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项目管理必考知识点精讲第6章第6部分建设工程索赔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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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指令分包人加速);
(3)工程变更索赔;
(4)工程终止索赔;
(5)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索赔;
(如地质条件变化,这类风险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可此提出索赔)
(6)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在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不可抗力通常是满足以下条件的特殊事件或情况:
一方无法控制的、该方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对之进行合理防备的、发生后该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不主要归因于他方的。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承包人损失,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
(7)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变化、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四)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
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1)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的索赔;
(2)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
(3)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而引起的索赔。
2.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1)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
(2)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3)增减工程量的索赔;
(4)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费用的偿付;
(5)工程质量要求的变更引起的索赔;
(6)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造成的索赔;
(7)其他有关施工的索赔。
3.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
(1)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
(2)关于货币贬值和严重经济失调导致的索赔;
(3)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
4.关于工期的索赔
(1)关于延长工期的索赔;
(2)由于延误产生损失的索赔;
(3)赶工费用的索赔。
5.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1)特殊风险的索赔(一般是指战争、敌对行动、入侵行为、核污染及冲击波破坏、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等)
(2)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应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如果是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一起投保的工程一切险可以共同索赔)
6.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
(1)工程师有权下令暂停全部或任何部分工程,只要这种暂停命令并非承包人违约或其他意外风险造成的,承包人不仅可以得到要求工期延长的权利,而且可以就其停工损失获得合理的额外费用补偿。
(2)终止合同和暂停工程的意义是不同的。
7.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
是指因各种原因使承包人财务开支增大而导致的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
(五)业主向承包商索赔
1.索赔费用和利润
(1)工程进度太慢,要求承包商赶工时,可索赔工程师的加班费;
(2)合同工期已到而工程仍未完工,可索赔误期损害赔偿费;
(3)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如不按照工程师的指示拆除不合格工程和材料,不进行返工或不按照工程师的指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缺陷,则业主可找另一家公司完成此类工作,并向承包商索赔成本及利润;
(4)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工程被拒绝接收,在承包商自费修复后,业主可索赔重新检验费;
(5)未按合同要求办理保险,业主可前去办理并扣除或索赔相应的费用;
(6)由于合同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计划等方面发生变化,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去及时办理保险,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可向承包商索赔;
(7)未按合同要求采取合理措施,造成运输道路、桥梁等的破坏;
(8)未按合同条件要求,无故不向分包商付款;
(9)严重违背合同(如工程进度一拖再拖,质量经常不合格等),工程师一再警告而没有明显改进时,业主可没收履约保函。
2.索赔工期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规定,当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能满足要求时,业主有权延长工程或某一区段的缺陷通知期。
一是索赔已经发生
二是预防索赔
知识点二:
反索赔的概念(P320)
反索赔就是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
在工程实践过程中,当合同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合同另一方对对方的索赔要求和索赔文件可能会有三种选择:
(1)全部认可对方的索赔,包括索赔之数额;
(2)全部否定对方的索赔;
(3)部分否定对方的索赔。
知识点三:
索赔成立的条件(P321)
(一)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
通常,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有: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D失;
(2)因工程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对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二)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2019二建)
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有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无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有理有据有行动)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2018-82/2013-83】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有( )。
A.按合同规定程序和时间提交了索赔报告
B.按合同规定程序和时间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
C.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实际损失
D.索赔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
E.索赔前需进行现场保护
答案:
ABCD
解析:
索赔前提三条:
1.我有损失—C2.造成损失的原因不在我—D;
3.我按照要求及时提出索赔——AB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知识点四:
索赔的依据与证据(P321-323)
一、索赔的依据
(1)合同文件;
(2)法律、法规;
(3)工程建设惯例。
(一)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是索赔的最主要依据,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二、索赔证据
(一)索赔证据的含义
(二)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有以下七种。
(1)书证。
文字记载的书面证明:
合同文本、收据、欠据、来往信函、判决书、法律文书。
(2)物证。
(3)证人证言。
(4)视听材料。
(5)被告人供述和有关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检验笔录
