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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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会做人)。
主要反映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情况,包括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
重点记录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的表现(参照学校每月“三会一有乐实践”评价记录),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考察、公益劳动、职业体验、安全实训),团队等德育活动、参加国防民防活动奖励等。
附件1:
疁城实验学校初中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
2.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会学习)。
主要反映学生各门课程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重点记录基础型课程成绩、拓展型课程和探究型课程学习经历等。
附件2:
疁城实验学校《三类课程录入办法》
3.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会生活)。
主要反映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卫生保健、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
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参加各级体育运动、健康教育、艺术活动等的经历及表现水平等。
附件3:
《疁城实验学校校级体育活动项目实施和评价办法》
《疁城实验学校校级艺术活动项目实施和评价办法》
4.典型事例(有特长)。
主要通过列举典型事例等方式,介绍学生本人的社会责任感、专业志向与才能、个性特点与个人爱好等方面的具体突出表现。
重点记录自我介绍中的典型事例(每学期录入)。
5.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乐创新)。
主要反映学生的创新思维、调查研究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和实践体验经历等。
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各级探究性学习、社会考察、科学实验或文学创作及科技活动的报告(包括内容、方法、过程、体会与思考等)或创新作品说明(毕业前选取初中段最具代表性的一项录入)。
附件4:
《疁城实验学校校级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和评价办法》
备注说明:
所有录入市级平台系统的校级学生德育、体育、艺术、科技活动,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活动项目清单,由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每学年开学初通过校园网向学生和家长公布。
四、记录方法与程序
学校以市教委的“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和“上海市初中生社会实践信息电子记录平台”为记录主体,采用客观数据导入、学校统一录入,学生提交实证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的学习成长经历。
具体记录为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确认、导入系统、形成报告等步骤。
1.写实记录。
从2019年9月1日起,每一名学生逐步建立个人成长记录档案。
学校根据市级平台信息系统操作手册要求,客观、真实导入数据和记录好学生的学习活动成长经历内容;
学生要在相关教师指导下客观记录能够体现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典型事例材料,并及时整理完善。
(具体录入方式根据市平台操作要求制定)
2.整理遴选。
每学期末,班主任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九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学生要在整理遴选材料的基础上撰写自我介绍,遴选一项最具代表性的探究学习、科学实验、社会考察报告或创新作品说明。
3.公示确认。
学校建立信息确认制度,录入的信息分别由市级相关部门、区级相关部门和学生确认。
由学校统一录入的内容(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及相关实证材料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之前于每学期末在教室、校园公示栏、校园网等场所进行公示。
并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认无异议的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4.导入系统。
学校公示后的信息及基础型课程成绩由学校统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客观数据由相关部门审核后统一导入信息管理系统。
学生每学期对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进行网上确认,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更正申请。
5.形成报告。
学生初中毕业前,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经学生确认后在本校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字,再经班主任和校长签字以及学校盖章后存档,并供有关学校招生使用。
1、学生参加学校集体组织的社会实践经历,由学校负责记录在“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电子记录平台”(以下简称“电子记录平台”,网址是https:
//),主要记录内容为社会实践的类别、时间、内容、基地/场所(项目)、课时、记录人等。
相关数据在“电子平台”上公示后,导入“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2、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进入本校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导入信息管理系统。
初中学习期间转出本校的学生,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已导入信息管理系统。
3、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填报、确认、公示、问题处理流程
阶段
操作对象
操作要求
填报阶段
初中学校录入员
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
学生
“典型事例”
班主任
负责完成本班学生本学期填报的典型事例的审阅。
确认阶段
(1)登录平台,对本人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数据进行确认。
(2)确认操作有两种选择:
符合实际的做“确认通过”操作,不符合实际的做“确认不通过”操作。
(3)需要在确认期内完成此操作,逾期未进行确认操作的系统自动默认通过。
学校录入员
确认期内,对于学生确认不通过的数据,学校录入员登录平台进行数据修改。
公示阶段
(1)登录平台,在首页学校公告栏查看公示数据,查看本人的报告,检查是否有错录,多录或者少录的数据。
如有错误,进行线上申诉。
(2)也可查看其它同学被公示的报告数据,查看是否与实际相符。
如果存在与实际不符的数据,则可以进行线上申诉,但不能进行恶意投诉。
问题处理阶段
学校录入员,学校审核员、学生、区审核员
(1)确认不通过逾期升级为问题数据
系统自动升级---区审核员处理---学校录入员修改---区审核员审核
(2)公示期间学生申诉(针对学校填报的内容或学生填报的内容)
学生申诉--学校审核员审核--学校录入员修改/学生修改(谁录入谁修改)---学校审核员审核
