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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领导小组和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吉茂鹏

成员:

吴世明吴作青陈香

(二)工作小组职责

1、组长负责全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的规划、协调、管理,对工作负总则。

2、吴世明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的接收和发放、档案资料的建设。

3、陈香负责“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实用与管理监督工作。

4、吴作青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各班具体的实施。

四、补助资金使用

营养午餐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在校学生的营养午餐食品的购置费用,实行专帐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专项资金。

五、食品供应与配发

营养午餐食品由镇中心学统一标定点采购,接受县教体局、监察局、物价局、食品监督局参与,确定规格、价格和标准。

学校确定专人管理营养午餐工作,并负责营养午餐食品的采购、运送、保管、加工及发放全过程安全监理。

六、主要工作措施

1、成立西坡初小“营养午餐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伙管人员具体办公,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全面监督的管理体系,加强了学校食堂建设的领导与管理。

2、建立健全各项“营养午餐改善计划”相关的专项档案资料。

3、建立健全“营养午餐改善计划”的各项管理制度。

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食品的购买、入库、储存、发放、加工、食用符合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原材料的新鲜洁净,同时制定出符合学校实际的科学的食谱,保证营养质量并实行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4、加强督促与检查,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定期和不定期对“营养午餐改善计划”的实施过程,质量进行监督,保证供餐质量按照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供给给学生。

5、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宣传报道,利用发宣传单、板报等媒体大力宣传营养午餐改善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是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同时,学校要加强食品安全健康教育,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就餐习惯。

6、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营养午餐改善计划”的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西坡初小“营养午餐改善计划”食谱

日期

主食

主菜

副菜

周一

米饭

牛肉+土豆+大葱

青菜+金针菇

周二

杂酱面

杂酱:

大肉+芹菜+红萝卜+淀粉+白菜

豆芽+青菜

周三

蒸馍

鸡汤:

鸡块+红萝卜+土豆

茄子

周四

大肉+香菇+青椒

黄瓜

周五

臊子面

鸡蛋+西红柿

豆腐+金针菇

注明:

主菜和副菜里面的配料才可根据市场和季节的变化适当调节。

西坡初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操作流程

采购→主管收货→保管进库→保管出库→午餐加工→分发食品→教师指导→学生食用→用后留样

西坡初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采购管理制度

1、食堂所需米、面、油、肉、收菜等食品及原辅材料可通按照中心校要求统一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

食品配送服务要纳入合同或采购协议。

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包装上必须标识或加印(贴)“QS”标志。

2、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

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

从农户个人手中采购的食品及食材,应做好购货记录,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供货商定期同学校结算账目,采购员与供货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

3、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4、学校应定期将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学生、老师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5、严禁采购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

(1)“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

(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食品接收制度

1、接货应做到准备充分,手续清楚、责任分明、验明日期、单据和凭证齐全。

接到到货通知后,应了解货物的类别、特性、数量、件重等具体情况。

安排和准备卸货场地及货位,准备卸货、搬运设备及劳动力;

并通知检验员作好准备。

2、检验凭证。

凭证检验的依据是供货合同和日期。

它包括的主要内容有物品规格、型号、数量、供货单位、供货方式、时间、地点、包装标准、双方主管人签章。

3、货物检查和验收。

首先对货物进行外观检查,看有无受潮、进水、破损、变形、污染、有无过期等现象;

核对到货品名、规格、型号、标志、数量、发货单位、收货单位等是否正确。

如发现有不相符的现象,接收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室手续,并视其程度报告领导处理。

4、实行食品接收管理签字制度。

食品接收管理人员接收食品必须严格检查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做好详细记录,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须经交货与收货双方签字方可入室储藏。

贮存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应分开设置,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

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3、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5、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6、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储藏室管理制度

1、学校设置专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储藏室,配备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储藏设备,并设有防鼠、防蝇、防虫、防霉、防盗、防破坏相关措施,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

2、严格加强对储藏室的管理与监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储藏室。

3、做好对储藏保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搞好室内卫生,定时对储藏室进行消毒。

4、加强对食品的管理,不得超过限储藏食品,更不许因学生请假不在校而长期存贮食品。

5、存贮必须规范安全,加强值班,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

6、储藏室管理人员应负责整理储藏室物品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账务报表的登录等工作。

7、储藏室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此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8、储藏室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物品存仓。

9、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将储藏室物资试用试看。

10、除储藏室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藏室。

严禁室内会客及其他部门职工围聚闲聊。

11、储藏室严禁烟火。

配置的消防器材,储藏室人员应会使用,并定期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12、储藏室人员对物品进、出,应当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