(三)常见的工程索赔证据
常见的工程索赔证据有以下多种类型:
(1)各种合同文件;
(2)工程各种往来函件、通知、答复等;
(3)各种会谈纪要;
(4)经过发包人或者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施情况记录;
(5)工程各项会议纪要;
(6)气象报告和资料;
(7)施工现场记录;
(8)工程有关照片和录像等;
(9)施工日记、备忘录等;
(10)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11)发包人或者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和确认书,以及承包人的要求、请求、通知书等;
(12)工程中的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13)工地的交接记录,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
(14)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
(15)市场行情资料;
(16)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
(17)工程结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
(18)各种会计核算资料;
(19)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四)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
(1)真实性;
(2)及时性;
(3)全面性;
(4)关联性;
(5)有效性。
知识点五:
索赔的方法(P323-324)
一、索赔意向通知
发生索赔事件以后,承包人首先要提出索赔意向,即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索赔意向用书形式及时通知发包人或者工程师,这是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
(2019二建)
索赔意向通知要简明扼要地说明索赔事由发生的时间、地点、简单事实情况描述和发展动态、索赔依据和理由、索赔事件的不利影响等。
二、索赔资料的准备
在索赔资料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有:
(1)跟踪和调查干扰事件,掌握事件产生的详细经过;
(2)分析干扰事件产生的原因,划清各方责任,确定索赔根据;
(3)损失或损害调查分析与计算,确定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值;
(4)搜集证据,获得充分而有效的各种证据;
(5)起草索赔文件。
三、索赔文件的提交
(1)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或经过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
(2)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长,承包人则应按工程师要求的合理间隔(一般为28天),提交中间索赔报告。
(3)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否则将失去就该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利。
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总述部分;
(2)论证部分(关键部分);
(3)计算部分;
(4)证据部分。
四、索赔文件的审核
(1)对予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请求,索赔文件首先应该交由工程师审核。
(2)工程师对承包人索赔的审核工作主要分为:
判定索赔事件是否成立和核查承包人的索赔计算是否正确、合理两个方面。
五、发包人审查
对予工程师的初步处理意见,发包人需要进行审查和批准,然后工程师才可以签发有关证书。
六、协商
如果经过努力无法就索赔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则发包人和承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选择采用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七、反索赔的基本内容
反索赔的工作内容可以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防止对方提出索赔;
二是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如果对方提出了索赔要求或索赔报告,则自己一方应采取各种措施来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常用的措施有:
(1)抓对方的失误,直接向对方提出索赔,以对抗或平衡对方的索赔要求,以求在最终解决索赔时互相让步或者互不支付;
(2)针对对方的索赔报告,进行仔细、认真研究和分析,找出理由和证据,证明对方索赔要求或索赔报告不符合实际情况和合同规定,没有合同依据或事实证据,索赔值计算不合理或不准确等问题,反击对方的不合理索赔要求,推卸或减轻自己的责任,使自己不受或少受损失。
八、对索赔报告的反击或反驳要点
对对方索赔报告的反击或反驳,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索赔要求或报告的时限性;
(2)索赔事件的真实性;
(3)干扰事件的原因、责任分析;
(4)索赔理由分析;
(5)索赔证据分析;
(6)索赔值审核。
【2013-56】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以后,承包人首先应( )。
A.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B.向工程师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
C.收集索赔证据并计算相应的经济和工期损失D.向工程师递交正式索赔报告
B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以后,或者承包人发现索赔机会,首先要提出索赔意向,即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索赔意向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发包人或者工程师,向对方表明索赔愿望、要求或者声明保留索赔权利,这是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
【2010-100】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时,所提交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
A.索赔证据B.索赔事件总述
C.索赔合理性论述D.索赔要求计算书E.索赔意向通知
ABCD
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述部分;
论证部分;
索赔款项计算部分;
证据部分。
知识点六:
索赔费用的计算(P325-328)
一、索赔费用的组成
按国际惯例,一般承包人可索赔的具体费用内容如图1Z206063所示。
1.人工费
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而言,人工费是指:
(1)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
(2)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
(3)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
(4)法定人工费增长;
(5)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2.材料费
材料费的索赔包括:
(1)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
(2)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
(3)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
3.施工机具使用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的索赔包括:
(1)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2)非承包人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3)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
如系承包人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
4.分包费用
(1)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人的索赔费,一般也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的索赔。
(2)分包人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人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5.现场管理费
索赔款中的现场管理费,是指承包人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信、交通费等。
6.利息
具体利率应是多少,主要有这样几种规定:
(1)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
(2)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
(3)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
