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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00年卫星遥惑资

2

料流域内水土流失面积262.34平方公里,其中轻度流失142.98平方公里,中度流失95.71平方公里,强度流失22.53平方公里,极强度流失1.12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占流域面积的

15.15%,高于全市的平均水平(12.24%)。

木兰溪流域涉及的行政区域

有仙游县、城厢区、荔城区和涵江区的24个乡镇、8个街道办事处,仙游县城、城厢、荔城组成的莆田市中心市区、涵江

城市组团和黄石城市组团都座落在木兰溪畔。

近年来,在市委、

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全市人民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实施”迫赶战略,坚持扩大内需,

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形成推进各项改革,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

保持快速增长势头。

据2003年度统计,流域内总人口达169.07万人,约占全市人口总数的56.0%,其中农业人口124.25万人,非农人口44.82万人;

流域内工业总产值约210.64亿元,比增20.1%,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67.43%;

农林牧渔业总产

值33.8亿元,比增4.4%,约占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51.7%。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比重有所下降,第二

产业比重继续上升,三产结构比重为15.5%、49.8%和34.7%;

鞋业、电子信息和食品加工三大支柱产业日益空显,工业结构

调整成效明显,经济效益大幅提高。

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

化水平不断提高。

城市建成区面积达39.64平方公里,城市人

3

口达46.62万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3.18%,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配套完善。

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教育、科学技

术和文化事业蓬勃发展,为提高人们环境意识,保护生态环境

奠定文化基础。

二、“十?

五”期间流域环境保护主要成就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制

度,随着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行政许可法的实

施。

新建项目环保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项目环

评和“三同时”执行率明显提高,据统计“环评”审批数已从

01年的238个增加到04年的485个,“三同时”执行数从01年的23个增加到04年的80个,有效地控制新增工业污染

源。

积极支持流域内5个工业园区建设。

5个工业园区都进行了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从产业布局、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总

量控制和发展循环经济以及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进行论证,为合

理产业布局实行污染物集中控制和治理,减轻工业污染打下基

础。

2、强化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

一是对污染源进行监测监

督,每年都对200多个重点污染源进行二次监督监测并形成制

度化发现问题及时限期整改;

二是对污染源实施排污许可证管

理,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现排污许可证781份;

三是推行污染物

4

排放审计制度,计划分三年对全市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进行

逐一全面的审计;

四是对重点污染源安装自动监控监测装置,

实施远程监控;

五是组织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专行行动,从而推

动污染源的全面监督管理;

六是完成了莆田市医院、涵江医院

等重点医院的医疗废水治理。

投资2.8亿日处理8万吨的莆田市闽中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城市污水管

网不断完善;

西天尾镇的生活和工业废水也已并入闽中污水处

理厂统一处理,日处理250吨的大湖垃圾填埋场和日处理200吨的涵江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厂已相继投入运行。

03年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50%和86.25%。

仙游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的选址等前期工作

正在进行。

一是开展莆田市生态

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全市共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面积130.44万亩,比1999年增加44.48万亩;

二是在木兰溪源头开展天

然林和水源涵养林的封育工作,在木兰溪沿岸40公里河段种植绿麻竹,进行造林和村乡改造;

三是在西苑乡、象溪乡和书

峰乡等乡镇开展生态示范乡镇建设;

四是划定矿产资源可采

区、限采区和禁采区范围,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五是治理

“青山挂白”废弃矿山各塘口进行绿化;

六是进行河道清淤清

5

障和护坡砌岸,打捞水浮莲,打击河道上非法采砂行为。

在各乡镇中开展农村

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划定了畜禽养殖业禁建区、禁养

区范围,下达了规范化畜禽养殖业限期治理计划;

东圳水库饮

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秋芦溪流域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

取得一定成效。

以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在个别地方

进行,绿色农产品、有机食品生产逐步得到发展。

据监测结果表明,木兰

溪5个省控水质监测断面III类水达标率已从01年的26.7%提高到04年的70%,提高了43.3个百分点。

三、主要环境问题和成因分析

1、据2000年卫生遥惑资料表明:

莆田市水土流失面积达

477.17平方公里,其中木兰溪流域水土流失面积达262.34平方公里,约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的55%,占流域面积的

