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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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处室协助财务处组织共建项目预算工作,负责对相关项目的进展、绩效实施监督。
(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市教委申报的共建项目预算)。
(二)共建项目承担学校或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应统筹安排共建经费,由单位共建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验收和检查等工作,每年12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第五条共建项目管理方式
(一)共建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原则上在北京地区实施,资金来源于市财政教育经费。
(二)北京市发展服务共建项目立项需经领导小组审批后,与北京市政府签订服务协议,纳入学校年度共建项目经费预算管理。
(三)人才培养共建项目、科学研究与研究生培养共建项目按照各类别项目建设要求纳入学校年度共建项目经费预算管理。
(四)教育合作交流项目及学生资助和政策性补贴等类别项目按照年度政策要求,纳入学校年度共建经费预算管理。
第六条共建项目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市教委、市财政局根据本市高等教育发展,结合地方财力,确定年度共建资金支持重点方向和建设目标。
(二)共建项目的资金分配。
北京市发展服务共建项目考虑年度资金情况按项目安排。
领导小组定期发布北京市社会服务项目需求,各学校可根据资源优势自行申报,每年8月底完成立项申报工作。
9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按专业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及资金支持额度论证。
论证结果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根据北京市发展需要结合财力确定下年度社会服务共建项目,并双方签订服务协议。
此类项目按照项目建设内容确定评审方式,按项目实施年度、项目实施阶段目标完成情况分阶段拨款,列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加强绩效考评。
各学校人才培养项目资金额度、科学研究与研究生培养项目资金额度的分配分别依据央属高校获得的北京市级科研基地、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践教学等建设项目的支持数量、人才培养互选课时、对北京市发挥作用情况、共建项目执行的绩效结果等因素确定各学校经费分配额度;
项目单位根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研究生培养等项目资金额度,结合两类共建项目支持方向,确定本校两类别建设重点项目。
教育合作交流项目、学生资助和政策性补贴项目按年度政策及年度预算分配指标申报项目。
(三)学校共建办组织共建项目申报工作。
填报项目预算申请书(格式见附件),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学校决策部门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向市教委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学校申请文件、项目预算申报文本。
(四)市教委对各项目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后,纳入年度预算,待市财政预算批复后,市教委将共建项目预算批复到各项目单位。
第七条项目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上报材料中不得包含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第八条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一)批复的共建项目经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核算,符合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要求。
(二)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项目及预算执行,共建项目预算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予调整。
确有必要调整时,经市教委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三)共建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项目年度预算应确保如期完成,如不能按预算进度执行,在次年6月30日仍有结余的,相应核减下一年度共建项目预算指标。
结余资金不得挪做他用。
(四)共建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包括:
政策补贴、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留学生学费以及学生资助经费。
(五)共建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工资性津贴补贴、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捐赠赞助以及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六)在项目实施中,使用共建项目经费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项目单位要对共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规范管理并接受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教委等部门监督、检查、审计和绩效考评。
各项目学校下一年度3月底前编写共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目责任部门。
第十条共建项目资金的考核和追踪问效
(一)市教委、市财政局将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各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
对项目绩效情况好,资金管理规范的项目单位,在安排下一年度资金时予以倾斜。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单位,将减少下一年度学校共建项目经费额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未达到项目申报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差;
2.申报项目弄虚作假,骗取北京市共建项目资金;
3.截留、挤占、挪用共建项目资金;
4.资金使用违反本办法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项目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管理措施,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共建领导小组委托实施的重大研究项目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软件、数据库均应明确标注“北京市共建项目专项资助”。
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凡用共建项目经费独立购置的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均应制作“北京市共建项目专项资助”的设备标牌,并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合理使用,认真维护。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教委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办法已经市财政局同意并报其备案。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1年预算起实行。
《北京市与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京教财〔2007〕20号)同时废止。
附件:
项目预算申请书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项目单位:
上级单位:
市级部门: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类型
⒈行政事业类□⒉专项资金类□
项目属性
⒈延续项目□⒉新增项目□
预算属性
类
款
项目申请理由及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负责人(签章):
项目总体目标
阶段性目标
实施阶段
目标内容
时间(月)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设备购置预算表
项目采购方式
序号
项目分类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额
推荐供应商
执行时间
合计
一、
二、
三、
附件1: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附件2:
项目可行性报告
附件3:
项目评审报告
附件1
单位:
万元
项目支出明细预算
项目资金来源
来源项目
金额
财政拨款
其中:
申请当年财政预算
预算外资金
其他资金
支出明细项目
⒈设备购置费
⒉
⒊
⒋
⒌
⒍
⒎
⒏
⒐
⒑
⒒
⒓
测算依据及说明
附件2
一、基本情况
⒈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法人代表
资产规模
教职工人数
在校生人数
财务收支
资质等级
上级单位
教育部
隶属市级部门
北京市教委
⒉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
技术职称
所属部门
现任职务
所学专业
与项目相关的主要业绩:
⒊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
主要预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总投入情况(包括人、财、物等方面)
二、必要性与可行性
⒈项目背景情况。
项目受益范围分析;
国家(含部门、地区)需求分析;
项目单位需求分析;
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属于国家政策优先支持的领域和范围。
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项目实施对促进事业发展或完成行政工作任务的意义与作用。
⒊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项目的主要工作思路与设想;
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及可靠性分析;
项目预期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分析;
与同类项目的对比分析;
项目预期效益的持久性分析。
⒋项目风险与不确定性。
项目实施存在的主要风险与不确定分析;
对风险的应对措施分析。
三、实施条件
⒈人员条件。
项目负责人的组织管理能力;
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专业、对项目熟悉情况。
⒉资金条件。
项目资金投入总额及投入计划;
对财政预算资金的需求额;
其他渠道资金的来源及其落实情况。
⒊基础条件。
项目单位及合作单位完成项目已经具备的基础条件(重点说明项目单位及合作单位具备的设施条件,需要增加的关键设施)。
⒋其他相关条件。
四、进度与计划安排
五、主要结论
附件3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项目单位:
上级单位:
市级部门:
评审方式:
专家评审□中介机构评审□
评审日期:
年月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
1.行政事业类□2.专项资金类□
1.延续项目□2.新增项目□
项目开始时间
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材料及法定手续的完备性
二、项目可行性评审
立项依据的充分性
内容:
项目与国家政策、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计划的关联性,项目立项的必要性、紧迫性等。
目标设置的合理性
项目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的合理性,目标实现的可能性,目标的可考核性等。
组织实施能力与条件
项目单位及其合作单位的能力与条件,组织实施条件的充分性,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及环境支撑条件等。
预期社会经济效益
项目预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效益持续力、主要受益者等。
三、项目预算评审
资金筹措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来源的筹措情况、可靠性等。
预算支出的合理性
预算支出内容、额度和标准的经济合理性,依据的充分性,不合理预算所涉及的金额等。
四、项目风险与不确定因素
风险与不确定因素
项目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项目单位对风险的认识、应对措施的有效性等。
五、评审总体结论
评审意见
建议
1.优先选择□2.可选择□3.慎重选择□
评审机构
评审机构名称:
机构负责人(签字):
(公章)
评审专家组
评审专家组名单
编号
姓名
职称职务
签名
评审专家组组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