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191992 汽车用分电器技术条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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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分电器安装尺寸应符合QC/T26的规定。
3.4 分电器盖与分火头应符合ZBT37006的规定。
3.5 分电器的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为一40~+75℃。
3.6 分电器应能承受表1,表2条件的振动试验:
3.7 分电器的外表面上不得有磕碰伤痕。
外壳油漆层应均匀、无气泡、空白堆
积和流溢现象,与被覆盖的表面结合牢固,经规定的试验后无皱缩和起层现象。
3.8 分电器与分火头应牢固地装在相应位置上,且能方便地拆装。
3.9 分电器与相应的点火线圈共同工作,在点火线圈产生最高电压的转速、分
电器旁电极输出开路的情况下应能工作5min。
3.10 分电器与相应的点火线圈共同工作,分电器轴按规定的最高转速旋转时,
应保证在间隙为7mm的三针放电器上连续发火而无断电现象。
3.11 分电器发火间隔角度应均匀,以任一缸为基准,其余各缸发火角度的偏
差应不大于±
1.5°
。
3.12 分电器离心提前机构的工作特性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3.13 分电器真空提前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3.13.1 真空提前机构的工作特性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3.13.2 当真空提前机构的真空度为34kpa(250mmHg)时,因漏气产生的真空
度的降低量在1min内不得超过2kPa(15mmHg)。
3.14 分电器应能承受历时2min的超速试验。
试验后仍能正常工作,零部件无
损伤。
分电器超速试验的转速值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3.15 分电器凸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15.1 凸轮的工作表面粗糙度Ra应不大于0.4μm,表面不得有裂纹、黑皮及
其它使断电臂顶块加速磨损的缺陷。
3.15.2 凸轮工作表面的硬度为HRC56~62。
3.16 分电器凸轮与外壳的径向游隙应不大于0.1mm,轴与外壳的轴向游隙应不
大于0.25mm。
3.17 分电器用断电器应符合JB3679的规定。
3.18 分电器用电容器应符合JB3254的规定。
3.19 在符合使用和贮存要求的条件下,分电器在台架上或实际装车,能经受
耐久性试验1000h。
3.20 本标准未规定者,应符合ZBT35001中的有关规定。
4 试验方法
4.2 发火间隔角度试验
将分电器装在专用试验台上(图1),当分电器轴转速为50~100r/min时,在
试验台角度盘上检查各缸的发火角度,以任一缸为基准时,其余各缸发火角度的
偏差不大于±
用数字式仪器测试或用肉眼观察,火花的晃动量应不大于1°
试验台角度盘的直径不得小于240mm。
4.3 离心提前机构性能试验
分电器在经过1000r/min历时2min和2000r/min历时2min的试运转之后,其离
心提前角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用数字式转速表测量时,数值偏差不得超
过±
20转。
4.4 真空提前机构性能试验
4.4.1 将分电器装在专用试验台上,分电器轴的转速为1000r/min,使真空度
均匀升高,然后均匀下降,按规定检查真空提前角。
真空表的精度不得低于1.5级
;
用数字式转速表测量时,数值偏差不得超过±
4.4.2 在同一试验台上,按3.13.2的规定检查真空提前装置。
4.5 分电器凸轮检验
4.5.1 按3.15条的规定,用轮廓仪检查凸轮工作表面的粗糙度;
用肉眼观察
凸轮工作表面缺陷;
用洛氏硬度计检查凸轮工作表面的硬度。
4.5.2 按3.16条的规定,将20N(2kgf)的力压于凸轮的工作表面,用百分表
测量凸轮与外壳的径向游隙;
从凸轮上端将轴与外壳压紧,在外壳尾部用厚薄规
测量轴与外壳的轴向游隙。
4.6 分电器断电器检验
4.6.1 检验断电臂的弹簧张力时,如图2所示,用0~10N的测力计成水平方向
沿触点的轴向加力,记录当灯泡熄灭时测力计指示的数值。
4.6.2 断电器其余检查项目按JB3679
4.7 电容器检验
按JB3254的有关规定
4.8 漆层检查
按ZBT35001第4.13条的规定。
4.9 振动试验
按本标准第3.6条和ZBT35001第4.7条的规定试验后,按4.3条和4.4.1条检查
提前角,其值不得超过产品技术条件规定值的0.5°
4.10 超速试验
将分电器安装在专用试验台上进行超速试验,结果应符合3.14条规定。
4.11 耐电压试验
4.11.1 分电器盖与分火头的耐电压试验按ZBT37006的有关规定进行。
4.11.2 低压部分的耐电压试验按ZBT35001第3.15条和第4.9条的规定进行。