五、评价结果应用
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依据。
修业期满、综合素质评价整体达标、学业水平考试达标,方能准予毕业。
综合素质评价整体达标的具体方案由学校根据本市相关政策制定,其中社会实践课时不达标的视为综合素质评价不达标。
2、2022年起,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成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等过程的参考依据。
相关高中学校将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3、为学生生涯发展提供参考。
学校将学生“三会一有乐创新“综合素质评价与学生生涯发展指导相结合,开展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和生涯辅导,帮助学生确定个人发展目标,引导学生自我评价、自我管理,促进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成立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校长、书记
副组长:
副校长
组员:
教导主任、德育主任、体艺科卫主任、教导副主任、团队干部、家委会主任
职责:
①组织培训和宣传工作;
②负责领导和管理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③负责制订符合校情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④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及时对评价实施的过程、效果进行监控;
⑤审定评价公示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分工:
为确保考评过程操作规范,考评结果客观公正,特明确以下学校层面的职责分工:
①由副校长牵头,教导处、德育处、团队部、体艺科卫处负责调控并组织实施。
②学生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评价由德育处和团队部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
③学生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评价由教导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④学生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评价由体艺科卫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
⑤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方面,由体艺科卫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
以上各部门组织的活动都要有对学生参与度及效果的评价记录,并印发标志性成果证书或留存成果档案材料,便于对学生进行成长档案的记录;
⑥信息录入员负责将由学校负责录入的学生综评信息录入市级平台(相关部门主任担任录入员)
3、成立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德育主任
年级组长
班主任、任课教师、年级家委会代表、班干部代表、学生代表
①按照学校的要求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宣传和培训;
②组织学生开展自评和互评③按照评价程序完成各项工作,指导本班学生做好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建立《“XX”学生综素评价报告》并妥善保管;
④负责对班级学生行为规范进行评定;
⑤接待家长来访和咨询。
4.成立探究性学习专家委员会
教导副主任
指导学生探究性学习骨干教师及外聘专家(专兼职互补)
①根据学校每学年开设的探究学习项目,组建学生探究学习(科学实验、社会考察)报告的指导者队伍,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②指导学生完成探究学习(科学实验、社会考察)相关报告或说明内容、方法、过程、体会与思考等,并指导学生选取初中段最具代表性的一项录入,撰写评语等。
③探索制定探究性学习手册。
七、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和探究性学习专家委员会。
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定期组织培训、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各部门和教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
2.实施常态管理。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密切协作。
明确我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制定具体评价实施办法,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纳入六年级学生入校教育内容。
结合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不搞集中突击。
3.建立信息确认制度。
市区两级录入的比赛活动项目分别经过市教委和区教育局确认;
非学生本人录入的信息都需要学生每学期进行确认
4.建立健全诚信机制。
学校对教师进行诚信教育。
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5.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通过加大公用经费开支和申报项目经费的方式,保障社会实践活动所涉及的交通、住宿、餐饮、活动器材购置等开支。
二是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工作纳入相关教师的工作量,将教师指导学生社会实践、生涯发展、探究学习的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
6、建立协同育人机制。
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学生、社会宣传课程改革及招生考试改革的有关政策和育人理念,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有效利用家长、社区资源、大中学生志愿者、校外专业人士为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探究学习提供有效支持。
7.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领导小组将对各班的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
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态度消极、敷衍了事、质量差、信度低的教师进行通报批评。
对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根据情节,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涉及领导的,按干部管理条例严格查处,情节十分严重者,按相关组织程序撤销其行政职务;
涉及教师的,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晋级、晋职和参加评优。
8.建立公示与举报投诉制度。
健全校内公示制度,下列内容需公示:
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
学校举办的比赛和活动的评价办法;
纪实报告中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成绩外都必须公示。
八、有关说明
(一)本办法自2018学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二)学生社会实践的具体组织实施将于相关市级文件发布后另行制定。
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0年。
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