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1706819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1.3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

《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

  ≥30人

  100人以上

  >1亿元

  Ⅱ级

  10—29人

  50—100人

  5000万元—1亿元

  Ⅲ级

  3—9人

  10—50人

  1000—5000万元

  Ⅳ级

  <3人

  ≤10人

  较小

  注:

同一等级中,三项指标中只要满足一项即为该等级事故。

  3、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即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较大事故。

对可能恶化的突发事件要加强报告并提高相应等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2)统一指挥,分级处置;

  (3)条块结合,属地管理;

  (4)先期处置,协同应对;

  2应急处理机构

  2.1应急处理领导组组成:

  1、组长:

单位行政一把手;

  2、副组长: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3、组员:

单位各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人及临时指定有关人员。

2.2建设管理处职责

  建设管理处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单位之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处置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突发事故的法律、法规、制度;

  

(2)负责本项目工程危险源的监测、监控,以及相关监测资料的传输、收集和分析;

  (3)负责本项目建设前期的工程安全风险预测、评估的管理工作;

  (4)负责及参与对本项目工程事故的调查、评估与处理;

  (5)负责组织编制与修订本项目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理领导组;

  (6)负责组织实施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相关保障和宣传培训;

  (7)负责组建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成员主要由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基础工程、工程机械等专家组成。

专家组参与公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核,并对有效防范次生事故提供应对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8)根据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发展势态,由建设管理处成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

  3预警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

  1、完善重点公路工程建设事故险情共享机制,加强信息收集综合分析和评估,提高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2、根据公路建设工程各类事故的特征、预防和处置要求,建设管理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加强相关信息的汇总交流、收集分析和判别,建立监测预警预防制度。

  3.2预警级别与发布

  3.2.1预警级别

  按照工程事故的发生性质、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范围,我省重点公路建设工程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2预警信息发布

  建设管理处根据信息监测结果,按权限适时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方面发布、上报预警信息。

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通讯、信息网络、宣传告示栏或组织人员及时通知等方式进行。

  3.2.3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工程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建设管理处可视情况对预警级别做出相应调整。

  3.3预警预防措施

  1、建设管理处、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重大危险源分析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论证情况作出相应预警,并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2、进入预警期后,建设管理处可视情况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应急处置预案;

  

(2)必要时,向参建单位和沿线政府发布可能受到工程事故影响的警告或劝告信息;

  (3)需要时,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工程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予妥善安置;

  (4)组织应急的专业人员、专家、队伍、设备、通信工具等进入待命状态,并可视情况动员后备人员;

  (5)调集、筹措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

  (6)组织有关单位采取其他有针对性的措施。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与通报

  1、施工、监理、业主单位的任何人员一旦发现事故,都有义务及时通过“110、119、120”报警、救援电话报警求救,并通过其他通讯方式向建设管理处报告。

  2、建设管理处接到事故报警后,要在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

采取措施防止二次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旦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应在接报后立即分别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值班室口头报告,并续报处置情况。

  3、各相关部门、参建施工单位应加强协作,建立公路建设工程事故信息通报、协调机制。

  4.2先期处置

  1、一旦发生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建设管理处及有关单位接报后,应立即予以核实,通过组织、指挥、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实施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

在处置过程中,建设管理处负责收集、汇总事故有关信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研判,确定公路建设工程事故等级,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上报。

  2、建设管理处和施工单位应按照本预案,迅速指挥、调度本单位应急处置队伍和资源,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处置建设工程事故。

  4.3应急响应

  4.3.1分级响应

  我省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响应等级分为四级:

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公路工程事故。

  

(1)Ⅰ、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启动Ⅰ、Ⅱ级响应,在安全监管部门的领导下,由省交通厅和厅重点办组织、协调、调度我省重点公路工程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赶赴事发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

  

(2)Ⅲ、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和一般公路建设工程事故,由建设管理处根据事故的扩展性决定响应等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协同实施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情况应及时上报。

  4.3.2响应等级调整

  各类公路建设工程事故的实际等级与响应等级密切相关,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如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提高一级响应等级。

当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视情况提高一个级别。

  4.3.3公路建设工程各类事故应急措施(附表)

  4.4信息发布

  发生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建设管理处要及时向省交通厅和厅重点办通报情况,由省交通厅和厅重点办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和现场媒体活动的协调和管理。

  4.5应急处置结束

  重大、特大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结束,由建设管理处向省交通厅及重点办提出终止应急处置的建议,经批准后,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较大、一般公路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结束,由建设管理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现场调查清理

  1、在控制事故态势后,建设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调查,并协同做好维护施工生产秩序等工作。

  2、事故发生单位要在调查完成后开展现场清理。

  5.2善后处置

  1、事故处置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实施救济救助并安抚受伤人员和死难者家属。

  2、建设管理处及有关单位要及时调查统计公路建设工程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损程度,评估、核实所造成的损失,掌握开展应急处置的综合情况并按规定上报。

同时,按规定和权限向社会公布。

  5.3事故调查

  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由省交通厅负责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较大和一般事故,由建设管理处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6应急保障