15.15%,高于全省和全市的平均水平,是我市的重点水土流

失区,也是流域最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之一。

2、森林生态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但我市的森林林

分质量差,林龄比例失调,严重影响森林维护生态平衡的作用。

3、水土流失日益严重,河道输石少量增大,河道泥沙淤

积明显,特别是下游南北洋河网泥沙淤积,河床抬高,防洪能

6

力降低、防涝灾害不断,同时也加剧水环境污染。

造成生态破坏的主要原因:

1、长期人为的乱砍滥伐、火烧山、森林病虫害等原因,

使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尤其是过量采伐天然村,使天然村

的面积税减,天然阔口林几乎遗失殆尽,人工杉木林和马尾松

所占比例较大,但林龄结构极不合理,中幼林占87.09%,森

林生态防护功能脆弱。

2、流域内开山采石、建筑取土挖土、河道上挖砂等造成

山体裸露、水土流失严重。

3、木兰溪主干流和支流一重山下部大部分因开山造果变

成果园,仅上部少部分存有马尾松等人工林、涵养水源差,水

土流失严重。

4、公路建设、水利工程和区域开发等基本建设缺乏有效

的生态维护措施。

近年来的监测数据表明,木兰溪流域省控断面III类水水

质达标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是我省“五江二溪”中污染最严

重的河流之一。

超标的主要污染物指标为氨氮、粪大肠菌群和

高锰酸盐指数。

饮用水源地东圳水库和大洋水库超标的主要指

标为总磷、透明度和溶解氧,影响饮用水源水质。

内河污染严

重,局部河段水体已呈实营化趋势。

7

造成水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主要原因:

1、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偏低。

据统计,生

活污水和垃圾的污染贞荷已大大超过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

垃圾的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流域上目前只有日处理8万吨

的闽中污水处理厂和日处理250吨,大湖垃圾场以及日处理200吨的涵江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厂投入使用,仙游县城和榜

头、郊尾、荔城区的新度、黄石等城镇化水平较高和经济发展

较快的乡镇都没有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城镇生活

污水和垃圾处理率低,垃圾堆放河道旁边和垃圾围城现象严

重,大湖垃圾处理场渗滤江仍然超标排放。

2、面源污染日益突出。

据初步调查流域内共有规模化畜

禽养殖场家,日排放废水量万吨,是最为突出的面源污染源。

不合理施用农药、化肥,并随地表径流汇入水体、加

剧水环境污染。

3、工业废水排放。

据04年统计,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

1557.50万吨/年,其中约有1282.2万吨/年排入木兰溪流域,占全年的82.3%。

工业污染企业虽然都有所治理,但部分企业

处理设施陈旧,有的处理设施能力不够,甚至偷排漏排,给水

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4、广大农村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城市第三产业污染

等也不容忽视。

8

四、木兰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构想和保护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

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生态市的战略

构想,坚持“围绕经济抓环保,抓好环保促发展”,坚持污染

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

针,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维护流域生态平衡,提高人民群

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立足流域实际,落实

源头控制,狠抓全流域的污染整治和生态保护,促进流域经济、

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规划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处理好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

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

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思想,遵循经济规律和生

态规律,强化依法管理,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

效益相统一。

——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

以发展为主

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全面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加快城

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本上治理污染。

以提高人民群众的

生活质量为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生态环境恢复、保护

与建设工程,努力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9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把污染防治与生态

环境保护真正纳入流域各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强化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

协调发展。

——坚持流域整体性与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

则。

正确处理上游与下游、局部与全局、各行政区域之间、各

级政府之间、各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各司其职、密切配

合、齐心协力、全面推进。

充分考虑流域各行政区域经济实力

和社会发展程度的差距,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因地制宜,

针对不同县、区的经济、环境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经过努力

可以达到环境保护目标,重点领域和工作任务。

——坚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加快结构调整相结

合的原则。

继续坚持“目标总量控制”和“容量总量控制”相

结合的方式,突出目标总量控制,加强流域的目标总量管理,

制定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把流域各行政区域主

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计划指标内,进一步

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和技术进步、转变经济增长

方式、调整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

——坚持清洁生产与发展循环经济相结合。

大力发展循环

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加快技术创新、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生产全过程的污

