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21798158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1.3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副矿长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职工安全培训,重点学习工作面《作业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煤矿生产副矿长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生产,指导、协助综采队配齐关键岗位的作业人员,搞好现场工程质量特别是支护质量的管理。

第十五条煤矿机电副矿长要搞好综采工作面“三机”设备、巷道运输设备、液压系统的日常维修、保养管理,重视职工操作技能的培训,督促综采队落实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确保“三机”设备和液压系统完好。

第三章顶板管理

第十六条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的质量标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及工作面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

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

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液压支架前梁接顶严实。

2.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

3.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

50mm。

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

100mm。

4.综采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

5.综采支架要垂直顶底板歪斜<±

工作面倾角>15°

时,支架设防倒防滑装置,刮板输送机设防滑装置。

6.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

200mm)。

7.综采要及时移架,ZY4000/17.5/38型支架端面距≤411mm,ZY6000/19/43型支架端面距≤534mm,所有前梁接顶严密。

8.综采支架高度与采高相符,不得超高使用;

支架不漏液、不串液、不卸载;

支架的侧护板、护帮板、伸缩梁、各类油缸、闸阀及液压管等构件完好,支架的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

9.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单体支柱和铰接梁(或长钢梁),距煤壁20m范围内打双排柱,超前支柱初撑力不低于50kN。

10.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0.8m,安全出口高度不小于1.8m。

11.工作面内排头支架与巷道支护间距不应大于0.5m,架设抬棚的单体支柱初撑力不得小于90KN。

12.两巷支护完整,作业范围内无失修巷道。

在距离工作面煤壁20m内的两巷,巷道高度不得小于1.8m、宽度不得小于2.5m;

在距离工作面煤壁20m外的两巷,巷道高度不得小于2.0m、宽度不得小于3.0m。

第十七条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的一般规定

(一)综采队在交接班时

1. 

综采队在班前会布置生产任务时,本班跟班副队长必须将井下现场情况了解清楚,根据井下情况安排各项工作。

2. 

每班跟班班副队长在现场进行交接班,接班时由验收员与跟班副队长进行推进度、工程质量的验收,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时,上一班必须处理好才能交接班。

3. 

交班时上一个班的跟班副队长和班长必须将本班顶板状况、压力显现情况、设备的运行状况等下下一个班交接清楚。

4. 

煤机司机在交班时要将本班的顶、底煤留设情况,提底、卧底情况以及工作面出现上窜或下窜时的加刀情况交接清楚。

5. 

支架工在交班时要将工作面顶板压力显现情况、顶、底板台阶情况、支架出现“低头”、“高射炮”以及倒架、咬架情况交接清楚,以便下一班采用合理方法拉架调整。

(二)综采工作面正常生产时 

1.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工作面“三直两平、两畅通”,所有设备正常运行,杜绝设备“带病”作业。

2. 

当煤层厚度超过支架有效支撑高度时,煤机司机要根据顶板压力、煤层厚度、直接顶岩性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顶煤(底煤)留设厚度,并在正常来压和周期来压过程中有所区别,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最大限度提高煤炭回收率。

3. 

综采工作面生产过程中要根据顶板变化、地质构造、工作面淋水情况等合理调整采高。

煤机司机每刀煤的卧底、提底或降低采高、增大采高的幅度不得超过100mm,连续推采调整量不得超过1刀,即调整一刀必须平推1刀。

工作面出现支架、运输机上窜或下窜时,煤机司机在机头或机尾加刀过程中要保证运输机的承受弯度,一般将工作面均分为四段进行连续加刀,但连续加刀数不得超过3刀,第四刀必须割完工作面全长,以确保工作面煤壁、支架、刮板机平直,详细加刀位置和刀数要根据工作面的上下窜的程度和距离来确定。

6.煤机司机在割煤过程中要合理控制煤机割煤速度,保证支架工能够实现跟机拉架,保证运输机的运输能力。

7. 

支架工拉架时,工作面支架顶梁必须有效接顶,达到初撑力。

8. 

如顶板完整,支架滞后煤机后滚筒不大于3架;

如顶板破碎,支架要紧跟煤机前滚筒;

如产生漏矸现象,工作面必须超前拉架,煤机回采过程中沿支架顶梁下部通过。

9. 

支架工拉架过程中要根据顶底板平整度合理调整平衡油缸伸缩量,保证支架的合理架型和支架顶梁全部接顶。

10.为避免工作面出现倒架现象,在拉架程序中增加扶架的功能或采取单向拉架方式,随时保证支架处于与顶板垂直状态。

同时综采工作面每5架支架要备用1根单体支柱,发现支架出现轻微倒架、咬架或者端面距超宽时,要及时进行调整和支护。

11. 