  6.1通讯保障

  有关人员保证手机或办公电话24小时畅通。

  6.2应急队伍保障

  进一步优化和加强以公路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公安、医疗等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队伍。

建立并强化与消防、120急救等应急队伍的联络机制,为公路工程事故应急处置提供社会保障。

  6.3交通运输保障

  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后,建设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积极联系事发地区县政府协助做好应急交通保障。

  6.4医疗卫生保障

  事故发生后,按照现场抢救、专科医救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

保障医疗救护队伍能够迅速进入事发现场,协助医救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稳定伤情,运出危险区后转入就近医院或专业医院救治。

  6.5治安秩序维护

  各单位应明确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预案措施,防止出现现场混乱导致救援受阻或二次事故。

  6.6技术保障

  设立公路建设工程事故专家组,对建设工程事故的调查、防范对策进行科学论证,并提供决策建议。

  7监督管理

  7.1宣传教育

  利用会议、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应急知识教育,基本防护知识和自救与互救基本常识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应急意识。

  7.2培训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组织开展应急抢险专业知识和相关应急救援技能的培训。

  7.3演练

  1、建设管理处应适时组织相关联动单位开展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的综合演练。

  2、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本项目、本单位应急队伍的训练,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7.4奖惩

  在公路建设工程事故防范、预警和处置工作中,相关单位和个人作出重大贡献的,由建设管理处、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个人所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未按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预案管理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表:

  重点公路工程建设各类事故应急措施

  序号

  类别

  应急技术措施及程序

  可能涉及的物资

  1

  坍塌类事故(包括桥梁、基坑、基础等坍塌)

  1、设置事故区域和安全警戒区域;

2、疏散危险区域人员;

3、确定是否有被淹埋人员,如有,立即组织抢救,必要时通知消防等专业部门进行抢救;

4、通知卫生急救中心(120)到现场抢救;

5、通知有关技术专家到现场,拟订抢险方案;

6、维持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造成不必要伤害;

7、如坍塌影响道路交通,通知交警部门对现场周边交通进行重新组织,确保交通畅通;

8、如坍塌影响管线,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抢修;

9、如坍塌影响周边建筑物,由事故所属地区政府人员协助公安部门通知疏散建筑物内居民,紧急时直接实施紧急撤离;

10、实施应急技术方案,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控制事态扩展。

  1、大型起重设备;

2、挖掘设备;

3、拆除、切割设备;

4、生命探测仪;

5、围护(隔离)设施;

6、桁架式钢便桥;

  7、脚手架(或圆木);

8、水泥、粗细骨料;

9、聚胺脂、速凝剂等;

10、草袋、蓬布等

  3

  施工现场的火灾事故

  1、疏散危险区域人员;

  2、组织自救抢险;

  3、通知并配合消防部门实施抢险

  2、抽水设备;

  3、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黄砂

  4

  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2、疏散危险区域人员;

  3、组织抢救遇险人员,通知卫生急救中心(120)到现场抢救;

  4、通知并配合技术监督部门、公安等部门实施抢险。

  2、拆除、切割设备;

  6

  隧道工程渗漏、透水、冒顶事故

  1、组织疏散危险区域人员;

2、设置事故区域和安全警戒区域,对隧道出入口设置警戒;

3、切断危险区域电源;

4、确定是否有被淹埋人员,如有,立即组织抢救,必要时通知民防等专业部门进行抢救;

5、通知卫生急救中心(120)到现场抢救;

6、安排工作人员到坍塌上方检查上游防排水;

7、通知有关技术专家到现场,拟订抢险方案;

8、维持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造成不必要伤害;

9、如影响道路交通,通知交警部门对现场周边交通进行重新组织,确保交通畅通;

10、如影响管线,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抢修;

11、如影响周边建筑物,由事故所属地区政府人员协助公安部门通知疏散建筑物内居民,紧急时直接实施紧急撤离;

12、实施应急技术方案,控制事态扩展。

  1、起重设备;

2、挖掘设备;

3、切割设备;

4、抽、排水设备;

5、电焊机;

6、液氮;

7、注浆等加固设备;

8、脚手架(或圆木);

9、水泥、粗细骨料、砼;

10、聚胺脂、水玻璃等;

  7

  隧道工程的火灾、爆炸事故

  1、设置事故区域和安全警戒区域,对隧道出入口设置警戒;

2、组织疏散危险区域人员;

3、确定是否有被困人员,通知消防、民防等专业部门实施救援;

4、组织抢救遇险人员,通知卫生急救中心(120)到现场抢救;

5、维持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造成不必要伤害;

6、通知有关技术专家到现场,拟订抢险方案;

7、影响道路交通,通知交警部门对现场周边交通进行重新组织,确保交通畅通;

8、如影响管线的,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抢修;

9、实施应急技术方案,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控制事态扩展。

3、切割设备;

4、抽、排水设备;

5、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6、黄砂;

7、送排风设备;

8、支撑设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家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