10

染控制,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率。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开发谁保护、

谁利用谁补偿”原则,加强公众参与。

明确污染治理和生态保

护主体,增强全社会可持续发展观念,提高人们的环保道德水

平,动员全社会参与、支持和监督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提倡

绿色消费新时尚,鼓励和引导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使每个公

民在享受环境权益的同时,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

五、环境规划目标

(一)“十一〃五”期间环境规划总目标。

到2010年,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省控监测断

面水质按功能分区达到规定的标准。

主干流省控监测断面III类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东圳水库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

98%以上,南、北洋河网按功能分区水质达标率达80%以上各支流水质达到各功能分区规定的标准;

流域内生态公益村得

到有效保护,结构比较合理,功能比较稳定,基本满足国

土生态安全仍需要。

基本建立稳定的森林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达到一定的规模;

重度、极强度

水土流失区基本得到遏制;

把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真正纳入法

治轨道,强化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增强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

急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到2010年,流域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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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下达的计划指标内。

表1流域各行政区域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控制指标

工业固体废物行政区域COD(吨)

(万吨)

仙游县

城厢区

荔城区

涵江区

——环保投入指标。

“十一〃五”期间,流域各地继续加

入环保资金投入,使环保投入占当地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

逐年提高。

力争2010年流域环保投入占流域同期国内生产总

值的比例达到1.8%。

——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指标。

到2010年仙游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城厢、荔城和涵江的城市污水

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

城镇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生

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指标。

到2010年,流域内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全流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

名胜区和各种自然保护小区的面积占全流域国土面积的8%以上。

新建3个以上生态示范乡镇;

实施特殊生态功能区、重点

资源开发区和生态良好区的“三区”保护战略,遏制和缩小水

土流失面积和水土流失强度。

仙游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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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以上,城厢、荔城和涵江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

35%以上,流域各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有所提高。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加强小城镇开发建设的环境

规划,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使农村生态

环境恶化势头不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得到控制,新

的区域生态破坏不再发生,已遭受污染和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

恢复;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六、木兰溪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

水区域范围主要功能执行标准与类别备注体

包括河流蒋隔水库~木兰陂渔业、工农业用水GB3838—2002各支流

古洋水库生活饮用水源GB3838—2002

东溪水库生活饮用水源GB3838—2002

南洋河网工农业用水GB3838—2002北市区内河景观GB3838—2002木市区包括城厢区、洋兰涵江区城市建成区河溪网其他河网工农业用水GB3838—2002流

东圳水库生活饮用水源GB3838—2002

东圳水库入库河流饮用水源准保护区GB3838—2002

木兰陂~宁海桥景观GB3838—2002

潮宁海桥~三江口码头景观GB3838—2002

集奎~三江口码头景观GB383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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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任务与措施

(一)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切实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

1、加快工业园区建设。

按照集中布局,把污染及控制在

有限范围内的原则,将量化工业集中安排在秀屿区临海工业走

廊,引导轻工业企业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合理工业布局,防

止遍地开花;

加快工业园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污染集

中治理,减少各企业分散治理投资,实现治理投资效益的最大

化;

各县(区)应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在工业园区中发展

无污染或轻污染的工业,延长产业基连,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力求在同一个工业园区内一个企业的产品或废弃物能成为另一个企业的生产原料,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物质材

料与能源的循环利用,使企业的效益最大化。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

和产品,逐步消除结构性污染。

把工业污染防治与产业结构调

整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技术水平高、无污染或少污染的高

新技术产业,实现资源最大限度的优化配置,减少污染物的产

生和排放。

3、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特别是环保“三同时”

监督管理力度,实行施工期环保定期检查和报告制度。

按照审

批权限,全面清理缺管漏管项目,尤其是“九五”以来审批的

新扩改建建设项目。

对未建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或生态保护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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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治理。

