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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善于运用民主、法律和示范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解决和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有较强的协调本领和社会管理能力;
(4)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热心为村民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5)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2、下列人员不能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1)因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处罚,且现实表现不好的;
(2)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3)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的;
(4)法制观念淡薄、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不履行法定义务,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6)参选动机明显不纯,或非法串联拉选票,以种种手段阻挠、破坏选举的;
(7)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乡镇党委要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复审,严格把关。
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两委”成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三)优化班子结构。
提倡村党支部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支持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落实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中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同期任职。
在村工作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要全部参加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竞选。
竞选副书记可不受职数限制。
对在村工作生活一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秀人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参加村委会选举。
(四)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
鼓励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
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公开选拔、跨村任职、从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以及动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村任职等办法,产生村党支部书记。
三、时间步骤
2011年12月上旬至2012年2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1年12月上旬至12月15日)
1、成立换届选举领导机构。
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主要职责是:
(1)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关规定和操作方法。
(2)制定本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培训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人员。
(4)具体指导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解答换届选举中的问题,收集上报选举工作情况。
(5)受理、承办选举工作中的来信来访。
(6)交流选举工作经验,搞好工作总结。
(7)承办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其它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抽调得力人员,具体承办、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2、调查摸底。
镇党委组织力量,逐村进行调查,要针对调查摸底情况,逐村制定村“两委”换届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同时,建立重点村、难点村换届工作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推进措施。
3、制定方案。
各村根据镇党委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报镇“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4、召开专门会议。
组织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镇相关工作人员、群众工作站队员召开专门会议,具体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5、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镇党委负责村“两委”干部、选举委员会负责人的培训。
6、宣传发动。
通过召开会议、集中宣讲、广播、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对党员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使其了解换届选举的规定和要求,提高参与选举、支持选举的积极性、自觉性。
7、提出换届请示。
各村制定《选举方案》,起草工作报告,向镇党委提出换届请示。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2月16日至2012年2月10日)
1、村党支部换届和第九届村委会换届同步展开,村“两委”换届的先后顺序,按先党支部后村委会的顺序进行。
2、村党支部换届采取“两推一选”的方式进行,12月25日前全部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具体程序:
(1)党员推荐。
在镇党委的指导下,由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全额推荐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人数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
(2)群众推荐。
在镇党委的指导下,召开村民代表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全额推荐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村民代表超过村民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
(3)确定初步候选人。
镇党委按照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综合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镇党委对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确定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5)党员大会选举。
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支委会的工作报告,通过选举办法。
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
然后,由党员从当选委员中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对于矛盾隐患较多、村情复杂的村,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后,经镇党委研究,再做决定。
(6)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镇工作人员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7)呈报选举结果。
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
3、村委会换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要求进行,2月10日前全面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主要步骤:
(1)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
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支部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
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工作,村委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2)切实抓好选民登记工作。
搞好选民登记,是保证每个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前提,要切实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选委会成立后,应及时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村民名单要按照村民居住情况张贴,居住分散的村,按照自然庄分别张贴公布,保证村民对选民资格的监督。
对名单有异议者,必须在公布5日内提出。
要及时通知外出选民按时回村参加选举,或通过委托等方式投票,最大限度地提高参选率。
选民名单公布20日后,及时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
(3)产生候选人。
村委会候选人,可以采用选民提名或者选民自我推荐的方式产生。
以自荐方式确定候选人的,由具备自荐条件的选民在选举日10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和履行职责设想,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后,报镇换届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由选民提名的,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并报镇换届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自荐候选人和提名候选人中,应当有妇女候选人,鼓励更多的农村妇女参与自荐或者提倡把村妇代会主任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实行女性候选人“定位产生”制度,提名候选人时,可在提名票上专门设置“女委员”栏,单独计票。
在主任、副主任、委员任何一个职务上,都没有女性因得票多而成为候选人的情况下,将“女委员”栏提名得票第一名并符合候选人条件的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在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自荐人)中没有妇女的,要确定一个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名额实行专职专选。
候选人名单要在选举日5日前张榜公布。
(4)依法组织好选举大会。
选举时,一般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
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可以设中心投票站和若干投票分站。
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应当在选举日前,委托家庭成员代其投票,每人最多代投2张。
选民是文盲或者因残疾无法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镇工作人员代写,代写员不得违背委托人意志。
候选人、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强迫要求为选民代写选票。
要科学合理设置选举会场,按要求设置秘密写票处,维护选举大会的现场秩序,确保选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当场领票、写票、投票。
投票结束后,公开验票、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当场封存选票,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和选委会主任在封条上签字。
积极拓宽民主选举方式,要在工作基础好、村情稳定的村,推行自荐直选制度。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2年2月11日至2月20日)
集中力量,合力攻坚,重点解决难点村的换届选举问题。
同时,镇党委、政府在选举后10日内完成“两委”新老班子的交接;
完善村级配套组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
整理、完善村干部档案,抓好新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
对换届后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登记造册,报组织部、民政局备案;
指导村“两委”班子制定好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各项制度;
认真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离任村干部的生活保障问题。
四、健全相关制度
(一)离任审计制度。
换届选举前,镇政府将组织安排对村委成员的审计工作。
审计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
在提出处理建议和审计决定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二)“选前选后”谈话制度。
选举前,镇党委要和参与竞职人员集体谈话,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
选举后,要明确专人同新班子进行一次谈话,引导新班子团结共事,积极为民,廉洁自律。
(三)“三项承诺”制度。
一是竞职承诺。
是现任干部的候选人,首先要对任期职责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述职,接受党员群众的评议。
所有竞职候选人要就对本人任期内具体工作目标、依法公平参选、廉洁自律等方面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
二是履职承诺。
选举结束后,要组织当选人与镇党委签订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目标管理考核,采取定期检查、群众评议等措施,督促其自觉履行承诺,对经考核不称职的,要及时作出调整。
三是辞职承诺。
在村“两委”换届中,候选人竞选成功后,就履职承诺的相关内容一并作出辞职承诺,解决村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
五、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1、新提名的村“两委”成员不超过50周岁。
2、党员和村民代表推荐支部委员初步人选时,到会人数必须分别达到党员和村民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
3、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时,党员因有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⑴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⑵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⑶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⑷打工、经商、探亲等外出半年以上,经通知到本人,不能回村参加选举的。
4、登记后的选民,在选举过程中主动放弃选举权,或不参加任何选举活动的,经选举委员会确定,不计入本届选民数。
5、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6、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另行推选或按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
7、在选举工作中,为防止答复问题不一致,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解释、答复选举工作有关问题的唯一机构。
8、要加强选举工作中的信息反馈。
对于选举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反馈上报。
9、政法部门要加大对干扰和破坏选举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选举秩序,保障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三坡镇农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12月14日
附件1
三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曹纯章
常务副组长:
许术雷
副组长:
王连霞王建军段合田
张永祝董海龙宋树鹏
寇爽李泽
成员:
段合森许术勇张占军
张立平任正清李小晶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全镇村“两委”换届工作进行总体部署,研究解决换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副书记王连霞担任,副主任由组织委员寇爽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村“两委”换届的具体指导和协调工作,制定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培训选举工作骨干,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村“两委”换届工作,进行阶段性调度和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换届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