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锅炉运营管理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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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采暖
方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说明:
新增符合供热锅炉房配置如有变动,以变动后配置为准。
3.2供热设备及供热方式
3.2.1本项目采用的供热设备为:
。
3.2.2本项目供热方式共分为如下两种:
1、热源热交换器供热:
采用热源热交换器供热热源点有:
恒大绿洲一期(供热高度99米).共1处热源点。
2、热源直供:
采用热源直供的热源点有:
除表1所列第6项外,其余热源点全部采用热源直接供暖方式。
采用热源直供的热源点共9处。
4、供热锅炉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城镇供热锅炉运行管理过程中的基本要求是:
(1)按需生产
城镇供热是一项民生工程,首先应根据城镇供热需求量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生产,确保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对居住环境温度的最低需求。
(2)经济生产
在保证供热质量、安全供热、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以最低的成本进行热能的生产,实现预定的增产节约,节能减排目标。
(3)文明生产
要求具有全新素质的操作管理人员,以先进的技术文明的方式,安全的搞好生产运行。
(4)节能环保
满足国家环保、节能、减排的要求。
5、拟采用的供热方案
5.1拟定的供热方式
传统的散热器供暖系统基本是按95℃/70℃热媒参数进行设计,研究结果表明:
合理降低建筑物内供暖系统的热媒参数,有利于提高散热器供暖的舒适程度和节能降耗。
近年来,国内已开始提倡低温连续供热,出现降低热媒温度的趋势。
新发布实施的暖通设计规范也作了散热器供暖参数的规定。
5.1.1低温连续供热的优势
(1)降低运行耗能
低温连续供暖除达到节能外,在运行中也具有热损失少降低运行耗能的特点。
供暖热水温度的降低可以减少供暖系统管道的的热损失。
较低的采暖系统水温,有利于提高热力站内热交换器的换热效率,从而带来锅炉房和城市热电厂的节能。
较低的供暖热媒温度还有助于推广使用新的节能设备和技术,如采用冷凝锅炉,热泵,太阳能等等。
(2)为多种低温热媒制备提供了条件
低温供暖热媒温度可有多种方式达到,对于城镇集中供热系统可采用换热、混水等方式;
并可在热源、换热站、楼栋热力入口等位置进行。
5.1.2低温连续供暖的技术
2012年10月1日实施的《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50736-2012标准中5.3.1条文规定,为低温连续供暖奠定了技术法规。
认为技术先进、具有可行性。
2013年全国供暖技术交流会《我国集中供热的现状和发展途径》报告中指出:
提高热源效率的关键是低温供热;
低温供热可以大幅度提高各类热源效率;
低温供热有利于缓解“过量供热”现象;
供热温度降低,并不影响室内舒适性。
只要能够释放足够的热量,保证室温,还可以避免部分区域过热、燥热,改善舒适性;
只要增大面积,也可以实现低温连续供热。
5.1.3低温运行效果良好
调研北方供暖期供暖系统运行期间的室外平均温度在-0.4~-16.6℃,二次网供水温度约在47.8~63.3℃,二次网回水温度约在40~50℃;
二次网运行温差约为7.8~14.7℃,二次网运行温差均小于设计温差25℃。
完全没有按设计温度运行。
目前,我国北方一些城市采取低温供暖,其中哈尔滨、沈阳、牡丹江市等热力公司采暖系统供回水温度基本在60/45°
C。
而且国内供热行业已开始提倡低温连续供热。
在这些运行的系统中,设计时按95℃/70℃热媒参数进行设计,但是,在较低温度运行依然达到了设计的室内温度,说明设计富裕量偏大。
六、锅炉房运行方案
6.1供热锅炉的运行管理
6.1.1锅炉房人员配备
热源点锅炉房人员配备见表6.1.。
表6.1各热源点锅炉房人员配备表
热源地点
锅炉规格及数量
配备人员(人)
备注
管理
技术管理
司炉
维修
上煤出渣
小计
项目管理部管理人员
总计
6.1.2人员管理
人员管理采用岗位责任制管理办法,做到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健全;
责任分工明确;
台账、记录齐全完整;
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到位;
员工尽职尽责;
工作考核公开、公平、透明。
6.1.3管理制度
在供热锅炉运行系统的日常管理中,为了运行好各种设施设备,管理好各种运营工作,保证设备正常稳定地发挥作用,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需要供热锅炉运行系统建立和执行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整套规范化管理制度,并通过奖励和批评,鼓励职工贯彻执行规章制度,使供热锅炉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积极、主动、熟练地投入日常运行和维护保养工作之中。
岗位责任制
管理一个供热锅炉,首先要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各工种、各管理部门都要有岗位责任制。
并根据工种需要,制定设施巡视制、安全操作制、交接班制、设备保养制等。
岗位责任制中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和具体的岗位要求。
对设施巡视中指定巡视路线、巡视周期和巡视的具体要求。
在安全操作制度中明确本工种的具体安全要求,安全用具,防护用品,急救措施等。
在交接班制度中,明确上下班之间应于交接的内容,在现场交接时应共同巡视,当面交接清楚等。
在设备保养制中,规定每班人员对所管设备进行清洁、保养的要求与具体做法等。
供热锅炉运行系统职工在执行岗位责任制的同时,还应认真执行相关的制度、法规、标准等,这些都是管理供热锅炉运行系统所不可缺少的。
6.1.4供热锅炉运营考核办法(标准)
(1)设备及设施管理考核表,详见表6.2
(2)供热质量管理考核表,详见表6.3
(3)企业内部管理考核表,详见表6.4
(4)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表详见表6.5
表6.2设备及设施管理考核表(共35分)
考核评价标准
分值
得分
一
1、无专门设备及设施管理人员的扣1.0分
2、无相关制度或规程扣1.0分
3、设备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无培训合格证扣3.0分
5.0
二
1、各类设备及设施的运行台帐资料不完整扣3.0分
2、台帐未按照统一格式进行规范的扣2.0分
三
1、未建立设备巡检和维护管理体系的扣1.0分
2、未建立设备故障报告制度和工单管理制度的扣1.0分
3、未建立安全台账的和管理体系的扣3分
四
1、未按规定水泵、循环泵、排污泵或无相关检查、维护、保养记录扣2分