工作面推移运输机时不能出现急弯,要平缓过渡,当工作面底板坡度大时要停止推移运输机,通知煤机司机重新进行二次扫底后方可推出。

12.支架工要根据工作面支架支撑力情况及时对支架进行二次补升,在支架拉出后及时打开护帮板,护帮板滞后煤机不大于10架。

13.为了防止煤壁片帮,所有支架的护帮板必须打出;

机头、机尾3台过渡支架护帮板收、打必须使用手动,不得使用成组动作。

14. 

工作面有水患影响时要加强排水工作,避免刮板机顶链带水造成皮带打滑及运输系统不畅,工作面排水设备不得影响工作面拉架和推移输送机;

支架前煤泥较多时要在拉架前进行清理,防止支架倒架;

拉架过程中禁止使用提底油缸,每刀必须保证支架拉到位。

(三)煤矿在进行预防性停机检修时必须避开周期来压,采煤机必须停在顶板完好无水患影响的工作面合理位置进行检修。

在工作面周期来压过程中一般要缩短拉架与煤机之间的距离,采取快速推采、超前拉架、擦顶带压拉架或少降快拉等措施进行顶板管理。

(四)当工作面内产生轻微漏顶时,工作面必须超前拉架,同时降低采高实行快速推进。

(五)为了防止支架压死或者超高空顶支护,支架最低支撑高度要满足支架立柱油缸内活柱至少有200mm的可缩行程;

支架最高支撑高度要满足支架立柱油缸内活柱至少有200mm的可伸行程。

(六)综采面乳化泵出口压力不得小于28.5MP,高压胶管试压的压力不得小于35.0MP;

支架立柱上安装压力表的必须保障压力表完好,根据压力表读数适时监测支柱的支撑力。

(七)当工作面出现设备故障停机时,要安排专人对支架进行二次补压,同时保证护帮板全部打开;

如果工作面顶板状况较差,要采取其他措施对顶板进行加固处理;

当工作面压力显现较大时要对支架增加单体支柱进行辅助支撑,防止支架被压死。

(八)当工作面内产生冒顶时

1. 

在超前拉架的基础上,当班跟班队长要及时汇报队长和调度室;

在冒落高度大于2.0米、长度大于6m时,煤矿调度室要汇报公司调度室及煤矿生产副矿长、矿长。

生产副矿长和队长必须到达现场,根据顶板冒落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如果采煤机通过冒落区不会产生大面积冒落时要实行降低采高,快速推进的方式及时控制顶板;

如采煤机不能通过或通过时会产生大面积冒落则采用机头或机尾单向进刀,逐渐推进减小冒落区空顶面积。

但每次进刀都要将运输机的弯点向前移动,严禁出现弯点不动、机头或机尾一直进刀,造成运输机顶死不能推进现象。

工作面处理冒顶过程中,要尽可能保证煤机停在工作面顶板条件较好、无淋水、无积水的位置。

工作面处理冒顶时,局部推移输送机的弯度不能过大,保证运输机能够正常运行;

为防止运输机上、下窜动,尽量减少机头或机尾局部连续进刀过多。

5. 

工作面处理冒顶时,要制定专项防倒架和咬架措施,要避免输送机的机头、机尾上下窜,以保持支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要根据工作面的压力显现情况、支架状态采用单体支柱作为辅助支撑和防倒装置。

当局部出现倒架或咬架现象,在开机通过冒顶区前必须先进行扶架。

6.在处理工作面冒顶的过程中,综采支架原则上采用邻架操作;

加强工作面其他设备的检修,保证工作面设备正常运转。

7. 

在顶板状况极差或设备状态不好,支架出现倒架、咬架、运输机顶死等不能正常推进的情况或者工作面冒落高度大于2.0米时,综采队必须停机对顶板进行加固,对高冒区进行填充等方式进行处理;

或者采用超前掘进切口,提前支护顶板的方法推采过冒顶区域。

(九)综采工作面控顶距管理

1.支架拉到位后,必须及时打开护帮板,防止煤壁片帮导致空顶。

2.支架要及时移架,及时伸出伸缩板控制端面距。

3.当端面距大于600mm时,应采用单体支柱对顶板进行支护或者采用锚索支护加固顶板。

第十八条综采工作面停产期间的顶板管理

1.凡是工作面连续停产时间达到一周及以上时,必须制定停产期间顶板管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必须每天安排专人全面检查综采工作面顶板、设备完好状况,对综采支架进行补液增压操作。

3.对于超高地段、地质构造带、顶板淋水段的支架应当采用单体进行辅助支撑;

对于端面距大于600mm的地点,必须采用单体支柱对顶板进行有效支护。

4.工作面煤壁原则上采用锚网支护防止片帮,顶板采用锚索支护预防冒顶,具体支护参数必须在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

