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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灭菌水平常用的方法包括热力灭菌、辐射灭菌等物理灭菌方法,以及采用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甲醛、戊二醛、过氧乙酸等化学灭菌剂在规定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灭菌的方法。

高水平消毒:

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胞。

达到高水平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采用含个氯制剂、二氧化氯、、过氧化氢、过氧乙酸、碘酊等

中水平消毒:

杀灭除细菌芽胞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包括分枝杆菌。

达到中水平消毒的方法包括采用碘类消毒剂(碘伏、氯己定碘等)、醇类和氯己定的复方、醇类等消毒剂

低水平消毒: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方法以及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如采用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氯己定)等

四、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清洁和消毒方法

1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

当地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

2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室内用品如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等的表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

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

3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其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

地面消毒采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

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同地面或采用1000mg/L~2000mg/L季铵盐类消毒液擦拭。

注意事项

地面和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当遇到明显污染时,应及时进行消毒处理,所用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五紫外线消毒

适用范围适用于室内空气和物体表面的消毒。

紫外线消毒灯要求

1紫外线消毒灯在电压为220V、相对湿度为60%、温度为20℃时,辐射的253.7nm紫外线强度(使用中的强度)应不低于70μW/cm2。

2应定期监测消毒紫外线的辐照强度,当辐照强度低到要求值以下时,应及时更换。

3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寿命,即由新灯的强度降低到70μW/cm2的时间(功率≥30W),或降低到原来新灯强度的70%(功率<30W)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h。

紫外线灯生产单位应提供实际使用寿命。

使用方法

1在室内无人状态下,采用紫外线灯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消毒。

灯管吊装高度距离地面1.8m~2.2m。

安装紫外线灯的数量为平均≥1.5W/m3,照射时间≥30min。

2采用紫外线消毒器对空气及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其消毒方法及注意事项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

3消毒时对环境的要求紫外线直接照射消毒空气时,关闭门窗,保持消毒空间内环境清洁、干燥。

消毒空气的适宜温度20℃~40℃,相对湿度低于80%。

注意事项

1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酒精布巾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等时,应随时擦拭。

2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

当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3采用紫外线消毒物体表面时,应使消毒物品表面充分暴露于紫外线。

.4采用紫外线消毒纸张、织物等粗糙表面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且两面均应受到照射。

5采用紫外线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及空气中悬浮粒子多时,应加大照射剂量。

6不应使紫外线光源直接照射到人。

7不应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

8紫外线强度计每年至少标定一次。

六、常用消毒用品

含氯消毒剂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品、物体表面、分泌物、排泄物等的消毒。

1消毒液配制

根据新产品有效氯含量,按稀释定律,用蒸馏水稀释成所需浓度。

具体计算方法及配制步骤按C.9.1.2.1进行。

2消毒方法

浸泡法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含氯消毒剂溶液的容器中,加盖。

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10min,对经血传播病原体、分支杆菌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5000mg/L消毒液,浸泡>30min。

擦拭法大件物品或其他不能用浸泡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消毒,消毒所用的浓度和作用时间同浸泡法。

喷洒法对一般污染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400mg/L~700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10min~30min;

对经血传播病原体、结核杆菌等污染表面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60min。

喷洒后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人员应离开现场。

干粉消毒法对分泌物、排泄物的消毒,用含氯消毒剂干粉加入分泌物、排泄物中,使有效氯含量达到10000mg/L,搅拌后作用>2h;

对医院污水的消毒,用干粉按有效氯50mg/L用量加入污水中,并搅拌均匀,作用2h后排放。

1粉剂应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

水剂应于阴凉处避光、密闭保存。

使用液应现配现用,使用时限≤24h。

2配制漂白粉等粉剂溶液时,应戴口罩、手套。

3未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有腐蚀性,不应做金属器械的消毒。

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器械消毒后,应用无菌蒸馏水冲洗干净,干燥后使用。

4对织物有腐蚀和漂白作用,不应用于有色织物的消毒。

含碘类消毒剂

碘伏

适用范围适用于手、皮肤、黏膜及伤口的消毒。

消毒液配制

冲洗黏膜时,根据有效碘含量用灭菌蒸馏水或纯化水,按照稀释定律,将碘伏稀释成所需浓度。

消毒方法

1擦拭法皮肤、粘膜擦拭消毒,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它替代物品擦拭被消毒部位。

外科手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擦拭揉搓作用至少3min。

手术部位的皮肤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局部擦拭2~3遍,作用至少2min。

注射部位的皮肤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口腔黏膜及创面消毒,用含有效碘1000mg/L~2000mg/L的碘伏擦拭,作用3min~5min。