4、大力推广清洁生产,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

采用清洁能源、清洁生产工艺、节能降耗、节水节电、提高效

益,实现生产全过程减少污染物产业和排放,从根本上降低污

染负荷,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和资源的利用率。

不断拓展清洁生

产实施范围,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计。

建立清洁生产评定制度,

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探索切合流域实际的清洁生产鼓励措施和

优惠政策,推动清洁生产的深入,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

益“双赢”的目标。

5、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规范企事业单位

和社会团体的环境行为。

“十一〃五”期间,开展清洁生产的

规模工业企业达到家以上,流域内规模以上水污染型工业

企业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达到10家以上。

6、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督、检查,规范流域,各类

排污日的管理。

督促工业污染企业不断巩固和提高达标水平,

及时改造陈旧或处理能力不能适应生产需求的污水处理设施,

杜绝污染“回潮”和偷排、漏排现象,实现稳定达标。

7、对流域内排放废水的省、市重点工业企业,要于2005年安装治理设施运行自动监控装置。

其它污染源,要于“十

一〃五”期间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重点排污单位要安装

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

15

行。

8、继续严格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

征收排污费,利用环境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促进企业搞好

污染治理。

(二)实行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认真贯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把省、市下达的

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地各有关排污单位,落实进一步削减和

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和措施,切实把排污总量控制在规

定的指标内。

严格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2、实行流域各行政区域间交接断面水质目标责任制。

展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建成一个水质连续自动监测站。

把交接

断面水质状况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内容。

3、严格源头控制,防止新上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新建

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正确处理总量、浓度和容量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达标排放、

总量控制。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地区发展规划、能耗物耗大、

污染物产生量大、产品过剩、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的项目,坚

决不予审批;

对环境质量不能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的地

区,或者排污总量超出规定指标的地区和企业,要采取有效措

施削减排污总量,否则不予审批。

(三)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16

“十一〃五”期间,要以整治木兰溪流域水土流失为突破

口,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1、在完成生态公益林界定的基础上,实施严格的封山育

林措施,严禁毁林开荒、陡坡地开垦、草地开垦和乱砍滥伐等

破坏森林、植被的行为。

2、在划定矿山资源可采区、限采区、禁采区和04年清理

整顿的基础上,加强矿山资源开采的管理,对没有持证开采的

矿山企业要坚决整顿关闭。

对废弃矿山,组织植被恢复治理“青

山挂白”,对可开采矿山,要落实水质及植被恢复指施。

规定

最小开采,坚决整顿关闭小矿点,并组织进行植被恢复。

3、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实施造林绿化以及绿麻竹种

值工程,抓好源头天然林的保护和干、支流两侧一重山生态林

建设,大于25度的坡地退耕还林,小于25度的坡地要加强水土保持力度。

特别是要治理两侧一重山果园的水土流失问题。

4、积极开展水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禁止擅自在主、干流

和河道两侧的第一重山或25度以上山坡地进行开垦、取土、

采石等损坏植被的行为。

5、对物种丰富的各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森林

公园要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低产低效林分,增加阔叶林和针阔

混效林的比例。

6、开展生态示范乡镇建设。

到2010年,西苑、书峰、象

17

溪要完成建设规划,大力发展有机食品,度尾文旦袖、书峰枇

杷争取通过认证。

(四)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到2010年,莆田市闽中污水处理厂完成二期扩建,城

厢、荔城、涵江市区和西天尾镇、荔园工业园区要完善配套污

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范围,城厢区华林工业园区也要配套建

设污水管网,若能并入闽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应及时并入,

否则应自行建成或在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仙游县城污水处理

厂要建成投入使用,鲤南工业园区的污水应并入统一处理。

头、郊尾、黄石(包括黄石工业园区)等有条件乡镇也要建成

或在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2、到2010年,城厢、涵江、荔城区、市区的生活垃圾继

续做到日产日清,大湖垃圾处理场的渗滤江做到达标排放,建

成仙游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沿溪各乡镇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

处理,各县(区)建成一座废物回收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利用

和处置,全市建成医疗固废处理设施一座,鞋业边角料等工业

固废和医疗固废得到妥善处置。

3、优化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设节水型城市。

利用收取

污水处理费等经济手段,引导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居民自觉节约

用水。

4、全流域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推广无磷

18

洗涤剂。

5、针对沿溪垃圾堆放加大水体污染和河床淤积的问题,

要组织力量,全面清除垃圾和清淤,特别是在南、北洋河网经

费,并禁止在全流域两岸堆放、倾倒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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