4.11.4 开路试验
将分电器装在专用试验台上按3.9条的规定试验后,分电器的性能应符合3.9
条的要求。
4.12 低温试验
按ZBT35001第4.2条的规定进行试验。
试验后,在2min内按3.10条检查,然
后按3.12条、3.13条和3.7条的规定进行检查。
4.13 高温试验
将分电器放入温度为75℃的高温箱中按ZBT35001第4.4条的规定进行试验。
试验后的测试同4.12条,同时还要检查分火头与凸轮、分电器盖与外壳的紧固情
况。
4.14 温度变化试验
按ZBT35001第4.3条的规定进行。
其中高温箱的温度为75℃。
试验后按3.7条、
3.12条和3.13条的规定进行检查。
4.15 湿热试验
按ZBT35001第4.5条的规定进行。
试验后,按3.10条规定检查。
4.16 盐雾试验
按ZBT35001的规定进行。
试验后,按3.10条规定进行检查。
4.17 互换性检查
互换性检查按ZBT35001第4.14条的规定进行。
4.17.1 分电器的可拆零部件项目为:
分电器盖、分火头、断电器、电容器及
真空提前机构总成。
4.17.2 混装后产品按3.7、3.12条和3.13条的规定进行检查。
4.18 耐久性试验
分电器耐久性试验结果应符合3.19条的规定。
根据情况本项试验可采用装车
试验或台架试验。
4.18.1 装车试验时,每行驶5000公里允许打磨触点、调整触点间隙及在凸轮
表面和轴孔处加润滑油。
4.18.2 台架试验时,将分电器按实车工作状态安装在带强制通风的恒温箱内
的传动轴上,恒温箱内温度为75℃,配合相应的点火线圈及蓄电池或符合ZBT3600
2第1条要求的电源联合工作。
点火线圈初级端电压按4.11.3条的规定,将分电器
的旁电极输出端分别接在放电间隙为7mm的三针放电器上,试验时,分电器转速
200r/min、1000r/min、1500r/min之间变换,每次循环为10min,其中200r/min为
3min、1000r/min为5min、1500r/min为2min,每次变速的时间不大于5s。
真空度
的变化从0到60kpa(450mmHg)再到0为一次循环,真空提前装置应能工作100万次
每隔150h允许打磨触点及调整触点间隙,在凸轮表面及油孔处加润滑油。
500h
允许更换断电器总成一次。
4.18.3 耐久性试验期满后分电器点火提前特性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要求,
或者与试验前实测值相比,离心提前角变化不超过1°
,真空提前角变化不超过
4.19 镀层检验
按ZBT35001的规定
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5.1.1 每台分电器需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并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
件。
5.1.2 分电器的出厂试验按下列项目顺序进行。
a.分电器凸轮检验(按3.15);
b.分电器用断电容器检验(按3.17条);
c.断电器用电容器检验(按3.18条);
d.安装尺寸检验(按3.3条);
e.外观检验(按3.7条);
f.装配质量检验(按3.8、3.16条);
g.发火均匀性检验(按3.11条);
h.发火性能检验(按3.10条);
i.离心提前机构性能检验(按3.12条);
j.真空提前机构性能检验(按3.13条);
其中,a、b、c三项允许在总装前进行。
以上各项为全数检查。
5.2 型式试验
5.2.1 应按ZBT35001第5.5条的规定,对分电进行型式试验。
5.2.2 分电器的型式试验项目包括:
a.全部出厂试验项目;
b.漆层检验;
c.振动试验;
d.超速试验;
e.耐电压试验;
f.温度变化试验;
g.低温试验;
h.高温试验;
i.湿热试验;
j.互换性试验;
k.镀层检验;
l.盐雾试验;
m.耐久性试验。
5.2.3 抽样方案
作型式试验的分电器从出厂试验合格的同一批分电器中抽取,数量不得少于
9台。
首先,按出厂试验项目进行复验,然后将分电器等分成三组进行试验。
a.一组分电器依次进行本标准5.2.2中的c、e、f、j、l项试验。
b.另一组分电器依次进行本标准5.2.2中的b、d、g、h、i、k项试验。
c.第三组分电器做耐久性试验。
5.2.4 判定规则
分电器的型式试验,若有一个项目不合格时,按ZBT35001第5.7条定处理
5.3 验收规则
用户有权按GB2828的规定进行验收,本标准规定:
a.一般检查水平:
Ⅱ
b.抽样方案:
一次正常检查方案
c.验收项目,缺陷分类,合格质量水平如表3所示:
6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分电器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应符合ZBT35001的有关规定。
7 质量保证期
在用户遵守产品的贮存要求及安装使用规则条件下,自发货之日起算一年内
或装车行驶25×
103km,以先到期者为限,产品确因质量不良或材料缺陷而造成损
坏时,制造厂应免费为用户修理或更换。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董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