2冲洗法对阴道黏膜创面的消毒,用含有效碘500mg/L的碘伏冲洗,作用到使用产品的规定时间。

1应置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

.2含乙醇的碘制剂消毒液不应用于黏膜和伤口的消毒。

.3碘伏对二价金属制品有腐蚀性,不应做相应金属制品的消毒。

.4碘过敏者慎用。

碘酊

适用范围适用于注射及手术部位皮肤的消毒。

使用方法

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注射及手术部位皮肤2遍以上,作用时间1min~3min,待稍干后再用70﹪~80%(体积比)乙醇脱碘。

1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粘膜的消毒。

2不应用于碘酊过敏者;

过敏体质者慎用。

3应置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

复方碘伏消毒液

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医务人员的手、皮肤消毒,有些可用于黏膜消毒。

应严格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规定的使用范围。

作用方法

.1含有乙醇或异丙醇的复方碘伏消毒剂可用于手、皮肤消毒,原液擦拭1~2遍,作用1min~2min,不可用于黏膜消毒。

2含有氯己定的复方碘伏消毒剂,用途同普通碘伏消毒剂,应遵循该消毒剂卫生许可批件的使用说明,慎用于腹腔冲洗消毒。

同碘伏,使用中应注意复方物质的毒副作用。

七、医疗废物

•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附录

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一、医疗废物产生地收集点

1.各医疗废物产生点应从方便收集出发设立收集点,可设立在污物处理间,亦可在治疗室附近设置专室。

2.收集点应设醒目标识,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3.禁止医疗废物在非收集点倾倒、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

二、分类收集

1.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医疗废物应立即丢弃至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

损伤性医疗废物应立即丢弃至黄色医疗废物专用锐器盒内。

2.在盛装前,应对包装袋或锐器盒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3.锐器盒放置点应便于就近丢弃。

4.药物性废物应由药剂部门统一回收、集中处置。

5.临床科室产生的少量化学性废物应由相应采购部门统一回收、集中处置;

临床科室产生的大量化学性废物应由产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处置。

6.病原体的培养基、微生物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先采用耐高温塑料袋打包,放入灭菌器后,打开袋口或在袋上多处戳洞,以便蒸汽穿透,在实验室内采用内循环式压力蒸汽灭菌(121℃,102.9kPa,20~30min)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7.患者的体液(如胸腔积液、腹水)及其他排泄物倒入下水管道,由医院统一进行污水处理。

8.输血器、血袋单独收集,由血库回收统一处理。

9.放人包装袋或者锐器盒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10.医疗废弃物分类参照卫生部、环保总局卫医发(2003)287号《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三、转运与交接

(一)转运

1.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务人员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包装袋可采用“鹅颈结”,确保封口紧实、严密。

2.封口后若发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应增加一层包装并再次封口。

3.运送人员需进行适当防护:

包括工作衣、口罩、手套。

4.运送车辆应易于装卸和清洗,防渗漏、防遗散,无锐利边角。

5.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打包装入黄色塑料转运箱,加盖上扣后送至暂存地。

运送时间应避开人流高峰,运送路线少占用清洁通道。

6.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转运箱是否破损、泄漏,有破损的转运箱严禁使用。

7.医疗废物应放置在运送车辆内密闭运送,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8.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二)交接

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务人员和运送人员应共同清点废物种类、数量,由运送人员统一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部门及医疗废物类别、数量,交接人员分别签名。

四、暂存

1.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避免阳光直射。

暂存地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分开,具有防雨淋的装置,并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设施,张贴“生物危险”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每日工作结束后消毒工作场所。

