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监理措施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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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见附工程监理部确认登记表)。
序号
姓名
职称
职务
电话
1
周桂忠
高级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2
闵艳春
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3
崔凤军
4
王博
助理工程师
监理员
5
马新合
协助管理
6
二、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
1、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
2、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
3、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4、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5、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6、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
7、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四周必须使用围挡封闭施工,并采取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严禁敞开式拆除。
8、基坑开挖作业过程中,四周应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
9、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
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10、具备条件的地区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不具备条件的地区,现场搅拌砂浆必须搭设封闭式搅拌机棚。
11、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12、建筑物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13、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
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14、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
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
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15、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16、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材料切割、金属焊接、喷涂或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17、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工程外管网及绿化施工阶段的扬尘防治工作。
18、鼓励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
鼓励在施工现场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等装置。
三、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1)检查各专业队伍的施工场所,划分施工责任区,是否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2)对于施工现场道路等公共区域全部硬化,检查项目部是否配备洒水降尘设备,并配备专人进行清扫。
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检查为在粉尘工作环境中的施工人员是否配备口罩等防尘措施,并随时注意检查、救护。
(4)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
(5)施工期间四周必须采用2.5米高封闭围档。
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栏;
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施工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6)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封闭式运输车辆。
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施工现场木工加工车间必须采用全封闭房屋结构,室内应有吸尘、降尘装置。
(7)主要施工道路必须硬化,施工场地采用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
施工现场和道路扬尘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要求各子项目的每个施工场地均配备洒水车一辆。
特别是本项目夜间施工时场地内拉运土方的临时道路上的扬尘必须用洒水车来回循环往复进行洒水降尘。
(8)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洗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施工现场的石灰、砂土等要集中堆放,采取覆盖等措施。
(9)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半进场,碾压过程要洒水降尘,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
对于临时的、零星的水泥搅拌场地,在场址选择时,尽量远离居民住宅。
(10)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运转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11)弃土应尽早清运至渣土场填筑处置。
(12)临时性用地使用完毕后应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13)定期清扫:
每天中午和晚上收工前对作业现场进行清扫。
(14)冲洗轮胎:
在运输车辆离开现场前视情况进行冲洗,特别是雨后施工必须冲洗后方可上路行驶。
(15)车辆选择:
运输碎料的汽车采用密闭的车辆,使用车况好的运输车辆。
(16)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斜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
(17)采用混凝土围墙或天棚储库,库内配备喷淋或者其他仰尘措施。
(18)避免在大风的情况下进行土方回填、装卸物料和拆迁房屋。
(19)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
(20)设备和车辆清洗废水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1)土方的暂时堆放应按要求防止扬尘产生外,还应设置围挡,防止进入水体,特别是在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随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或市政雨水管道,弃土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回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进行表面储被培养,防止水土流失。
(22)深层水泥搅拌桩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期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23)施工现场应当使用预拌砂浆。
(24)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灰措施。
(25)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
(26)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遭遇漏,散落或者飞扬。
四、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人员到岗以及施工机械准备情况。
(2)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对工程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定期清洗。
(3)检查施工现场进出口,主要道路和砂、石堆场和各种加工场地的硬化处理情况。
(4)检查施工场地出口处的洗车设备运行情况,查看其进出场车辆清洗情况。
(5)检查在粉尘工作环境中的施工人员的防尘措施与设备的准备与运行情况。
(6)检查水泥、砂、土等材料运输时的封闭与严密性。
(7)检查弃土处置情况。
(8)检查土方和垃圾运输车辆的封闭性。
(9)在现场跟班监督施工方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10)检查各种施工机械是否完好,人员是否配置齐全。
(11)做好监理记录。
五、保证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
为了杜绝重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把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施工的顺利进展,特制订安全管理措施如下: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地方有关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理,当发现施工单位有违犯上述安全规定及时要求监理工程师发监理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在未整改完毕的情况下,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2、建立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分部(分项)工程均应有书面的技术交底,工人均应经安全培训,特殊工种需持上岗证。
3、坚持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对工伤事故做好调查分析,做出报告,建立档案;
按要求在现场设置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
大型构件、材料按要求堆放整齐,施工道路畅通。
4、“三宝”、“四口”防护,即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佩带设置要严格;
坑井、通道口临边的防护必须按规定设置护门、护栏、防护棚及临边防护。
5、施工用电要符合标准,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及防护要达到要求;
支线架设、低压干线架设、开关箱的设置及电熔丝的安装选用均应达到标准。
6、各种施工机具如电锯、平刨、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乙炔发生器、气瓶、潜水泵等等的防护、使用均应达到规程要求和标准。
7、与安全有关的隐蔽工程项目,未经监理人员验收签证,一律不准覆盖和进行下道工序,如在监理人员验收前已经覆盖,监理人员有权不签认或要求对其剥露或开孔,重新覆盖或修复的一切费用由承建单位承担。
8、属于安全方面的验收项目,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对影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
10、工程管理人员认为建设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有权采取口头通知或签发工程整改通知单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如施工企业拒不改正,可签发停工通知单。
承包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或停工通知后,需24小时内书面答复,承包单位承担整改和停工发生的各种损失。
11、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或停工通知后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2、如遇到下列情况,配合监理人员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15、暑期作业时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期间施工,以免中暑事件的发生。
六、文明施工监管措施
为保证本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持原有生态环境,在施工中,必须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1)、现场布置,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合理地进行布置,设施设备按现场布置图固定设置堆放,并随施工不同阶段进行场地布置和调整。
(2)、道路和场地,做好施工区内的三通一平工作,保证道路通畅、平坦,构造物周围保持清洁;
场地平整无积水,无扬尘、无散物;
排水不堵。
施工废料集中堆放,及时处理。
(3)、尽量避开中午和夜间休息期间施工,以免发生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
(4)、班组场地清洁,班组必须做好操作后场地清理,有防止尘土飞扬、泥浆横流、混凝土洒漏等措施。
(5)、材料堆放,必须分类堆放成方。
(6)、周转设备存放,施工钢模、机具、器材等分别集中堆放整齐,施工时小心轻放,避免发出施工噪音。
(7)、材料不混放,分清标号,堆放整齐,目能成数。
专人管理,限额发放,分类插标挂牌,记载齐全而正确,牌物账相符。
(8)、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及现场食堂应满足«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程»
中的规定要求。
七、环境保护措施
(1)、重视环境工作,为确保文明施工,必须做好环境保护措施。
贯彻施工的全过程。
(2)、加强环保教育,贯彻环保法规,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水土保护、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令,加强环保意识。
(3)、强化环保管理,美化施工现场,定期进行环境检查,做到文明施工。
工地干净卫生,尽量减少对周围绿化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4)、消除施工污染,施工废水、工地垃圾及时运往指定地点深埋,清洗集料机具或含有沉淀油污的操作水,采用过滤的方法或沉淀池处理,使生态环境受损减到最低程度。
八、消除施工污染
场地废料、土石弃方处理,按设计要求,按监理工程师指定地点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尽量减少对周围绿化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污染水源、耕地、农田、灌溉渠道,采用渗井或其他措施处理,工地垃圾及时运到指定地点。
清洗集料,机具或含有油污的操作用水,采用过滤的方法或沉淀池处理,使生态环境受损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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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