应保证账物相符,经常核对,并得随时受学校主管或财务稽核人员的抽点。

13、每月储藏室应盘点一次,检查收发数量是否一致。

14、储藏室物资如有损失等,应及时上报领导,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

15、储藏室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储藏室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储藏室的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岗位责任制,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就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任务到位,责任到人。

2、食堂从业人员(包括临时性的工作人员)应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食堂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掌握有关营养知识,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有关法规要求和行业规范。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区和食品原料存放区。

食堂无人操作或从业人员休息时段,食堂门必须上锁,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

4、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加工制度

1、学校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增强职业道德意识,提高自身素质,热心服务,忠于职守。

2、加工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过硬的操作技术水平。

必须身体健康,否则不得加工与操作。

3、严格加工操作程序。

不得让学生吃过期、变质、半生不熟食品。

当加热的必须加热,当煮熟的必须煮熟,否则发生事故将追究责任。

4、食品加工后,必须经过管理人员检查审定后方可让学生进食。

发放与用餐制度

1、专兼职生活教师要具体负责学生每天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发放工作,并认真做好食品发放的登记、留观和用餐后的反响、动态。

一旦有特殊情况,要立即向学校报告。

2、专兼职生活教师要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用餐期间的秩序、监管用餐的全过程,要实行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留餐、弃餐等行为,一旦发现要及时批评教育、恰当处理。

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发放工作人员要及时将食品发到学生手中,不得克扣、截留或转移蛋、奶为他人饮食。

一旦发现学校要严肃处理。

4、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生活教师要经常对饮用早餐的学生进行调查,逐一摸底,造册登记,如果食用有过敏者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做好工作,予以调整。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切实加强和规范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科学有效实施,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营养改善计划”安排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的营养膳食补助。

专项资金实行集中支付,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做到年度平衡,厉行节约,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2、我校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

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中小学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学年为600元。

3、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价值相当的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

不得用于食堂(伙房)建设、设施设备购置、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以及开展“计划”的工作经费支出。

4、学校负责专项资金日常使用管理。

应依法健全学校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

要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实行实物消耗定额管理,加强食堂会计核算;

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5、实行学校食堂供餐,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方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

学校食堂建立原料采购、入库储存、领用加工、成本核算等管理制度。

保证每一分钱都不折不扣地用在学生的营养餐上。

根据学生人数计算出本次午餐的总资金投入,再按照学生人数、食品成本合理确定食品的数量和荤素搭配比例。

6、学校要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要充分发挥监管人员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主动接受审计部门、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7、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进行责任追究。

对扣回、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个人;

对因工作失职导致资金损失的责任人以及在资金使用管理中玩忽职守导致资金损失的责任人,将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罚;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从业人员工资和燃料费另行核算。

9、实行学校校长和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严把质量和安全关口,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责任追究制度

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1.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及开支标准不符合要求;

因管理不善,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管理措施不落实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3.学校食品监督不力或监管不到位,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

4.对学校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行政许可、认证、检查、处罚等行政行为中不遵守法定条件和程序,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

6.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的。

7.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未积极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

8.拒绝、阻碍、拖延接受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或拒绝、阻碍、拖延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9.对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10.未按规定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工作,给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

11.有其他违反食品监管规定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学校主要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贪污、挪用、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的。

2.扰乱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秩序,妨碍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阻碍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履行职责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3.危害学校食品安全生产、流通、经营秩序,实施危害食品安全行为,危及食品安全生产,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4.履行监管职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应对职责不到位,涉嫌失职渎职犯罪的。

5.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

“营养改善计划”监管制度

为了更好的落实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实施本校营养改善计划的工作人员更好的规范操作,保证这一惠民工程中的营养不流失浪费,更好的被学生吸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对“营养改善计划”制度落实情况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制度。

监管组成人员

吴世明学生两名群众代表

每周例会 

一、监管时间:

每次开会

二、监管形式:

不定期参加每周例会

三、人员组成:

学校监管组成员、组长

四、监管重点:

1、每个加工点每周举行一次例会,由组长主持;

2、主要内容:

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校方反馈意见、点评上周工作、布置安排本周工作;

五、监管提醒:

1、检查到会人员、会风会纪,检查是否有过场现象;

2、将校方意见及时和与会人员沟通。

常规监管 

任意时间

抽查

1、食堂各类过程性记录表(每天过程完成即填写)(上墙、纸质),内容见附件;