5.有计划的停产,原则上要避开工作面的周期来压。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九条图南公司综采面顶板管理的考核

(一)在下列条件下,给予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罚款50~100元/次。

1.没有组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对各矿井综采面顶板管理专项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安全检查的。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直接追究分管副矿长、矿长责任的。

3.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没有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议的。

4.工作面停采期间,没有监督检查顶板管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含推采过地构带、停产期间,下同)落实情况的。

5.综采支架的初撑力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的。

(二)在下列条件下,给予公司总工程师罚款50~100元/次。

1.煤矿没有进行工作面地质预测预报并编制回采地质说明书的。

2.煤矿没有制定工作面顶板管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技术措施不切合实际的。

(三)在下列条件下,给予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工程师罚款100~200元/次。

1.没有在现场监督检查顶板管理专项措施落实情况的。

2.公司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没有进行现场复查的。

3.没有认真履行煤矿值班职责,导致当班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的。

第二十条煤矿综采面顶板管理的考核

工作面顶板管理业绩,纳入煤矿业绩薪酬考核(工作计划完成情况(GS)、关键绩效指标(KPI))。

(一)在下列条件下,给予煤矿矿长罚款500~1000元/次。

1.没有成立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并且明确小组成员岗位职责和对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的。

2.没有制定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奖惩办法或者制定了奖惩办法没有严格考核执行的。

3.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没有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的。

(二)在下列条件下,给予煤矿分管副矿长罚款200~500元/次。

1.煤矿没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综采队职工培训学习的。

2.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没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处理的。

3.没有按照工作面顶板管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生产的。

4.高压胶管没有进行入库前的试压验收或者对于实际承受压力小于35.0MP的高压胶管,办理了入库手续的。

(三)在下列条件下,给予煤矿总工程师罚款200~300元/次。

1.没有开展工作面的地质预测预报、编制回采地质说明书并且根据瓦斯抽采钻孔、地质钻孔等资料修改完善的。

5.煤矿没有制定对工作面顶板管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

6.顶板管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不完善、不结合实际的。

(四)对于综采队下列“三违”行为处罚,煤矿管理人员承担罚款总额的30%,由煤矿矿长分配到相关责任人员。

1.综采面乳化泵出口压力小于28.5MP的,给予罚款1000元/次。

2.支架端面距超过600mm,没有采取有效支护措施的,给予30元/架的罚款;

超过1.0m没有支护的,给予50元/架罚款。

3.支架护帮板没有打开对煤壁进行有效支护的,给予50元/架的罚款。

4.泄压支架没有及时安排维修的,给予200元/架的罚款。

5.支架立柱油缸内活柱超过最大或者最小伸缩量的,给予100元/架的罚款。

6.支架出现咬架的,给予50元/架的罚款;

出现倒架的,给予200元/架的罚款。

7.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长度不够的,给予50元/m的罚款。

8.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畅通,人行道宽度小于0.8m,安全出口高度小于1.8m,给予100元/m的罚款。

9.工作面内排头支架与巷道支护间距大于0.5m的,给予50元/次的处罚。

10.在距离工作面煤壁20m内的两巷,巷道高度小于1.8m、宽度小于2.5m的,给予400元/m的处罚;

在距离工作面煤壁20m外的两巷,巷道高度小于2.0m、宽度小于3.0m,给予200元/m的处罚。

11.工作面发生冒顶,没有导致生产中断的,按照冒顶长度,给予200元/米的罚款。

12.采面不平直的,按照不平直或者弯曲段的长度,给予10元/m的罚款。

13.支架的各类油缸、闸阀及液压管等构件不完好的,按照50元/架给予罚款。

14.要求进行顶板压力观测,每10架支架安装一套压力表,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压力观测、记录、建档、报表送审。

没有安装压力表或者压力表不齐或者损坏的,按照所缺(损坏)压力表数量给予100元/台的处罚;

没有落实专人负责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15.支架没有接顶的,给予50元/架的处罚。

16.在支架有效支撑采高范围内,任意留置顶煤或者底煤,连续长度超过2架支架的,给予超过支架数100元/架的处罚。

(五)凡是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导致工作面生产中断的,在严格执行公司《煤矿生产中断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同时,再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1.中断时间达到2天/次的,由煤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向公司做出书面检查,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2.中断时间达到4天/次的,由煤矿班子成员分别向公司做出书面检查,由公司总经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3.诫勉谈话后3个月内再次发生生产中断时间达到2天/次的冒顶事故的,给予煤矿管理人员罚款20000元/次,由煤矿矿长分配到相关责任人员。

第二十一条综采面过地构带、顶板淋水期间,矿领导要对综采面进行重点带班,全程跟班监管顶板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保证工作面生产安全、连续进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贵州图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