2、未定期观察鼓风机、引风机机并做相关检查、维护、保养记录扣2分
3、未及时检查各类阀门、仪表等扣2分
4、未更换损坏的各类阀门、仪表,维修管路扣2分
5、未提供相关的工作日志和运行记录的扣2分
五
1、动力、控制配电装置的工作参数未在定额的允许变化范围内运行扣1.0分
4、动力、控制设备未清楚标识各种开关扣1.0分
5、动力、控制装置无防潮、防雨、防小动物,门窗设置防护装置扣1.0分
3.0
六
1、未按规定清扫、检修、保养电气设备扣1.0分
2、记录不安全或漏记、编造和涂改扣1.0分
3、未按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测定并做耐压试验扣3分
七
1、仪器、仪表的检测工作未按规定执行扣1.0分
2、现场仪表的监测点未按工艺需要进行布设、随意移动扣0.5分
3、线路托盘、托架有破损扣0.5分
2.0
表6.3供热质量管理考核表(共30分)
供热质量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供热温度低于5%的扣5分
供热质量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供热温度低于10%的扣10分
供热质量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供热温度低于15%的扣15分
15
供热质量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供热温度低于20%的扣20分
20
供热质量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供热温度低于20%以上的停止操作责任人员工作
解除工作
表6.4企业内部管理考核表(共10分)
1、锅炉房区域内构、建筑物外观破损、有污物扣0.5分
2、办公室、运行值班室和机房等场所有积尘、杂物扣0.5分
1.0
1、锅炉房区域内道路有破损,有积泥、垃圾扣0.3分
2、未按照要求设立明显的指示和警示标志扣0.2分
0.5
1、生产现场卫生状况较差,有杂物扣0.2分
2、生产岗位物品未按照定置定位要求堆放整齐扣0.3分
各种阀门井、计量井等井盖缺损或未设标识扣0.5分
未按规定对废渣进行适当的处理、处置扣1.0分
各种线路未按规定排放整齐,标志不清的扣0.5分
噪音控制不符合相关标准扣0.5分
八
1、未建立健全财务和成本管理制度扣0.3分
2、财务人员未持证上岗扣0.2分
九
不接受或不配合主管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供热锅炉日常成本监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扣1.0分
十
无成本约束机制,不按标准中的要求制定节能和成本计划和计划不切合实际的扣1.0分
十一
1、无健全的档案及信息管理制度的扣0.5分
2、档案资料无专人管理的扣0.5分
十二
未建立健全各项目建设、生产运行、设备设施等档案资料扣1.0分
十三
未妥善保管档案资料扣1.0分
表6.5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表(共25分)
1、未设置三级安全管理机构或没有落实不到位的扣3.0分
2、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2.0分
3、未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扣2.0分
4、未制定安全处理预案扣2.0分
5、未定期对各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急救培训扣1.0分
工作人员在岗位期间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穿戴劳保用品,未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扣2.5分
2.5
1、易燃易爆物及贵重器具未专门部门负责保管,使用时无严格手续扣0.3分
2、药品未制订专门的保管,使用制度,未设专柜双人双锁保管扣0.2分
1、操和人员在需要进行高空、设备周围和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时,未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领导批准扣0.5分
2、未按规定要求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进行作业扣0.3分
3、从事危险作业无专人负责监护扣0.2分
1、操作现场未配备必需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扣0.5分
2、易发生事故处未设有警示牌扣0.5分
3、在构筑物的明显位置未设置未配备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扣0.5分
4、有毒、有害场所未配备安全防护的仪器、仪表和设备,未设立必要的报警装置扣0.5分
1、未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防爆装置、安全阀等进行测试、维修扣2.5分
2、未定期检查和更换安全防护用品扣2.5分
未配备必要的急救物品扣1.0分
仓库和工作场所存放的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未按相关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完善使用手续扣1.0分
加药间、除尘器、泵房等以及化验室、通行廊道未设通风换气设施的扣1.0分
电气设备外壳无有效的接地线或电源总开关无外罩扣1.0分
6.2锅炉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2.1司炉工岗位职责
司炉工必须执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锅炉运行记录。
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
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接班时按规定巡视、检查好各项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日报记录、清点工具。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
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对炉体机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经理。
服从锅炉安全监察人员和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做好本职工作。
6.2.2巡回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检查上煤机、出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
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除尘器水量大小。
