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粗装修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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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粗装修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单位:
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地址:
合同签约地: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建筑粗装修劳务合同)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你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1.2工程地点;
1.3业主:
;
1.4分包合同文件
1.5分包合同文件的构成和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a)劳务分包合同;
b)中标通知书;
c)甲方与乙方签约前的备忘录、承诺书或协议等;
d)乙方的投标书;
e)招标文件;
f)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价格内容除外);
g)工程图纸;
h)技术说明;
i)乙方标价的工程量表(单价合同)或固定总价的构成明细;
j)其他往来信函、工程洽商变更等构成分包合同一部分的任何其他文件。
1.5.1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图纸套数:
1 ,供乙方复印,复印完后,将原工程图纸交回甲方。
2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合同价款
2.1分包工程范围:
、
2.2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材料(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机械见附表一)、包小型机具费、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2.3合同价款:
本分包工程合同总价暂定为9450280元(大写:
玖佰肆拾伍万零贰佰捌拾元整).综合单价见附表一,结算时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予以调整.
2.4分包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述:
1)房心回填土、内墙砌筑、构造柱、洞口过梁、圈梁;
2)屋面找平层、保温层、防水保护层、面层;
3)装修前对地面、墙面、顶棚等装饰面进行表面处理,达到可以进行粗装的标准;
4)楼地面:
所有楼地面粗装修;防水找平层、防水保护层(含平面及立面抹八字角);
5)墙体:
所有墙面和墙裙粗装修及楼梯间墙面的面层装修;卫生间、洗浴间及其它部位立面防水找平层、保护层;部分内墙面保温层;
6)顶棚:
所有顶棚粗装修及楼梯间顶棚面层装修;部分顶棚保温层;
7)柱面和梁:
所有需装饰的柱面和梁粗装修;
8)踢脚:
按工程装修作法标准一次装修到位;
9)门窗工程:
所有门窗(框、扇)后塞口;
10)屋面工程:
按工程装修作法标准一次装修到位(包括泛水);
11)楼梯栏杆安装(暂定):
按工程装修作法标准一次装修到位;
12)地面、天棚、墙面等无论现场实际情况如何,都执行统一综合单价;
13)甲供材料的卸车、工地保管;
14)屋面电梯机房、水箱间等建筑周围脚手架的拆除、整理堆放;
15)屋面变形缝:
按工程装修作法标准一次装修到位;
16)其它与该粗装修承包工程有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消防、通风空调、水电等开洞开槽后修补工作以及结构所有预留板洞孔洞的封堵.(含各种管井预留板的封堵)
3甲方工地指定代理人
3.1同志(职务:
项目经理)为甲方唯一合法指定代理人,除非项目经理本人的书面认可,项目经理部其他任何人员签发、签认的任何书面文件、资料(包括不限于临时签证、经济费用、变更洽商、索赔费用等)均无法律及经济效力。
3.2、同志(职务:
乙方负责人)为乙方驻工地唯一合法指定代理人。
除该代理人外乙方任何人签发的任何资料均无法律效力。
4工程结算
4.1.工程价款计算方式。
A工程结算价
工程结算价=∑(分项工程实际完成量×对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应扣款
B分项工程实际完成量
①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均不应大于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给定量,除非这种超额完成是经甲方书面委托的。
甲方书面委托的任何施工图以外的工程量,乙方均应毫无保留地按期完成,
在乙方拒绝完成或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它单位完成,该部分费用甲方将从乙方的结算款内扣除,甲方另收取10%的管理费。
③分项工程量计算规则:
执行《、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0)》及其2000定额解释。
C应扣款
应扣款项是指按规定由在结算内扣除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①因乙方原因超过施工图、甲方书面委托单规定用量,而造成甲供材料超支部分(按实际成本价加10%的管理费计算)。
②因乙方看护不当造成甲供材料丢失,而应赔偿的费用(按采购价加5%的管理费赔偿)。
③由于自身原因而造成的来自于甲方、监理及业主的罚款。
④其它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4.2本工程为综合单价(含税)合同,最终工程量以甲方核定为准,结算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承包范围以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消耗的人工费、材料费(合同中约定甲方提供材料除外)、材料所需各种检验试验费,机械费(合同中约定甲方提供的机械除外)、生产工具费、超高费、冬雨季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乙方为保证合同工期及合同质量要求所发生的抢工费和各项施工措施费、乙方为组织施工所需发生的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及城市建设维护费)等全部费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
综合单价详见:
附表一。
4.3本分包工程范围内不计算零杂工工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统一安排完成本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文明施工用工。
4.4各项措施费已包括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措施费。
4.5本综合单价已包括3.41%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及城市建设维护费等税金。
4.6除设计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包干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
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本合同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本合同无相同项目的,按双方协商价相应调整,综合单价中如有遗漏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定价。
4.7抹灰工程做法与实际施工厚度有偏差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5工程款支付:
5.1每月支付一次进度款。
