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研究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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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研究文档格式.docx

15346.5735亩,生均宿舍面积达到15.6平方米/生,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到7.6055亿元,新增教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平均达到了16%,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达到20.78台,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达到80.7个。

第三,专业布局及结构更趋合理,同全省产业发展要求的结合度更加紧密。

高职高专设置19个大类共1341个专业,招生专业1189个,专业设置结构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吻合,同云南高职教育需要大发展的要求基本适应,同云南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基本适应。

在设置的1341个专业中,服务于第一产业农林牧渔类的专业116个,占8.65%。

服务于第二产业的专业298个,占22.22%。

服务于第三产业的专业927个,占69.13%。

第四,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素质有较大提高。

独立设置的35所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任教师整体能力得到提高,有教职工11538人,其中专任教师8216人,占教职工总数的71.21%,专任教师中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有2365人,占专任教师的28.79%,专任教师中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有1980人,占专任教师的24.1%,专任教师中具备“双师”素质的有2772人,占专任教师的33.74%。

第五,内涵建设成果显著,办学实力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高职高专院校在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有效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有效促进了云南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云南高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和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35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共获得和建成2所国家级示范院校、1所国家级骨干院校、6所省级示范院校;

省级特色专业47个;

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精品课程68门;

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32人;

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21个;

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0个;

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3项;

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4个、省级示范实习实训教学基地62个;

省级名师工作室6个;

省级优秀教材36部、“十二五”规划教材40部;

省级教学改革项目27项。

二、云南省高职教育发展的基本经验总结“十一五”期间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改革与发展实践,有以下基本经验:

第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建设力度,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引导,加大高等职业教育投入力度,有效改善了高职院校的办学环境、基础设施等办学条件。

第二,深入贯彻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的各项改革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辅以示范院校建设计划、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质量工程建设计划、教学成果奖评审等配套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整体提高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主动适应云南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

第四,坚持科学定位,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

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

把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将培养目标定位为专科层次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而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本科院校则在培养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有效解决高职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专升本”培养模式

构建等“立交桥”的搭建冋题。

三、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存在问题

云南高等职业教育虽然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仍是云南高等教育的薄弱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第一,云南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依

然很大,存在新老院校、公办民办院校和不同地区院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第二,高等职业教育的内部结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质量还难以完全适应云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接受优质高等职业

教育成为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加快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成为社会的共同心声。

第三,高等职业教育融入产业、行业、企业、职业和实践的特征尚不明显,特色尚不突出,类型优势尚未显现,把校内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作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过程尚未形成自觉行为。

第四,教师队伍的数量、素质与结构仍不能满足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要求,“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比例不高,来自企业行业一线的兼职教师比例偏低,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比例偏低。

第五,高等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紧密联系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灵活,学校管理和治理能力相对薄弱,办学活力有待增强。

第六,经费投入仍然不足,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学条件改善的力度与教育快速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亟待提高,以举办方为主的多渠道投入得不到保证,行业企业举办高职院校的各方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

四、云南高等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发展的对策研究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0—2015年)》和《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十二五”期间,云南高等职业教育应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合作发展为主线,进一步增强活力,凸显办学特色。

为此应主要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和布局结构,主动适应云南产业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需求。

启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调整计划。

改革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完善学院申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国家备案、信息公开的管理机制;

以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整合发布全国、全省各高

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招生就业以及各地、各行业劳动力市场供需等方面信息,引导各高职院校根据国家和云南产业政策导向、区域经济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布局,主动适应市场需求。

第二,继续实施质量工程建设计划,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是实现高等

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

应在原有示范性院校、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名师工作室、示范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小语种人才培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优秀教材、教学改革研究等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咼职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校企合作示范基地、生产性实训基地、专业教学资源库等项目纳入《质量工程“十二五”建设计划》,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第三,以高职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为突破口,营造有利于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区域政策环境,应将国家或省级高职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纳入《“十二五”建设计划》,作为体制机制改革的突破口,率先在区域或行业内建立学校主体、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增强高职院校办学活力。

积极推进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选择2〜3个地市级城市(区)或行业,建立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率先优化区域高职教育发展环境。

政府制定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税收优惠、企业办学成本列支等政策,提高企业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积极性;

制定资源配置向高职教育倾斜政策,确保高职生均经费投入、高职院校专项办学经费等足额到位;

建立学生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保险政府统一支付制度;

开展兼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建立兼职教师政府津贴制度;

将1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作为新增专业教师任职必要条件,提高双师素质专业教师队伍水平。

政府与行业企业共建高职院校,建立由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组成的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共同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发挥各自在经费筹措、兼职教师聘任、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优势,形成利益相关方合作办学、共同育人的长效机制。

第四,以示范院校建设为引领,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应将示范(骨干)院校建设纳入《“十二五”建设计划》,继续推进国家示范院校改革创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配合教育部建立国家示范院校后续改革发展与示范辐射效果定期评价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评价结果好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优先安排国家或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校企合作示范基地、继续教育示范基地等建设项目。

