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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台账包括建筑企业生产台账和企业财务状况台账两种。

三、统计台账内的各项指标、口径范围、计算方法和计量单位等应符合建筑统计制度的规定。

四、企业要按时、不间断登录统计台账。

台账账面要整洁,字迹要清楚工整,不能随意涂改和空缺。

日期、数量、金额等按规定填写,没有错记、漏记、多记、混记的情况,必要时可附加文字说明。

使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书写。

五、企业应当建立统计台账的使用、保管、交接、归档制度。

实行电子台账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台账要求按月定期打印纸介质存档。

六、企业提供的建筑统计报表数据应与台账数据衔接。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法人代码:

统计登记证代码

企业资质

企业实收资本(万元)

国家资本

单位所在地

集体资本

登记注册类型

法人资本

开业时间

个人资本

业务范围

港澳台资本

行业类别

外商资本

统计负责人签章:

填账人签章:

填写日期:

年月日

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台账

20年计量单位:

千元

指标名称

1季度

1-2季度

1-3季度

1-4季度

签订的合同额

上年结转合同额

本年新签合同额

建筑业总产值

其中:

装饰装修产值

在外省完成产值

竣工产值

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其中:

新开工面积

其中:

实行投标承包面积

期末从业人数

工程技术人员

一级建造师

统计负责人签章:

填账人签章:

20年月日

建筑企业财务状况

20年计量单位:

期初存货

流动资产合计

存货

工程结算收入

工程结算成本

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工程结算利润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利润

经营费用

管理费用

税金

差旅费

工会经费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本年折旧

本年应付工资总额

填账人签章:

填写日期:

20年月日

建筑业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建筑业总产值相关指标填报时应注意事项:

①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A.该指标统计的对象是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所有有效合同的工程项目;

B.该指标是指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工程总值,不管是自行完成还是分包出去的都应统计在内;

C.该指标还包括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D.提醒注意,签订的合同额与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的关系,这两个指标的口径一致,核算的工程都是一致的,都是从建设单位直接承包的。

签订的合同额和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在数量上,没有严格的关系,但签订的合同额一般应大于等于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尤其是当有分包出去的产值时,至少自行完成产值应小于签订的合同额,如果出现签订的合同额小于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时,一定要查明原因。

②自行完成施工产值

A.该指标统计的对象是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所有有效合同的工程项目中本企业自行施工部分;

B.该指标包括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向分包企业收取的管理费;

C.该指标包括分包给非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完成的那部分产值,如:

分包给一些非独立核算的零散的建筑业包工队(组)等,为了保持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包工队(组)参与施工的人数也应统计在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的从业人员内。

③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

A.该指标统计的对象是与建设单位承揽的工程项目中本企业不施工部分,并且分包企业是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的那部分工程;

B.该指标不包括总包企业向分包企业收取的管理费;

C.如果分包给一个非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其完成的产量产值,不包括在该指标,应在总包企业自行完成产值中反映。

④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该指标统计的对象是从其它建筑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

⑤建筑工程产值

A.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产值;

B.只要是装饰装修工程都应统计在建筑工程产值中。

⑥安装工程产值

A.安装企业负责施工的工程,不一定都是安装工程产值;

B.在安装工程产值中,不得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以及场外及合同外的运费等相关费用。

⑦其他产值

A.其他产值包括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但不包括被修理房屋、构筑物本身价值和生产设备的修理价值;

B.其他产值中的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强调的是用于工程,包括非标准设备的加工费和原材料价值两部分。

▲建筑业产值部分审核关系

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自行完成施工产值+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

建筑业总产值=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建筑业总产值≥装饰装修产值

建筑业总产值≥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在外省完成的产值=C102-1表除本省之外的各项之和

建筑业总产值=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其他产值

14.竣工产值:

一般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当该工程按照设计所规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了设计规定的交工条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鉴定合格的单位工程价值,即为竣工产值。

(1)竣工产值包括范围:

竣工产值是报告期内竣工的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部自行完成的价值,包括范围是:

①对跨年度施工的单位工程,其竣工产值应当包括该工程从开始到竣工的全部自行完成价值。

②对有些大型单位工程,如大型厂房、高级宾馆、各种管道、公路、铁路等,能够分跨、分层、分段施工并按合同规定,能够分开交付使用的,可以分开计算竣工产值。

竣工产值不包括附属辅助企业或内部核算的其他单位为外单位生产和服务的价值。

(2)竣工产值统计依据:

竣工产值统计的依据是企业承包的工程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计算竣工产值。

①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单位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设计规定的交工条件。

②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鉴定合格。

(3)竣工产值填报依据:

竣工产值填报的依据是工程验收鉴定合格证书(或文本)、工程结算(或决算)文本。

15.房屋建筑面积:

指房屋全部平面面积的总和。

它从房屋的外墙线算起,包括可供使用的有效面积和墙柱等结构占用面积。

多层房屋按各层(包括地下室)面积总合计算。

旧房加层或改造,只计算增加的建筑面积;

旧房拆除重建,计算其全部面积;

临时房屋不计算建筑面积。

(1)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包括:

a.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b.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也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的水平长度乘勒脚以上的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c.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d.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e.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f.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g.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h.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i.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j.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墙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k.建筑物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米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l.柱雨棚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棚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m.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n.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o.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p.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q.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r.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s.室外楼梯做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楼内有楼梯的室外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t.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2)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①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等。

②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③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

④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⑤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⑥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台后悬挂幕布,布影的天桥、挑台。

⑦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⑧层高小于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注意事项

A.旧房加层或改造,只计算增加的建筑面积

B.旧房拆除重建,计算其全部面积

C.临时房屋不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按房屋设计所规定的用途进行划分,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6.厂房、仓库:

厂房指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各种房屋,包括主要车间、辅助用房及附属设施用房。

凡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等单位中的厂房都包括在内。

仓库指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供销、外贸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建造的成品库、原材料库、货物仓库、物资储备库以及冷藏库、粮油库等。

17.住宅:

指专供居住用的房屋。

包括别墅、公寓、各部门的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供居住的房屋。

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工程用的房屋,也不包括不住人的地下室。

18.办公用房:

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办公用房,也包括商务办公楼。

19.批发和零售用房:

指批发和零售企业对外营业的各种批发市场、超级市场、商店、门市部、粮店、书店、供销店等房屋。

不包括批发零售企业的厂房和仓库。

20.住宿和餐饮用房:

指住宿餐饮行业对外营业的宾馆、度假村、招待所、各种饭店、酒楼、餐厅、快餐店、酒吧茶馆等房屋。

21.居民服务业用房:

指浴室、理发、洗染、照像以及各种日用品修理等为居民生活服务的用房。

22.教育用房:

指各类学校(包括党校、技校、干校、工读学校、幼儿园在内)的教室、图书馆、试验室、体育馆、展览馆等有关教育用房。

不包括学校的教职员工宿舍、学生宿舍、食堂、浴室等非教育用房。

23.文化、体育和娱乐用房:

指各种俱乐部、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展览馆、宗教寺院等文化用房;

各种健身房、体育馆等体育用房;

各种娱乐厅、游乐园、夜总会等休闲娱乐用房。

不包括各类学校内的文化体育用房。

24.卫生医疗用房:

指各类医疗机构(包括防疫站、防治所)的病房、门诊部、保健站、卫生所、化验室、药房、病案室、太平间等房屋,不包括医护人员的职工宿舍、食堂及独立的办公用房。

25.科研用房:

指独立的科学实验研究机构或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实验研究工作所用的房屋(包括天文台的科研用房)。

26.其他用房:

指凡不属于上述各项用途的房屋。

如各种人防工程、厕所等。

27.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指报告期内施过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它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

28.房屋新开工面积:

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的各个房屋单位工程的建筑面积之和。

它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

新开工面积用于反映报告期内投入施工的房屋建筑规模,为科学组织施工提供依据。

29.实行投标承包面积:

是指报告期内建筑施工企业经过投标招标而承担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

30.房屋建筑竣工面积:

指在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了使用条件,经检查验收鉴定合格的房屋建筑面积。

计算房屋竣工面积,必须严格执行房屋竣工验收标准。

对民用建筑来讲,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和房屋本身附属的水、卫、气、暖等工程已经完工,通风、电梯等设备已安装完毕,做到水通、灯亮、经验收鉴定合格,并正式交付给使用单位后,才能计算竣工面积。

对于工业及科研等生产性房屋建筑:

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包括水、暖、电、卫、通风)及属于房屋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操作间等已经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才计算竣工面积。

只差安装工艺设备、管线工程的亦可以计算竣工面积。

31.竣工房屋价值:

指在报告期内按规定已经上报竣工的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

一般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定的内容计算。

可按“竣工结算价”或“中标价”填报。

32.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净值:

指本企业(或单位)自有施工机械设备经过使用、磨损后实际存在的价值,即原值减去折旧后的净额。

33.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总台数:

指年末本企业(或单位)自有的直接用于工程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的台数。

但不包括附属辅助生产机械设备、运输机械设备、生产试验机械设备的台数。

34.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总功率:

指年末本企业(或单位)自有的直接用于工程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年末总功率,按设定能力或查定能力计算。

包括施工机械本身的动力和为该机械服务的单独动力设备,如电动机等。

但不包括附属辅助生产机械设备、运输机械设备、生产试验机械设备的功率。

计量单位用千瓦,动力换算可按1马力=0.735千瓦折合成千瓦数。

电焊机、变压器、锅炉不计算动力。

35.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

指建筑业企业(或单位)报告期实际拥有的、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人员的平均人数,包括参加本企业(或单位)建筑施工活动的非本企业(或单位)人员,但不包括企业内部社会服务性机构的人员以及由本企业支付工资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生产基本无关的人员。

★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注意事项

①如果企业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中,包括分包给非独立核算经济实体完成的那部分产值,如:

分包给一些非独立核算的零散的建筑业包工队(组)等。

为了保持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包工队(组)参与施工的人数也应统计在总包企业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内。

②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是以人员在哪里干活就在哪里统计为原则,不是以支付工资(即谁发工资谁统计)为原则。

③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劳动生产率是按“产品法”计算,因此确定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必须遵循可比性原则,即生产的产品与劳动消耗在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上必须一致。

④计算月平均人数应注意两点:

A.公休日和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

B.新成立企业(月中或月末成立),在计算成立当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日历天数求得。

⑤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是一个时期指标。

36.年末从业人员中管理人员:

指行政管理人员、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37.年末从业人员中工程技术人员:

指负担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并具有工程技术工作能力的人员,包括:

(1)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已被聘或任命工程技术职务,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2)无工程技术职务,但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3)未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无学历,但实际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4)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在企业中担任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包括:

总工程师、车间主任以及在计划、生产、生产准备、检查、安全技术、设计、工艺、劳动定额、工具设备、动力、基建、环境保护等科室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中,不包括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但未担任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38.年末从业人员中一级建造师:

指按照人事部、建设部制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在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的人员。

39.年末从业人员中现场施工工人:

指在施工现场从事建筑安装工作和直接服务于施工过程的工人。

40.持证上岗人员:

指经过企业培训或劳动部门培训后,考试(考核)合格,经主管部门批准承认并持有各类证书的人员。

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指标解释

1.工程结算收入(主营业务收入)(43)

(1)指标含义:

指本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按规定列作营业收入的各种款项,如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施工机构调迁费等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各种索赔款。

(2)填报方法:

①未执行2006年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利润表”(损益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本年累计数填报;

②执行2006年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以营业收入发生额代替填列。

(3)审核关系:

①工程结算利润=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成本-经营费用-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②C102表中建筑业总产值(08)大于0,则C103表中工程结算收入(43)一般应大于0,请核实;

2.工程结算成本(主营业务成本)(48)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

①未执行2006年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表中“利润表”(损益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本年累计数填报;

②执行2006年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以营业成本发生额代替填列。

3.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49)

指因从事建筑业生产活动,取得工程价款结算收入而按规定应该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以及随同营业税金一并计算交纳的教育费附加等。

①根据会计“利润表”(损益表)中对应指标“本年累计数”填列;

②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置该项以营业税金及附加代替填列。

(3)计算方法:

①营业税的计算:

建筑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建筑业适用税率为3%,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

税率

②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税率。

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市区、县城和不在市区和县城的税率分别为7%、5%、1%;

③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随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三税”征收的一种地方附加。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实际交纳的消费税+实际交纳的营业税)×

征收比率。

4.工程结算利润(主营业务利润)(50)

指企业经营除主要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实现的利润。

根据会计“利润表”(损益表)中对应指标本年累计数填列。

工程结算利润=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成本-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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