它时次为“-”,OSSMO软件中其他时次为空。

(6)能见度

①能见度自动观测的台站,当视程障碍现象自动判识出现明显错误时,仅对定时时次的天气现象记录进行人工订正,能见度记录仍以自动观测为准,允许自动能见度记录与该类天气现象不匹配。

②当能见度设备故障或数据异常,非定时观测时次的正点数据中所有能见度数据均按缺测处理;

定时观测时次进行人工补测,人工观测值存入长Z文件CW段能见度和VV段10分钟平均能见度,其他VV段自动能见度数据按缺测处理;

A文件中使用人工观测值。

③能见度自动记录缺测时不做内插处理,不用正点前后10分钟接近正点的记录代替。

(7)云

人工观测云量与自动观测云高记录矛盾时,仅对定时观测时次记录进行处理,有云量无云高时,维持原记录;

无云量有云高时,删除云高记录。

(8)雪深

①雪深自动观测设备出现故障时,守班期间按人工观测方式观测。

②雪深自动观测记录与积雪现象不匹配时,仅对定时观测时次记录进行处理,有积雪无雪深时,维持原记录;

无积雪有雪深时,删除雪深记录,同时清理采样区残留积雪。

(9)辐射

①若在日出第2个小时至日落前2个小时之间(当为阴天或地面有积雪反射辐射很强时除外)净辐射值出现负值,或日落后至日出前净辐射出现正值,当时曝辐量的绝对值>0.10时,可将该时的值作缺测处理,再用内插法求得该时值;

若在日落之后和日出之前有总辐射、直接辐射、散辐辐射、反射辐射,则将其置空处理。

②若记录之间有矛盾,但不是很突出或不能判断是何要素有明显错误,则维持原记录;

若能判断某要素有明显错误时,则先将该要素的记录值按缺测处理,再按记录缺测时的处理规定对该记录进行处理。

当出现水平面直接辐射等于或大于垂直于太阳面的直接辐射时,维持原记录。

③辐射记录的时曝辐量缺测时,若无正点辐照度值,可用内插法求得,此时对于跨日出、日落的时次(包括前后两时次),应按梯形法进行内插。

3.时极值的异常处理

某时次的气温、相对湿度、风速、气压、地温、草温(雪温)因分钟数据异常而影响时极值挑取时,时极值应从本时次正常分钟实有记录和经处理过的正点值中挑取。

(1)若极值从本时次正常分钟实有记录中挑得,则极值和出现时间正常记录。

(2)若极值为经处理过的正点值,且该正点值为正点后10分钟内的代替数据、备份站正点记录、前后时次内插值或人工补测记录值,则极值出现时间记为正点00分。

(3)不能从以上记录中挑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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