6.1.4.3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各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内。
6.2.3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态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检查、维修上煤机、出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清除设备上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对安全附件试验校验的要求。
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道,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
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
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锁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6.2.4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锅炉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人员;
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录在案。
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方面的指令。
交接者在交接记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有接班者负责。
6.2.5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班:
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标合格;
锅炉碱度、值、氯根等指标合格;
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排放整齐;
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没有办理交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接情况介绍。
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常,并对软水、锅水主要指标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签字交接班。
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6.2.5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严格执行1576—2001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卧式、内燃和小型热水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
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值及溶解氧;
锅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值及磷酸根。
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订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6.2.6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它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
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上岗操作。
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检视。
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
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2.7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时打扫撒落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
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6.3锅炉的启动、停止
6.3.1烘炉
第一条新建或大修炉墙后的锅炉,必须进行烘炉。
第二条烘炉前:
1、水压试验合格。
2、备好烘炉燃料、工具、安全护具及照明设施。
3、做好炉膛出口温度测点及取样点的准备工作,并检验准确。
4、安装好烘炉用的临时设施。
5、具备点火条件。
6、各排水阀、取样器阀门全部关闭。
7、如须继续煮炉,要准备好连续煮炉的工作。
第三条烘炉时:
1、开始烘炉,严禁用烈火烘烤。
2、烘炉初期要自然通风,必要时,可起动风机进行强力通风。
3、烘炉时间要根据锅炉型号、炉墙结构、炉膛温度、砌筑质量好坏等因素决定,新安装锅炉按出厂技术要求决定。
4、烘炉,温度缓慢升高,火焰分布要均匀,禁止急剧变化、灭火、断火,。
5、监视炉墙变化,发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6、对锅筒及各联箱的膨胀应随时监视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措施消除。
7、烘炉温度到第一次恒温时,每天定期排污一次,加强水循环,使各部受热均匀。
8、冬季烘炉,要采取防冻措施,保持锅炉房室温在5℃以上。
6.3.2煮炉
第一条煮炉前:
1、锅炉附机、燃料系统、软化水系统、给水系统均要试运行。
2、各系统配置的热工仪表、声响光色、信号、永久照明、通讯联络等均安装完毕,并试运合格。
3、检查锅筒、联箱的锈垢情况以确定煮炉时的加药量。
4、准备好煮炉的药品。
5、烘炉后,锅炉要在工作压力下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当烘炉与煮炉连续进行时,则水压试验可改在煮炉后检查完毕进行。
第二条煮炉时:
1、锅炉水要加至锅筒水位的四分之三处,并保持常压。
2、根据对锅炉锈垢程度确定加药量。
3、加药前将药调配成20%的浓度,严禁将固体药直接入炉。
4、加药时,所用药品一次加完。
5、煮炉期间按规定要求进行排污。
6、检查锅筒、水冷壁、下联箱,进行内部清洗,并检查排污阀有无堵塞、卡死现象。
6.3.3锅炉点火前的准备
第一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