2.回收站工作人员防护具包括工作衣、鞋、口罩、手套。

3.应将所收集的废物按类别堆放。

4.暂存点存储的医疗废物每个工作日由当地具有相关资质的固体废物处置公司回收。

交接时应记录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感染性废物及其他[体积(袋),质量(k)]、损伤性废物[体积(盒),质量(kg)]、医疗机构交接人员签名、医疗废物运送方人员签名、车牌号码、交接时间、废物种类、各类别废物质量、交接日期。

八、手卫生知识

1.手卫生:

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洗手:

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致病菌的过程。

3.卫生手消毒:

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4.外科手消毒:

外科手术前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再用手消毒剂清除或者杀灭手部暂居菌和减少常居菌的过程。

使用的手消毒剂可具有持续抗菌活性。

5.常居菌:

能从大部分人体皮肤上分离出来的微生物,是皮肤上持久的固有寄居菌,不易被机械的摩擦清除。

如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棒状杆菌类、丙酸菌属、不动杆菌属等。

一般情况下不致病。

6.暂居菌:

寄居在皮肤表层,常规洗手容易被清除的微生物。

直接接触患者或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可获得,可随时通过手传播,与医院感染密切相关。

7.手消毒剂:

用于手部皮肤消毒,以减少手部皮肤细菌的消毒剂,如乙醇、异丙醇、氯己定、碘伏等。

8.速干手消毒剂:

含有醇类和护肤成分的手消毒剂。

包括水剂、凝胶和泡沫型。

9.免冲洗手消毒剂:

主要用于外科手消毒,消毒后不需用水冲洗的手消毒剂。

二、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洗手指征)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5.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三、医务人员洗手的方法

1.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

2.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①掌心对掌心搓揉.②手指交叉,掌心对手背搓揉.③手指交叉,掌心对掌心搓揉.④双手互握搓揉手指.⑤拇指在掌中搓揉.⑥指尖在掌心中搓揉.⑦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4.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注意事项】

1.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及配戴饰物的部位等。

2.洗手使用皂液、在更换皂液时,应当在清洁取液器后,重新更换皂液或者最好使用一次性包装的皂液。

禁止将皂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取液器中。

如使用固体肥皂,应保持肥皂干燥,盛装肥皂的容器保持清洁。

3.手洗净后应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或用干手器干燥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防止洗手后二次污染。

4.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四、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进行手消毒(手消毒指征)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

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五、医务人员手消毒的方法

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2.严格按照洗手的揉搓步骤进行揉搓;

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使双手达到消毒目的。

1.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2.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当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后应当洗手。

一次性无菌手套不得重复使用。

六、外科手消毒指征

1.外科手消毒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先洗手,后消毒。

②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应重新进行外科手消毒。

2.外科手消毒前洗手方法与要求

①洗手之前应先摘除手部饰物,并修剪指甲,长度应不超过指尖。

②取适量的清洁剂清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

清洁双手时,应注意清洁指甲下的污垢和手部皮肤的皱褶处。

③流动水冲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④使用干手物品擦干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3.外科手消毒方法

①冲洗手消毒方法:

取适量的手消毒剂涂抹至双手的每个部位、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2min~6min,用流动水冲净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无菌巾彻底擦干。

手术医师在戴手套前,应用醇类手消毒剂再消毒双手后戴手套。

手消毒剂的取液量、揉搓时间及使用方法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②免冲洗手消毒方法:

取适量的免冲洗手消毒剂涂抹至双手的每个部位、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直至消毒剂干燥。

1.不应戴假指甲,保持指甲周围组织的清洁。

2.在整个手消毒过程中应保持双手位于胸前并高于肘部,使水由手部流向肘部。

3.洗手与消毒可使用海绵、手刷。

4.术后摘除外科手套后,应用肥皂(皂液)清洁双手。

5.用后的清洁指甲用具、揉搓用品,应放到指定的容器中;

揉搓用品应每人使用后消毒或一次性使用;

清洁指甲用品应每日清洁与消毒。

八、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标准

1.手消毒效果应达到如下相应要求:

a)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

b)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2.各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的手,均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3.科室每季度应对重点部门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行爆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九、职业防护