2、每周例会记录表(一周一交);

3、原材料索证(一周一交);

4、食品留样记录(一周一交);

5、每周用餐登记(一周一交);

6、每日安全记录(一周一交);

7、工作小结(每学期一份);

1、《每周例会记录表》采用纸质档案形式,每周一前上报上一周监管情况。

2、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与组长联系协调解决,不能解决问题,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中心校。

个人卫生 

抽查(每周不少于2次)

1、工作人员不留长发,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指金银手饰,不在操作时抽烟或大声喧哗,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帽。

2、食堂内不得有抽烟、饮食、挖鼻孔、掏耳朵现象;

不对食品打喷嚏、咳嗽等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做到不随地吐痰。

1、如发现有工作人员有感冒、发热症状,则立即停止服务工作,等症状消失后方可再次上岗;

2、工作人员必须将头发完全包裹在工作帽内;

摆放

任意时间

1、所有物品按不同类别、功能进行标识,并有序摆放;

2、所有物品堆放,必须离墙10CM;

3、卫生打扫工具必须离墙挂放,拖把下方必须有贮水装置;

4、垃圾桶必须加盖并袋装化,桶内垃圾不得多于自身容量的三分之二;

5、工作完毕后,保持工具摆放整齐,地面无积水,排水通道保持畅通、清洁。

操作工程

一、人员组成:

二、监管重点:

1、检查一般安全管理:

预防跌伤与撞伤、预防切伤、预防烫伤、预防扭伤、预防电击

2、做好重点安全管理:

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

3、如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病例,按《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处理;

2、分发过程中发生的师生伤害事故,按预案部分中人身伤害预案执行;

设备安全 

周期检查

定期(每周不少于1次)

1、每周检查灭火机压力是否正常;

2、定期检查电器设施、线路等;

3、督促操作人员,定期(每学期1-2次)举行消防演练;

1、各项设备必须将隐患排除后方能使用。

餐具、工具清洗 

洗消时间

1、查看《餐具洗消记录表》;

2、查看餐具蒸汽消毒是否达到100度,保持10-20分钟

3、每个年级抽查2名学生,查看餐具是否洗消干净

1、如在抽查中,发现有不洁净餐盆或其他用具,要求退回重洗;

2、监管餐盆时,可用鼻嗅、手摸的方法,察看是否有油腻感,是否有残渣。

备餐间 

分餐期间

学校监管组成员

1、备餐间温度必须控制在25度以下

2、备餐间卫生:

地面干燥,无积水;

传菜窗口无油腻、污渍;

内部设施做到无油腻感,能整齐摆放。

3、备餐间在使用前,采用紫外线消毒,时间为30分钟以上。

4、专人进出备餐间,进出备餐间要二次更衣

5、备餐间工作服一天一洗

1、分餐间地面、窗台、货架及物品上容易产品油腻感,可用手触摸测试;

2、在备餐过程中,如发现餐盒有油腻感或食物残渣留存,则该框餐盒作退回处理。

蒸饭 

蒸饭期间

1、继续抽检原材料是否存在变质现象;

途径:

眼睛看;

鼻子嗅;

两手摸

2、米袋必须放置于地架上方,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3、工作结束后,做好蒸饭箱、地面、其它物品卫生,并堆放整齐。

五、监管处理提醒:

1、如发现霉变、异物、异味,原材料一律要求退回。

冷冻

学校监管组成员、点长

1、检查冷库制冷性能,定期除霜(每周至少一次)和去冰、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洁、无异味、臭味。

2、进出食品应有反映进库时间的贴标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已解冻的食品不得再次冷冻。

3、冷库中的各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的、半成品、熟食品分放置,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

4、熟食冷藏要用保鲜膜封闭,贴标上应标注进库时间,熟食容器不能直接叠放。

1、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原则;

2、前一天多余食品(包括未出备餐间),不得于次日再次给师生饮食;

食品仓库储存 

1、食品分类、分架、离地存放,货架应离墙(10CM)放置;

3、查看验收登记表,在物品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进库日期;

4、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烹饪加工 

伙房加工期间

1、继续监管原材料是否存在变质现象;

2、生、熟容器分开存放,不得着地堆放,熟盆专用;

3、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不得着地堆放、叠放;

4、不得将隔餐菜加工后供应师生;

5、食品充分加热,防止外焦内生现象;

1、如发生疑似变质原材料,则继续要求原材料退货处理;

2、如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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