(4)按中央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
7.总部(企业)管理费
索赔款中的总部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
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信设施以及总部领导人员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
在国际工程施工索赔中总部管理费的计算有以下几种。
(1)按照投标书中总部管理费的比例(3%~8%)计算
总部管理费=合同中总部管理费比率(%)×
(直接费索赔款额+现场管理费索赔款额等)
(2)按照公司总部统一规定的管理费比率计算
总部管理费=公司管理费比率(%)×
(3)以工程延期的总天数为基础,计算总部管理费的索赔额。
对某一工程提取的管理费=同期内公司的总管理费×
(该工程的合同额/同期内公司的总合同额)
该工程的每日管理费=该工程向总部上交的管理费/合同实施天数
【例题】当发生索赔事件时,对于承包商自有的施工机械,其费用索赔通常按照( )进行计算。
A.台班折旧费B.台班费
C.设备使用费D.进出场费用
A
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
【2016-03】某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自有施工机械窝工10天,该机械市场租赁费为1000元/天,进出场费2000元,台班费400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160元/台班;
计划每天工作1台班,共使用40天,则承包人索赔成立的费用是( )元。
A.1600 B.4000
C.12000 D.12500
本题考查的是索赔费用的组成。
承包人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所以索赔成立的费用是160×
10=1600元。
【2015年真题】某国际工程合同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合同实施天数为300天;
由国内某承包商总承包施工,该承包商同期总合同额为5亿人民币,同期内公司的总管理费为1500万元;
因为业主修改设计,承包商要求工期延期30天。
该工程项目部在施工索赔中总部管理费的索赔额是()万元。
A.50B.15C.12D.10
比例分析法的应用教材P342:
①某一工程提取的管理费=同期公司的总管理费×
该工程合同额/同期公司总合同额
=1500×
5000/50000=150
②每天的管理费=该工程向总部上缴的管理费/合同实施总天数
=150/300=0.5
③索赔的总部管理费=每天的管理费×
工程延期天数
=0.5×
30=15
8.利润
(1)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以列入利润。
(2)但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
二、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
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
(一)实际费用法
(1)实际费用法是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2)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人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
(3)用实际费用法计算时,在直接费的额外费用部分的基础上,再加上应得的间接费和利润,即是承包人应得的索赔金额。
(二)总费用法
(1)总费用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即:
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
(2)不少人对采用该方法计算索赔费用持批评态度,因为实际发生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了承包人的原因;
同时投标报价估算的总费用也可能为了中标而过低。
(三)修正的总费用法
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
修正的内容如下:
①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
②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损失;
③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
④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
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2018-38】最常用的索赔费用计算方法是( )。
A.总费用法
B.修正总费用法
C.网络分析法
D.实际费用法
D
本题考查的是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
其中,实际费用法是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2011-99】按照国际惯例,承包商可索赔的材料费包括( )。
A.由于索赔事项导致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
B.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而增加的材料费
C.由于承包商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引起的损失费
D.承包商使用不合格材料引起的损失费用
E.由于非承包商责任造成工期延误而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ABE
本题考查的是索赔费用的计算。
承包商可索赔的材料费不包括选项CD其损失应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知识点七:
工期索赔的计算(P328-332)
一、工期延误
(一)工期延误的含义
工期延误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一项或多项工作的实际完成日期迟于计划规定的完成日期,从而可能导致整个合同工期的延长。
(二)工期延误的分类
1.按照工期延误的原因划分
(1)因业主和工程师原因引起的延误
1)业主未能及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
2)业主未能及时交付施工图纸;
3)业主或工程师未能及时审批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计划等;
4)业主未能及时支付预付款或工程款;
5)业主未能及时提供合同规定的材料或设备;
6)业主自行发包的工程未能及时完工或其他承包商违约导致的工程延误;
7)业主或工程师拖延关键线路上工序的验收时间导致下道工序施工延误;
8)业主或工程师发布暂停施工指令导致延误;
9)业主或工程师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延误或工程量增加;
10)业主或工程师提供的数据错误导致的延误。
(2)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
1)施工组织不当,出现窝工或停工待料等现象;
2)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造成返工;
3)资源配置不足;
4)开工延误;
5)劳动生产率低;
6)分包商或供货商延误等。
(3)不可控制因素引起的延误
1)例如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的延误;
2)特殊风险如战争或叛乱等造成的延误;
3)不利的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引起的延误等。
2.按照索赔要求和结果划分
分为可索赔延误和不可索赔延误。
(1)可索赔延误
可索赔延误是指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包括业主或工程师的原因和双方不可控制的因素引起的索赔。
根据补偿的内容不同,可以进一步划分的三种情况:
1)只可索赔工期的延误;
2)只可索赔费用的延误;
3)可索赔工期和费用的延误。
(2)不可索赔延误
不可索赔延误是指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
3.按延误工作在工程网络计划的线路划分
分为关键线路延误和非关键线路延误。
(1)由于关键线路上任何工作(或工序)的延误都会造成总工期的推迟,因此,非承包商
原因造成关键线路延误都是可索赔延误。
(2)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一般都存在机动时间,其延误是否会影响到总工期的推迟取决于其总时差的大小和延误时间的长短。
如果延误时间少于该工作的总时差,业主一般不会给予工期顺延,但可能给予费用补偿;
如果延误时间大于该工作的总时差,非关键线路的工作就会转化为关键工作,从而成为可索赔延误。
【典型例题】某项工作,由于业主提供的材料延误而拖期3天完成,该工作有3天的自由时差,根据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承包商( )。
A.应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
B.不应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
C.不应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
D.由于不能确定总时差,无法判定
4.按照延误事件之间的关联性划分
(1)单一延误
(2)共同延误
当业主引起的延误或双方不可控制因素引起的延误与承包商引起的延误共同发生时,即可索赔延误与不可索赔延误同时发生时,可索赔延误就将变成不可索赔延误,这是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