5.2每月进度款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进度申请表》的格式及要求,于本月25日之前向甲方申报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已完工程形象进度及费用,并经甲方核实确认后,在30天内审核并支付当月已完工程款的80%。
5.3结算款的支付:
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并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要求三个月内,办理最终结算,甲方累计付款至结算造价的95%,其余结算造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责任期满后15日内视实际情况支付。
5.4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须向甲方出据真实、合法的太原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是真实、合法的发票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等额损失的罚款。
支付给乙方的一切款项,甲方以银行转账或六个月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乙方开户银行帐号(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南内环街支行账号:
75270188000060659),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支付现金。
6.材料控制:
6.1材料、小型工机具等乙方应购买的材料,若由甲方购买时,甲方将从乙方结算金额中扣除。
6.2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表一,施工过程中由乙方每月25-28日提供下月材料用量。
材料的用量按照图纸计算工程量后,根据所套用的定额子目所规定的相应材料用量计算,超出定额用量部分的材料费用(按超出量乘以甲方采购价计)及卸车、工地保管费及管理费均由乙方承担。
6.3乙方进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任何材料,其生产厂家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进场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报验,提供材质检测报告、合格证及其他工程资料整理所需要的各种资料;材料进场时,立即向甲方试验人员申报材料进场复试,并提供复试的材料样品;复试材料样品的费用已经综合在结算金额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该项费用。
6.4未经甲方检验,乙方进场的材料不得使用到工程中,一旦乙方将不合格材料使用到工程中,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拆除已施工工程,重新使用合格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挽回,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6.5对于不合格材料,即使有甲方相关人员的签字认可,仍然不解除乙方的任何责任。
6.6对于业主提供材料,乙方有权利也有义务进行检验,对于不合格材料,应立即向甲方材料部门反应,要求退回;若由于乙方的失职造成不合格材料使用到工程当中,乙方应承担责任。
7工期要求:
一期建筑粗装修工程:
开工日期2011.11.10.,竣工时间2012.12.30.
8甲方责任与义务:
8.1负责对进驻施工现场的乙方进行统一管理。
8.2负责提供施工所必须的施工图纸并组织进行图纸会审。
8.3负责提供一次施工电源、水源点(其它接点由乙方负责接引,费用自负),保证工程施工期间的需要。
8.4负责支付乙方工程款。
8.5负责及时审批施工方案、月度报表、结算资料等。
8.6负责监督、检查、考核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所有人员的入场安全培训。
8.7合同条款内相应的责任。
9.乙方责任与义务:
9.1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进场。
9.2乙方在现场的一切活动,都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协调。
9.3施工期间严格按章办事,按规范施工,无论在现场内外,凡是由乙方人员、机械违章作业造成的任何事故及损失,以及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9.4向甲方提供主要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及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向甲方提供其管理机构名单及施工人员花名册,并办理施工人员各种必备证件。
9.5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期完工和交付,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过程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保护已安装的设备,如有损坏乙方承担责任。
9.6必须认真贯彻实施ISO9002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及ISO14001环境管理标准体系,坚决配合和执行甲方关于贯标工作的程序、制度、规定和要求。
9.7积极参加和配合甲方的贯标活动,积极配合甲方历次内审及外审。
9.8合同条款内相应的责任。
10.质量要求:
10.1乙方必须对其承担的全部工程质量负责,施工中需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及市属的质检标准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验与控制。
10.2乙方质检员必须按照国家、地区和我公司的质量标准进行自检,配合项目质检员进行联检。
如果达不到验收标准,返工修补所发生的工费、材料费由乙方负责,甲方视其情况适当给予罚款,严重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立即退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后续施工。
10.3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验,抽验办法由甲方技术人员确认,乙方相关人员员应积极配合检查
10.4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满足质量要求,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后期工程的返工、剔凿、开洞、修补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5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优良率不低于90%,并由施工队质检员验收并填写报验单质量记录,两次验收不合格,按本栋本层合同价的5%进行罚款。
10.6每月25日由甲方质检及技术人员对已完工程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以此确认已完工程质量情况,作为当月结算的依据。
11.安全文明施工
11.1乙方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细则》,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
11.2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甲方安全交底的要求施工;
11.3所有工人进场前须进行安全教育,队内配置专职安全员监督作业。
乙方应对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全责,发现隐患应及时解决;甲、乙双方安全员对施工队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不定期进行安全抽查。
11.4特殊作业工种人员须持有太原市有关部门核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