优化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整合学校举办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多方资源,完善校企合作制度,实现校企人才共享、设备共享、技术共享、文化互补、管理互通,促进校企深度合作;

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和行业企业对高职教育的投入,提升高职院校办学基础能力。

面向振兴产业、新兴战略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重点围绕地方支柱产业,整体提升高职院校及专业服务区域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鼓励有条件的行业部门投入建设行业示范院校。

形成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为引领、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为带动、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为支撑的发展格局,推动全省高职院校办出特色和水平。

第五,实施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建设计划,探索“双主体”培养高技能人才新机制。

应将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建设纳入《“十二五”建设计划》,围绕国家产业振兴计划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要依托省级以上示范院校和知名企业,重点选择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类专业,努力建设1〜2个国家级校企合作示

范基地、4〜5个省级校企合作示范基地,探索“双主体”培养高技能人才新机制。

以校企共建专业为载体,以卓越技师教育培养计划为抓手,将技师职业资格标准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企业完成教学任务的比例,专业课程主要由企业兼职教师承担,实现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与专科学历证书相互融合的“双证书”制度。

鼓励有条件的行业部门、企业(集团)投入建设行业、企业(集团)校企合作示范基地。

第六,以“双师型”专业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加大与企业联合培养专业教师的力度,提高专业教师的双师素质,使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师比例达到40%以上,

每年安排参加国家培训和展开自主培训。

聘任或聘用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家作为专业带头人,依托国家、省级教学名师、行业知名专家建立一批省级名师(名专家)工作室,发挥名师和行业专家在新教师培养、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中的作用。

聘任来自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加快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

提高高职院校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吸引各行各业专业人才投身高职教育事业。

高职院校应将行业企业工作经历作为引进专业教师的基本条件。

第七,推进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计划,提升高等职业院校基础能力。

应将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纳入《“十二五”建设计划》,由政府引导,院校与企业合作共同建设一批生产性实训基地,按照校企合作系统设计与实施实践教学体系,企业补充设备、师资、技术、管理,探索基地可持续运行机制的要求,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基地建设与运行机制,增强学校办学装备水平与基础能力。

引导各院校面向振兴产业、新兴战略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重点围绕云南支柱产业,投入建设一批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

第八,开发专业教学资源库,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应将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纳入《“十二五”建设计划》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选择与云南产业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布点量大的专业,努力开发建设具有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标志性、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解决高职院校专业共性需求,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带动全省高职院校专业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整体提升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

按照校企联合、共建共享、边建边用的原则,依据企业人才需求确定建设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专业课程体系,以企业技术应用为重点,建设涵盖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的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包括专业介绍、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环境、网络课程、培训项目以及测评系统等内容;

通过先进技术支撑、开放式管理、网络运行、持续更新等方式,为高职院校师生、企业和社会学习者提供资源检索、信息查询、资料下载、教学指导、学习咨询、就业支持、人员培训等服务。

第九,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拔与培养机制。

应在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省级以上示范院校、初次就业率高于90%的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根据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倾向测试结果,综合评价录取新生的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考试自主权,在省级示范院校中推广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经验,按照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要求,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体系,逐步扩大单独招生试点范围至省级示范院校;

逐步扩大农业类等艰苦专业对口单独招生规模。

开展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免费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单独招生试点。

国家、省级示范(骨干)院校联合有关企业,以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面向企业员工,共同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

第十,搭建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要。

依托高等职业院校资源,努力建设多个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基地、一批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基地,加大对技能人才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力争每年完成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15000人次以上。

建设多个继续教育示范基地,面向加速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青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复转军人以及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主动开展以提升就业技能和文化水平为重点的继续教育,率先实现年培训人次达到本校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1.5倍。

第十一,开展对口支援,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积极推进省内高职院校同经济发达省份的国家示范(骨干)院校对口支援。

应组织本省的国家和省级示范(骨干)院校对口支援一所省内的高职院校,帮助提升其办学基础能力和人才培养水平。

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包括退休人员)到受援学校任教或挂职校领导,帮助受援学校开展专业建设、培养培训教师、指导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提升受援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十二,建立以举办方为主的多渠道投入机制,保障高等职

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为体现政府统筹主导的原则和精神,加快

推进高职院校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的步伐,特别是推进两个职教园区建设的进程,省政府应统筹协调安排适当的专项引导资金用于相关高职院校的新校区建设,使各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同时,要树立高等职业教育投入优先的理念,按照确立标准、突出主体、加大投入、提高效益的原则,逐步实行高等职业院校依据生均经费基本标准拨款制度,形成以院校举办方

为主的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

加大专项投入,确保高等职业教育规划的各项重大举措顺利实施。

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标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和评估,健全制度。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提高高等职业

院校农业类等艰苦专业学生资助比例,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鼓励通过冠名宣传、税收优惠、企业办学成本列支、政府嘉奖等方式,吸引行业企业和社会资金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形

成全社会兴办高等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鼓励企业和校友对高等

职业院校尤其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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