个人防护装备(PPE)穿脱次序标准操作规程

一、PPE穿着顺序

1、穿着由普通隔离衣的PPE顺序(在病房外,如有缓冲间应在缓冲间内完成):

⑴手部卫生(此人员可穿着白大褂);

⑵戴口罩;

⑶戴一次性帽子(接触隔离可省略该步骤);

⑷穿普通隔离衣(后开口隔离衣);

⑸穿鞋套(接触隔离可省略该步骤);

⑹戴护目镜(防护面罩)(接触隔离可省略该步骤);

⑺戴手套(压住袖口)。

2、穿着有防护服(连体衣)的PPE顺序(在病房外,如有缓冲间应在缓冲间内完成);

⑷穿防护服:

脱卸自己的鞋,穿着连体防护服裤子,穿着长筒套鞋,穿着连体防护服袖子,戴上连体防护帽子,拉上拉链;

⑸戴护目镜(防护面罩)(接触隔离可省略该步骤);

⑹戴手套(压住袖口)。

二、PPE脱卸顺序

1、脱卸有普通隔离衣的PPE顺序;

⑴拿住护目镜(防护面罩)的前部,摘除护目镜(防护面罩)(在病房外,如有缓冲间应在缓冲间内完成);

⑵脱卸手套;

⑶手部卫生(洗手为主);

⑷脱卸隔离衣(解开背带。

双手胸前交叉反脱隔离衣,将外层包裹在内);

⑸脱卸帽子(一示指伸入帽子内,摘除帽子);

⑹脱卸鞋套;

⑺手部卫生(洗手为主);

⑻脱卸口罩(此步骤在病房或缓冲间外完成);

⑼手部卫生(可先洗手,再含醇手消毒剂擦手);

一、注意事项

1、口罩是医务人员预防空气传播、飞沫传播等疾病中最重要的PPE,应切记口罩始终是第

一个穿戴,最后一个脱卸的PPE。

口罩应在认为自己已处于安全的地方脱卸。

2、PPE脱卸应切记动作轻柔、熟练;

防止污染自身与环境物体表面;

严禁无个人防护的人

员在场。

3、脱卸的PPE,应根据是否回收复用,分类分容器(污染袋)收集。

4、相关人员应进行PPE正确选用与穿脱顺序的岗前培训。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标准操作规程

一、局部处理措施

(一)锐器伤

1、依靠重力作用尽可能使损伤处的血液流出,用肥皂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2、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的乙醇或者0.5%聚维酮碘(碘伏)进行消毒。

(二)黏膜暴露

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污染的黏膜,直至冲洗干净。

二、报告

1、报告部门负责人(医生向科主任报告,护士或工勤人员向护士长报告)。

2、填写“职业暴露个人案登记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主管部门。

三、评估与预防

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尽快评估职业暴露情况,并尽可能在24h内采取预防措施。

1、立即给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开具HBsAg、抗—HBs、ALT、抗—HCV、抗—HIV、TPHA检查单。

2、若患者HBsAg、抗—HBs、ALT、抗—HCV、抗—HIV、TPHA检测结果未知,主管医生应立即给患者开具这些项目的检查单。

3、患者HbsAg(+):

⑴医务人员抗—HBs<

10mU/ml或抗—HBs水平不详,应立即注射HBIG200~400U,并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一针乙型肝炎疫苗(20ug),于1个月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二针和第三针乙型肝炎疫苗(各20ug)。

⑵医务人员抗—HBs<

10mU/ml者,可不进行特殊处理。

⑶暴露后3个月、6个月应检查HBsAg、抗—HBs、ALT。

4、患者抗—HCV(+):

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抗—HCV(—),暴露后3个月、6个月应检查抗—HCV、ALT,并根据复查结果进行相应抗病毒治疗。

5、患者抗—HCV(+):

应立即向分管院长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评估与防护指导,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决定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暴露后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应检查HIV。

6、患者TPPA(+):

⑴推荐方案:

苄星青霉素,24万U,单次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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